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慈善精神发展慈善:美国慈善事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_中华慈善总会论文

弘扬慈善精神发展慈善:美国慈善事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_中华慈善总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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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美国的慈善事业,人们自然就会想到世界三大主流财经杂志——《福布斯》、《财富》和《商业周刊》的全球慈善家及慈善企业排行榜,谈到赫赫有名的安德鲁·卡耐基、比尔·盖茨和他的夫人梅琳达·盖茨、戈登·摩尔及其夫人贝蒂·摩尔、沃伦·巴菲特、乔治·绍罗什、詹姆斯·斯托尔斯等慈善大腕。国内的媒体和学者们更是喜欢引用下面一组数据:13岁以上人口中的50%每周平均志愿服务4个小时;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每个家庭年均约 1000多美元。按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和慈善捐赠的规模来看,美国无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慈善国度。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慈善活动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西方的传统。西方传统的慈善事业起源于基督教教会,由于基督教教义中的“普世”思想,教会一直都将救助贫苦作为宗教义务之一,教会的一些慈善方式如现场捐款等深深地影响着现代的慈善事业。早在中世纪,欧洲就出现了有组织的慈善事业,17世纪初已产生了宗教组织之外的慈善组织。美国的慈善事业秉承了欧洲的传统。不仅如此,美国波士顿大学美国史研究专家彼得·罗格还认为,美国本身的历史也是美国慈善事业的渊源之一。在五月花号来到北美大陆之时,船上所有的人都没有自己的私人财产,各种器具都是公用的,一旦一个人出现了困难,就会有很多人前来帮忙。在《美国的慈善事业》一书中,历史学家罗伯特·布雷姆那还澄清了一个事实,即美国土著对待第一批移民的态度比这些移民对待他们更显“基督徒”式的善良。宗教和历史的双重交错,使得美国人对慈善事业充满了高度的热情。直到今天,在美国的中小学课堂上,老师还会经常给学生们讲一些慈善家及其创业的故事。

与欧洲国家相比,美国在现代慈善事业的起源与理念方面有着许多独特之处,私人基金会也远比欧洲发达。一般认为,现代慈善事业始于美国,美国钢铁巨头、公认的私人慈善事业奠基者之一安德鲁·卡耐基更是被公认为现代慈善事业的开创者,他的名言“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为世代慈善家所传诵。卡耐基曾说过,致富的目的应该是把多余财富回报给同胞,以便为社会带来最大、最长久的价值。卡耐基一手创立的卡耐基基金会是最早的一批现代慈善组织之一。商业化的操作理念渗透于现代慈善组织的运作,并与宗教慈善传统和美国式的平民社会观念一起,构成了现代慈善事业的灵魂。

在学理上,美国学者把社会分成3个大部门:一是政府,包括属于政府系统的机构;二是营利机构,包括企业、公司等;三是非营利机构,其中有一部分称为“独立部门”,即按美国税法给予不同免税资格的慈善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宗教组织。在美国,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共有140多万个。这些组织的规模差异较大,有跨国的大型组织,也有很小的社区组织。它们关注文化、教育、卫生,以及消除贫困、为弱势群体服务、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就业、环保、社区改造等问题。美国的普通民众也非常热心慈善事业,《时代》周刊曾发表文章称:“在每一位比尔·盖茨的身旁,都站着数以百万计的普通百姓。”值得注意的是,比起拥有巨大财富的人来说,低收入的人捐款的比例更高。有人做过统计,年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他们捐出收入的5.2%;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他们的捐款比例仅为 2.2%。对此,有一种解释是,因为低收入的人更接近社会底层,因此也更了解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需求。

除了文化渊源之外,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发达,还离不开制度的建设。在《美国慈善法指南》的作者阿德勒女士看来,“美国慈善部门以其活力、多样性、经济实力和成长速度而格外引人注目。一个影响慈善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美国有一个对慈善部门发展有利的法律环境。”法制、体制与机制的三位一体,是美国慈善事业一步步走向成熟的制度环境保障。

首先,完善的遗产税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刺激着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一方面,美国的遗产税、赠予税以高额累进著称,当遗产在300万美元以上时,税率高达55%,而且遗产受益人还必须先缴纳遗产税,后继承遗产,所以富豪的后代要继承遗产会遇到重重阻碍。而另一方面,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则可以获得税收减免,捐出多少钱就在所得税中相应扣除多少。进行慈善捐助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而且有助于树立公众形象和产生模范效应。另外,国家还对基金会的运作有大量的免税减税优惠,使得慈善基金会可以获得其他企业无法企及的高回报。大部分慈善组织属于美国国税局501(C)(3)条款规定的机构。它们不仅是免税的,即不需要支付税款,而且这类机构得到的捐款对捐赠者来说,还享有法律规定的限额扣除税收的待遇。这些税收待遇具体包括:(1)免税; (2)所得税豁免;(3)捐赠减税。

