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规模企业的兴起及其启示_韩国企业论文

韩国规模企业的兴起及其启示_韩国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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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企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的象征,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力量。韩国经济的快速高效发展,规模企业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支持发展规模经济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1、实行“政府主导型”经济管理体制,按规模经济要求组织生产,创造规模发展的集约化优势。从60年代开始,韩国实行了“政府主导型”的经济管理体制。为了保证资源的有效分配和使用,促进重点建设,韩国政府成立了以“经济企划院”为主的经济管理机构。该机构制定和实施经济计划,加强宏观调控,并通过政府对企业庇护、金融扶植,将私人企业完全置于政府宏观调控之下。企业只有接受政府宏观规划、法律规定等行政手段的引导和干预,才能得以发展并享受政府一系列优惠待遇。在实行干预过程中,政府突出了以大企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战略。通过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协商合作,把大企业的活动纳入国家经济目标的轨道,使大企业的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向着计划化、组织化方向迈进。这样,既加快了大企业的发展,又推动了支柱企业的形成。

2、实施“出口主导型”外向战略,以规模企业为载体,培植规模企业多元化经营格局。韩国是资源缺乏的国家。为解决资源贫乏、资金和技术不足的困难,从1964年起,韩国实施了“输出立国”的外向经济战略。在实施过程中,为了避免出口商与出口产品制造商之间、出口商之间缺乏职能上的分工,各出口商之间无序的过度竞争,韩国政府采取了重视经济效率而不是社会公平的政策。通过把大型贸易公司指定为综合贸易商社的办法,使少数寡头型贸易企业能够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和补贴基金。事实上,这些大贸易公司均隶属于某个大企业集团,使企业的规模优势更加明显。现有的9大综合商社:三星物产、双龙、大宇、现代、国际商事、晓星物产、乐喜金星、鲜京、锦湖实业,都是当今韩国著名大企业的下属骨干企业或代表企业。企业在政府宏观规划和政策指导下,享受多种优惠待遇。首先,在金融方面,出口商可以得到优惠贷款利率,优先得到新投资机会。在关税方面,出口商可享受多种关税豁免及较低的公司所得税率。另外还有更多间接优惠措施:加速折旧、免交增值税、对进口原材料及配件免征关税。目前贸易商社经营的领域已涉及到第一、二、三产业,并受政府要求,综合贸易商社一直努力开发和扩大自己集团分公司生产的重化工业产品出口。目前韩国重化工业部门几乎全部由大企业集团控制。“双龙”垄断着水泥、石材产品;大宇垄断石油制品、皮制品;现代垄断船舶铸锻产品、集装箱;晓星垄断着轮胎;三星垄断着宝石与贵金属产品、糖类产品、化肥;鲜京垄断着油类产品。

3、实施不均衡发展战略,集中资源扶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加快现代化工业部门和大企业的形成。70年代以来,韩国不均衡发展的重点集中在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的重化领域,优先发展起骨干作用的大企业。1973-1979年,政府把设备投资额的94.5%集中投资在重化工业部门,而轻工业投资仅占5.5%。在不均衡发展中,电子、机械、汽车等重化工业部门为国家积累了一定的实力。据有关资料显示,在1975-1988年间,韩国机械业增长率达31.2%,机械出口以40.5%速度增长;造船业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电子工业已具有生产各种工业和家用电子产品能力。目前出口占韩国出口总额的30%;汽车业已成为世界第9大汽车生产者,1990年达130万辆;与日本合作建立的浦项综合制铁株式会社1992年总产量达2900万吨粗钢,是1973年的20倍。

4、实行积极的外资政策,敢于负债经营,缩短形成规模经济的资本积累时间。早在60年代初韩国就公布了《外资引进促进法》。该法规定了外商在韩投资的范围、优惠条件和保障措施等。1966年在此基础上修改颁布了新的《外资引进法》,以后又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该法多次进行修订并制订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和条例,如《关于扩大外商投资的方针》(1980年)、《外资引进法施行令》(1984年)、《外商投资指南》(1989年)、《鼓励外国人投资指南》(1992年)等,使各法规配套落到实处,促进了外资引进。1962-1979年外国在韩国投资项目才749项,总金额6.9亿美元,而从1980年到1985年3月止,外商在韩国投资项目达1083项,总金额达222亿美元。负债经营的关键在于选好项目。为帮助企业正确选择项目,提高投资效益,韩国工业振兴厅、科技院等政府机构和民间协会,广泛收集和提供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以及国际市场需求信息动态,向企业进行咨询。现代造船厂靠政府担保从欧洲银行借4000万美元建厂,仅用两年就建成并造出了分别为26万吨和29万吨的两艘油轮。韩国的一些大企业也都经历了负债经营的过程。据《世界决算银行》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称,到1994年底,韩国各银行从发达国家银行借贷565亿美元,比墨西哥少52亿美元,居世界第二;1994年下半年韩国借贷84亿美元,在同期亚洲国家借贷总额中约占30%。

