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与现代“公民”建设_大众文化论文

大众文化与现代“公民”建设_大众文化论文

大众文化与现代“公民性”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众论文,文化与论文,公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20世纪初期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精神产物,大众文化的兴起有着与社会发展相契合的内在合理性以及衍进原动力。尽管浸染着现代社会的多重特征,大众文化作为文化历史旅程的典范样式,仍然属于一种具有理想性和自由化,源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最能发挥创造主体的创造性甚至独创性的实践样式。像其它文化范式一样,大众文化超越了日常性的格式化的生活方式乃至常规的实践活动,属于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创造性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状态。诚然,作为颇具时代症候的一种文化形态,大众文化以其极具世俗化、商业化、娱乐性以及流行性的审美特征迎来了普泛大众的热情追捧,同时又被传统文化卫道者判以“商品化、欺骗性、伪个性化”的罪名,从而一直饱受争议,引发一次又一次的“身份危机”。法兰克福学派更是要将大众文化抬上马克思主义的手术台进行一番细致入微的精神解剖,阿多诺和霍克海默还要坚持以否定性的话语对大众文化进行一番“思想整合”,诸如此般的争议和批判自大众文化诞生以来一直延续不断,我们无法就这一争议作出证据确凿、令人信服的“终极审判”。但毋容置疑的是,大众文化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壮大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凭借大众传媒构筑身体幻象,大众文化提供了游戏化的心理以及审美体验,克服社会聚变引起的认同焦虑,从而成为普泛民众欣然接受、广为传播的文化范式,于此,其存在应当是合理的,正如伊格尔顿在《理论之后》中所言,大众文化是值得研究的。

诚然,大众文化尽管还带着诸多的质疑甚至“身份焦虑”,但凭借自身强大的现代审美意识以及契合时代的娱乐性、商品化乃至世俗化特征,大众文化已然构筑了坚实而又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认同联盟,对当下的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作为迥异于传统文化的一种文化范式,大众文化的生成与传播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乃至民族风气都有着颇为深远的影响力,换句话说,作为当下社会的一种主要文化形态,它以作用于社会个体的方式影响着社会整体结构,改变着传统社会衍进的既定线路,塑造着符合其自身发展特征和规律的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从而建构着它需要的至少是默认的现代公民社会结构。因此,将大众文化置于现代社会的语境中加以考察,梳理其与现代公民社会的内在关系,尤其是探讨其对现代社会公民意识亦即“公民性”的建构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民性”及其与文化范式构建的逻辑关联

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公民性”的出现十分久远,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著作中就曾提出:“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①所谓“政治动物”实际上指的就是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保持的一种公民意识,在今天看来,无疑它应属于“公民性”的内在范畴之一。亚里士多德所描绘的“政治动物”在古希腊的政治框架中意味着自由、平等、理性等卓越品质的实践和追求,热衷于对公共生活以及公共事务的探讨是古希腊人的一大嗜好,于此亚氏所得出的结论在古希腊的政治文化语境中是客观存在的。诚然,古希腊人所追逐的“公民性”只是最初始状态的公民意识或者公民精神,属于一种原始“公民性”,在当时的社会文化语境中没有也不可能出现相对高级形态的公民结构。近代启蒙运动的发展,人的主体意识和理性精神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结构,培育现代社会的“公民性”成为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一个前提。

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的确提供了公民结构建构的物质基础,宪政体制和法治秩序的建立赋予现代社会主体以现代公民身份和公民权,人权至上、价值独立、民主选举等等都从形式上规约着现代公民结构的合理衍进和公民意识的正常发展。但现代社会的发展并没有让公民意识的建构一路凯歌,物质生活的改善却没有相应程度的公民意识相同步,近现代社会的发展也没能塑造出一个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结构乃至孕育出具有完全现代意义的“公民性”,现代社会主体自我意识的多元衍化,经济社会文化的熏染,特别是近代社会的转型,使得现代公民结构的物质躯壳中包裹的不全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换句话说,现代公民意识与公民结构是脱节的。正如卢梭所言,现代社会的发展造成人性的分裂,表现为“公民”与“市民”二重身份的紧张,现代城市造就的已然不是真正的公民,只属于市民,“公民性”与“市民性”的分裂是现代社会人性异化的主要样式。②

