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时代的精神状态_贺拉斯论文

圣殿:时代的精神状态_贺拉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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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Sanctuary)是福克纳(1897—1962 )的一部长篇小说,发表于1931年2月。小说的初稿完成于1929年5月。1930年夏,福克纳接到出版商发来的小说校样时,《喧嚣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已经出版了。“我又想:‘它(《圣殿》)也许会被广泛接受,或许会有一万人买这本小说。’因此,我撕了校样,重新另写。……力图使它无愧于《喧嚣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 注: 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 181、30、332。)。从作家的这番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作家对小说付出的心血及寄托的厚望。然而,《圣殿》在我国外国文学评论界却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其实,认真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圣殿》使用了玄学侦探小说(metaphysical detective fiction)、意识流、现实主义、象征隐喻等写作手法;不但写作手法有独到之处,而且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现代意义。如果我们,将《圣殿》与存在主义的三位代表人物之一雅斯贝尔斯(KarlJaspers 1883—1969)的哲学著作《时代的精神状况》(Man in the Modern Age)(写于1930年,1931年出版)对照着阅读,我们又发现一个令人惊异的事实:二者不但写作、出版的年代相同,而且,尽管二者文本不同,话语相异,但二者都揭示了同一普遍真理——确实存在现时代中的堕落和人类自我拯救的紧迫性和可能性。换言之,雅氏在他的哲学文本中,用他的存在主义生存哲学理论,用基本上是哲学的纯逻辑化的指称性话语,对现代西方人的精神困境进行了直接的全面剖析;福氏则在他的文学文本中,用具体的个别事例与一个个个体人物及隐喻性的和非指称性的话语,形象、曲折地表现了这一精神困境。

雅氏与海德格尔同为德国存在主义奠基人,两人都确认“人存在着”这件事本身具有终极的、绝对的意义,指出:人,只要没有完全地被事实化、客体化,就总是有机会体会到自己是世界及其外观的历史进程的本原,从而意识到自己应该负起作为人的责任;( 注: Karl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两人都力图以此为本挽救处于虚无主义严重危机中的现代西方人。但两人的哲学研究目标和方法不同。“海德格尔意在本体论的创新,意在对传统的西方形而上学的全面改造”,(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力图用一种完整的理论去对人的有限存在作前逻辑的先验分析,以求通过这种分析开辟一条通向一般本体论的新路径”(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 而雅氏主张:“哲学思维的真正任务不是认识人的存在(……),而是通过对实存的澄明而使之显露,诉诸每个人的实存的可能性,激发其领悟到诸如死亡、苦恼、斗争、罪责等这类在被认知的既存的事实世界边缘上的边界状态,并在这种边界状态中作出事关人之未来命运的决定。”(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

雅氏的生存哲学强调自由、生存交往、新人道主义、理性和临界处境(Grenz situation又译为“边缘状态”)。 他“同其他存在主义者一样肯定人是自由的,因此人能超出自己的有限性,而分享无限性,人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设计、选择和创造自己。”(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但作为一个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他认为人的这种自由创造性并不是单纯的任性,人必须依靠上帝的指导来生活。”(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生存交往指的是人们之间的真实的交往。“在此,个人摆脱了对他人、集体和世界的依赖,个人是作为自主的、独立的个人。个人与他人的交往既不丧失于他人之中,又不与他相对立,而是在彼此保持自己的个性、人格、自由的同时又把自己的心揭示给他人,并领悟他人之心,即作到彼此心心相印。个人正是在这种心心相印中发现自己的生存和自由,这种心心相印的过程是‘爱的斗争’的过程。它以人所固有的‘爱和友谊’这种活生生的感觉为基础。个人之间的这种交往将导致人们之间以友爱和无限信任为基础的关系。”(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雅氏的新人道主义是一种与传统人道主义相对立的一种意识形态。他惊叹传统人道主义在当代西方已陷于崩溃,认为其原因“主要在于它所依据的对象化的人由于平均化、机械化和大众化的影响,已失去了其独立存在的地位,变成了可以用其他人代替的、失去了个性的人。”(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他认为是科学技术、政治及传统的意识形态造成了这种结局。因此,他批判导致传统人道主义破产的那些因素(科学技术、政治等),揭露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机器和权威对人的生存和自由的扼杀(同时避免全盘否定这些因素,不笼统地排斥科学技术,并力图避免极端无政府主义),要求建立一种能把一切人都沟通起来并能保障一切人的独立性和自由的共同的意识形态。

