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超星学习通网络平台的《税法》课程教学改革-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论文

基于超星学习通网络平台的《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

孟莹莹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30)

摘 要: 在新经管战略的推动下,如何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技术实现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出更加适应时代的税务应用型人才,是财经类院校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文章在介绍了税法课程和学习通网络平台的基础上,提出使用学习通网络平台对税法课程进行全面改革,形成“以互联网为工具,构建线上线下课内课外一体化”的《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索。

关键词: 税法;信息技术;实验教学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高等财经类院校的人才培养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的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提出了“新经管”的发展战略。这就要求学校各个专业从人才培养方式、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及时作出改革,适应“新经管”战略建设要求。

《税法》是高等财经院校经济类专业的基础课程,也是我校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的核心专业课。其既承担着向学生全面系统传授税法基本理论和涉税实务操作的任务,同时又为《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后续课程提供知识储备,且与学生日后参加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密切相关。然而目前《税法》教学面临课时安排与教学内容不匹配的难题,各种税种的法律要求纷繁复杂,相对较少的课堂教学安排难以让教师讲授我国18个税种的税收法律,也没有时间安排学生到实验室进行税务实操练习。“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为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机遇。学校为了推进“新经管”战略,引进了超星公司开发的“学习通”网络平台,这为《税法》课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实践改革提供了机遇。

一、超星学习通的功能

超星学习通是面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移动教学、学习专业平台。它能为教师提供教学管理、资源搜索、课件分享、在线主题讨论、在线作业发布及批改、师生互评和成绩汇总等服务。一方面为教师备课、上课提供了全新的模式,另一方面为师生的互动提供了全新的平台。作为一款移动教学工具,学习通具有独特的功能。

(一)海量资源,让教师轻松备课

学习通利用超星20余年来积累的海量图书、期刊、报纸、视频、论文数据等资源,给教师备课提供了巨大的资源库,教师可以通过学习通搜集课程教学所需资料并通过一键上传功能导入课程或分享给学生。师生可以在学习通平台创作个人专题和笔记,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见解。

C#面向对象程序封装、继承、多态的三个基本特征贯穿在程序的整个设计中,他们相互作用,共同完成各种类中的成员调动后的最终任务。见图8。

(二)及时反馈,让教师及时了解学情

利用学习通发布通知,学生实时得到信息,相当于学习版的微信,还有通知短信及电话提醒功能,可以让学生及时看到教师发布的通知内容。通过笔记“朋友圈”,可以关注老师和同学的生活状态;利用直播,可以与学生分享教师自己的见闻。

赵天亮瞪着齐勇的背影说道:“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完了!这可是我们新知青来到连队的第一天,我一定要代表新知青向连里抗议这件事!”

(三)更多沟通,让师生互动更轻松

教师可以利用学习通发布签到,一键确认出勤率。发布随堂测验,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掌握情况。通过头脑风暴发起课堂讨论,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通过任务发布和作业功能督促学生课后注重对所学知识的复习。

Panther是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其各个环节易控且干扰因素少,便于实验室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参照国内外设备性能验证的要求,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工作的需要,对Panther系统的一系列操作性能和分析性能进行了验证。

