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史大众化中的现代文学史观_文学论文

论文学史大众化中的现代文学史观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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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中国文坛上掀起了一股文学史研究热,特别是在现代文学史研究领域为数众多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专著的出版,众说纷坛的中国现代文学总体把握的努力,导致了在新的学术起点上重构现代文学史观的热点话题。这一热点话题通过《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发起的“文学史观讨论”和《上海文论》发起的“重写文学史”的讨论得以展开。那时候,正是这些讨论装点得一派沉寂的文学研究界尚不失一隅热闹。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显然是有感于学术界对现代文学史的专题研究越来越趋于热门,而发起了一种使得这项研究更加集中化的讨论。编者为这次“文学史观”的讨论不厌其烦地设计了一套问卷,向有过文学史操作经验的学者展开了以下七个方面的调查:“您认为什么是文学史?关于文学史研究的学科性质:是历史学?文艺学?文学批评?还是它们的综合?您的总体的文学史观如何?”“什么是文学史分期的原则?在文学史研究与撰写操作中应如何处理文学与时代、政治斗争、文化思潮以及作家创作主体、文学自身发展演进的关系?您对‘文学史回到文学本身’持何意见?”‘‘文学史研究的基本单位(或说最小单位)是什么?是作家、作品、流派、社团,还是典型的文学现象?文学史应怎样摆脱单纯的作家作品论的集纳倾向?不设作家专章专节的表述方式是否可行?”“文学史结构中‘史’与‘论’的关系如何?是否尽量铺排史料便能增加文学史的客观性?或者应特别注重‘史识’以增加文学史的当代性和主观性?怎样才能使文学史既容纳‘公论’、‘定论’,又极富独创性?”“各种体别的文学史,如小说史、诗歌史、散文史、杂文史,或地域文学史如解放区文学史、东北文学史等,与一般的文学史写法有何种不同?应否有关于文学文体、类型、流派的文学史?文学史还可以有哪些门类?”“文学史应提倡集体著述还是个人著述?您在过去参加这两种工作方式之一时,有何体会?”“您对文学史研究以往的成绩、问题,以及前景怎样估价与预测?”有关这些问题的讨论在该刊一九九一年第二、三期及其后的几期里得以展开。

作为一种调查问卷,这套设计相当专业而且相当有见识和深度,但由于调查的对象是专业研究者,讨论的内容又是“文学史观”这样一种复杂而深奥的东西,以这样详细、具体的问卷形式组织讨论是否十分切当,就成了一个问题。或许以论题的方式宜粗不宜细地征集论文以阐明各种文学史观更为妥当,因为从学术建构方面看上述多少显得有些琐碎的设问本身就带有强加式的意味:为什么提出一种文学史观就一定得思考这里所提供的七个方面的问题?何况不难看出,有些问题基本上属于明知故问的一类,如果认认真真将所提的问题逐一答遍,那倒真有点做科普文章的味道。正因如此,从《丛刊》所刊载的讨论文章及答卷可知,自信的学者总是挑其中自觉有价值的问题概而论之,将所有问题尽皆罗列出来逐一回答的人为数甚少。

应该说,这次讨论中所涌现出的文学史观都是前些年学术界有关现代文学史思考的结晶,或者说,这次讨论完全可以看作是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现代文学史研究的观念集成。黄修己、朱德发等文学史家所发表的观点都是他们的现代文学史研究的基本结论,是他们在各自文学史专著操作中一贯遵循的观念。不过他们对于现代文学史的完整思考,以及他们在具体写作中的实践经验,对于志在开拓现代文学史研究及文学史观新局面的学者具有当然的启发意义。