雅氏强调理性在人们把握自己的真正存在、生存时的重要性,认为:“它不让我们忘却或忽视任何东西,不管这是实在、价值或可能性……理性促使我们同一切存在的东西发生关系,促使我们力图超出一切现有和将来的限制,甚至去包容一切背叛的东西,去掌握整体,掌握一切可能的和谐。”(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临界处境是人的存在所处的各种物理和心理、外在和内在的各种条件的统称,是人的生存所不可避免和改变的处境。“‘我们必有一死,我必受苦,我必须战斗,我必须服从偶然性,我无可改变地卷入罪责。’……这些就是临界处境。”(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临界处境——死亡、偶然性、罪责或世界的不确定性——使我们面对着失败的现实’,人们无法避免失败,而失败正是人的有限性,从而也是人的历史性标志。”(注:刘放酮等:《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624,627,630,631页。)但是,具有独立性、自主性、新人道主义和理性这些生存哲学特性的人可以超越这种临界状态的限制,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设计、选择和创造自己,作出事关自己未来命运的决定。

《圣殿》对上述雅氏生存哲学特性的图解以及对现代西方人精神面貌的展现,是藉着侦探小说叙事手法、人物刻划、圣经隐喻和象征手法完成的。

事件发生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的一个春天。在美国南部约克纳帕塌法县杰弗逊镇乡下的一个酿造私酒的作坊里,恶棍金鱼眼(Popeye)为了强占白人女子坦普尔(Temple )枪杀了保护坦普尔的黑人汤米(Tommy),强暴了坦普尔,然后开车挟持她逃跑。警察逮捕了报案的古德文(Goodwin)。法庭上,目击人坦普尔作伪证, 指认无辜的古德文为凶手,法庭判古德文有罪,是非不分的暴民们活活烧死了古德文。小说采用了传统侦探小说层次分明、情节简练的叙事结构;事件是按照最容易理解的时间顺序排列的。先用现实主义的手法将凶杀案发生的细节一一陈述,将事实真相、善与恶昭然若揭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使读者自然产生正义一方必胜的期待。但其结局却打破了传统侦探小说“封闭式”的结局,以正义一方的失败、被毁灭告终。这一结局打破了读者期待,但却与客观事实相符,使读者对荒谬的世界、人性的堕落产生厌恶、愤怒的情感。此外,调查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卢比(Ruby)对当时情景的叙述,也揭示了人物性格和心理状态。

随着案件的发生、“究凶”过程的展开,小说带领我们走进约克纳帕塌法县的杰弗逊、孟菲斯、金斯顿等地的大学校园、舞厅、乡下、酿造私酒作坊、酒吧、妓院、贵族人家、街道、广场、旅店、火车站、法院、监狱、葬礼等场景,描写了牧师、律师、绅士、大学生、有教养的贵族妇女、普通家庭妇女、老鸨、妓女、黑人、工人、农民、旅行推销员、理发学徒、侦探、赶车人、恶棍、酿造私酒者等人物形象;以这个虚拟的县和这些虚拟的各阶层的人物为缩影,广阔而真实地再现了现代生活和现代人的精神面貌。

