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家族的生态观与历史地位_阴阳家论文

阴阳家族的生态观与历史地位_阴阳家论文

阴阳家的生态观念及其历史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阴阳家论文,观念论文,地位论文,生态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5)01-0028-06

中国传统哲学的生态观念,根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固有的生态关怀和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理念,其智慧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儒家的生态智慧以孔子博大的仁学思想体系和敬天、乐天的思想情怀为基础,道家的生态智慧以老子深邃的道论和遵道、修道、因顺自然的思想情怀为基础,而阴阳家则以其独特的阴阳五行理论和顺合阴阳、燮理阴阳的人事原则为基础。目前,关于儒家、道家生态观念的研究成果很多,而关于阴阳家的生态观念则无人过问。这里的问题,主要是史料上的困难和障碍。我们最近发现一条重要的思想线索,可以确认有些文献属于阴阳家的思想资料,因此有可能对阴阳家的生态观念勾画出一个大体的轮廓,并对其思想特色、是非得失和历史地位作出某种评价。我们的工作还是初步的,敬请大家讨论和指正。

一、有关阴阳家的史料问题

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当时所存见的阴阳家著作,共“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现在均已亡佚。那么我们根据什么来断定,在阴阳家驳杂的思想体系中,包含着现代所谓生态观念?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反映或包含阴阳家生态观念的思想资料,并确认它们就是阴阳家的思想资料?这些问题不解决,其他一切问题都无从谈起。

众所周知,阴阳家是中国先秦至汉初学术思潮中的六家之一,曾在战国末期兴盛一时。这一点,两千年来为历代学者所公认,没有任何疑问。阴阳家又称阴阳五行家,它之所以不同于其他诸家,主要在其独特的阴阳五行的理论。阴阳家十分重视阴阳消长和五行运转的机制,并把两者融合为一体。举凡宇宙问题、历史问题、政治问题,甚至地理问题,都以其阴阳五行理论为基础、为根据。阴阳家为什么十分重视阴阳消长和五行运转的机制?主要是以此确定人事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所以阴阳家的阴阳五行理论,必然涉及到人类、人事与阴阳五行的关系,即中国传统哲学所谓“天人之际”问题。既然人类生存和人事活动都受阴阳五行所制约,那么人类生活在天地间必然涉及到自己的生态要素、生态系列和生态环境的变化。阴阳家当然没有、也不可能有现代所谓“生态”概念,但肯定会讨论现代所谓“生态”问题,因而实际上也有自己的生态观念。

可是,《诸子略》所著录的阴阳家的著作现在都已亡佚了,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反映或包含阴阳家生态观念的思想资料呢?我们认为,在《诸子略》所著录的阴阳家著作之外,还可能有留存的阴阳家的思想资料。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附记驺衍的事迹,“驺子重于齐。适梁,惠王郊迎,执宾主之礼。适赵,平原君侧行撇席。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阴阳家当时是如此活跃而受到尊敬,在驺衍等代表人物的身后,必有一批积极的追随者和信仰者。由于他们不能自立门户,史书上无名,很可能曾混迹于齐国的稷下学宫和秦国文信侯吕不韦的门客中,以及西汉淮南王刘安的门客中。他们不一定在理论上有所创造,但完全有条件转述、综述阴阳家的思想学说或按照阴阳家的思想学说进行著述。因此,在一些容纳不同学派思想的大型的古籍文献,如《管子》、《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中,很可能还保留有阴阳家的思想资料。或曰:这纯粹是推测之词,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就是那么凑巧,我们不久前无意中偶尔发现,西汉太史公司马谈在其《论六家之要指》中,实际上早已为我们保存和提供了一条十分重要的思想线索,沿着这条思想线索去寻找,必定会有所发现,只是许多大师和方家不曾留神和注意罢了。

太史公在概括阴阳家的思想学说和评论其是非得失时指出:

夫阴阳、四时、八位(五位)(注:“八位”疑为“五位”。八位本指东南西北和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八个方位,与五行没有直接关系。五位指东南中西北五个方位,分别配以木、火、土、金、水五行,是阴阳家的重要概念。)、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太史公在这里没有纠缠阴阳家烦琐而神秘的数术理论,也没有突出阴阳家著名的“五德终始”的历史观和“大九洲”的地理观,而认为阴阳家在人事活动和治理国家方面,其思想的理论特征,最重要的是其四时教令的观念。我们现在仔细地反思,的确,根据阴阳五行理论提出“教令”的概念,并从阴阳、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节气具体说明“教令”的内容,这是阴阳家独具的和特有的。在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和七十子的文献中,找不到这种“教令”观念。在道家老子、文子和庄子的文献中,也找不到这种“教令”观念。至于在墨家、法家和名家的文献中,更找不到这种“教令”观念。那么,这种“教令”的观念,在客观上不正是寻找阴阳家思想资料的一条重要线索吗?考虑到太史公所在的西汉中期,《诸子略》所著录的阴阳家著作尚都流行于世;再考虑到秦始皇焚书不包括阴阳家的著作,太史公所见的阴阳家著作还可能多于《诸子略》的著录;再加上太史公在学术上的严肃态度,他所作这种理论概括和提供的这条思想线索,我们认为完全是有根据的和可信的。

按照四时教令这一重要思想线索,我们重新检阅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古代文献,其中四时教令思想最为集中、最为明显和最为突出的,有《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和《淮南子·时则训》。此外还有《管子》书中的《幼官(玄宫)》、《幼官(玄宫)图》、《四时》、《五行》等篇。其中,《十二纪》和《月令》就其文字、内容来看,实际上是同一个文献。历代学者大多认为是后儒“删合”《十二纪》而为《月令》(注:(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月令》,此是《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首,后人删合为此记。(汉)郑玄《三礼目录》:《月令》……,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名曰《礼记》。)。也有认为是吕氏门客“分割”《月令》而为《十二纪》(注:(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吕氏春秋》二十六卷……,其《十二纪》即《礼记》之《月令》,故以十二月割为十二篇。),而《时则训》不过是《十二纪》、《月令》的简化而已。我们现在并不认为这些篇目就是阴阳家的佚文佚篇,但完全可以、并且应该作为阴阳家的思想资料来看待。

这些篇目为什么可以、而且应该作为阴阳家的思想资料来看待呢?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阴阳家特有的四时教令的思想。例如,阳主生而万物生长,阴主杀而万物衰亡,这就是阴阳二气的教令,规定着生命活动的大趋势。阴阳消长而形成四时,春主生、夏主长、秋主收、冬主藏,这就是四时的教令,所以这些篇目经常出现“春令”、“夏令”、“秋令”、“冬令”的字眼。再以四时配合五行、五方,春以木德胜而位在东方,夏以火德胜而位在南方,季夏以土德盛而位在中央,秋以金德胜而位在西方,冬以水德盛而位在北方,由于五行于五位各有所主,这又是“五位”的教令。再进一步,按照日(太阳)在天上运行的经度,由天上的十二度而显示地上十二月,月月也各有教令,这就是所谓“月令”。《十二纪》中季春纪、孟夏纪、孟秋纪、仲秋纪均曰“行之是令”如何如何,刘师培谓“行是月之令也”(注:参看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133页注三十七。)。再具体些,十二月有二十四节气,特别是其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和夏至、冬至,同样各有所主和各有教令。这就是太史公所概括的阴阳家所谓四时教令的思想。

确定了《十二纪》等篇目为阴阳家的思想资料,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思想资料具体研究阴阳家的生态观念了。