公民社会结构的建立却不能带动现代“公民性”生成与发展的联动效应,两者的脱节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化和网络化的不断推进愈益扩大,以资本为扩张动力以及以网络为交流载体的人类物质和精神交往正强力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构建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公民性”正成为一项不可忽视的世界课题。现代社会的发展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性”建构提供了物质保障,而真正引领现代“公民性”建构的无疑是社会文化自身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载体,文化自古以来就承载着社会发展的诸多职能,它不仅是社会物质生活以及生产活动在思想精神层面的体现和升华,而且又凭借自身的教化和感染力推动着社会物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在传统社会里,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承载主体,与物质生活是有着界限分明的差异的,如果用形下之器来形容物质生活,那么文化无疑就归属于形上之道了。然而在大众文化甚嚣尘上的现代社会,文化早已抛弃了传统社会不与物质同流的自我清高,与瞬息万变的社会物质生活关联日益密切,融为一体了。法国理论家布尔迪厄甚至认为,现代社会的资本生产不能再局限于经济生产,文化也成为现代物质生产的一部分。费斯克则从反面论证了文化与经济生活的紧密关联,他认为,现代社会的金融经济与文化资本应属于文化产品的两个维度。由此,文化在现代社会所扮演的身份角色比起传统社会要强得多,如果说传统社会文化是通过精神层面来对社会主体产生影响力,从而规约着主体的社会活动,进而达成整个社会意识结构的建构或强化,那么,现代社会,尤其是大众文化精彩纷呈的现代化语境中,文化特别是与现代大众关系紧密的大众文化不仅从精神上影响并规约着大众的主体意识,而且还通过大众文化特有的物质属性或者是商品属性直接操控着大众的日常生活,比起传统社会的文化形态,现代社会大众文化对社会主体的影响力和浸染性要强得多,对整个社会意识的规约性也要大得多,对大众文化的显性特征和隐形特征加以探讨,特别是厘清当下社会语境下对大众文化的理论误读,梳理大众文化对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特别是“公民性”建构的多维路径,从而赋予大众文化以合理的身份定位,这是当下语境下面临大众文化滚滚洪流之态不可回避的时代命题。

二、大众文化的显性维度及其背离现代“公民性”的视觉幻像

大众文化自诞生以来就一直争议不断,正如有学者所言:“大众文化研究一直是一个与其自身形态相匹配的聚讼纷纭、争辩不已的场域。”③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些学者更是对大众文化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大众文化在由资本控制的市场格局中呈现出来的消费性、商品化的特征给予这些批判以颇为确信的口实。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文化应该是一种本真的、理想化的、超越现实生活的存在方式,而在技术理性和工业化程度不断扩张的现代社会,具有自由性、异在化、超越性以及创造性的文化艺术,已经逐渐退化为一种丧失自律性和自主性的东西,失去了艺术应具有的本真品格,走向了可悲的文化异化。大众文化的出现就是这一文化异化的产物。在《艺术和大众文化》一文中,霍克海默阐述了艺术与大众文化之间构成的不和谐关系。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对人造成的异化无处不在,作为工业文明遗留的产物,大众文化的主要功能是消磨人的个性,让人丧失反抗意识,心甘情愿安于现状。作为仅存的一片净土,艺术为了不至于与现实世界同流合污,只能以荒诞离奇的外形为武器,撕破温情脉脉的现实面纱,保全人类最后一丝希望。④阿多诺更是口诛笔伐,对大众文化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他认为大众文化背后交织着复杂的权力干涉,在先进传媒手段的庇护下,大众文化凭借自身的标准化与伪个性化,对任何本真性个体的压抑,对受众赋予个性化的虚假承诺以及对大众消费需求的制造和引导,使得交换价值战胜了使用价值,同一性战胜了差异性,并使得他者的表征变得不再成为可能,个体失去了自性,从而变成了抽象的存在,这是文化工业带来的恶果。