关于“文学史观”的讨论既然以问卷的形式而不是以论题的形式展开,当然也就失去了深入进行下去的可能,因为参与的每一个人都是在同一个层面上思考并回答问题的,而且有些问题的设置还径直以“是否……”句式提问,虽然答案并不一定停留在肯定或否定的简单反映上,但似乎由问题本身看还真是缺乏对于深入思考的鼓励。当然,即使讨论的组织者也并没有奢望通过这场讨论解决多少问题,可这次讨论毕竟在学术界营造了一种探讨文学史观的气氛,对于此后的文学史操作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想切实解决某些问题的是“重写文学史”的讨论。这场讨论的策划人和发起者似乎聪明地意识到了:文学史观的一般性讨论在现有的条件下要想获取大的突破是不现实的,与其作外围式的试探性的文学史理论框架的反思及论辩,还不如就某些具体文学史现象展开重新评价,就某些现代作家的成就作史学价值的重估。发起者的视野是开阔的,他们并不就是为了给某些具体的文学史问题翻案,而是吁求着文学史“研究者精神世界的无限丰富性”以及“文学史研究的多元化态势”,〔1〕就是说,他们的着眼点比具体的文学史观的建构更远,远至于文学史家的“精神世界”,但他们宁愿从具体作家的文学史评价讨论起,即从微观的问题解析出发以迫近宏观的多元化的文学史观建设。。

“重写文学史”的讨论从“赵树理方向”、“柳青现象”和丁玲创作道路的重估开其端,这些选题本身便很耐人寻味,由此也透露出讨论的参与者希求建构一种符合历史、符合科学的文学史观的真诚态度。确实,长期以来,现代文学史浮在政治概念化的地表,往往将许多文学史现象首先给予政治定位,然后再给予文学性的“论证”,这样造成了不少虚假的、浮夸的、不切实际的史学结论。“重写文学史”的作者力图从不同于“政治标准第一”的视角重新评估这些现象和作家,其努力本身无疑是值得赞许的,而由此坚实的基础通向新的多元化的文学史观建设的意向更值得彰扬。这是当代学术研究中颇为难得的务实作风的体现。

许多研究者不了解或竟不愿意理解“重写文学史”讨论的深刻寓意,他们往往指责这场讨论显得过于虚张声势甚至哗众取宠,因为“重写文学史”并不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事情,用不着如此张扬和招摇:“什么时候不在‘重写文学史’?”指责的意见说,只要有文学史的研究,就说明人们怀有“重写”文学史的心念。这样的指责试图用浅俗的误会消解“重写文学史”提法及其讨论的意义,固然是对学界某些惯于造热点、凑热闹的不良风气的反感的结果,但也暴露了不善理解、不善回旋的狭隘性。这番指责似乎是说人们有史以来一直不间断地在重写文学史,“重写文学史”的讨论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东西。与此相反,有一种见解却是:现在还不是“重写文学史”的时候,意即这种讨论为时过早。〔2〕显然,持这种观点的人才真正理解了“重写文学史”讨论的基本意旨,而且他们的观点往往也是成熟而独到的文学史观。有的研究者曾大胆而雄辩地指出“重写文学史”必具的条件:“一般而言,要重写文学史,至少必须具备下列诸条件,即:宽松的心灵环境,独立的首创精神和胆识,方法论及其原则的改革。”列出这些条件之后,人们作出了这样的慨叹:“可以说,在一个缺乏自由感、闭锁而沉重的心灵环境中,要达到文化反思、批判与个人创见的实现是难以想象的”〔3〕

“重写文学史”的讨论兴起于八十年代末,而“文学史观讨论”发动于九十年代初。这两个时间概念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时代气氛,因了这时代气氛的差异,“重写文学史”的讨论占尽天时,其活跃程度显然超过了“文学史观讨论”。但时代气氛只是外在的原因,更内在的依据是,“重写文学史”的提法较之四平八稳的‘‘文学史观讨论”更触动了人们内心中深厚的期盼与悬望,故激起了许多学者、尤其是青年学人的参与热忱。旧文学史观原处于被改铸、修正的状态,而在这场富有生气的讨论中则有时面临着被颠覆的境地。不过,这时讨论的问题亦已超出了发起者原先设想的界面,“重写文学史”成了某种时代性的姿态。