二、四时教令所包含的生态意蕴

阴阳家的生态观念以其阴阳五行理论为基础,具体则通过其四时教令的思想展开来。

阴阳家所谓“教令”,历史上多理解为帝王因时教化百姓的政令。东汉郑玄曰:“《月令》名月令者,以其记十二月政之所行也。”(注:《礼记正义·月令》引。)我们认为,郑玄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未免过于突出了“教令”的政治意义。在我们看来,阴阳家所谓“教令”的意义首先是哲学的和宗教的,然后才是政治的。因为在阴阳家那里,“教令”之为教令,归根到底是由阴阳消长和五行运转所决定和所产生的。换句话说,无论四时之教令、十二月之教令或二十四节气之教令,说到底都是阴阳五行之教令。而阴阳之消长和五行之运转,不过是天道(广义的,包括地道)的具体化的表现。所以太史公概括为:“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这样一来,教令的主体首先是“天道”(包括地道),它以某种人格化的语气,表达了一种人类必须遵从的自然法则和律令,即使帝王君主也不能例外。《十二纪》之“纪”,即太史公所谓“天下纲纪”,当然也是帝王君主之纲纪。高诱注《淮南子·时则训》,其题解曰:“则,法也。四时、寒暑、十二月之常法也,故曰时则。”这与太史公所谓“天道之大经”、“天下纲纪”完全一致。至于宗教的意义,主要是阴阳家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把阴阳五行神格化。例如,《十二纪》中每一季,都有一位古帝(太暤、炎帝等)和一位神灵(句芒、祝融等)为主宰,好像四时教令就是由这些古帝和神灵来掌握与发布。当然,郑玄的解释也有他的正确性与合理性,这就是《管子·四时》所讲的“务时而寄政”,要求帝王君主发表各种政令必须遵循“四时阴阳之大经”。《管子·形势解》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时之节也。赏赐刑罚,(人)主之节也。四时未尝不生杀也,(人)主未尝不赏罚也。”具体赏赐什么,刑罚什么,各月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确实见于《十二纪》、《月令》和《时则训》,但这是第二位的,而非第一位的。

根据我们的研究,阴阳家四时教令所包含的生态内容,主要来自于它的哲学意义和宗教意义。第一,四时教令观念在客观上把人类生存于其中的上天下地,看作一个立体的生态大系统,并从阴阳消长和五行运转的结合上说明其内在动因与动态机制。《管子·形势解》曰:“春者,阳气始上,故万物生。夏者,阳气毕上,故万物长。秋者,阴气始下,故万物收。冬者,阴气毕下,故万物藏。”《幼官(玄宫)》和《幼官(玄宫)图》则按照五行五位的运转,即春者东方木、夏者南方火、“五和时节”(相当于季夏)中央土、秋者西方金、冬者北方水,具体说明这种动态机制。而这两方面的结合,则在《十二纪》和《月令》中真正实现了理论上的一体化。这是四时教令的基本来源,也是阴阳家生态观念的大前提。当然,儒家和道家实际上也把上天下地看作一个立体的生态大系统,但他们都没有具体探讨阴阳如何消长和五行如何运转,因而并不真正明白其中的内在动因和动态机制,也就不可能提出有序化的四时教令。

第二,四时教令观念在天地生态大系统中,清理出一条有序化的生态链或生态系列,并以此规定人类生产、生活和行为的基本内容与方式。这个生态链或生态系列就是太史公概括的“阴阳、四时、八位(五位)、十二度、二十四节”,由于阴阳消长而有四时推移,四时推移则展开五行(木火土金水)、五位(东南中西北)的格局,四时和五行的具体配合与展开则在十二月和二十四节气中都有明显的天象标志、物候标志。这是四时教令的直接来源,也是阴阳家生态观念的小前提。当然,儒家和道家很早也都曾注意到阴阳、五行之类这些基本的生态要素,但因为他们的天象知识和物候知识都很零碎,因而都不可能清理出一条有序化的生态链或生态系列,也就不可能具体规定四时十二月人事活动的基本内容与方式。