5、实施“技术立国”战略,重视规模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50、60年代,在实施出口导向战略过程中,大企业大量引进纺织、轻工、食品加工行业的先进技术,改造了本国原有的传统落后产业,创造出较高附加值的轻工、纺织产品。60年代后半期和70年代,根据“重工业化战略”的要求,韩国主要引进机械、石油化工、电子电气、金属等重化学工业先进技术,这些技术的引进,使韩国大企业进入了资本密集型产业阶段。进入80年代以后,韩国主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提出了“产业高级化——技术立国战略”,并把引进技术重点放在电子电气、精细化工、精密机械、生物医学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上。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62-1991年,韩国共引进7468项外国技术,耗资58亿美元;其中引进日本技术3780项,占50.6%;引进美国技术1978项,占26.5%;其余主要来自德国、英国、法国等西欧国家。为鼓励技术引进,在政策上,韩国放宽限制。从1978年起,采取了技术引进自由化政策,改过去的技术引进许可制为“自动批准制”。规定机械、造船、金属、电子、化学、纤维等7个部门的企业,若技术引进合同期在3年以内、技术使用费在产品销售额8%以内,其技术引进项目只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即可得到自动批准,无需层层申报。在资金方面,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系统给予资金援助。

6、实行目标引导,制定规模企业发展战略,推动规模企业向更高更大的目标奋进。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韩国政府制定了提前实现世界化的目标,并力争在2000年实现进入十大技术发达国家的目标。在这些目标引导下,韩国大企业制定了积极的发展战略。三星企业集团1993年实行了质量经营战略,特别集中于一流产品的开发,取得成效。在制定21世纪前景中提出“不是第一也要唯一”的战略。根据“质量为主”的方针,三星集团打破行业划分过细的做法,确定发展电子、工程、化工和金融服务四大产业。大宇企业集团在“技术大宇”的方针下,计划在2000年前把目前在海外的机构由257个扩大到650个,年销售额从1993年的310亿美元增加到1720亿美元。现代企业集团将从无所不包的企业集团调整为以重工业、汽车、电子、化工、钢铁、机械为“拳头”产业的专业化企业集团。为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现代集团将投资40亿美元在海外设厂和建立科研基地。浦项制铁公司提出到2005年的销售额将要超过日本新日铁公司,成为世界钢铁产量第一位的大企业。韩国政府计划到2000年形成年产400万辆汽车的生产能力。这一任务主要由现代、大宇、起亚三大公司承担。韩国力争成为世界第四大汽车生产国。

规模经济是当今世界国际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可我国的许多领域一直存在着散、小、乱的弊端。以最需规模效益的石化、汽车工业而言,我国大量存在几万吨、十几万吨的乙烯工程;我国的汽车生产厂家多得数以百计,但够上规模的则寥寥无几。这种现象在我国许多领域都存在。虽然它们规模小、效益低,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某些行政原因使得它们无法消失,造成资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对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大国而言,如果没有一批能够纵横世界、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的大集团、大企业,就很难在世界经济中扮演强国角色。借鉴韩国经济,培育规模化、集约化的大企业,必须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创造大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首先,在宏观政策上,应向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倾斜。对最需规模效益的支柱产业,关系经济基础的重化工业,应采取不均衡的发展战略,在政策规划的干预引导下,加大力度,实行重点扶持。同时要创造大企业、大集团成长的政策法律环境,促使资源、资本存量向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流动,为劣势企业的关停并转提供运作空间,以提高工业集中度,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质量。

其次,在技术改造上,突出扶优扶强原则,促进规模企业的形成。要改变传统的“撒胡椒面”式的做法,实行技改资金的集中化投入。要坚持把技改重点放在扶持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上,积极扶持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能起带动作用的优势产品,大力培育竞争能力强、效益好的大型企业,从而实现优者更优,强者更强。

第三,在科技导向上,要强化大企业的技术开发。所有大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技术开发中心,努力开发出一些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同时要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引进,缩短技术差距。根据国家外汇储备情况,每年拿出一定的现汇,用以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引进国内急需的技术和装备,提高企业在两个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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