(四)大数据,让考核评价更轻松

1.利用学习通网络平台拓展理论教学内容。为解决《税法》教学内容与税法课时安排较少的矛盾,《税法》教学可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层面充分利用移动信息化教学手段。课前阶段教师通过学习通网络平台搜集教学相关期刊、视频资料等相关资源,整理后发布给学生进行阅读。在备课区创建课程PPT、导入教学案例,在讨论区就预习内容设计讨论话题,在测验区加入课堂测试题等,为课堂教学做好准备。学生在课前阶段通过学习通平台查看并完成教师发布的预习任务,参与话题讨论。课堂教学阶段,教师根据学生预习和讨论情况,适当的调整教学内容,重点讲解学生在预习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然后通过学习通向学生发送课堂测验,及时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根据学习通统计的测验成绩,再进一步对学习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讲解。同时《税法》课程也可在课堂进行小组案例讨论。教师利用学习通的小组模块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组或制定分组,通过小组案例讨论强化学生的应用和团队协作能力。课后巩固阶段,教师根据税法知识点碎片化和最佳注意力时长制作8到12分钟的“微课视频”向学生推送课堂教学的重点和实务操作过程。通过作业版块发布相应知识点的练习题,以巩固学习效果。同时可以通过讨论模块搭建师生互动平台,向学生推送案例和扩展阅读资料,激励学生通过提问和讨论的方式扩展思维,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二、《税法》教学现状

(一)教学内容

现行《税法》课程课堂教学安排51学时,使用教材为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税法》教材。教材内容涵盖了18个实体税种的税法和国际税收、税收征管法等。囿于课时限制,课堂讲授内容一般只选取税法总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法体系里的四大税种,2017年这四大税种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87.7%,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充足,这四大税种的税制设计也是严谨而又复杂的。为了让学生理解和掌握这四大税种的税法条款,51课时基本都安排在课堂讲授,基本没有安排实验操作课时。至于其他14个小的税种,虽然要求学生课下自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激励措施,学生自主学习的意愿差强人意。

图1 基于学习通教学模式的《税法》课程教学设计

(二)考核方式

基于学习通网络平台的“互联网+税法”教学模式,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课堂教学、微视频、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的配合,实现税法教学课内和课外整合,理论和实操同步,营造实时交互、资源共享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精神,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改革。

三、基于学习通网络平台的税法课程教学模式设计

(一)《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目标

对《税法》课程学习效果的考核,现行的办法是采用期末闭卷考试的方式。学生最终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两大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80%,平时成绩为20%。其中期末成绩即为期末闭卷考试卷面成绩,平时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出勤及课堂表现确定。

依托互联网的信息化技术可以为学生营造即时学习的环境,从而延伸课堂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在学校“新经管”建设的大背景下,基于学习通网络平台,对《税法》课程教学模式做如下设计:

(二)基于学习通网络平台的税法课程教学模式设计

《税法》作为财政税务类专业核心主干课程,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不仅掌握各种税种纳税人及课税基础、各种税收的税收负担、各种税收的税额计算和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等专业综合技能,而且希望可以提升学生积极思考和主动学习的能力,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因此在学校建设“新经管”的背景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技术,在税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逐步改变教学方式,对传统的《税法》课程进行全面改革,提出“以互联网为工具,构建线上线下课内课外一体化”的《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索。课程设计要以课堂理论教学必需、够用为度,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激发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兴趣,增加实验实践操作内容,突出课程学习的实践性和操作性。

2.学习通与实验室相结合丰富实验教学手段。囿于课时的限制,传统的《税法》教学偏重课堂理论讲授,基本没有安排实验课时,但在各税种纳税申报内容讲解时,过于抽象,学生难以准确掌握操作过程。学习通的使用缩短了课堂理论学习的时间,这为《税法》课程的实验教学提供了机会。同时学院的财税管理实验室配备了财税仿真教学实验软件,软件通过学校服务器加载,其使用不受实验室和时间的限制,进入校园网即可实时使用,解决了实验课时不够的问题。上实验课前教师可通过学习通平台向学生推送实验内容,实验流程及注意事项,将企业、设备、生产车间、税务机关等用虚拟技术实现,把真实业务数据,通过学生手机客户端呈现给学生,让学生提前做好准备。由于电子报税的实验步骤环环相扣,其中一步操作不对,就会影响下一个环节的进行,由于实验内容较多,步骤也较多,以往实验课上较易出现学生记错步骤,导致实验进行不下去的问题。现在学习通平台配合实验软件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在上实验课时,可通过学习通的录播功能,一边为学生演示实验过程,讲解注意事项,一边进行录播,这样学生在自己做实验时,记错实验步骤就可以通过回看直播发现问题。学生如果在实验室没有完成实验内容,课下也可通过回看直播顺利完成实验内容。学生可以自主安排时间完成实验操作,实现“上学即上班”,激发学生自主操作的主动性。实验课程结束后,学生可通过学习通平台将实习报告上传。教师端可以看到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对未按时提交,可以通过学习通自带的短信或电话提醒功能,实现一键“催发”。学生通过实验教学,完成了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干部身份的选择和互换,实现了理论知识和纳税实务操作的无缝对接。

