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异同的句法实现--兼论“大”和“小”修饰名词隐喻的功能_比喻句论文

隐喻异同的句法实现--兼论“大”和“小”修饰名词隐喻的功能_比喻句论文

比喻相异点的句法实现——谈“大”、“小”修饰名词性喻体的一种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相异论文,词性论文,句法论文,比喻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 引言

比喻的构成可以从意义要素和形式成分两个角度进行考察。比喻有四个意义要素:要说明的事物(也叫本体)、联想到的事物(也叫喻体)、事物之间的相异点、事物之间的相似点。在比喻的形式成分中,本体、喻体、联结方式是比喻的核心成分,而一些学者提出的诸如延体、喻解和喻展等是非必有成分,它们只是对意义要素中的相异点或相似点的说明和补充。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是在寻找比喻的形式成分和意义要素的对应,或者说是在寻找意义要素在语言形式上的表现。他们对于相似点这一意义要素在语言形式上的表现研究得比较多,而很少把相异点作为比喻的要素纳入他们的理论体系。(参看郑颐寿,1984;滕吉海、文斌,1984;李胜梅,1993、1997)仅少数学者把本体喻体的相异点视为比喻的要素,(参看王希杰,1983、1987、1993、1996;孙光贵,1997)但相异点在语言形式上的表现还有待于进一步考察。下面我们将把考察的重点放在相异点的句法表现上。

为了考察的方便,我们对考察对象做下述限定:

(一)比喻的本体和喻体在语言形式上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性质,如名词(短语)、动词(短语)、主谓短语、小句等,我们这里只考察名词性的本体和喻体,一般为名词,有时为名词性短语,我们把它们记作N1和N2。

(二)本体和喻体的相异点(我们记做X)的形式表达可以有多种方式,可以以作定语、谓语、补语等形式出现,也可以以相关句子的形式出现,我们主要以“大”、“小”作喻体定语的情况为例考察比喻句中相异点的句法实现问题。

一 比喻句中本体喻体的相异点及其表现形式

1.1 比喻相异点与它的显性表达方式

构成比喻的两个对象之间必须是相异的,这一点学者们都有清醒的认识:较早的论述有墨子的“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墨子·小取》)近如陈望道的“必须在其整体上极其不同”、(1979:75页)钱钟书的“譬喻以不同类为类”,(1979:74页)其他的如黎锦熙(1936)、张弓(1963)、王希杰(1987)等都有类似的论述。本体和喻体之间必须存在的这样那样的差异之处,通常叫做比喻的“相异点”。(王希杰,1987)学者们在论述相似点在比喻中的作用的时候也不忘把相异点提到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在对一些含有“像”、“好像”、“似的”等词语的句子是否是比喻句进行判别的时候,学者们一致把相异点的多寡作为重要的标准。

比喻的意义要素在语言形式上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我们称之为显性的方式和隐性的方式。如我们可以说“他的嗅觉像雷达”,也可以说“他的嗅觉像灵敏的雷达”,相似点“灵敏”一隐一显。相异点是比喻意义上的构成要素,“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从哲学上讲,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差异是必然的、不言自明的,比喻的相异点在形式上常采取隐性方式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比喻的相异点不能在语言形式上有所表现。(注:王希杰(1987)提出从比喻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对比喻的构成进行分析,是很有见地的。他也就“相异比喻”类论及相异点的表达格式问题,但着墨不多,所举例“周剥皮吃人不吐骨头,像老虎一样”中的“吃人不吐骨头”表相异点,并不十分明显。)例如:

(1)那沉甸甸的稻谷,像一垅垅金黄的珍珠,炸雷吐絮的棉田,像一厢厢雪白的珍珠,婆娑起舞的莲蓬,却又像一盘盘碧绿的珍珠。(谢璞《珍珠赋》,转引自张炼强2000,第48页)