第三,四时教令观念把人类的各种活动都纳入天地生态大系统,并具体规定了人在四时十二月的各种宜行之事和禁忌之事,这也涉及到人类在天地间的生态权利与生态义务。例如,在春生夏长的季节,禁止入山伐木、焚烧山林,禁止毁伤鸟巢禽卵,禁止大型的渔猎活动,即使祭祀礼仪也不许供奉牺牲或牝牲,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这便是人类必须履行的生态义务。但是,在秋收冬藏的季节,人类则应该及时收获谷物、积聚菜蔬、伐薪为炭和从事大型渔猎活动,以利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自己服务,这又是人类应该享有的生态权利。当然,儒家和道家也都涉及到生态意义上的宜行、禁忌之事,但由于他们都没有具体地研究天地生态大系统的活动机制,对于人类的生态权利和生态义务也都缺少具体的系统的规定。

我们不能说阴阳家的四时教令完全是一个生态概念,但可以说它首先是一个生态概念,主要是一个生态概念。

三、顺和阴阳所表现的生态理想

中国传统哲学以“天人合一”为基本理念,各家各派大体上都有共同的生态理想,这就是人类处在天地生态大系统中,应该追求与自然万物的协调、和谐与一体化。但是由于各家各派对于天道、人道的具体认识和理解上的差异,其具体的生态理想又各有特色而不尽相同。

一般说来,儒家和道家的生态理想主要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形上境界,而并不关注实现其生态理想的形下途径。例如,《易传·文言·乾卦》曰:“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这里的“大人”指的是洞悉天道、人道的圣人,“合其德”云云则是圣人所追求的精神境界。至于怎样实现这些“合”,只是提出一个方向,没有具体内容。《中庸》提出以道德之“诚”参赞“天地之化育”,在天地万物之间去“致中和”,在天道人事之间去“致中和”,其理想目标十分清楚,但具体怎样去“致中和”仍然语焉不详。又如,老子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实际把道家的生态理想归结为“人法天地”和“人法道”,而这种生态理想也主要是一种形上境界。因为人事活动到底怎样具体地“法天地”和“法道”,道家之书讲得很少,人们所看到的只是‘至人”和修道者在精神上如何修道和得道。阴阳家则与儒家和道家不同,其生态理想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把形上境界与形下道路贯通起来,因而既有理想性,又有现实性。

按照阴阳家的阴阳五行理论,阴阳家的生态理想说到底,就是顺合阴阳、顺合五行。顺者无违逆也,只要对阴阳消长和五行运转的机制没有逆违而能合其步伐与节奏,人事活动就会同天地生态大系统协调、一致与和谐,这也就是具有阴阳家思想特色的“天人合一”。太史公曾指出,阴阳家最重要的思想成就就在于“序四时之大顺”。我们认为,“序四时之大顺”就是顺合阴阳、顺合五行的具体化,它最能形象地表达阴阳家的生态理想及其特点。从字面上来看,“序四时之大顺”似乎来自儒家《易传》的“与四时合其序”,同时也与道家人效法天地自然的旨意很相近。在我们看来,这中间的确有一定的思想联系,但阴阳家的“序四时之大顺”不仅有形上的意义,而且有形下的意义。就形上意义而言,“四时之大顺”,乃是四时阴阳消长和五行运转所显示的“天道之大经”,即天地生态大系统内在的有序化的运行机制;就形下意义而言,“四时之大顺”又通过一年十二月的天象变化、物候变化和二十四节气的有序推移表现出来,因而这种有序化的生态机制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至于“序四时之大顺”的“序”,就是按照四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有序化的生态机制安排各种人事活动,处理各种人事问题。因此,“序四时之大顺”不但提出了一个理想化的生态目标,而且使这个理想目标的实现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那么,怎样实现顺合阴阳五行而“序四时之大顺”的生态理想呢?阴阳家认为,关键是深刻理解四时教令的意旨,并在人事活动中严格遵循而不违。为此,人们在《十二纪》或《月令》都可以看到,阴阳家对于每月的天象变化、物候变化及其节气变化都有那个时代很具体的描述,这便是当月的生态变化及其特征。然后以此为根据,具体规定宜行之事与禁忌之事,这又是当月人事活动的生态律令。在阴阳家看来,四时教令作为“天道之大经”的体现,其性质是客观的、必然的,任何人(包括帝王君主在内)都不能抗拒。所谓“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就是从正反两个方面督促人们去遵循四时教令。《孟春纪》强调:“无变天之道,无绝地之理。”《仲秋纪》重申:“凡举事无逆天数,必顺其时,乃因其类。”据说帝王君主和天下民众如果能严格遵循四时教令,则风调雨顺、林木茂盛、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如果违逆四时教令,则必出现各种天灾人祸。例如:

