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策略探讨论文_杨军

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策略探讨论文_杨军

乐昌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广东乐昌 512200

摘要:本文主要对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策略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面临问题;解决策略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建筑业得到了高速发展,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频有发生。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安全监督工作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切实督促好建筑施工项目的各个参建主体抓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本文主要对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策略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面临的问题分析

(1)政府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首先,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的市、县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长期得不到落实,监督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匹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难于到位;其次,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检查次数虽较多,但检查深度不够,执法不严,存在着“查而不处、处而不严、重案轻罚”的现象。

(2)法规制度建设相对落后,执法监督乏力。这方面主要有三点问题存在:一是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缺乏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规定,产生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

(3)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施工安全涉及建设各方,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存在挂靠现象,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责任制未落在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重质量、轻安全,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现象比较普,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末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设计上就存在安全缺陷。

(4)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难以满足施工安全需要,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策略探讨

(1)不断完善现场安全监督机构。完善的现场安全监督机构是提高现场安全监督水平的重要的内在条件和基础,监督单位不仅要重视总部组织机构的完善,监督企业形象的包装和监督投标工作的规范化,更应重视现场监督机构人员和设施的完备与现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在项目监督管理中,更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并下发至各现场监督人员,强化一线安全监督。在审批中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组织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保证体系、施救体系以及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从源头抓好安全监督工作。

(2)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应该从不同方面加强施工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能动性。首先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企业内部要建立以安全科为首的安全检查制度,负责对该公司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但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其次,落实责任,消除“挂靠”现象。监督站首先应该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出了安全事故就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来处理施工企业和责任人,让施工企业不敢让人来“挂靠”。同时在日常检查中注意责任人的到场情况,一旦发现“挂靠”情况,将追究被挂靠施工企业的责任。严格的监督机制和行政、经济处罚杜绝了“挂靠”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监理己经成为了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要促进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监督站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求监理单位不仅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次,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在安全评价中要求监理先行进行安全评价,并签署意见;在危险施工阶段或者施工地点检查现场监理员是否进行旁站监理,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最后,要求监理单位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在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等方面是否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监督站对于无安全监理制度或者有制度但不落实的、对所监理的工程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理企业,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济或者其他行政处罚,并严格执行扣分制度。对于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不作为、不负责的监理人员要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严格扣分。三是监督站应该要求监理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要求监理企业在内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总监、现场监理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4)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一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大多数安全检查都是告知性的,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十分重视,准备汇报,组织力量开展迎检活动。等检查组一走,原来怎么办还怎么办,陷于了“查前突击应付,查后依然如故”的形式主义怪圈。这样一来,不仅没有达到监督检查的目的,反而更增添了危险系数。因此,应当将事前的告知性检查变为突击性、随机性的暗访抽查,只有这样,才能看到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二是创新监督检查的办法。要从“经验型”、“事后型”向“科学型”、“预防型”转变,这也是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需要,力争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要采取“工作重心下移,责任追究前置”的监督检查办法,检查指导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跟踪整改到一线。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一定要严盯死守,整改不到位,决不离开现场,决不让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三是创新执法手段。执法手段要从“管理型”、“处罚型”向“服务型”、“维权型”转变。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权”的新思想,新理念,热情为企业服务,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依旧十分严峻,各参建责任主体和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正确树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参考文献

[1]沈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探讨[J].中国电子商务.2013.

论文作者:杨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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