新的第三板会对创业板产生影响吗?_新三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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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11年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之一——“新三板”扩容已进入倒计时,“新三板扩容方案将在两会后公布”这样的消息不时影响着资本市场,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两会上也表示:新三板扩容制度安排基本到位。

新三板市场简介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被称为新三板。

早在2001年7月16日,三板市场(旧三板)已经成立,该市场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运行,由证券公司代理买卖挂牌公司股份。当时的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由于“旧三板”挂牌的股票品种少,且多数质量较低,以至于后来几乎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2006年初,为了让更多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份流动的机会,有关方面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新的股份转让系统,这就被称为“新三板”。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随着最近几年新三板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完善,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等为主体的的多层次股份交易平台。(见1图和表1)

扩容改革

由于“新三板”试点范围仅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尚无法开展“新三板”业务,三板市场成立近五年以来,仍只有78家企业挂牌(截至2011年3月8日),与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市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在2011年,证监会将抓紧启动中关村试点范围扩大也即新三板扩容列为重点工作之一。

新三板扩容将在原有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在交易制度上,将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而首批试点做市商则将优先考虑已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推荐一家公司挂牌的证券公司;在投资者资质上,符合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进入新三板市场参与报价转让交易。(见表2)

目前,中关村园区企业在新三板的挂牌数为78家,仅占中关村园区内十大产业企业总数的0.60%、园区企业总数的0.47%(2009年数据)。而经国务院批准、与中关村类似的国家级高新区有54个,区内企业共有5.37万家,且大部分企业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候选资源非常丰富。我们预计只要相应的制度出台,未来几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将超过目前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总和。

改革带来的机遇

“新三板”扩容已进入倒计时的情况下,其带来的主体性投资机会也非常明显,园区公司、创投公司以及证券公司都将受益于新三板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测算:作为新三板的核心机构,证券公司将是新三板的最大受益者,短期内新三板对证券行业的净收入贡献在1%左右,但未来3年内,新三板市值规模和交易额将均达到5000亿元的量级,由此,给证券公司带来的增量收入可望达到170亿元左右、净收入贡献度约在6%左右,将成为证券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见表3,表4)

新三板和创业板比较

目前的“新三板”市场格局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09年7月颁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后形成的。

截至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共78家,与中小板561家、创业板191家数量上存在一定差距,且新三板与创业板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挂牌条件、挂牌程序、交易制度、参与人群、信息披露等方面。

挂牌条件方面:新三板与创业板比较呈现出门槛低,无实质性财务指标要求的特点。

挂牌程序上,新三板与创业板上市流程主要有以下区别:

1)企业是否可以挂牌的决定权在于券商内核会议,而证券业协会只是进行形式审查;

2)企业挂牌不用报证监会备案,而是要向当地政府申请挂牌资格,一般由管委会负责;

3)挂牌流程简单,通过率高,所需时间较短,文件报送到协会最快一两个月即可挂牌。

交易制度上,新三板与创业板一样,都登记在结算公司,在深交所进行交易,资金、股票账户均与深交所其他股票一样,主要的不同就是协议成交,不撮合,股东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卖出自己的股票,控制市场对经营业绩和管理层带来的压力。

信息披露上,新三板实行的是适度信息披露制度,注重控制信息披露成本对企业的影响。只需在发生对股份转让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披露临时报告,而无须比照上市公司,在发生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交易就需披露临时公告。(见表5)

扩容对创业板的影响

1、对创业板的影响重在心理面,而非资金面。

新三板扩容会分流一部分创业板的资金,但从新三板的资金来源和资金量来比较,新三板对创业板市场的实际影响更多是心理面,而不是资金面。

来自深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2011年伊始,就有凯英信业(430032)、现代农业(430010)发布了定向增资暨购买资产预案;建工华创(430020)、诺思兰德(430047)也相继发布了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据统计,2010年,共有10家挂牌企业进行了11次定向增资,融资额6.17亿元,超过前4年的融资总额;累计有20家企业进行了24次定向增资,市盈率最高达到84倍,平均市盈率22.59倍,融资额合计11.73亿元。市场投资者都在期待创业板的财富效应蔓延到即将扩容的“新三板”上。

有市场投资者担心,新三板上市公司的低市盈率将构成巨大的吸引力,一批原本热衷于在创业板中淘金的投资客将分流到新三板,创业板在资金面上会比较缺紧。我们认为短期内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就像2009年推出创业板是市场对中小板和主板资金分流的担心一样,我们认为从市场资金供应和三板板投资伴随高风险的角度来看,短期内对创业板的资金面影响不大。

2010年整个新三板市场的成交金额不足37亿元,与目前整个创业板的日成交额差不多,即使扩容以后,由于扩容的阶段性和长期性,中小投资者仍很难参与市场,分流效应不会明显,退一步讲,即便允许中小投资者介入,那么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像创业板刚推出时一样)也很可能会被迅速炒高,估值反而没有吸引力,所谓资金的分流效应或很难体现。

参考创业板上市,2009年9月创业板板的推出对中小板资金的分流效应并不太大,中小板指数的成交量维持在稳定水平。(见表6)

2、对创业板形成“倒逼机制”,带动创业板规范化以及拉低板块整体估值水平。

在目前制度下,新三板上市公司参与交易的都是机构投资者,这使得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明显低于创业板市场,那么新三板扩容改革将对创业板估值起到下拉式的比价效应。对比创业板,新三板股票也具有高成长性,且低估值优势明显,一旦新三板扩容,市场的交易品种将大幅增加,创业板乃至中小板股票的稀缺性将不复存在。

当然,这种下拉式比价效应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其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新三板转板制度。“新三板”扩容到了一定程度并发挥其作用以后,必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转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是“新三板”发展的必然需求。我们认为建立转板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新三板扩容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新的方案实施,新的试点建立都需要时间,如果新三板不能实现升板,那么即使标的的市盈率比较低,新三板和创业板的比价效应也不会很明显。截至目前,只有久其软件、北陆药业、世纪瑞尔等少数几家三板挂牌企业最终得以在中小板、创业板IPO上市,而且走了完整的券商保荐和审批上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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