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行秋令,则民大疫,疾风暴雨数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霜雪大挚,首种不入。(《孟春纪》)

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大恐。行夏令,则其国旱,蛰虫不藏,五谷复生。行冬令,则风灾数起,收雷先行,草木早死。(《仲秋纪》)

《十二纪》在每月都有这样的警告:先是出现各种天灾,然后酿成相关的人祸。而这些天灾人祸的根源,说到底,就是人的行为活动打乱了四时生态有序化的机制。所以人事活动一定要严格遵循四时教令,为顺合阴阳五行以“序四时之大顺”而努力。

在我们看来,阴阳家的生态理想在客观上体现了一种古朴的生态中心论。人类不应凭其智能与天地自然去对抗,更不能以征服天地自然为目标,而要严格遵循四时教令,以顺合天地自然生态的有序变化。人类的祸福有关于此,人类的存亡也有关于此。

四、《十二纪》所设计的生态图式

阴阳家的生态观念,由于能把形上境界与形下道路贯通起来,便有可能具体设计阴阳家的生态图式。我们现在不知道,驺衍等人当时是否已经设计出阴阳家的生态图式。但在现存《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和《淮南子·时则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一种具体体现阴阳家生态观念的生态图式,完全可以看作为阴阳家的生态图式。

根据《十二纪》所提供的思想资料,阴阳家的生态图式首先有一个时间空间框架。其时间框架就是一年四时十二月,这是由阴阳消长的秩序和过程所决定的。其空间框架即东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这是由五行运转的秩序和过程所规定的。时间和空间的结合,是通过四时配五行来实现的。其中,中央土以季夏之月来充当,因此实际把四时分割为“五时”。但为了尊重人们的习惯和季节与农事的安排,仍然称四时而不称“五时”。

阴阳家生态图式的具体内容,是按照天道、地道和人事三个层次,逐月展开天道、地道的生态变化及其特征,同时列举相关的人事活动及其生态律令,即所谓四时教令。关于天道的变化及其特征,主要以天上的星象为标志。每月首先说明日(太阳)运行处在周天二十八宿的哪一宿,同时说明黄昏和早晨的中天可以看到二十八宿中的什么星。如“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前者的判定,需要专门的天象知识;后者的判定,有经验的农民都可以观测。班固《诸子略》曰:“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吴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根据日在天上的位置,可以准确地判定一年十二月的界限,进而则可以准确地判定十二月二十四节气的时间。

关于地道的变化及其特征,主要以地上的物候为标志。每月都要说明该月的气候变化和某些动物、植物的重要变化。如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候雁北”。如果说天象的把握比较困难,那么物候的标志只要留神就可以发现。再把天象标志与物候标志结合起来,就可以具体地确定当月的节气。如孟春之月“立春”,按照五行之运,“立春”表明“盛德在木”。

关于人事活动及其内容,以天道、地道的生态特征为根据,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线。例如季冬之月要让农民休息,并准备来年的农事。孟春之月开始当年的春耕春种。孟秋之月可以收割庄稼,并着手准备冬天的菜蔬与柴火,预防秋天可能出现的水灾。《十二纪》曰:

是月(季冬)也……,令告民,出五种。命司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将更始。专于农民,无有所使。天子乃与卿大夫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季冬纪》)

是月(孟春)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繁动。王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孟春纪》)

