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谢珑

浅谈电力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谢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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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电力企业内部治安管理中,如何解决内部的治安管理问题,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顺利进行。是电力企业领导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基层员工迫切的愿望。

关键词:内部治安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电力企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治安管理工作是否可以正常的进行。如何在电力企业内部发挥好安保部门的职能,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是电力企业领导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电力企业自身发展,提升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客观需要。

1 我国电力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量

1.1国家相关法律的制订,使得电力企业内部保卫工作滞后

我国在1997年出台的《国有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了电力企业的保卫组织无权对电力企业内部的大小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处置,必须交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一些电力企业在进行内部保卫工作时,由于国家的规定,使得对保卫工作有了消极的对待,一些小的矛盾由于搁置,渐渐发展成为了大的矛盾,小问题也变成了大问题。电力企业保卫工作的滞后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使得电力企业保卫工作在电力企业内部治安的防范中失去了原有的震慑力。

1.2电力企业管理者的不重视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电力企业大多数实现了政企分离,一些电力企业的领导过于追求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对于内部安全的工作,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他们觉得电力企业的安全工作由当地的派出所在负责,电力企业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做好生产,提升电力企业的生产效率。安全保卫工作一般都是作为电力企业领导会议上最后提及的话题,电力企业管理中负责内部治安管理部门的领导,一般都是由一个领导兼任,电力企业领导为了节省人员开支,电力企业的内部检查工作一般都是由电力企业的更夫在做。这种社会现象使得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都是空架子,由于保卫工作的不重视和经费的紧张,使得一些中小电力企业的内部保卫工作长期处于一个半瘫痪的状态。

1.3 一些电力企业内保人员工作操守存在问题

近几年,我国电力企业在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小,使得保卫部门在电力企业整体中处于一个无职无权的状态。一些电力企业将一些分流人员安置在保卫部门,使得保卫部门成为大家不愿提及的地方,在领导严重,保卫部门成为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一些中小电力企业甚至已经没有了保卫部门,而是由人事等一些综合部门进行合并。由于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使得保卫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一些保卫工作人员由于大多数被分流到保卫部门,心中常常对电力企业有看法,久而久之在自己的心态上产生了变化,保卫工作人员在道德观、价值观产生了变化,有的保卫人员与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对公司资产进行窃取。影响了电力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 做好电力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的措施

任何的危害都是可以防范的,只要事先做好防范工作,是完全可以消除不完全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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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立完善的防范体系

在治安管理时要做到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一要加强人员对于一些关键部位的巡逻,二是要加强硬件的建设。三是对重点的区域,进行监控摄像头和红外线报警系统的安装,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2.2 收集治安信息,发挥治保会的作用

保卫人员要做到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的时间内对于电力企业内部进行走访、检查。要在电力企业内部大会上及时通报电力企业内部出现的问题或者隐患,建设治安信息网络,各部门都要有内保人员,及时了解各种情况,如果有违法犯罪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有条件的电力企业,可以成立治保会,积极发挥治保会的作用,吸收政治合格,业务水平过硬的同志进入治保会: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详细的安全检查制度:对于治保会的人员的待遇要提高,让大家明白,治保会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并不是下岗人员分流的地方。要将整个厂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区域划分,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的负责人,避免出现推诿现象的出现。

2.3 加强宣传

电力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大家以厂为家,群防群治,在电力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工作要全员参与,不应该单单依靠电力企业的保安部门。

2.4 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对于厂区内的重点区域,要重点看护,强调“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内保人员要做到对厂区环境熟悉、对于治安问题多发区域要熟悉,对于一些可以分子要熟悉掌握。在特殊区域,应安排具有政治过硬的党员、党积极分子、团员作为内保人员,重点监管特殊区域。质保人员在工作中要深入工人队伍,了解工人的想法,掌握工人的思想动态,在交谈中要对可疑分子重点帮助,避免其引发犯罪行动。

2.5 重点人员的管理

重点人员是指在电力企业内部由于自己内在原因或者外部环境的影响,有可能引发犯罪行为,对电力企业和社会造成危害的个人。对这类人的管理并不是不相信他们,而是出于一种保护,是防止犯罪行为的最有效的方式。对于重点人员的管控,治保人员应该主要用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来作为主要手段,对重点人员要做到因人施策。帮助他们平复心中的思想波动,让他们渐渐走上正轨,积极对待自己的工作,最大程度上降低违法犯罪率。

2.6 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大检查。

治保部门应该在防范治安案件巡查的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的例行检查,尤其在防火检查中,对消防器械、消防通道的检查要格外认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把工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结 语

电力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可以取得重大成果的日子不是问题。我们应该稳扎稳打,做好基础工作,从头开始,从小做起。要把内部安全管理纳入电力公司发展中要认真对待,搞好电力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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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齐之英. 创新综治工作方法创建“平安单位”[J]. 环渤海经济瞭望,2009(5).

[3] 李文卷. 电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之我见[J]. 党史博采:理论版,2009(7).

[4] 胡婉明. 浅谈维稳综治工作如何在电力企业有效开展[J]. 商情,2010(18).

[5] 张建文. 新形势下电力企业综合治理现状[N]. 中国法制日报,2012-06-15.

论文作者:谢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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