(2)我老爸的病状好怕人,发愣,一双眼睛只看着屋顶发呆,一声不吭,也不眨巴眼,就像是鱼缸里的金鱼望天一样,只是他不吧唧嘴。(林希《小的儿》,《小说》1995:1,第21页)

《现代汉语词典》中“珍珠”的解释为:“某些软体动物(如蚌)的贝壳内产生的圆形颗粒,乳白色或略带黄色,有光泽,……”,(2002:1598页)人们心目中的“珍珠”是乳白色或略带黄色的。例(1)却用“金黄的珍珠”来比喻“稻谷”,用“碧绿的珍珠”来比喻“莲蓬”,而“金黄”和“碧绿”都不是“珍珠”的颜色特征,虽然可以用喻体的假设性进行解释,但与比喻的本意相悖:以自己熟悉的东西作为喻体设喻。(注:“金黄的珍珠、碧绿的珍珠”虽然就一般人对现实世界的普遍认识而言是不现实的,但它们具有“逻辑上”的“可思议”性,这涉及到现实世界和其他可能世界在语言中的反映问题。(参看陈波,1990;黄智生,1990;利奇,1987)我们所要考察的不是语言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而是比喻句中“为什么”要创造这样一个非现实的“可思议”的喻体,为了表示本体喻体的相异点正是它们出现的原因。)(参看冯广艺,2000、2002)它们也不是本体喻体的相似点,不能转换为“稻谷像珍珠般的金黄”和“莲蓬像珍珠般的碧绿”,而表相似点的喻体定语往往可以作如此转换。“金黄”和“碧绿”只是本体“稻谷”和“莲蓬”的颜色特征,比较恰当的解释是它们用在喻体前面表示本体在颜色方面与喻体的显著相异之处。例(2)就更明显了,把“我老爸”比作“金鱼”,但有一点是显著不同的:“不吧唧嘴”,以转折后续句的形式把这个相异点表现出来。我们再看下面的例子:

(3)王三胜可是看出这老家伙有功夫,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老舍《断魂枪》,《老舍文集》第八卷,第33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4)陶陶的小脸烧得像个大红苹果,“哐哐”的咳嗽声像棒子一样敲打小理的心。(李木玲《王小理的多事之秋》,《小说月报》(原创版)2003:1,第76页)

例(3)的“眼珠”和“井”的相似点“黑”是通过谓语中心以词汇手段体现的,后面再以后续句形式进一步说明其他相似点:“深”、“闪光”,而“井”之前的“小”却传达另外一个信息:“眼珠不是井,它比井小”。例(4)中的“脸”和“苹果”的相似点是“红”和“圆”,分别以显性和隐性的方式表示,但脸虽“小”,与苹果比较却“大”,因此用“大”作喻体定语来表示这一相异点。比喻就是通过联想假定一个与本体有相似点的事物来说明本体的某个或某些细节特征,例(3)的本体“眼珠”的“黑”、“深”等细节特征已由“井”体现了,“小”在表相似点这一点上已没有必要,例(4)的“大”也是同样。它们的出现好像是在提醒读者:从空间大小上就可以看出,本体和喻体是有显著差异的。

1.2 描述性相异点和程度性相异点

事物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属性上,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缺值对立(privative opposition),在唯一的区别特征上此有而彼无;一种是等值对立(equipollent opposition),各有各的区别性特征;另一种是级差对立(gradual opposition),在某一特征上有程度上的差异。(沈家煊,1999:22-23页)由于语言中的本体和喻体的特征不能如科学定义般严格描述,缺值对立往往不是严格的和绝对的,因此我们把比喻句中本体喻体的差异概括为两类:描述性差异和程度性差异,前者含缺值对立和等值对立,后者指级差对立。比喻相异点的显性表达方式也就分为描述性相异点和程度性相异点两种。下面两例分别代表两种类型:

(5)美国是一个真正的金钱社会,在那里,金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社会转动。(钱宁《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新华文摘》1996:10,第88页)

