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必要性_所有制论文

论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必要性_所有制论文

试论多元所有制结构的必然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然性论文,所有制论文,试论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所有制的结构只能依据生产力的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定。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合理化”的所有制关系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它的具体要求则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社会各方面的条件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不存在绝对的、一成不变的所有制关系。就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而言,不是为了巩固某一种所有制关系而去发展经济,相反,是为发展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去调整、改革和合理配置所有制关系。正由于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已经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建立公有制,以解放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因此,在我们主动地选择恰当的所有制结构的过程中,在所有制改革或在制度创新中,要根据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调整和改革所有制结构及其实现形式,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一、社会化生产的多层面复合性决定了多元化所有制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任何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形式,都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的规律决定的,决定所有制社会结构的最基本条件是生产力发展状况及生产社会化程度。关于生产力状况,主要是指社会生产力的高低,生产工具的先进程度,同时也包括社会生产结构及从事生产的各基本组织发展状况的总体特征。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表明,在先后继起的各个历史时期,虽然生产力都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生产工具也达到当时的最先进水平,可是,无论哪个国家,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都依然存在。尽管从趋势上,生产力的发展是要不断地消灭它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的一般特征,但生产力的发展,又会呈现出新的多样性。

生产社会化是一个包含诸层面的复合系统,系统性是对单层次性的否定,它表明生产社会化趋势并不都表现为生产要素的绝对集中或规模无限扩大。生产要素的集中或规模生产经营仅仅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的一个阶段性特征,而不是生产社会化的常态形式。社会化生产的分化与小规模生产,始终与社会化程度高的大规模集中生产共存,其原因在于社会化生产是一个包括多层面的复合系统。其表现是不同的生产部门和行业历史地形成的生产技术水平是多层次的,这直观显示在手工工具、半机械化工具、机械化工具和自动化工具等的并存上。一般而言,某个部门或行业的生产手段越先进,它对社会分工的参与程度就越高,从而社会化水平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正是生产力发展的总体特征与社会化生产的系统性,否定了把社会化等同于大型化、集中化,甚至直接等同于国有化,否定了以规模经济这一层面取代社会生产系统的传统结论,因而为同一社会内部容纳多种多样的经济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奠定了基础和条件。

我们常说生产力是社会生产的内容,生产关系是社会形式。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一定社会条件下,历史之所以选择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所有制形式是有利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程度的生产社会化水平与一定类型的所有制形式之间,只有大致的对应关系,绝不是像数学上的函数关系那样,自变量的稍微变化都有因变量的变化相对应。一定所有制形式可以容纳生产社会化水平在一定区间的变化,对于生产社会化程度高低有一个相当大的区间。但一般说来,社会化、集中化程度较高的大生产适宜于采取财产社会化组织形式程度较高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国有制等属于这种财产组织制度;社会化生产程度低,具有分散化的生产经营活动较适合于财产社会化组织程度较低的形式,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这样的产权制度;财产所有与占有的多重组合,为一定的所有制范围内容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即不但可以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规模较小的生产过程相结合,而且可以和具有现代生产力水平及规模较大的生产过程相结合。

社会生产力及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要求财产关系不断摆脱原所有制格局的制约,在社会化生产过程中灵便地进行分化和整合,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财产资源的利用价值,同时也使财产资源的利用方式更加复杂化和技术化。当资源与主体之间的优化组合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比通过其它方式(如计划配置)来实现社会对资产运营效率的选择更具有优势时,就要求财产的运用过程更加远离所有者。与这些要求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也创造了财产运营与所有高度分离的前提条件,一方面,现代社会使具体形式的财产具有很大的可替代性和可再生性,从而使所有者不再固守财产的实物形态,甚至可以让渡作为财产权核心的支配权。另一方面,证券化的虚拟资本的运动,也使所有者对财产所有权获得多种实现方式,而不必依靠直接支配或静态控制实物财产实现其所有利益。财产所有格局的变化目的在于依据生产力的发展选择出合理的所有制结构,促使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使经济运行中的成本趋于最低。