小说中,作家为他的人物取名的方式匠心独具。他沿袭了小说传统,他的人物几乎都有完整而又现实的姓名,带有对现实和当代生活的暗示,但却常常只用其名、姓或仅用其职务这些专有名词,以表达人物的特殊个性、抽象的意义或某种类型的人物。古德文太太全名为Ruby Goodwin,听起来正如日常生活实际那样,具有现实意义。但在圣经中ruby(红宝石)隐喻智慧;

而Goodwin 这个姓意为“正义得胜”,

因而RubyGoodwin又具有抽象意义。而且,小说常常用the woman(那个女人),再加上the child(那个婴儿),就使其又具有圣经的隐喻含义。 而她的丈夫名为Lee Goodwin,古德文(正义得胜)这个姓与他的败诉、 被烧死的毁灭的命运产生了反讽效应,揭露在这个世界没有正义可言的事实。Lee是一个常用的姓,用作其名,暗指其常人的特性。

Horace Benbow,Narcissa Sartoris和Gowan Stevens 三个人物的名字都是现实的名字,“听起来真实可信,而且又符合名字的所有者的个性。”(注:伊恩·P·瓦特:《小说的兴起》,高原、 董红钧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13页。)这三个人物的名都取自历史或过去的文学作品。Horace取自古典主义的奠基人贺拉斯,暗示该人物崇尚正义、和平、仁爱、荣誉、秩序、理性等传统价值的特性。Narcissa是希腊神话中那个因爱恋自己在水中的影子而憔悴致死的美少年那喀索斯 (Narcissus)的女性变体名,暗指该人物自私、 自义、 冷漠的特性。Gowan

是英国十四世纪诗体骑士传奇《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

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一书中Sir Gawain高文爵士的变异名, 反讽该人物缺乏荣誉感、责任感、勇敢、锄强助弱、高尚无私等骑士道德的本质。

Temple Drake虽然是个完整而又现实的姓名,具有现实意义,但是个男子的名字,用于这个女子,统指不分性别的人类。Drake 这个姓英语意为“公鸭”,在西方文化中是一个丑陋令人厌恶的形象;Temple英语意为“圣殿”,指代“肉体”(见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九节:“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小说中Temple有实义与形而上义二重所指。实义指坦普尔没有灵魂,没有思想和原则,生活与行为全凭生理本能、肉体冲动,放荡、懒惰、空虚、受欲望奴役的本性。形而上义指抛弃的上帝,失去了精神家园及人生终极意义、迷失了方向的现代人的心灵——虚无、无所依傍,像是主人已去的空殿,布满灰尘、蛛网及其它垃圾;全名暗喻现代人心灵空虚、无聊、肮脏,令人厌恶的本质。

参议员斯诺普斯Clarence Snopes 这个名字既暗示了这个人物应被看作是当代社会环境中特殊的个人,又暗示了人物的个性特征。Snopes是英语动词snoop的变异体,意为“爱窥察与己无关之事”, 这个姓暗示了其部分性格特征;Clarence是英语动词clarify的名词变异体, 意为“清洁(不含渣滓)”,这个名字反讽该人物伪善,表里不一,心灵胺脏之实质。地区律师戈拉哈姆(Eustace Graham)是个平常的当代人的名字,

暗示该人物的“常人”本性。

Eustace 的英语形容词为eustatic,意为“海面升降变化的”。这一含义与雅氏对“公众”一词的界定同义——“‘公众’则是一种幻象,是假定在大量的、并无实际关系的人们中存在着的意见的幻象,尽管这种意见并不实际出现在公众的组成单元中。这种意见被当作‘舆论’来谈论,但却是一种虚构。个人或群众求助它来支持自己的特殊观点。它幻影般地难以捉摸、易于消逝。它‘忽此忽彼,忽来忽去’虚无飘渺,可是却仍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赋予大众以举足轻重的力量。”这个名字隐喻舆论变化无常的特性,象征公众被个人野心家所支配、操纵的本质。小说常常用其职务名称“地区律师”指代他,而不用其姓名,以影射该人物对权力的野心和作为该地区群众的代表人物的代表性。

