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能力培养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探索论文

基于能力培养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探索

李 兵

(平顶山学院 政法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

摘 要: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作为本科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学生自身兴趣,结合社会实践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撰写。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在转型发展中,要解决毕业论文存在的诸多问题,应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导向,突出应用能力的培养,从培养方案、论文选题实践化、专业写作能力提升、双导师指导等环节入手进行改革,提升学生解决实务问题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实现毕业论文确定的培养目标。

关键词: 能力培养模式;法学毕业论文;实践化;教学改革

地方普通高校在转型应用型普通高校过程中,法学专业面临如何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以更好地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提升的难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增强教学实践化,突出实践能力,塑造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成为改革的方向。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全面考核学生四年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是理论知识向实务技能转化的重要环节,在本科教学过程中有着重要地位。以能力培养为依托,将培养目标融入毕业论文教学实践中,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改革尝试。本文以平顶山学院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化改革为例,探讨如何提升毕业论文的实践化教学。

1 法学毕业论文存在问题

笔者作为双师型教师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和法律实务,对于近年来学生毕业论文整体质量下降的趋势深有体会,毕业论文教学和写作脱离法律实务空谈理论的现象比较普遍,偏离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论文选题偏离法律实务

应用型高校毕业论文写作体现出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论文写作将法学理论知识、逻辑推理技能、解决处理问题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能力。选题是毕业论文的开始,“选题是科学研究能力之一”“学生没有学会如何选题,其学术研究能务不完整”[1]。论文选题决定了一篇毕业论文研究方向以及能力的培养成果。根据调查统计,从选题类型上看,应用型本科的毕业论文,要避免难度较高的学术理论型选题,尽量选择与实务联系比较紧密的案例分析型、实证调研型选题。但是,我国目前开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有600余所,每年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数万人,数以万计论文选题,即使题目不重复就已经非常难,而且又要通过论文检测,对学生选题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学生几乎没有实务经验,又没有掌握实证研究方法,因此,多数学生只好把理论型选题作为论文题目,而这类题目由于学生知识能力所限,选题普遍存在主旨宏大、题目陈旧、难易程度偏差大等情况。[2]

1.2 论文内容空泛

由于学生在毕业论文的选题理论和司法实践脱节,论文研究的很多是“没有发生的问题”[3],也就是实践中不存在的问题,内容基本是在重复别人观点和研究结果,如此以来,论文内容乏善可陈。为通过论文检测,学生只好对文章作“技术处理”,通过修改文字、句子结构、文章逻辑来降低重复率。毕业论文本身的价值,对学生自身能力提升所起到的作用大打折扣。由于目前对于法学教育是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存在不同认识,包括应用型高校在内很多高校,法学教育仍然沿用了传统的精英教育模式,重知识体系的掌握,轻知识运用和能力培养,学生普遍缺乏研究实务问题的训练,论文写作缺少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更遑论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大部分学生是照猫画虎地模仿,即便完成了所谓的毕业论文,也仅仅是一篇形式上符合要求,而内容上无新观点、无新材料、无严密论证的“三无论文”。

1.3 论文研究方法与职业能力需要脱节

根据笔者对法学专业论文的抽样调查发现,近些年毕业论文中学生最常用的是比较分析法,这种研究方法虽然看似简单,但本科学生适用却有很大的局限性,以本科阶段外语能力,难以支撑对研究对象相关理论和制度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域外先进制度和理论评析往往流于表面,无法对论文观点形成有效支撑,比较分析方法的价值大大弱化。另一方面,基层法律人才所需要的调研工作、分析、处理问题需要的实证研究法、法解释学等研究方法很少用、甚至不会用,学生无法通过毕业论文环节提升实务写作能力,不利于毕业生进入社会后快速形成职业能力。

2 毕业论文专业实践不足的原因分析

2.1 传统教学模式无法实现能力培养目标

基于能力培养的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毕业论文突出对职业所需技能训练,把培养学生适用社会需要的专业写作能力作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点,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践发现问题,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完成培养方案设立的目标,具体有以下措施:

仔细想想,无非是熏香草,刮胡子,扑粉底,涂腮红,驾豪车,穿高跟鞋,出门还带着一堆文玩。在普遍不怎么洗澡的古代,这些香喷喷的精致男性,太不符合传统审美观了,个别迷信一点的,称之为“服妖”,打扮得妖里妖气,亡国之征兆也。