在“重写文学史”讨论中涌现出来的文学史观,都程度不同地体现出挣破政治话语乃至历史话语束缚,面向文学本体回归的取向,不少观点新颖别致,且有相当的深度,显示出超越于后起的“文学史观讨论”的实绩。李*首先发表了自己对现代文学史的总体观,认为这段文学史起点在一九一七年的文学革命,而终点在一九八五年的完全开放。他之所以特别看重一九八五年,是因为这一年标志着中国文学“彻底结束了它的封闭状态”,从“服务”走向了“二十世纪世界文学”。〔4〕虽然以文学的开放性及世界文学为参照点的总体思路与“二十世纪中国大学”观相似,但他突出了“五四”文学革命的决定性作用,又突破了追求整一的“世纪”话语,对文学史发展的实际的考察多于对时间性概念的关注。并且,他将这段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性质论定为“文学的本体性不断失落又不断寻求的审美精神和语言能力的消长史”〔5〕,实在是很有见识的概括。

李劼的文学史观不仅新颖别致,充满着独创的活力,而且也牢牢扣紧现代文学史发展的实际,具有一种很强的可操作性,且他正是通过实际的文学史论的操作表述出自己的这番文学史观的。这种作风与在同一场讨论中屡有出现的那种光顾空洞地发表新鲜史观,却始终只以“观”止,全然不顾文学史操作之可能性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的确,有些学者就观念谈观念时有足够的才情谈得头头是道、而且其话语体系的新潮,思维状况的活跃,学术视角的别致,都可谓极尽风采,但就是属于纸上谈兵,不仅别人,即连他们自己也很难将这些文学史观念运用到文学史的实际操作中去。有的学者眼光十分犀利,批评也很尖锐透彻,认为八十年代以来趋于热门的现代文学史研究,由于没有成功地应用纯文学的标准作评价依据,只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改进:克服了政治标准第一的倾向之后,人们只是“换了一种当前占主流的意识形态标准来评价文学”,例如个性主义、人道主义、现实主义、文化反思和批判、思想革命的镜子、知识分子的道路等等,然而这些“依然是文学之外的非文学的标准”。应该说这样的批评真正切中了文学史研究乃至文学研究的流弊,但如何还原到纯文学的标准,论者便也颇为茫然起来,只是说“要把形式从内容的奴仆状态中解放出来赋予它以本体的地位”;又,形式如何挣脱内容获得自己的本体地位呢?论者认为可通过文学史的考察实现之,他于是这样来理解文学史:“首先就是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符号体系、符号结构的运动史,也就是一部使内容赖以存话,赖以获得审美素质的形式史。”〔6〕然而且慢,从内容的奴仆地位解放了出来的这种“形式史”,这一系列“符号体系”与“符号结构”的运动史,究竟如何把捉在文学史的写作之中?早在中学阶段人们就接触到过汉语句式的纯形式的分析,如主、谓、宾、定、状、补之类,但那面对的是单句、复句,至多不过是句群,可现在面对的何止千千篇万章?而且是发展演变的“形式史”。

看来,文学史观与一般的文学理论确有明显区别,它须具有可操作性。无论是在“文学史观讨论”还是在“重写文学史”的讨论中、都有学者指责那种写文学史的人未必有自己史观的现象,不言而喻,光提出空洞的、想当然的文学史观而不顾其可否操作的现象同样应受到指责。这种现象其值得指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们往往在某种偏激的、铤而走险的理论阐析中表现出固执的排他性,即认为只有他们阐述的那种史观才是唯一能迫近文学史真实的,而其他路径则无法科学地准确地揭示文学发展史的实际。这种过于片面化的文学史观实在最不符合文学史发展的实际,冯光廉、刘增人等文学史研究者很清醒地意识到:“文学史的发展是由多种内容、多重层面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描述和概括,以建构不同的体例框架。”〔7〕尽管他们自己倾向于通过创作主题现象的流变勾勒文学史的发展轨迹,而且认定“在这多种内容、多重层面的丰富构成中”,“创作主题现象占有最为重要、最为突出的地位”,但他们的态度分明是宽容的,能容纳并欢迎各种角度的文学史叙述。