那么适应社会主义现实经济状况的所有制结构应是什么样的呢?很显然,单一的、纯而又纯的“一大二公”的公有制经济不符合现实社会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难以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经济运行的交易费用趋于最低,也就是不能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这已为历史所证明。同样,完全的私有制结构也已被实践证明不能满足社会化生产继续向前发展的要求,也无法使社会资源配置和整体利益的提高达到最优化程度;更不能保持宏观经济总体发展的动态稳定性。虽然这些并不构成对上述所有制形式存在的合理性的否定,但它却引出一个堪称规律的命题:社会经济运行中需要公有产权主体与非公有产权主体活动其间。各种性质的产权制度或所有制形式共栖于同一社会,在竞争中互相吸纳及至融合更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初级阶段的过渡性决定了多元所有制

中国的现实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的社会主义,是向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过渡准备条件的社会主义社会,它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处于低得多的发展阶段。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化生产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又必须经历一个很长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社会化、现代化。与此同时,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差异性,社会化生产的多层次性及生产力组织结构的多样性等一般特征表现得异常突出。所有这些决定了初级阶段自然具有过渡性、不成熟性、非纯粹性等一系列特点,从而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它能容纳各种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及与之相适应的多种多样的经济形式、所有制形式和经济组织形式。多元所有制及财产组织形式的共存和发展,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必然要求,是符合现实生产力与生产社会化发展要求的。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公有制经济萌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制经济),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即便如此,非公有制经济一直是大量存在和发展的。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和顺利,固然和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关,也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关。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不应以限制和排斥其它经济形式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应该允许和鼓励其发展,而不能人为地消除它的存在或压制其发展,也不能脱离实际盲目引导它们向公有制经济过渡,否则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所有制理论缺乏科学的认识,把所有制关系仅仅看作是生产资料的归属,又把生产资料的归属停留在脱离现实经济占有关系的法律规定上,将仅仅是由法律规定的生产资料归属看作是决定生产关系的基础,这导致了所有制关系研究的贫乏和误差,把本来具有丰富内容和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所有制关系简单化、凝固化、单一化,产生了所有制变革中“左”的倾向,一味地追求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公有化的范围越大越好,不顾生产力的实际情况,不加分析地推行所有制形式的“穷过渡”。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搞“升级”“过渡”,完全取消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限制集体经济发展,促使集体经济向国有经济过渡,超越现实,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种通过“改造”、“升级”、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形式形成的“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关系,大大超越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和滞后的生产关系一样,严重地影响甚至破坏了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极大地限制了经济主体从事社会经济活动追求自身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重窒息了经济活力,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历史从反面证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单一的、纯而又纯的“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关系,必将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带来消极后果。事实上,从社会历史发展上看,任何社会在所有制形式上都不是纯而又纯,只有某种“清一色”的所有制。在奴隶社会,与奴隶主所有制并存的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所有制;在封建社会,与封建地主所有制并存的还有大量的小生产所有制;就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纯而又纯的,无论资本主义发展的哪一阶段,与资本主义所有制并存的还有其他形式的所有制。

二战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之所以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并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就,从微观领域来说,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资本所有分散化、社会化(包括职工个人持股)和多元化(国营与私营混合,合作经营),以及职工参与、职工民主管理的出现。从宏观领域来说,则与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经济计划的引入等等分不开。而职工民主管理、资产所有社会化、经济计划、国家调节等都是公有产权制的基本假定。如果没有公有产权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模式,如果私有产权制度国家没有吸纳公有产权制度国家的一些合理可行的因素,很难设想私有产权制度国家二战以后会有如此大的变化和发展,也很难设想现代资本主义与18、19世纪的资本主义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异。应当而且必须承认,私有产权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公有产权制度启发并吸取了公有产权制度合理成分的结果。

同样,从本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陆续得以展开并成为一种不可抗逆的国际性潮流,也可以说是由私有产权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中看到了公有产权制度经济运行的弊端和引进市场机制、借鉴私有产权制度下经济运行中经济主体具有活力的必要性而促动的。如果没有私有产权制度这个参照物,公有产权制度国家就永远也不会感觉到自身在资源配置与经济运行效率方面的缺陷,感觉不到生产力和社会化生产发展的缓慢,经济体制改革就会成为不可能的事件。