(6)母亲使劲地揉揉眼睛,用力看去,她模模糊糊地看见,飞机像一个大蚂蚱似的撞死在龙骨崖上了。(岳恒寿《铁戒指》,《当代》2002:1,第183页)

例(5)以“看不见的”这一描述性特征来体现本体在可视性方面与喻体之间的相异点,例(6)却是用定语“大”来表示本体和喻体之间空间大小方面的差异,突出“飞机”比“蚂蚱”要“大”这一空间体积上的相对特征。

以喻体定语表相异点为例,我们可以用下面的语义描述来表示这两种相异点的差别:(注:就我们所收集的语料看,比喻相异点的表达多着眼于本体,多说明本体相对于“参照物”喻体所表现的相异点,这可能与在信息传播中本体信息才是比喻句的表达目的有关。至于比喻相异点句法实现的其他方式,我们将另文进行考察。)

a.描述性相异点:N1像X·N2→N1与N2相似,但N1是X的

例如:金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金钱与手相似,但它(的操作过程)是看不见的。

b.程度性相异点:N1像X·N2→N1与N2相似,但N1比N2要X

例如:飞机像一个大蚂蚱→飞机与蚂蚱相似,但它比蚂蚱要大。

符号“→”读作“意味着/可推知”。表示描述性相异点的喻体定语是假设喻体拥有一个非现实世界的属性,该属性实际上是本体所独有的属性。表示程度性相异点的喻体定语是指本体喻体之间在某一共有特征上存在显著的程度差异。

有时两种相异点表达方式同时出现在同一个比喻句里。如:

(7)街道两旁的槐树裸露着黑压压的树权,穿着臃肿的人们有节奏地从口里呼出大团的白气,看起来像是一台台移动着的小锅炉。(杨栗《带只兔子 见个女人》,《人民文学》2002:7,第66页)

(8)一大群黑色金属大鸟从海参崴方向飘摇而来,啸叫着,在库玛河谷地甩下了几百枚炸弹。(中夙《利斧之刃》,《中篇小说选刊》2002:5,第4页)

例(7)中“人”这个本体相对于“锅炉”这个喻体,“移动”是描述性相异点,“小”是程度性相异点,同时出现在喻体的前面。例(8)中“飞机”(语境可推知)这个本体相对于“鸟”这个喻体,“黑色”是相似点,“金属”是描述性相异点,“大”是程度性相异点,同时出现在喻体之前,并且都是直接作喻体定语。

“大”、“小”常以作喻体定语的形式表示本体和喻体的程度性相异点。

二 作喻体定语表相异点的“大”和“小”

2.1 直接修饰名词的不同表达功能

事物的评价离不开比较,我们可以根据比较的范围和比较的参照对象两个参数把修饰名词的“大”、“小”分为四种类型,它们有着不同的表达功能:

A:对象与一般的同类个体的内部比较,如“我打了一只大兔子”中“兔子”的“大”是与兔子种群中一般大小的兔子比较产生的评价,这类“大/小+名”结构具有分类性。

B:对象和某一同类个体的内部比较,如“两只兔子中我要那只小兔子”中“兔子”的“小”是与兔子种群中的某个个体比较产生的临时评价,这类“大/小+名”结构具有指别性。

C:对象与一般的不同类事物的外部比较,如“我喜欢小兔子”中“兔子”的“小”是兔子种群与其他的一般大小的动物(如狼、狗等)比较产生的评价,不是对兔子种群内部的个体分大小,“小兔子”实指“小动物”。(参看Vendler,2002)这类“大”和“小”常表对象就某一特征在一定认知域中的公认定位。

D:对象与某一不同类事物的外部比较,如“大兔子和小乌龟赛跑”中“兔子”的“大”是与“乌龟”比较产生的评价,这类“大”和“小”常表对象与他类事物比较的临时评价。

A、B两类和C、D两类的区别在于比较的范围,前两类为同性质事物的内部比较,后两类为不同性质事物的外部比较。A、C两类和B、D两类的区别在于比较的参照对象不同,前两类的参照对象为较为稳定的一般规范(不大不小的平均状态,以人的认知为准),(参看沈家煊,1999:150-151页)后两类参照对象为临时的同类个体或不同类事物。