是月(孟秋)也,农乃升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命百官,始收敛。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孟秋纪》)

同时按照四时十二月的生态变化,由国家颁布有关生态律令。如孟春之月禁止砍伐树木,禁用母畜祭祀,禁止破坏鸟巢,禁止捕食动物幼虫、胎卵等,以保护植物、动物繁殖、再生的能力。仲春之月要保护川泽、池塘的水源,禁止焚烧山林,祭祀以圭璧之类的宝物代替牺牲,以保护有关自然资源。季春之月禁止砍伐桑柘之木,以满足养蚕事业的需要;封存各种田猎工具,以便各种野生动物能够充分生长。诸如此类的规定,十分具体和细致,其生态意义非常明显。

《十二纪》中有些祭祀活动,也是阴阳家生态图式的相关内容。如每逢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日,天子率三公九卿诸侯分别迎之于东南西北四郊。其他还有不同时令下的天地之祭、山林之祀、川泽之祀、五谷稷麦之祀等,也都表现了人类敬畏天地四时、感激自然恩惠的道德感情。

《十二纪》所设计的生态图式,在中国文化史、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第一,它根据阴阳家的哲学理论,对先秦以来中国的生态观念和生态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其中也吸收了儒家、道家的有关思想成分。而核心内容则是先秦以来包括农业天象、农业物候在内的农业生态学的集大成,并奠定了后来两千年中国古代农业生态学的基础,为中国古代农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就其具体内容的丰富性而言,先秦儒家、道家的生态观念都不能与之相比。

第二,《十二纪》所设计的生态图式,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古代生态观念从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儒家、道家的生态观念虽然包含着一些具体的生态主张,但主要是理论性的,阴阳家的生态观念则兼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双重品格。《十二纪》本来是为即将统一中国的秦王朝所设计的,所以其中包括由国家颁布和督察的系统化的生态律令。《时则训》本来是为重新统一中国的汉王朝所设计的,其内容基本上是《十二纪》的简化。尽管这种生态图式并未得到秦汉王朝及时的和应有的重视,但它的历史价值是不可低估的。1990年,在今甘肃省敦煌市发现了西汉平帝时颁布的《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其内容和文字均来自《淮南子·时则训》。(注:照片和释文见《文物》2000年第5期。)东汉时期,崔寔任五原太守,根据当地民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也编制了一部地方性的《四民月令》,其中有关农业的生态律令比较细致。(注:(清)严可均《全后汉文·崔寔》辑有佚文。)遗憾的是,在后来几个大的王朝中,我们再未看到这种系统化的生态律令,它们虽然无不标榜重农、尚农,但中国古代农业的生态问题却越来越严重。

我们高度评价阴阳家的生态图式,同时亦要正视它本身的历史局限。这些局限诚然同其时代有密切的关系,但更多地直接则来自阴阳家的思想学说本身。阴阳家为了以四时配五行,不得不在四时中人为地插入一个“季夏”,这在当时也是很牵强的。阴阳家笃信神秘的天人感应,自觉不自觉地把四时教令同神灵崇拜联系在一起。阴阳家还执迷于数术禁忌,把有些生态律令绝对化。如果说古代农业生产必须严格遵循四时教令,那么其他文化教育和礼乐刑赏活动则不必完全如此。《十二纪》规定帝王每月都要按照五行的方位、颜色安排起居,选择车骑、服饰、食物和器皿,只有宗教的意义,并无生态的意义。其实,中国古代农业早已发明暖室、冰窖,农民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进行反时令的作业。太史公司马谈曾批评阴阳家的诸多教令和禁忌“未必然也”,“使人拘而多畏”,这也适用于阴阳家的生态图式。不过,阴阳家的生态观念自有其思想特色,其历史贡献是不能抹杀的。我们今天应该根据现代生态哲学和生态科学的发展,对其有关思想进行新的梳理和新的诠释,把它作为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重要资源之一。

收稿日期:200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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