可以说,大众文化从降生的那一刻就背负着极其沉重的命运成见,正如社会学家洛文塔尔所言:“个体的衰微导致大众文化的出现,这种文化取代了民间艺术和雅艺术。通俗文化的产品全无任何真正的艺术特征,不过,在其诸种媒介方式中,这种文化已被证明有其自身的真正特征,标准化、俗套、保守、虚伪,是一种媚俗消费者的商品。”⑤诚然,对大众文化诸多的理论批判禁锢不了大众文化前行的脚步,“商品化、世俗化、虚伪性、浅表化”等等一张张批判的标签也不可能阻止普泛大众对大众文化的认同和追捧,其愈益顽强的生命力所引发的不是我们再甩出一张誓不苟同的审判裁决书,而是我们自身对之前所给予大众文化口诛笔伐的深度反思:我们是否错了?作为工业文明发展的精神产物,大众文化的兴起必然有其深度的思想文化根源,其迥异于传统文化范式的新面孔让我们深谙传统文化尤其是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模式的批判者们阵脚大乱,在他们看来,大众文化与传统的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是对抗性的,是排他性的,现代文化要保持自身的特性,断不能与落入物质俗套的大众文化合舞。正如齐美尔指出的那样:“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物质文化的财富与日俱增,但个体的心灵却只有通过远离物质文化来丰富自己的发展形式和内容。”⑥

的确,大众文化自身的显性特征太过明显,其物质主导性及其商品娱乐化的趋势所带来的文化认同感显然要低很多,尽管大众对这一文化形态颇为迷恋,但这一文化形态内在地拒绝深度思考、告别崇高、悲剧、诗意的浅表性态又让大众特别是文化卫道者实难认同,在他们看来,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承载,肩负着体察民众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的崇高功能,而大众文化实难肩负如此重要的历史担当。换句话说,传统文化中那种心灵的伟大创造力被大众文化自身的拜物的力量所消解,主体的精神文化日益让位于客观的物质文化,文化本身的审美自律受到严重威胁。

正是因为自身背负着如此众多的质疑和偏见,大众文化尽管在当下语境中精彩纷呈,喝彩不断,但其内在的社会意识形态建构功能仍然备受质疑。诚然,大众文化之所以在建构社会意识职能上饱受质疑,其内在原因无非以下几点:一是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大众文化遵循的逻辑是商品经济的交换原则,它的指向不是艺术自身的内在审美价值,而是以某种外在的商品价值为宗旨,其文本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以达到商品价值的最大化为根本目的,这与传统的主流文化、精英文化甚至传统社会的民间文化都迥然有别。二是大众文化兴起的语境是后现代思潮最为勃兴的时代,换句话说,后现代也成为大众文化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思想根源,后现代所倡导的去中心化、解构主义无疑浸染着大众文化的方方面面,元叙事的必要性遭受质疑,一元化的中心体系被消解,多元共存,彼此交织成为常态,所以传统文化所肩负的服从社会意识建构的职能在大众文化中似乎渐已消弭。三是大众文化自身秉持的反抗性也间接影响着社会意识建构职能的发挥。大众文化不同于传统文化的诸多特征及其承载的后现代精神,使其社会批判性大大增强,其消解社会质疑的有效手段就是以戏仿、娱乐的态度来对待身边的一切事物,其禀赋的“游戏人间”的显性特征成为其承载社会教化乃至社会意识建构职能的内在壁障。

正因为如此,所以即使在大众文化甚嚣尘上的当下语境中,探讨大众文化与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建构也成为诸多学者难以苟同的难题,当大众文化已从深层维度影响并制约着民众思想意识的时候,将建构社会意识的责任再交由精英文化或者主流文化去实现似乎成为隔靴搔痒的举措,只有厘清大众文化与社会意识建构特别是“公民性”建构之间的关联,才能有的放矢地实现现代社会文化育人的历史使命。