在比喻句中,A、C两类的“大”和“小”作喻体定语时,“大”和“小”都参与喻体的构成,即本体是与整个“大/小+名”具有相似点。A类如“你是一尾大鱼”中的本体“你”是和“大鱼”这个次类相似,而不是跟“鱼”相似;C类如“他们都是无法自卫的小爬虫”中喻体前的“小”表示“爬虫”在相关事物中的公认地位,凸显了与“爬虫”的地位相应相称的细节特征如“弱小”、“无助”等等,而这正是本体“他们”与它的相似之处。B类的“大/小+名”因表临时指别,个体的特征缺乏共识和稳定性,一般不作喻体。

作喻体定语表示比喻程度性相异点的“大/小”都属于D类,它们不参与喻体的构成,也就是说,作为维系本体喻体联系的相似点的表达与它们无关。前面几个例子中表相异点的“大/小”如果删除,并不影响比喻基本意思的表达。它们只是本体在空间大小方面与喻体相比较产生的临时相对特征,因为比喻句中本体的特征是通过喻体实现的,把这种临时相对特征赋予喻体,以获得喻体在空间大小方面与本体“临时相近”的表达效果。比较下面两句:

(9)a.大蚂蚱似的一蹦一跳的吉普车。b.小马驹似的撒欢儿飞跑的吉普车。(储泽祥1999例)a句中“吉普车”与“蚂蚱”具有的相似点“一蹦一跳”的状态与“蚂蚱”的大小无关,“大”是表示二者体积上的程度性相异点,是“吉普车”与“蚂蚱”比较产生的临时相对特征,并把这种临时相对特征赋予“蚂蚱”,使“蚂蚱”与“吉普车”在空间大小方面“临时相近”。而b句中本体“吉普车”跑的样子是与“小马驹”这一类事物相似,“小”参与喻体的构成。a句可以去掉“大”不影响比喻基本意思的表达,而b句则不能去掉“小”。

2.2 作喻体定语表程度性相异点的条件

“大”和“小”作喻体定语表示比喻程度性相异点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们的出现也并不是毫无限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喻体本身是离散的、有形的空间实体,有加“大/小”的可能性。这是“大/小”能否作喻体定语的先决条件,喻体本身如果是非离散的、无形的,不能用“大/小”表示体积大小,那就根本谈不上用它们作定语表示相异点了。例如:

(10)信仰是报晨的大鸟,常在黝黑的夜里为曙光的到来讴歌;信仰是辉煌的光波,它能引导着人类不断地进行着自我完善。(李存葆《东方之神》,《十月》2002:4,第143页)上例中的“光波”不是离散的、有形的空间实体,本身不能加“大/小”修饰,也就不能用“大/小”作喻体定语表相异点。而“鸟”是离散的、有形的空间实体,因此可以加“大”。

(二)本体和喻体有空间可比性。这是“大”和“小”能否作喻体定语表示相异点的必要条件,有可比性才能比出相异点。这种可比性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现实的可比性,本体喻体客观上存在 空间大小差异。二是意念上的可比性,它是本体通过“本体隐喻”(ontologicalmetaphor)实现的,Lakoff & Johnson(1980)认为人类对物理世界里的实体及物质的经验,是一种非常基本的经验,我们可以据以理解那些较抽象的经验,如事件、行为、感觉、观念等,将它们视为离散的、有形的实体,以便对之进行推理。(转引自张敏,1998:100页)这样,如果比喻本体是非离散的、无形的抽象实体,我们可以通过“本体隐喻”赋予它一定的空间大小的特征,这样它就与喻体具有了空间可比性。例如:

(11)灯光照着他手中高高擎起的(人头做的)酒杯,酒杯上的红漆焕发出鲜艳的光彩,从豫让的角度看去,就像一只熟透的大石榴。(温燕霞《豫让》,《十月》2002:4,第177页)