小说不但擅长用名字标明人物的本质,而且采用了传统的小说手法用容貌、身体、外表、习惯动作暗示人物或人物所代表的事物的本质。例如,书中对“地区律师”戈拉哈姆作了如此介绍:“戈拉哈姆有只先天畸形的脚,那只先天畸形的脚将他选举到了现在的职务。””(注: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181、 30、332。)那只“先天畸形的脚”象征着西方的现代民主政治形式,讥讽其权力与真理的判断权为“冲动、易受暗示、不宽容以及无常易变”(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 )的多数人——“公众”(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 95页。)的意志所决定的非正常本质及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机器和权威对人的生存和自由的扼杀。娜西莎“身材高大,有着一头黑发、一张宽阔而愚蠢的脸庞。她身着穿惯了的白裙子。”(注: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181、30、332。 )她的“黑发”表明她不义的行为实质,“愚蠢的脸庞”说明了她的愚昧;而那件“穿惯了的白裙子”则指其习惯性的自以为纯洁的行为。参议员、侦探克拉伦斯·斯诺普斯是反福尔摩斯式的人物。他那张大而肥胖的脸、短秃的鼻子、浑圆的肩膀及肮脏的衣帽,都与福尔摩斯这个高尚正直、洁身自好的传统侦探形象形成鲜明对照,表明该人物庸俗、猥亵的性格实质。而金鱼眼凸出的眼睛、没有两腮的脸、细细的扭来扭去的脖子、窄窄的身子、那身黑西服及嘴里常发出的嘶嘶声,分明是魔鬼的化身——蛇的形象。

这些人物以古德文是否有罪,质言之,正义是否得胜这一界限,分为善恶分明的两大营垒。一边是以地区律师为首的、要判古德文死刑的公众,一边是为古德文力争生存权的贺拉斯和古德文的妻子卢比。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战斗,恶势力一方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而且有教会、法律及公众的支持。警长及其他执法人员明知古德文做酿造私酒的营生,但却不管,他们从他那儿买威士忌,在他那儿不掏钱白喝酒,有的还想在他背后占他妻子的便宜。现在他们一齐向他猛扑过来。颠倒黑白的浸礼会牧师以古德文与妻子没有合法的婚姻手续为题做了场布道,不仅把他当作谋杀者,而且还当作通奸者,当作污染约克纳帕塌法县的自由、民主、新教空气的污染源;暗示教徒们,古德文和那个女人都该被烧死,使他们的孩子引以为诫;主张给那个孩子进行一种英语教育,使他从那两个因罪被火烧死的人承袭的罪得以洁净。在牧师的蛊惑下,那些自以为是“敬虔”的宗教妇女无情地把卢比和正在生病的婴儿赶出旅店。为了标榜自己的纯洁,自私、冷漠的娜西莎将卢比与丈夫没有合法婚姻手续的事透露给牧师,致使卢比母子无处安身。为了自己的利益,娜西莎还与地区律师串通一气,为他提供有关贺拉斯行踪的情报。参议员、侦探克拉伦斯·斯诺普斯与他的先辈穷白人马贩艾勃·斯诺普斯(见《没有被征服的》)一样卑鄙狡诈,没有任何道德准则,利用一切机会、手段为自己谋利。他向贺拉斯声称愿意看到贺拉斯胜过地区律师,打赢这场官司,并将有关坦普尔下落的情报卖给贺拉斯,但却继而又将此情报以高价分别出售给地区律师和坦普尔的父亲,致使坦普尔作伪证,贺拉斯输了这场官司,古德文丧失生命。地区律师为了赢得民心,为他进入国会得到选票,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旗号,不惜将一个个无辜的人被告定为罪人。他明知古德文的案件有误,但仍与法官、陪审员沆瀣一气,还未开庭就已将古德文定成死罪。法庭上,他歪曲事实,煽动民众对古德文产生仇恨,暗示他们用汽油烧死古德文。坦普尔出于对父兄权威的畏惧、出于掩盖自己放荡行为等动机,作伪证嫁祸于古德文。没有思想、缺乏分辨能力、盲从、冲动、易受暗示、偏狭、不宽容的公众立即接受了来自牧师和地区律师的双重暗示,结案的当晚趁着黑夜的遮掩用汽油点燃关押固得文的牢房,活活烧死了他,并扬言要烧死为他辩护的贺拉斯。