三、大众文化的隐性维度与现代“公民性”建构的多维路径

作为现代社会颇为典范的文化范式,大众文化对社会意识的影响愈益增强,拘泥于传统社会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二元对立而忽视大众文化对社会结构乃至社会意识的影响是不可取的,着眼于大众文化“商品式、娱乐性、浅表性”的显性文化表现形态而断然否定这一文化对整体社会意识结构的制约性也颇为片面。作为现代社会极具生命力的文化样式,大众文化凭借自身的显性审美特征在博取诸多喝彩和追捧的同时,其隐性的文化内涵也潜在地塑化着符合大众文化生存语境的社会意识形态,孕育着迥异于传统文化形态所构筑的一种新的公民意识,规约着符合现代社会意识结构的“公民性”。

大众文化制约现代“公民性”的理性作用方式是潜在的,由于其不同于以前所有文化形态的诸多显性特征,遮蔽了其作用社会意识形态的真实面目,因而其建构新型的公民意识很少为社会所认知与承认,而这反过来又增强了这一文化形态与公民性社会建构内在逻辑关联的神秘色彩。

首先,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本身承载着社会意识形态的诸多功能。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同时又影响一定的政治经济。从这一层面而言,文化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承载社会意识,文化与意识形态存在着紧密的关联。作为同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或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结果,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和意识形态的文化性本身就是辩证统一的。意识形态的发展依赖于文化的滋润与承载,文化的发展又依赖于意识形态的指导和评价,因而文化与意识形态是双向共赢的存在关系。由此,大众文化作为现代社会特定语境下衍生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其本身也应该具有承载意识形态的内在职能,这与大众文化诞生初期法兰克福学派对其所持有的批判是相符合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大众文化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商品,体现着统治的意识形态。之所以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不够明确,其主要缘由就是大众文化自身的商业化的运作逻辑,特别是其商品化、娱乐化的显性功能遮蔽了文化本身的真实价值,大众文化随之流失了文化所应有的思想深度,浅表化、平面化的趋势渐而增强,各种短暂的愉悦消解了文化自身所必须的对各种严肃命题的思索。当然,大众文化所承载的意识形态与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是有差异的,尽管“文化的核心角色在于它使得统治秩序获得合法性和正当性”⑦,但大众文化却不是服务于统治阶级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大众文化还承载着一种抵抗的意识形态,葛兰西认为这是大众文化特有的意识形态,而“常识”则是这一意识形态职能的关键场域,其来源是“自然化”和“中性化”的产物。而这一“常识”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时就成为布尔迪厄所称之的“习性”,“常识”或者“习性”多数情况下充当着意识形态统治的工具,但其主体并非局限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更包含着从属阶级的意识形态,而后者往往能够生产作为社会权力的意义和快感本身。正是因为大众文化体现着从属阶级或者说是普泛大众的意识形态,大众文化不仅具备天然的承载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而且肩负着体现大众社会意识的诸多重任。