已有学者对“五四”文化精神作了“宽容”的概括,以这种“宽容”精神作为基础的中国现代文学本身便会不言而喻地显示出某种宽容的素质,因此在对它的历史叙述中,也必然吁求着方法、角度、体例的宽容性和多元化。这是历史的结论,也是时代的要求。随着各种文学史观的开拓与创新,各种写法各个角度的现代文学史专著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不断涌现,汇成了现代文学史研究奔腾澎湃、生生不息的浪潮。其中除了我们习见的主题史而外,有各种各样的文体史,如现代小说史、散文史、诗歌史、戏剧史等:有门类史,如现代通俗文学史、翻译文学史、现代文学比较史之类;有思潮史,如中国现代文学主潮之类;有流派史,如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乡土文学史等;有题材史,如现代女性文学史、儿童文学史等,有断代史,如“五四”文学史、抗战文学史之类;还有地域文学史;如东北现代文学史、岭南文学史、江苏新文学史等。如此众多的文学史专著足以说明这时代文学史观的异常活跃、色彩纷呈。

但必须指出,尽管可用“活跃”描述现代文学史观的建设与开拓,却无法理直气壮地将这些文学史观的性状称为“多元”。正像人们忧郁地指出“重写文学史还不到时候”时所顾虑的那样,真正使现代大学史观呈现出多元化的性状,也还需要假以时日。上述如此众多的文学史专著,能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并不占多数,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鲜明独立的文学史观。大多数文学史专著只是在某些文学分析及某些文学现象的评价上展示其独特性,而总体观念则流于千篇一律,于是总体上也就难以造成显著的学术影响。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在“自觉遵守”、“保持一致”的心理模态中进行学术研究和文学批评,无论面对怎样的研究对象,一般都不敢、也不适应鲜明、显豁地亮出自己的总体观念,所能心安理得地做的事情就是在现成总体观念下的论证或者“微调”。这样的学术习惯很难造成观念的多元化,文学史的研究更是如此。有鉴于此,有人曾从中国新文学的现代化这一史学视角提出了这样的论题:“文学史家的主体意识的弘扬是至为关键的”,并断言“文学史家主体意识越是强烈,所写的文学史专著才越能体现出独立个性”,因为富有主体意识的不同史家可以建立起分别表述文学史规律不同方面的史观,“可以使他们各各依凭感觉良好的主体优势,发现新文学历史进程中的更多、更具有普遍意义或更具有特殊思想价值和美学价值的现代化素质”,因而,“不同的研究者完全可以对新文学现代化特质作出不同的概括和认定”。〔8〕这还是仅从文学现代化的角度设想的,如果再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设计,则现代文学史观会有更为广阔的多元化的可能性。