2.2 论文教学途径单一

近年来,法学教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开展的丰富多彩,新的教学方法层出不穷,但是,这些改革实践主要集中在课堂教学领域,毕业论文教学改革力度不大,相当一部分地方本科院校不开设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即便开课,教学方法也是传统式的教师讲、学生听,理论讲的多,动手实践的少,知识和能力成了两层皮。例如,对于毕业论文常用的实证研究方法,教师单纯的课堂理论讲授对学生并无实际意义,只有指导学生自己走完实证调查研究的全过程,才能让学生掌握这种研究方法。

2.3 论文指导教师知识结构不完整

传统上将高校法学教育定位为专才教育,是为培养高级法律人才提供毛坯。而随着高校定位的转变,除研究型大学外,大多数地方本科院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于面向基层司法机关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应用型人才,这类人才应当是通识型,能够分析和解决基层单位面对的一般性法律事务。因此,培养方案中注重强化对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基于这个目标,联结理论和实践的毕业论文就成为增强学生法律实践,解决法律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专业培养方案要明确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毕业要求,将目标细化为不同的能力模块,突出以律师和企业法务的行业定位,合理设置法学专业的相关课程体系,减少法学基础课程和一部分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学时量和在校实践教学时间,将毕业论文写作环节与毕业实习实践集中在一起,学生统一安排在基层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直接从基层司法实践中知悉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毕业论文题目带到实习中,一方面检验论文题目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也为丰富写作内容提供了大量真实素材。

2.4 论文质量评价体系不完善

公平是新时代全球公民的共同追求,各个国家也通过设置各种法律来维护、保证公平。而经济法就在经济体系的运行发展中相对提高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毕业论文在选题确定后,学生应当要求在专业实习中完成。实习期间,学生要通过收集信息数据、访谈、调查分析等步骤,逐步完成对论文问题的梳理和分析,这个阶段论文指导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启发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并通过实践检验提出的解决方案。由于学生选题问题来自实践,而非主观想象,是司法实务中遇到的“真正的问题”,因此,对这类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3 毕业论文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4]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据近三年(2014—2017年)麦可斯报告对平顶山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所作的分析,毕业学生除少量升学深造外,多数在法律服务业就业,岗位以律师和中小企业法务人员为主。在就业性质上,除少量毕业生继续深造从事理论研究外,更多从事法律应用行业。因此,能够解决基层遇到的一般法律问题既是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也应成为专业的培养目标。基于此认识,学院分析了所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具体要求,把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在培养法律应用型复合人才方向,并进一步根据行业和职业所需要职业技能需要,将人才培养确定为五个目标,把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分解为十一个模块,根据毕业目标与能力模块之间具有不同的关联度(见表1)来确定能力培养的侧重。

选取一、二期沥青心墙接头高程4 046 m处为典型剖面进行应力应变计算,计算剖面桩号0+661.45 m。

一是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差。以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为例,毕业论文教学改革前,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包括选题质量和内容质量两大部分,由于缺乏能力目标的指向,没有以学生毕业后获得的能力为尺度,因此,评价指标难以准确量化;二是评价指标导向有偏差。论文评价指标倾向于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重现,忽视学生在实习、实践、调研中获取的经验和问题的研究,而这恰恰是专业研究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样的论文评价标准往往有利于墨守成规完成论文的学生,而不利于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表1 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表

注:H强相关(80%) M中等相关(50%) L弱相关(20%)。

4 基于能力培养的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措施

根据教育部2018年颁布实施法学类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法学专业对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加强问题导向,鼓励学生结合与社会实践、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应用型高校应当注重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提升对接,而目前应用型高校大多数仍处于转型发展中,已往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实践型、应用型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毕业论文教学环节与法律实务的对接不全面,不深入。

4.1 培养方案突出毕业论文实践性

在我国传统 “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中,教师的知识结构是以满足课堂传授理论知识为主,虽然有个别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但总体上,指导教师的办案经验和实务技能对毕业论文教学活动影响有限。但是,在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教学模式下,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要求,实践性知识与理论性知识变得同等重要,知识结构不完整将直接影响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效果。

在各培养环节中,毕业论文属综合事务处理能力模块,与法学理论理解与分析能力、专业研究能力及实践能力关联度最高,是提升毕业生实务能力的关键环节,在基于能力培养的教学改革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4.2 论文选题强调与专业实习实践相结合