其次,与传统文化构建社会意识的方式不同,大众文化构建现代公民意识有着自为的运行模式。在传统社会中,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与民俗文化是处于二元对立的关系,尽管主导文化与精英文化的生成与归属并非完全相同,但在传统社会中两者担负的职能是没有本质差异的,因而就传统社会而言,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主导文化与精英文化在价值功能上可以画上等号,他们都是隶属于统治阶级的思想教化工具。作为基于国家权力,表达国家正统意识形态的文化,主导文化在传统的中国社会根深蒂固,它肩负着国家意志、文化取向以及价值观的定位,因而是国家精神职能的主要执行者。精英文化是特定社会知识分子文化的主要表现形态,通常也是新思想、新观念以及新方法的承载者。⑧传统社会中,精英文化往往是“经典”和“正统”思想意识的传播者,即使有时候,精英文化与统治阶级倡导的主导文化并不完全合拍,但精英文化不会背离主导文化太远,更多时候它是主导文化的后备者和辅助者,完善着主导文化对被统治阶级的精神统治。就文化对公民意识的建构而言,主导文化与精英文化所遵循的建构路线是一致的,都是由统治者或者由统治阶级的代言人知识分子进行顶层设计,对符合社会结构和社会统治有益的文化进行筛选和改造,赋予这些文化形态一定的政治地位,然后由上至下地进行推广,当然,有的时候流行民间的民俗文化也会被统治阶级施以改造,进行必要的顶层包装,然后以主导文化或精英文化的面孔重新问世,如中国传统的戏曲样式京剧走的就是这条路线。与主导文化和精英文化不同,大众文化从诞生的一开始就扎根民众,其强大的亲民性让统治阶层的顶层设计显得力不从心,我们不能断言大众文化的诞生是作为主导文化或精英文化的对立面出现的,大众文化有时也蕴含着与主导、精英文化类似的意识,正如洛威尔所言:“大众文化很可能表达着极其不同的观念、情感、价值和感受,其中只有一部分来自并合乎主流意识形态,而有许多会来自与资本主义对立的阶级经历和阶级愿望。这类分析为各不相同的阶级斗争策略留出了空间,这些斗争以处于大众消费产业中心的劳动者为基石,而不是完全集中在不具有广泛影响的先锋身上。”⑨但多数情况下,大众文化还是遵循着自身的运行规则,它把个体纳入到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流程中,开放了个体对文化的阐释权、生产权,重塑了文化创造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平等关系,抹平了主客、上下等级上的严格区分,人的主体地位被放大,传统社会主导文化和精英文化奉行的自上而下的传播策略被抛弃,主导、精英文化的权威力和传播的单向度被改写,大众文化以一种迥异于主导和精英的新形态建构着属于自己的传播空间,其由下而上的传播路径,由大众到顶层的影响路线赢得了广泛民众的阵阵喝彩,无疑也增强了自身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再加上现代传媒的包装,大众文化对社会民众的意识建构更趋隐蔽,建构深度更为深远,真正达到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境地。

值得一提的是,大众文化自下而上的社会意识建构模式,在赢取普泛民众更多青睐的同时,也使得这一文化形态的现代“公民性”建构职能更为自律,如果说传统社会的主导文化或精英文化是凭借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来推进文化对社会意识的建构的话,那么现代社会大众文化对公民意识或“公民性”的建构则更为自觉、更为主动。

再次,现代社会大众文化与主导文化、精英文化的合流趋势逐渐增大,大众文化建构“公民性”的空间得以进一步拓展。尽管与主导文化、精英文化衍生的物质土壤、价值导向以及审美特征存在着诸多差异,在当下的文化语境中,大众文化正凭借着强大的影响力和感化力浸染着主导文化和精英文化,传统社会二元对立的文化态势在现代日益强化的传媒力量的包装下逐渐淡化、消解,就单个文化主体地位而言,大众文化也已不甘屈从于游戏社会底层的社会地位,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它也在不断寻求拓展主导社会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而主导文化、精英文化面对大众文化愈来愈烈的发展趋势,尤其是自身不断被大众文化日益侵占的活动场域,其高高在上,不屑与大众文化为伍的清高姿态也实难保持,放下身架,在汲取大众文化诸多特征为己所用的同时,以有限迎合的方式来巩固自己的文化疆土不再丧失成为主导文化、精英文化的必然选择,这无形中构筑了大众文化与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合流的局面,在各自为营的自我选择中实现了“双赢”,而大众文化也正是通过与主导文化、精英文化的不断合流而强化了自身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教化职能,无疑也为进一步建构现代社会的“公民性”增加了力量。

最后,大众文化建构现代“公民性”有着自身不可替代的发展优势。尽管大众文化自诞生以来一直背负着种种批判和成见,其自身也因“商品化、娱乐化、浅表化”而饱受诟病,但大众文化对于建构现代公民意识有着不可替代的自身优势。大众文化扎根民众,其强大的亲民性让大众文化对民众的审美情感和文化诉求颇为敏感,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让大众文化成为最能代表民众情绪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面临的主体是大众,因而它本能地具备一种依托大众的、趋向民主的内在品格以及指向开放的双向交往的多元化的意识形式。再者,经过长期的发展积淀,大众文化已然改变了传统的文化资源分配方式,创建了多个新的公共文化场域,建立了诸多新的文化资本及其积累与运作方式,并且在发展的进程中,大众文化改变了原有的单一政治文化资本的专有方式或运作方式(亦即不再需要经过政治的特许),创设了适应各种不同层次和等级的文化消费空间及消费样式,进而使多数人都可以更自由、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得自己喜爱的文化资源,而大众文化本身也在日用不察地形塑着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方式的同时,使自己油然进入一种制度形态。