吴福辉曾著文提倡个人编写文学史。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建构文学史观多元格局的目的。确实,就一般情形而言,个人撰写的文学史著更有机会体现个人化的文学史观,相应地,也就有利于形成文学史观和文学史著多元化的局面。诚如这方面较有发言权的黄修己所说:他所写的《中国现代文学简史》“既然是个人的编著,就不会只写公论,而一定会尽可能多写点自己的见解,只要不妨碍出版,不自相矛盾而能自圆其说,就不必顾忌他人是否能接受”。〔9〕这与集体编写文学史著通常流行的编撰原则有大不同,那种原则往往是这样表述的:“尽量吸收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个人见解即使精辟,没有得到公众承认之前,暂时不写入书内。”〔10〕吴福辉和黄修己本人似乎都深信不疑,由其他的个人来撰写文学史,也理所当然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然而实际情形未必真的这样乐观。包括各种专题史、文体史在内的现代文学史著中每不乏个人撰著者,可真正有鲜明、独特的文学史观的并不十分普遍。更多的个人撰著者往往只是满足于文学史体例结构上的调整或文学史上各个案现象的独到分析,而且,由于缺乏文学史观念总体的突破,往往这些细碎部位的调整和分析只有在文学评论层面看才是有价值的,从文学史总体而言有时倒反而显露出史观的不严谨、无端绪。即使一些影响很大的文学史著也是如此。一部备受赞誉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不仅资料翔实,分析精辟,而且在史著体例上也作出了彰明较著的改革:以小说社团和流派为基本板块构筑现代小说史框架,有的基本板块的概括和分析还颇见新意。但是,由于作者放弃了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总体文学史观的努力,这些板块之间就失去了一种统摄的力量,故显得凌乱无章,布不成阵。例如,将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所代表的小说创作分别概括为“人生派小说”和“浪漫抒情派小说”,与之相并列的则有“乡土小说”、“女性作家群体”,再后来又有东北作家群、华南作家群等等。这些作家群体的个案性概括和分析应该没什么问题,仅将它们凑在一起构成几大部头的小说史,就显示出划分板块的原则实在太缺乏内在的同一性,先是按照流派来分,接着又按题材来分,随后又按性别来分,继之更按地域来分,如此等等,完全失却了全局性统摄的精神和气度。这部书的缺点归根结蒂仍是文学史总体观念上酝酿得不够成熟。

由上述这部小说史的例证分析足能引申出这样一个很值得重视的教训:写文学史如果缺乏总体文学史观的建树,则必然会造成具体操作中文学现象的凌乱混杂,浑然无序。有见解有经验的文学史家甚至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并不是文坛上发生的事情,都可以称之为‘文学现象’,只有能够反映某一时代或时期文学的重要特征,能够反映那个时代的文学的某些本质方面的现象,而且产生较广泛影响的,才可称之为‘文学现象’。”〔11〕这就仍然牵涉到独特的文学史观的建设的问题。如果没有鲜明独特的文学史观,研究者就没有足够的自信和依据去发现、分析哪些文学现象能反映他所把握的时代特征,哪些文学现象能够被认定为体现着那一时代的某些本质方面,换言之,即哪些文学现象能够有资格成为文学史关注的对象。前面列举到的那部小说史的作者,就是没有弄清楚这番道理,故在开出文学现象时往往“靠船下篱”,“量体裁衣”,“见风使舵”,最后不是让那些“现象”成为自己的文学史观的必需材料,而是反之让自己的治史之笔为这些“现象”服务了。

综上所述,文学史研究的突破契机在于各种新颖独到的文学史观的建树,各显其长的多元化文学史观的建设有赖于史家主体意识的张扬。文学史观的建构必须与文学史著的操作实践亲密结合起来,脱离可操作性的空洞的文学史观与没有鲜明史观的文学史操作都是不值得鼓励的。

注释:

〔1〕陈思和、王晓明:主持人的话》,《上海文论》1988年第4期。

〔2〕例如汪曾祺有文章题为:《重写文学史还不到时候》,《文论报》1989年3月25日。

〔3〕丁亚平:《激情反思与文学重构》,《海南日报》1989年3月3日。

〔4〕李劼、黄子平:《文学史框架及其他》,《北京文学》1988年第7期。

〔5〕李劼:《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1984)论略》,《黄河》1988年第1期。

〔6〕《怎样重写“文学”史》,《北京论丛》1989年第2期。

〔7〕冯光廉、刘增人等:《中国新文学发展史》,第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

〔8〕见朱寿桐:《中国新文学的现代化》,第4~10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9〕〔11〕黄修己:《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第251页,第238页,第259~26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级。

〔10〕唐弢:《求实集序》,见严家炎著《求实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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