而对恶势力的威胁和强大压力,正义一方的贺拉斯和卢比虽然势单力薄,仍勇气百倍,坚定不移。

卢比与娜西莎和坦普尔截然相反,她没有虚假的艳丽,虚浮的美容,却有虔敬善良的心,她仁爱、勤劳、智慧、坚强、勇敢、有能力和威仪,正如她的名字所暗喻的那样是个比红宝石还要珍贵的才德的妇女。她洞察人心,明鉴一切,勇敢地面对金鱼眼,指出他是“坏种”的本质。“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注:《圣经》(和合本):箴言,第31章;约翰福音,第10章第10节。)及时警告坦普尔不要游戏人生,玩火烧身,告诫她尽快离开那个危险的酿酒作坊。为了坦普尔的安全,她彻夜守在坦普尔的身边,暗中保护她。她多次劝诫丈夫放弃那个违法的行当,到别处谋生。“他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注:《圣经》(和合本):箴言,第31章;约翰福音,第10章第10节。)为了对丈夫的爱,她拼命工作,挣下船票钱,跋涉重洋到菲律宾。她在法国弹药厂当工人,等待在那里作战的丈夫。她做爵士乐舞女、女招待,牺牲了一切,以便挣钱请律师营救丈夫出狱。为了对丈夫的爱,她放弃舒适的城市生活,住在荒郊野外,干粗活,吃苦受累。丈夫再次入狱后,她不顾自己的安危在狱中陪伴他,安慰他。

贺拉斯这个正直的律师,是一个与地区律师和参议员、侦探克拉伦斯·斯诺普斯相对立的人物。他不顾家人反对,无视冒犯众人、失去顾客、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毅然采取与社会对立的立场,主持公义,为不能自辩、孤独、困苦的古德文伸冤辩屈。他生活简朴,自食其力,不计得失,自费调查案件,出庭作辩。他切实关心卢比母子的生活,默默地做着自己当做的事。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观察者、思考者,是一个孤军奋战的勇士,他藐视这个喧闹、淫荡、物欲充斥、人欲横流的世界,“坚如磐石地抵御那种几乎压倒一切的力量”。(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他与娜西莎、古德文、卢比及妓院老鸨等人的交往体现了雅氏的“生存交往”原则。他为古德文的辩护虽然因敌我力量的巨大悬殊失败了,但他的行为证明了他是一个超越了“临界状态”的限制、实存的人,是一个雅氏所称颂的实质意义上的当代英雄。“他不会受到诱惑去做那众人都能做的并且一切人都会赞成的事情。他也不会被抵抗和反对所干扰。他以坚定的步伐走着他自己选择的道路。这是一条孤独的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由于害怕诽谤、害怕其势汹汹的反对而被迫去做取悦于众人的事。极少有人能够既不执拗又不软弱地去依自己的意愿行事,极少有人能够对于时下的种种谬见置若罔闻,极少有人能够在一旦决心形成之后即无倦无悔地坚持下去。”(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在“并不引人注意的活动中。”(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在那种并不带来声誉的工作中”(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他表现出雅斯贝尔斯所倡导的“理性”和“新人道主义”及法兰克福学派重要思想家E·弗洛姆(1900—1980 )所力举的、使现代人“获取自由”所必须发展的“爱”和“理性”(注:王岳川:《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373、374页。)。