四、大众文化建构现代“公民性”的理性反思

诚然,大众文化与现代社会“公民性”的建构存在着颇深的逻辑关联,大众文化可以促进现代社会公民意识的发展,其本身像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一样具备意识形态的建构职能。然而大众文化对建构“公民性”的路径不是既定的、预设的,其多元化、非中心化的审美特征在建构现代公民意识的时候无疑又是具有弊端的。作为兴盛于商业经济的一种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更多注重的是文化的商业价值,而文化本有的审美价值只能算是其商业化的衍生品,正是由于商业化的导向,追求视听感官的娱乐和感性放纵的诉求成为大众文化建构现代“公民性”的内在壁障。同时,大众文化自身的商业运作逻辑使它在根本上排斥任何既定的意识规范模式对它的束缚,从某一层面上而言,它只愿意遵循经济学上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游戏规则,迎合大众并制造热衷于它本身的大众,因此,不经重新整合的大众文化是很难担当起建构现代社会公民意识的重任的。

现代社会的发展,对现代公民意识亦即现代“公民性”的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社会对人的自主意识的限制,对主体主观性、能动性乃至个性自由的拘囿在现代社会不复存在,现代社会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实现人的自由的最大化,这是大众文化之所以存在乃至勃兴的缘由所在,但实现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是要以社会的有序发展作为前提的,换句话说,不能存在一个失去整体性的多元化社会形态,整体、有序是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建构的前提,也是现代“公民性”得以成立的基础所在,那么现代社会内在需求的有序性、整体性与大众文化自身的非中心化、多元化便成为现代“公民性”建构不可回避的二律背反。因此,无视大众文化的本质特征而采取照搬主义,像采用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一样,将大众文化直接用于现代公民意识的建构无疑是不现实的,结合社会语境,对大众文化进行必要的引导,彰显其亲民性和普泛化的文化教化优势,因势利导,在保持其外在文化多元形态的同时,增强其文化自身的理性价值和契合时代所需的内在精神,进而内在构筑成一个富有整体性和崇高性乃至有一定思想深度的文化形态,发挥其独特的商业化、娱乐化优势,这是真正实现大众文化建构现代“公民性”的必由之路。

由此,作为现代社会最具群体基础、影响也最为深远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无疑具备建构现代社会公民意识的潜在职能,长久以来的身份争议和价值认同丝毫不能阻止这一文化形态对现代“公民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拘泥于其文化身份和理性价值的模糊而断然否定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建构力量,或者纠结于这一文化形态建构现代公民意识的确然性,无疑都是瞎子摸象的武断之举。认同大众文化在现代社会所形成的洪流之势,因势利导,强化对这一文化形态理性价值和运行规律的学理认知,进而真正实现大众文化建构现代社会“公民性”的优势价值,这是当下大众文化研究不可回避的终极命题。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30页。

②[法]卢梭:《爱弥儿》(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9页。

③金元浦:《大众文化兴起后的再思考》,《河北学刊》2010年第3期。

④[德]霍克海默:《批判理论》,李小兵等译,重庆:重庆工业出版社,1989年,第263页。

⑤Bernard Rosenberg and David M.White,eds.,Mass Culture,New York: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1957,p.55.

⑥Georg Simmel,The Philosophy of Money,London:Routledge &Kegan Paul,1978,p.446.

⑦张意:《文化与区分》,《文化研究》第4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第42页。

⑧周宪:《文化表征与文化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7页。

⑨特里·洛威尔:《文化生产》,《大众文化研究》,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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