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论文_徐立权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论文_徐立权

徐立权

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 530028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人们对项目的需求也愈来愈多,这也促使了项目管理理论和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本文结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种模式,最后就如何创新管理模式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前言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政府制度安排下,项目各参与方之间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一般来说,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包含了两个层面:一是工程项目发起人/投资者为满足工程建设资金的需求,所采用的不同融资方式的组合,其中包含了融资各方的经济法律关系和相应的合同安排,这是广义的工程项目融资模式;二是在政府建设法规的框架下,工程项目业主/项目法人与其他项目参与方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和相应的合同安排。本文主要就这两个层面的管理模式进行研究。

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概述

1.1工程项目融资模式

(1)公益性工程项目融资模式

公益性工程项目是指不能用于经营、产生经济收益的工程项目。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公益性工程项目应由政府投资建设,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但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工程项目存在着成本超支、建设工期延误和服务效率低下等弊端。因此,世界各国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一直在探索研究如何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成本超支和建设工期延误等问题。

(2)经营性工程项目融资模式

经营性工程项目是指有收费机制和现金流入,并且其现金流入足以补偿投资和运行成本,且能获得经济利润的工程项目。该类项目按照其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是否有重要影响,又可分为一般经营性工程项目和具有公共性的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公共项目。

一般经营性工程项目主要指竞争性项目和基础工业项目。项目投资者投资此类项目的动机或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并可通过吸收全社会各方投资加以实现。项目投资者一般除了自有资金的投入外,还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向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获得建设资金。竞争性项目债务资金一般是以传统的公司融资方式筹措,以项目投资者的其他资产作为抵押或担保[1]。

具有公共性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是指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公众安全,且可用于经营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含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机场、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处于两难境界:需求的快速增长和供给严重不足,供给效率的低下和公众对服务质量的高要求反差太大。在这种背景下,各国政府积极寻求有效的途径解决上述困境,如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充分利用私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优势以及追求盈利的动机,提高经营性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

1.2工程项目的交易模式

工程项目交易模式是指建设市场中不同主体间的交易活动方式及他们所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具体而言,工程项目交易模式是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及其合同的安排。就目前来说,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和合同形式正在不断创新和发展,已经形成多种被广泛认同的交易模式。如:承发包类交易方式中的DBB模式(设计-招标-建造模式);GC模式(施工总包模式);DB模式(设计-施工);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服务类交易方式包括PM模式,即项目管理模式;PMT模式,即一体化项目管理模式。承发包与管理服务混合类交易方式包括CM模式和PMC模式[2]。

2.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

2.1工程项目融资模式设计分析

较低的融资成本,可以增强工程项目的经济强度,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因此在融资模式设计时,应从以下3方面考虑:

(1)应尽量优先采用融资成本低的资金。一般来说,由于债务资金具有利息抵扣税基的作用,其融资成本较权益性资金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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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如加速折旧、税务亏损结转、减免所得税、费用抵税等。

(3)在金融市场允许的条件下,尽量使项目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与项目的现金流量相匹配。

2.2交易方式的选择

基于委托代理的工程项目治理结构理论,优化治理结构的一种途径是简化委托代理链,尽可能减少委托代理层次和委托代理关系。从这一点出发,显然,业主采用自主交易形式较为科学合理。但对某些工程项目,其业主/项目法人缺位,或项目法人缺乏项目管理的能力,在这些情况下,不得不考虑采用代理型交易形式。工程项目交易方式的设计,首先存在选择自主型交易形式还是选择代理型交易形式的问题,其次再考虑选择具体的工程发包方式[3]。

3.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方向及其途径

3.1工程项目融(投)资模式的发展创新

首先应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其次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3.2工程交易方式发展创新

从目前来看,工程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制度来安排,即普遍的模式,并不合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项目有朝着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速度快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并考虑到国际上工程项目交易方式的发展形势,由此我国工程项目交易方式不能继续“一刀切”,实行单一的监理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设计工程项目交易方式。目前,除继续应用监理制外,可以参考的工程项目交易方式有:代理型模式,包括PM、PMC、CM等模式;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EPC、DB、EP、GC和PC等模式;)伙伴方式,即Partnering模式。

3.3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方式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在国际上也是难点,监督管理组织不健全或机制不完善,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在我国,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并不完善,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制仅是“新瓶装陈酒”,最大的缺陷是政府管理部门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即将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与政府对工程建设的监督职能集于一身。对这一点的改革就采用强制性措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这一问题。在其他方面,则应采用渐进的方式不断完善,即,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制度)变迁方式应为:局部采用强制式+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方式,局部采用诱致式+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方式。

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一方面由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建设市场体系基本形成,这为业主/项目法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即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创新平台。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工程建设技术水平、建设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也有较大的差异。难以找到各地、不同工程项目均适用的管理模式。因此,完全没有必要由政府采用强制手段来推行某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4.结语

总的来说不论哪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均有其适用条件,并不是国外的目前应用较多管理模式就是最先进的,这里有一个发展过程。如目前工程总承包和PM/PMC在国外的一些大型工程上应用较多,这是建立在国外工程咨询业相当发达的基础上的,目前要大力应用这些模式,即使其他条件成熟,工程咨询业发展的条件也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工程总承包和PM/PMC模式还需要一个过程,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1]顼志芬,戚安邦,王进同.我国新投资体制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13(07).

[2]孙苏恂.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化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12(24).

[3]邹伟武,周栩.对国内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讨[J].基建管理优化.2013(02).

论文作者:徐立权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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