三、多元所有制结构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基础

所有制改革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绕不开、回避不了的基础问题。考察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发展,没有哪一项改革的成功不系于所有制改革的成功,换句话说,改革取得的每一项成功,无不与所有制的变化相关。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其发展方向而言,实质上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基础上劳动者自主的个人所有制的实现,是对过去那种统一经营式的集体所有制的变更,作为劳动资料的土地、法人产权主体与最终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除土地以外的劳动资料已成为劳动者自己购置、自己所有的财产,劳动力已不再是集体所有,而回归劳动者个人所有。迄今为止,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发的财产关系变革,并不是象土地改革那样,是通过剥夺一个社会集团(地主)的财产分配给另一个社会集团(农民)来进行。它是通过原先单一集体财产权利的权能分离,首先是农户享有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尔后又具备积累自有财产,并再行自愿组合成新的财产格局。在这场深刻的财产关系变革中,尽管也不可避免地包含一些财产重分的因素,但其主流却是在迅速增长的财产总量中,形成了新的财产主体。实践已对我国农村这场深刻的变革作出了初步的检验,重塑了独立的产权主体,界定了权责利,激发了产权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了保障,这是农民积极性的源头之水,是最深刻的动力,这是导致中国农业一段时间内超常高速增长的真正秘密。

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乡镇企业、城市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和“三资”企业的发展,使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格局逐渐显露出来。尽管这些经济成分还不成熟,数量和范围上还比较小,并且它们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与公有制相比,它们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们的产权明确,产权独立,因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商品生产者,是真正的市场主体。

正是这些非公有制形式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大一统式的所有制格局在发生变化,市场机制已经开始在某些方面真正地发挥着作用。因为这些市场主体的生产活动诱致了真正的市场交易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内的要素市场首先在它们中间,进而在全社会开始出现,资源首先在它们中间开始流动,于是,一部分产品和要素的价格也逐渐市场化了,要素市场已开始出现,较完整的市场体系正在发育。虽然这是与我们过去长期对公有制的改革分不开的,但主要原因是这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结果。并且,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市场活动,它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必须到市场上去购买,它所生产的产品必须到市场上去出售,其行为是真正的市场行为。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是市场规模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扩大就是市场力量的状大。实践证明,我国越是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多的地区,市场经济发育越快,社会经济发展越快,如处在东南沿海经济发展快的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就是如此。

也正是所有制社会结构的改革,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异军突起,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注入了大量新鲜血液,起到了经济发展中的推进器和稳定器的作用,使得我国国民经济在“体制外”一块迅速市场化了,因而能够在世界经济蹒跚不前、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的情况下,整个国民经济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为国有企业改革减少了摩擦成本,使我国市场取向改革越过了临界点,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提供了物质前提和现实的经验基础。

相反,若没有所有制关系的改革,各项改革都将步履维艰。价格改革,由计划价格向市场价格转变与所有制变革密切相关,因为计划价格的经济基础是大一统的公有制,而要真正形成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机制,有赖于作为经济社会的微观基础完全成为自主经济实体;利润上缴与大一统的国家所有制相衔接,征收利税却与承认不同所有权的存在相配套,以税代利要有企业产权独立以及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经济法人为前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创新,需要变革公有产权主体结构比重过大而发生的扭曲现象,把那些除自然性垄断和资源要求必须由公有产权主体进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领域的公有产权主体转化为非公有产权主体,只有如此才能完成重构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历史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不仅要求明确界定产权,而且要求存在多元、多个所有制主体,也就是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各种所有制形式都是经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生产关系形式,因此各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单位的生产活动都必须具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都是为社会、为交换进行的商品生产,它们实行产品占有的基本尺度都是社会必要劳动即价值,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是把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活动联系为一个统一的社会生产过程的纽带,这也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共生的一个必要条件。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基于社会化生产系统性和资源配置有效性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制度基础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互补和公平竞争的社会所有制结构。

标签:;  ;  ;  ;  ;  ;  ;  ;  ;  ;  

论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必要性_所有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