学习通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在学生观看教学视频、签到、讨论、阅读、答题、作业、直播、笔记等一系列学生活动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过程性评价。通过专业的大数据分析,可以了解学生学习的实时进度、学习活跃度、成绩分布、综合测评、教学统计等等数据。

根据《税法》课程的特点,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部分,利用假期再增加拓展基地实训部分。

3.《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成效考核。采用信息化互联网技术,培养创新型应用性税务管理人才是《税法》课程改革的人才培养目标。《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后,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需改变传统以期末闭卷考试分数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形式,可以从课前、课中、课后多角度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学习通有非常强大的成绩管理功能,教师只需在管理模块根据课程特点设定好预习任务、作业、课堂讨论、签到等模块的分值比例,期末学习通就能根据学生这一学期的表现快速的给出分值,极大地减轻了教师的工作量。这样《税法》课程的总成绩就应该由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大块组成。期末考试成绩由原来占总成绩的80%下降到50%;平时成绩根据课前预习任务、课中签到和讨论情况、课后作业和测验完成情况确定,占课程总成绩的20%;为了激励学生课下自觉运用实验仿真系统完成教师推送的各税种纳税申报工作,对于实验操作给予期末成绩奖励,实验操作占期末总成绩的20%。同时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加税法相关技能大赛和到企业、税务局等实训基地参加实训,可对参赛和参加实训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加分鼓励。这部分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10%。通过对考核方式的研究推进将充分挖掘学生自主学习潜力,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防止出现高分低能的情况。

4.提高师资水平以推动《税法》课程教学改革。为了推动《税法》课程教学改革,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法课程教研组不断转变教学理念,邀请学习通网络平台开发商讲师到学院给教师培训平台的设置和使用技巧,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掌握各种最新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学会用学习通直播功能制作微课教学视频等。鼓励青年教师到软件开发公司、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局学习实践,以做到教学互补,弥补短板,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运用各种信息化技术的水平。

②ALT和/或AST继续大幅升高,黄疸进行性加深(TBil≥171 μmol/L 或每日上升≥17.1 μmol/L);

四、结束语

遵循教育规律,培养新时代的创新型税务专业人员是税法教学改革的目标。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学习通网上教学平台,具有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特点,能够解决税法课程教学中遇到的课时和内容的难题,有效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显著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学习通的使用也让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转变为学生为中心,融合了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的优势,强化了师生的沟通,提高了教和学的效率。

五是慈善帮扶兜底。开展慈善救助帮扶,对经医疗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协助其获得慈善机构捐赠资金、物资的帮助,落实国家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兜底脱贫,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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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Under the promotion of the new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strategy,how to use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realize the reform of the tax law curriculum teaching mode and cultivate the tax application talents that are more suitable for the times is a key issue for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nstitutions.On the basis of introducing the tax law course and the learning communication network platform,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tax law"by using the online platform of superstar software,using the Internet as a tool to build an online,offline,in-class and extracurricular integration.

Keywords: taxation laws;information technology;experimental teaching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00X(2019)11-0097-03

*基金项目: 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教研课题“新经管战略推动下互联网+税法教学改革探讨”(编号:acjyzd20183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孟莹莹(1982-),女,汉族,安徽宿州人,经济学博士,讲师,研究方向:财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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