(12)美国社会就像一个不断制造金钱又不断吞食金钱的不停转动的大机器。(钱宁《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新华文摘》1996:10,第88页)

例(11)的“酒杯”和“石榴”具有现实可比性,例(12)的本体“美国社会”通过“本体隐喻”具有了一定的空间大小的特征,与喻体“机器”具有了意念上的空间可比性。

(三)本体和喻体在空间大小方面的差异特征必须是显著的。空间大小差异不显著的本体和喻体之间一般不用“大/小”表示它们的程度性相异点。如“鼻涕”和“粉条”之间具有相似性,但空间大小的差异不显著,一般不说“大粉条似的鼻涕”,有这样的说法时“大”可能只表示对“粉条”的分类,或是一种夸张用法。“人”用“猪”、“羊”等作比时,也因缺乏空间大小的显著差异而较少用“大”、“小”表程度性相异点。

(四)符合比喻句的色彩要求。表程度性相异点的“大”、“小”主要表示本体在空间大小方面和喻体比较的临时相对特征,而“大”和“小”有时还可能附带有一定的情感色彩,如大的东西常是可尊重的、令人畏惧的等,而小的东西则是可爱的、可轻视的等。比喻句“原子弹是美国反动派用来吓人的一只纸老虎”中的喻体“纸老虎”没有用“大”表示它与本体“原子弹”的空间大小的显著差异,是因为“大”附带的情感色彩与比喻句的整体色彩不协调。

2.3 常用“大”和“小”表比喻程度性相异点的原因

理论上非定量形容词都可以作喻体定语表示程度性相异点,如“大/小、高/低/矮、粗/细、远/近、贵/贱”等等,但是最常见的是“大”和“小”。主要有如下一些原因:

(一)感知和判断事物的“大”和“小”相对于其他形容词更为容易。“能论高低的物体必须是直立的,能论圆扁的物体必须是封闭的,但能论大小的物体却缺乏这样具体的限制。”(张敏,1998:302页)心理学和儿童语言习得方面的研究成果都支持这一观点。(参看韩世辉,2000;何海东等,2000;Peceei,2000;胡德明,2003)

(二)“大”和“小”的对立,是人们对不同认识对象最为简单的区别,几乎所有具有空间属性的事物都可用“大”和“小”区别,在汉语中“大”、“小”一般可以自由进入形名粘合结构。有些空间性质形容词修饰名词还可以用“大”、“小”替换,如“粗/细绳子”可以用“大/小绳子”予以替换。(参看张敏,1998)

(三)“大”和“小”的含义具有概括性、复合性的特点。“大”和“小”除了可以表示事物的空间大小之外,还可以用于年龄、强度、力量、程度、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评价。用“大”和“小”作喻体定语表示本体喻体在空间大小方面的显著差异,有时也附带有其他方面的意义。

因为“大”、“小”有如上特点,比喻句中一些本体喻体具有物质空间性这一特点又为它们的出现创造了语义条件,于是,语言表意的丰富性要求和语言形式的经济性要求就促使人们在选择比喻句程度性相异点的句法表现形式的时候多倾向于选择“大”和“小”。

三 “大”和“小”作喻体定语表示相异点的类型与语用价值

3.1 作喻体定语表示程度性相异点的类型

人的生理条件决定了人对事物空间特征感知的有限性,有的感知对象在人的视线范围内就可感知其整体空间特征,如一个人、一头猪、一座房子等,我们称之为主观可控的实体;有的感知对象在人的视线范围内不能完全感知其整体空间特征,如一所学校、一座城市、一大片建筑等,我们称之为主观不可控的实体。主观不可控的事物一般比主观可控的事物要大。我们可以按人们对本体空间特征感知的可控和不可控把“大”和“小”作喻体定语表示相异点的情况大致分作两类:

第一类是本体为主观可控的实体。这类既可以加“大”表示程度性相异点,也可以加“小”表示程度性相异点,例如:

(13)善之则因为母亲怀他时严重缺乏营养,他呱呱坠地时仅重两斤半,到了12岁时还是一只“大老鼠”,没有商铺、作坊肯收其为徒。(《中国民族博览》2002:1,第12页)

(14)女儿跑啊跑啊,跟大彩蝶一样,一层细细花粉轻轻地落下来,老王抽着莫合烟一直把烟抽完。(红柯《蝴蝶》,《人民文学》2002:12,第32页)

两例中的本体“善之”和“女儿”都是主观可控的空间实体,比喻体“老鼠”和“彩蝶”在空间体积上显著要大,于是用“大”表示这种临时相对的程度性差异。例(3)、例(7)的本体“眼珠”和“人”都是主观可控的,比喻体“井”和“锅炉”在空间体积上显著要小,于是就用“小”表示这种临时相对的程度性差异。

第二类是本体为主观不可控的实体。这一类只能用“大”表示相异点,例如:

(15)继而,风雷鼓板阵阵疾,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变成了个发疯的大舞台。(李存葆《东方之神》,《十月》2002:4,第140页)

(16)这个城市本身就像是个大女人似的,羽衣霓裳,天空撒金撒银,五彩云是飞上天的女人的衣袂。(王安忆《长恨歌》,第53页,作家出版社1999,第4版)

两例中的本体“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和“城市”显然是主观不可控的实体,与喻体“舞台”和“女人”相比明显要大,用“大”表示这种临时的程度性差异。那些通过“本体隐喻”获得空间大小属性的本体一般也是主观不可控的,一般只能用“大”作喻体定语表示程度性相异点,如例(12)的“大机器”。由于喻体一般是人们熟悉的、可把握其特征的事物,是主观可控的,因此主体为主观不可控的实体的比喻句一般只能加“大”表相异点。

本体的主观可控和不可控的断定是相对的,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不可控的主体也可以变成可控的,只是需站在一定的高度上。如:

(17)这是说所有的人都在同一个大车厢上了,果然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大车厢。这是以宇航员的眼光看地球的。(邵燕祥《人生好比住店》,《语文教学与研究》2002:11,第21页)

例中的本体“地球”本是不可控的空间实体,对于遨游太空的宇航员来说,它又是主观可控的。正如长城很雄伟,但如果是在空间站上看,可以说“长城像一条很细很细的线”。

3.2 作喻体定语表程度性相异点的语用价值

3.2.1 反映说话人的意愿、评价和感受

表相似点的成分的出现有时是必要的,特别是当本体和喻体之间可以在多个侧面找到相似点的时候,如“他像小羊羔”,既可以是“他像小羊羔一样温顺”,也可以是“他像小羊羔一样弱小”。究竟要用“小羊羔”这个喻体来表现“他”的哪个特点,表示相似点的“温顺”和“弱小”非出现不可。而表示比喻相异点的句法成分的出现不是强制性的,出不出现并不影响比喻基本意思的表达,表相异点的“大”和“小”的出现反映了说话人的意愿、评价和感受。

(一)“大”和“小”的出现与否有赖于主观的表达意愿。有很多本体喻体符合表程度性相异点“大”和“小”出现条件的比喻句没有用“大”和“小”表示相异点。如:

(18)军区联勤部在省城西区景贤街12号,占地15公顷,由五幢楼体连接成一个O型建筑群,从空中俯瞰,很像西班牙的斗牛场。(中夙《利斧之刃》,《中篇小说选刊》2002:5,第7页)

例中的本体“O型建筑群”比喻体“西班牙的斗牛场”在空间上显著要大,而这里却没有用“大”来表示这种显著的程度性差异。

(二)程度性相异点的判断有时也是主观的,与客观现实不一定相符。如:

(19)脑袋削得光光的,像一个大冬瓜,只有那一对大眼睛还是那么威重,浓黑的一字胡还是那么潇洒地垂挂两角。(温靖邦《末路枭雄》,《报告文学》2001:12,第92页)