UV-3802分光光度计,上海尤尼科仪器有限公司;HE53/Z02水分测定仪,梅特勒-托利多仪器(上海)有限公司;Ta. XT 2i/50质构仪,英国 Stable Micro System公司。FD5-2.5 GOLD-SIM,GOLD SIM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4.3 毕业论文写作突出职业能力培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传统教学模式中,毕业论文偏重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是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一种“重现”,而不是知识向能力的转化。能力培养模式下,毕业论文环节视为提升应用能力的一部分,因此首先要培养职业需要的研究问题的能力,包括:具有批判思维的发现问题能力、运用知识体系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特别是以应用型为培养目标的毕业生,研究能力应侧重于对实务中存在的案件、法律事件、社会现象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总结和归纳出具有可执行的解决方案,而不必过分强调在理论层面上的研究;其次,要培养交流沟通能力。学生在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交流沟通过程中,完成论文所需信息数据的收集、访谈、调查分析工作;再次,要培养专业写作能力。法学专业有自已专用的语言体系和逻辑思维方式,这些写作的基本技能需要通过写作训练来掌握,从过程看,毕业论文既是对法律专门语言和逻辑思维的训练,也是对这些能力的考核。

4.4 双师指导制丰富毕业论文内涵

以平顶山学院法学专业为例,该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中在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从事兼职律师、仲裁员的双师型教师占66%,另外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作毕业论文校外指导教师。大多数毕业论文选题直接来自司法一线,以实证调研、案例评析为主。在论文的写作方法中,除了传统的文献法、比较法、更多引导学生用实证分析法,突出实地调查研究的重要性。由于论文撰写过程与毕业实习同步,学生能够实习单位及时与校外指导老师沟通、交流,其内容和论点更贴近实务,学生发现往往是“真正的问题”,解决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一定程度消除了毕业论文选题和内容脱离法律实务的现象。

4.5 实务写作能力培养贯穿本科教学全过程

传统教学模式,把毕业论文写作与学生的科研能力要求等同,毕业论文作为一个独立的科目,标准接近学术规范要求。因此,通过一个学期撰写出具有严格规范的学术论文,对于平时缺少科研训练的学生而言是比较困难的,写作过程又恰恰在毕业生考研和就业期间,多重压力之下,学生难以静心从事真正有价值的研究,论文成了毕业标准的形式条件,而失去了其原有的功能和价值。能力培养模式下,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研究、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手段和过程,是功能的回归,而不仅仅是一个评价结果,起到了打通学校法学理论知识到司法实践“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4.6 优化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指标

发挥质量评价指标的导向作用,在质量标准设计上突出选题的问题意识,提倡把实习、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论文选题,根据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确定选题质量,题目类型以调研型、典型案件评析型、裁判主旨归纳型等实证分析类选题为主。在内容的质量标准上,突出实践性、实证类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分析不作过多要求,重点培养学生运用分析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选择哪种磨削工艺来加工齿轮齿面,取决于几个关键点。对于大批量的齿轮生产,如汽车行业,选择展成法磨齿或珩齿工艺,可大大降低齿面的磨削时间。因为展成法磨削在砂轮进给时会遇到进给干涉。此外,由于珩齿的切削速度较低,齿轮珩磨过程中产生的热应力较低,实现了无火花磨削加工。珩齿工艺的另一个特征是,珩齿后齿面的残余压应力得到保留。而且,展成法磨齿和珩齿工艺,加工后的齿面的表面纹路也有区别。另外,如果齿面的磨削余量大于100 μm,那么也推荐采用磨齿工艺进行加工。

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是法科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应用型普通高校的定位决定了法学专业教育要符合法律职业对技能的特殊要求,应以培养学生职业所需能力为导向和突破。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改革要围绕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进行设计,尤其是毕业论文作为本科学习四年综合能力的一种考核,要体现实践化,并将其转化为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具体考核目标,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职业领域内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1.

[2] 黄烜,汪火良.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及因应之策[J].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105-110.

[3] 陈瑞华.论法学研究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2.

[4] 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普通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2.

On the Undergraduate Thesis Reform for Law Bachelors Based on Ability Cultivation

LI Bi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Pingdingshan University, Pingdingshan 467000, Henan, China)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ir undergraduate teaching, the thesis writing of law bachelors should be based on students’ interest, hot spots and social difficulties. To solve those problems existing in bachelor’s thesis, applied universities should develop their students’ practical capacity, and carry out reforms in cultivation scheme, thesis selection, professional writing and tutorial guidance. It will promote students’ ability of problem solving and academic study for the purpose of the training goal.

key words: ability cultivation mode; law bachelor’s thesis; practice; teaching reform

作者简介: 李 兵(1970— ),男,江苏丰县人,平顶山学院政治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 :G52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2045(2019)02-0075-04

[责任编辑:夏 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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