贺拉斯自我实存的实现经历了一个从离世到入世的大回环。小说开始时,他不满于只有感官享受、名存实亡的家庭生活,难以忍受每周五到火车站为妻子提回一篓虾的腥臭味,决心离家出走。这一举动遭到其妹娜西莎的反对,他又远离娜西莎,亲自打扫了祖屋,搬回祖屋一人独居。虾的腥臭味影射现代生活的污秽,搬回祖屋意味着他返回本原的自我。离家是他“内心唤醒警觉的第一个征兆,乃是他所表现出来的与世界保持距离的新方式”(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是他“在世中而对此世之反抗”(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之举。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他对各类人物和现世的了解的加深,他对人与现世的绝望更深,离世的决心更大,所以写了离婚书。但辩护的失败和坦普尔在法庭的表现,唤醒了他对社会与家庭的责任感,使他认识到:“如果抱怨个人的负担太重,或者抱怨那些应该加以改变的环境条件,都是毫无用处的。对于环境条件的有效影响只能来自一定类型的个体自我。如果我只是等待环境的变化给我们造成我所能主动而为的事情,那么我就是对我自己的可能性的不忠。如果我把那本属于我自己的责任加诸另一个人,我就是在逃避我的职责。只有当我自己成为我所能成为的一切,这另一个人也才可能蓬勃发展。”(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他返回金斯顿的新家的举动,是他入世并创造一种“以自己的本原去影响别人”(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的新生活的标志,也是他作为“新人”的成熟的标志。

小说的圣经隐喻十分明显。带着婴孩的卢比显然是圣母与圣子耶稣的象征。约县人要把卢比母子赶出约县之举,象征现代人对上帝的弃绝。卢比对丈夫及他人无私、无条件、始终不渝的爱,象征着上帝对人类的爱。卢比对坦普尔的暗中保护,象征着上帝对人类的保护,她对坦普尔的告诫象征上帝对人类的告诫。卢比是爱与美在尘世上的代表,象征着上帝的和谐、和平与安慰。约县人放过凶犯金鱼眼不咎,却一意要治古德文死罪一事,隐喻了自以为义的犹太人催逼彼拉多释放那个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狱里的凶犯巴拉巴,而要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恶行(见圣经·新约·路加福音23章18至25节)。受浸礼会牧师和地区律师这些个人野心家蛊惑、操纵的喧嚣、冷酷、是非不辨的约县人相当于在祭司长和文士蛊惑、操纵下的犹太众人。娜西莎向牧师报告卢比与古德文没有合法婚姻手续、继而又向地区律师透露其兄贺拉斯行踪之事,影射犹大出卖耶稣的恶行。金鱼眼是“敌基督”的魔鬼的化身,是那“盗贼”,专干“偷窃、杀害、毁坏”(注:《圣经》(和合本):箴言,第31章;约翰福音,第10章第10节。)的勾当。

为了强化主题,除了名字象征和圣经隐喻,小说还采用了其它极富表现力的象征手法。

那个昏睡不醒的婴孩子也象征人们昏睡不醒的灵魂。那个作家着力描写、与情节并无关联、身材矮小的盲哑人,正如《圣经·旧约·以西结书》12章中所说的人类一样:“他们有眼睛看不见,有耳朵听不见,因为他们是悖逆之家。”这个矮小的盲哑人象征精神萎缩、盲目、麻木、名存实亡的现代人。那个本性贪婪、欺诈的赶车人“告诉旅行推销员他从前如何统治金斯顿的上流社会,

而今他驱赶这个社会”(

注: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181、30、332。),这句话不仅具有字面意义,更具象征意义, 揭示了现代人的一切活动是受贪婪与欺诈这两个人类的劣性所驱使这一实质。贺拉斯的家在金斯顿,意为“国王的城”,这一地名指明贺拉斯作为现代人的典范——“国王”——的身份。“他的房屋崭新,坐落在一片颇大的草坪上。他所栽种的白杨和枫树尚且幼小。”也说明了他的“新人”身份和他所实践的、建立在广阔的实存原则基础上的新型生活方式。