在上例中,表达本体“光光的”的特点用“冬瓜”就足够了,“脑袋”不一定比“冬瓜”大,但主观感觉脑袋既光且大,于是主观认定本体喻体之间有大小的差异。

(三)“大”和“小”除了表示本体喻体在空间上的大小差异外,还反映说话人的主观感受。例如:

(20)天空下的那一座水泥城,阡陌交错的弄堂,就像一个大深渊,有如蚂蚁的生命在作挣扎。(王安忆《长恨歌》,第18页,作家出版社1999第4版)

例句中的“水泥城”是大而复杂的,生活于城中的人们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操纵着,人是渺小的、无奈的、不由自主的。用一个“大”字,正好有利于把这种复杂的感受表达出来。

另外,前面2.2节认为“大”和“小”附带有一定的情感色彩,它们的使用有时也反映了说话人对所述对象的情感。后文例(21)的“小胖老虎”因“小”的使用而体现出的“喜爱”等情感是明显的。

3.2.2 提高比喻的典型性

储泽祥(1999)认为:N1与N2相似程度越低,比喻越典型;相似程度越高,比喻越不典型。相似程度直接影响着比喻的典型性。而比喻的相似点和相异点是互补的,此消则彼长,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比喻因为相异点的多寡而具有典型性程度差异,相异点越多、越明显,比喻就越典型,反之则越不典型。因此有的句子我们一看就知道是比喻,有的不是比喻,有的似像不像。在比喻句中用“大”和“小”凸显本体喻体在空间大小方面的程度性差异,可以使比喻句看起来更像比喻句。特别是那些没有“好像、像、似的、(像)……一样/般的”之类比喻词的比喻句,如例(13)、(15)、(17)等,表程度性相异点的“大”和“小”的出现,使它们看起来更像一个典型的比喻句,去掉它们则典型性降低,比喻不很自然。

3.2.3 对本体有一定的描述作用

比喻句中本体的主要细节特征一般由喻体体现,但表程度性相异点的喻体定语“大”和“小”还可以揭示本体的另一些细节特征,使用“大”和“小”可以起到一石双鸟的作用。如:

(21)小纯,八个月的小胖老虎,陪着爸笑了,鼻的左右笑出好几个肉坑。(老舍《生灭》,《老舍文集》第九卷,第29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上例中的“小”是表示程度性相异点的,不参与喻体的构成,句法上位于表相似点之一的“胖”之前。它除了表示本体“小纯”与喻体“老虎”在空间大小方面的显著差异外,还有对本体“小纯”在体型或年龄方面的描述作用。

四 余论

我们上面说到,把相异点特别地凸显出来,可以提高比喻的典型性,可以使那些不典型的比喻句看起来更“像”一个比喻句。有时,一些我们一般不认定是比喻句的同类事物作比的句子,可以通过添加表程度性相异点的“大”或“小”使它看起来“像”比喻句。如:

(22)在闺女们群中惟有大爷家的凤姑和二爷家的二翠姑俩人能装病偷懒耍尖,小妯娌们背里骂她俩是小婆婆、姑奶奶,却奈何不得。(陈玉川《梦入凤仙楼》,《小说月报》2001:8,第32页)

(23)其实,都到晚年了,如果他们不是还像孩子那样斗气,没准会走到一起的……可他们实在是一对大孩子呀。(刁斗《爱情是怎样制造出来的》,《十月》2002:4,第59页)

这两个例子都是“同质”的事物作比,一般不认为是比喻句,至少不是典型的比喻句。“大”或“小”揭示的是年龄上的程度性差异。如果揭示相异点的“大”或“小”不出现,信息交流就会发生障碍。在这样的句法条件下,表示相异点的“大”或“小”的出现是必要的,否则必须加“像”、“似的”等比喻标记才使句子看起来“像”一个比喻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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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异同的句法实现--兼论“大”和“小”修饰名词隐喻的功能_比喻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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