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中“做与不做”的经济学分析_金融中介论文

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为与不为”———种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为论文,经济学论文,金融监管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金融监管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不该管的管了许多,该管的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那么什么是该管的,什么是不该管的呢?本文试图从监管者均衡风险点与被监管者均衡风险点的差异性,对此做一分析,以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有所启迪。

一、金融中介机构的实质—风险管理

制度安排的多样性与演进源自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与变化。正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才导致了企业这一对于市场不完全替代的制度安排。从业务流程上,金融中介机构吸存放贷、借短贷长,克服了资金时空流动的障碍,并以此获得息差。但是在这一业务流程背后的实质是金融中介机构对风险的衡量、管理与承担,金融中介机构所获得息差的实质,在很大程度上是机构所获取的一种风险报酬。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没有风险就没有金融中介机构。因为,在一个完全、无摩擦的金融市场中,直接投资可以完全替代以金融中介机构为中心的间接投资。近年来,以技术的进步为原因之一的金融中介机构的脱媒恰从历史逻辑的角度论证了上述观点。据此可见,金融中介机构的业务核心是风险管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核心是将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两者均以风险为核心说明两者虽是一种搏弈关系,但并非猫和老鼠般的敌对关系,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利益的一致性。因势利导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效率。

二、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均衡风险点的差异

尽管风险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工作的核心,但是两者对于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的看法却存在着差异,因为在收益即定的情况下,两者面临着不同的风险成本。在不考虑金融中介机构内部委托—代理问题的前提下(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目标一致),面对风险的可接受程度,金融中介机构将以股东的收益最大化为标尺;监管者则以社会收益的最大化为尺度。

图(一)

上图中,Yr线表示风险的边际收益曲线,Cs表示风险的社会边际成本曲线,Ce线表示风险的机构边际成本曲线(在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时,即股东的边际成本曲线)。由于金融中介机构存在于金融市场之中,其风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个别金融中介机构的破产可能引起金融恐慌,在资本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使得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不畅,最终将导致产出下降),因此在同样的风险程度下,社会承担的成本要远高于金融中介机构所承担的成本,因此,Cs线位于Ce线的上方。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最大化原则,图中Rs点表示监管者可接受的均衡风险程度,Re点表示金融中介机构可接受的均衡风险程度。在[Re,+∞]区间内,监管者无为而有结果,因为追求最大化的被监管者有足够的激励将风险降到Re点;在(0,Rs)区间内,监管者无需作为,因为此时风险所带来的收益要大于社会所承担的成本。在此区间内继续要求金融中介机构降低风险程度,将损害金融中介机构衡量风险,管理风险并承担风险的本性,在金融市场不完全的现实背景下,社会会因脱媒而无法将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会减少产出,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从理论上讲,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区间应该是[Rs,Rel,监管者的监管目标应该是努力地将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从Re点降到Re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上述分析忽略了金融机构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忽略了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策略性反应,因此,要想精确地界定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区间,必须分析金融机构内部股东与管理人员之间均衡风险点以及单个金融机构与整个行业之间均衡风险点的关系问题。

首先,我们看股东与管理人员之间的风险观是否一致。如同上述的分析,要对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风险观做出判断,必须立足于两者的风险成本—收益。在风险收益既定的情况下,两者风险观的差异则完全取决于两者的风险成本。而杠杆率则是衡量两者成本差异的一个有效指标。正是金融企业的高杠杆率激励着其股东去冒险,而金融企业的管理者较股东有着更高的杠杆率,其杠杆率甚至无穷大,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通常较股东有着更低的冒险成本,更强的冒险动机。用图形表示,即管理者的风险边际成本曲线(图一中的Cp线)位于股东的风险边际成本曲线(图一中的Ce线)之下。其可接受的均衡风险点(Rp)也必然位于Re点的右侧(当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时于Re点重合)。显然在[Re,Rp]区间内,追求最大化的金融中介机构的股东有充分地激励通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激励约束机制)降低风险。

其次,单个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行业的风险观。公众信心是金融业赖以存在的基础。单个金融中介机构因风险过度而发生的倒闭将潜在地损害公众的信心。尽管单个机构所造成的信心损害可能较小,但是当其他机构因某个机构的风险性行为,而采取针对性策略也过度的承担风险的时候,公众信心这块“公地”就会因过度劫掠而完全丧失。因此,就整个行业来看,风险的边际成本将高于单个金融中介机构的风险边际成本。如用ch表示行业的风险边际成本曲线,则其必然位于Ce线的上方(见图一)。其对应的均衡风险点Rh也必然位于Re点的左侧。在[Rn,Re]区间内,为了维护公众信心这一“公地”不被滥用,金融行业必将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努力地将风险程度降到Rh。但是由于行业自律缺乏强制性,同时Rh点对于单个机构而言并非帕累托最优,因此这种自律通常缺乏有效性和稳定性。

三、启示

对上述有关当事者均衡风险点的差异性分析,在原则上,对于我们的监管工作可提供如下启示:

(一)监管工作是控制风险,而不是消灭风险。过度的监管干预(Regulatory interference)将使风险程度陷入区间(O,Rs)内,会导致产出的下降,社会福利的损失,其实质是对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监管宗旨的违背,对金融中介s机构管理、承担风险本性的扭曲。而且就风险—未来的不确性而言,风险也不可能被消灭。

(二)监管者的监管工作是一个风险观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三个层面:金融机构内部股东与管理者之间风险观的统一;单个金融机构与整个行业风险观的统一;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金融机构、金融行业)风险观的统一。在这三个层面上,监管者的监管重点和策略也各不一样:一在区间[Re,Rp]内,为了促使风险程度由Rp点降到Re点,监管者应该以金融中介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为监管重点,督促帮助金融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二在区间[Rh,Re]内,为了促使风险程度由Re点降到Rh点,监管者应该以强化行业自律为重点,为了增强行业自律的有效性,监管者应适当的赋予行业自律组织一定的具有约束性的权利;三在区间[Rs,Rh]内,为了促使风险程度由Rh点降到Rs点,监管者应该通过征收隐性税的方式降低风险的边际收益或者是提高风险的边际成本。如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频繁的现场检查、罚款、取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限制业务的扩张等。总之,有效的监管必须建立在整合机构、行业、监管者三种资源的基础上。缺少任何一个参与者,监管都将是高成本的。在部分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监管者应该学会顺势而为。在监管工作中,红萝卜和大棒同样有效。

(三)隐含前提的启示。产权的明晰是前述分析的基础。正是由于产权的明晰才使得有人有激励去约束管理者的行为。产权不清必然导致管理者的风险收益不对称,收益内在化,风险外在化。极端的情况下,极大的杠杆率会刺激管理者将金融中介结构暴露在极大的风险之下。而此时监管者的工作将是在[Rs,+∞]的风险区间内,将风险程度降到社会可接受的Rs点。这样,“不该管的管了许多,该管的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也就成了监管工作的必然。因此监管工作思路清晰的最根本基础是金融中介机构产权的明晰,股权结构的合理。

标签:;  ;  ;  ;  ;  ;  

金融监管中“做与不做”的经济学分析_金融中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