“火车抵达半小时前,他们开始从四处聚拢而来,溜达着走下山,来到站台上。他们兴致十足,笑声空洞而喧噪;白皙的腿单调地摆动着;身体在稀少的衣服里不住地晃动,带着一副年轻人特有的笨拙且贪图酒色、漫无目的的神情。”(注: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181、30、 332。)这一段使用了许多形容词描述年轻人的举动和外表特征,实则描写了现代年轻人的内在状况。“遛跶着走下山”隐喻了年轻人精神正在堕落;“兴致十足,笑声空洞而喧噪”表明了他们外在的喧闹实则意味着内心的空虚、软弱;“身体……不住地晃动”指的是他们外在的毫无实际意义的忙碌;“稀少的衣服”更直接地点明他们精神的贫乏;“笨拙且贪图酒色、漫无目的”则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耽于酒色的生活方式缺乏终极目的的实质。这些担负着人类未来使命的年轻人,与戈文一样堕落、软弱、空虚;他们的状态表明了现代教育的被瓦解、衰落(“它不再使孩子们去领略包括一切的整体的崇高,而是有着模糊不清、五花八门的结果。 ”(注:Karl Jaspers:《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V,Ⅰ,Ⅱ,32,163,162,169,164,95页。))。而教育的衰落将意味着人类的衰落。这些描述尖锐地指出现代人面临的危机和自我拯救的紧迫。舞厅里,“每当奏起《家,甜美的家》的曲子时,总有那么三四个人靠在出口处注视着一对对舞伴又一次面带倦容,喧闹地步入舞池。他们脸上一副冷峻、好战的神情,因缺乏睡眠而面目有些扭歪。”( 注: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181、30、332。)这三四个面带冷峻、好战的神情、因缺乏睡眠而面目有些扭歪的人,象征着与贺拉斯、作家本人一样关切着人类的前途、为此焦虑不安、警觉的少数清醒者,他们渴望为人类找到出路,找到一个能使人们的灵魂得到安歇的精神家园。

如同爱略特的《荒原》(1922年)和《四个四重奏》(1944年)一样,小说中的季节时令也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及形而上意义。小说开始于五月,本应是春光明媚、生机勃勃的季节,却发生了如此残忍的杀害、毁坏生命的凶杀案。这一情景与《荒原》中“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相应。小说结束于八月底,但寒冷的秋季却早早降临,街上老人们穿着大衣,妇女们围着围巾。“那是一个灰暗的一天,灰暗的夏季,灰暗的一年。……栗树令人悲哀的阴景下,有些人在打槌球。甚至他们都穿着大衣,戴着帽子,带着秋季华丽、转瞬即逝及孤独凄凉的特征。”(注:William Faulkner:Sanctuary,Vintage Books,New York,1987,pp.339、275、26、312、313、181、30、332。 )这一季节预示了《四个四重奏》中塞尔维吉斯的节令。“在这个季节里,个体的生命要么成熟,要么凋零,都到了自己生命的尽头。”(注:刘立辉:“《四个四重奏》主题结构研究”,载《外国文学研究》, 1997年第3期。)这早早到来的寒冷、阴郁的秋季隐喻生命的转瞬即逝、人类命运尽头的提前到来,表征了现代人孤独无望的心理状态。

1951年,在《时代的精神状况》英译本重印时,雅氏声明:“为了阐明那个时代(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笔者注),我利用了仅属于那些特别岁月的事实材料,因而本书在许多方面都感染了当时的气氛。尽管自它问世以来已发生了种种事情,但考虑一下今天的哲学状况和世界情景,那么我认为,它在现在和当时一样有效。”对照今天世界的情景,我们也可以说《圣殿》所反映的时代的精神状况也和当时一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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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时代的精神状态_贺拉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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