其次,激励与约束并举又保证了慈善组织的规范运作。慈善组织一旦成立,就要不断地募集捐款,管理者还要保证募集到的款项能够保值、增值,所以资金的使用是一门深奥的学问。许多慈善组织除了进行慈善募捐活动和筹款宣传,并把钱用于慈善事业之外,还会从事两类营利性的投资以保证所募捐款的保值增值。第一类是购买共同基金、股票、债券等。第二类则是办工厂、搞贸易等。在优化激励机制的同时,美国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政府的立法和监督。在美国的大多数州,首席检察官有权监督和管理慈善机构,并对其活动进行规范。慈善机构也必须经常性地报告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如果慈善机构的董事未能履行其职责,州首席检察官则有权迫使该董事从他的私人财产中划拨出足够的资金对慈善机构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但总体来说,美国政府在监督非营利机构方面的立法相当宽松。各个慈善组织每年会向国税局详细报告本年度经费的来源和支出情况以及各项活动经费的来龙去脉。这主要是检查慈善组织的活动是否符合免税规定。但是,对于慈善组织如何使用所募集的捐款,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很大程度上靠自律。第二个层次是民间专业评估机构的监督。如美国慈善信息局,它制定了衡量基金会好坏的9条标准,其中包括:董事会管理职能、目标、项目、信息、财政资助、资金使用、年度报告、职责、预算。它每年分4次公布对全国几百家基金会的测评结果。公众往往根据它的公报来决定给哪个基金会捐款。第三个层次是媒体以及关心慈善事业的民众的监督。每个公民都拥有对慈善捐款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各类媒体更是关注基金会的运作情况。1992年美国联合慈善基金会(联合之路)主席阿尔莫尼滥用捐款的丑闻就是由新闻界最先披露的。第四个层次是慈善组织的内部监管。在美国社会,自律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内部监管作为自律的一种形式为各类慈善基金会所采纳。它们都建立了约束自己组织和成员的比较完善的标准、规则等。尤其是自主的申请、拨付及运营费用的预算、核销等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与市场经济的演进相适应,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并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一切对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来源:《人物》(京),2006.7.21

资料1:什么是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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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前些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有相关的“慈善事业”的词条,释义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慈善基金会”条目的释义是:“一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由捐赠人提供财产数字并由它自己的职员进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务于对社会有益的目的。”《大美百科全书》“慈善事业”条目的释义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它借由金钱的捐助和其他服务,来提升人类的福祉。”而中国现有的《辞源》、《辞海》、《现代汉语辞词典》中都没有“慈善家”的词条。

世界史述写着从古希腊、罗马时代起社会救助的传统;美国史述说着这种传统随移民带到美洲的史实。美国的慈善事业于独立战争后空前兴盛,如组织美国反奴协会,提供纽约劳工受教育的机会,创立儿童救助协会,成立全美收容所、医院、文化组织等;二战后,个人捐赠免税入法,富豪纷纷热心于慈善事业。如洛克菲勒家族四代连续捐款超 10亿美元;比尔·盖茨为慈善事业已投入260亿美元,占全部财产的54%,甚至早早立下遗嘱:死后99%的财富捐献给慈善事业。

中国的慈善事业,同样有着自己悠久的传统。汉唐寺院济贫、赈灾、医疗、戒残杀的长盛不衰;宋代养老扶幼事业的勃兴;元医疗救助的兴起;明清民间慈善群体在中国慈善史上首屈一指。更有当今国门开放以来,涌现出一批批社会贤达、名流、企业家、离退休干部为水灾、为贫困大中小学生、为艾滋病、白内障的贫困患者,默默从事的慈善救助。统计表明,至少一半的富豪要求对其捐款事实及数额“保密”。

只是眼下先富起来的人们对社会的回报难如人意。中华慈善总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其获捐赠的70%都是来自国外和港台,国内富豪的捐赠15%还不到。2005年被选入各种“慈善家排行榜”的135名个人,共捐款9.85亿元人民币,约合1亿多美元,资产总额超过千万美元的中国企业有过捐赠行为的比例却不到1%。而2000至2004年美国50名最大的慈善家捐款总额650亿美元,平均每年约130亿美元。

来源:《南方周末》(广州)

资料2: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

从1993年吉林省成立我国第一个慈善总会以来,各地政府对慈善事业日益重视,许多地方都把加强慈善组织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列入工作议程。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都成立省一级慈善组织,河南、江苏、海南等省虽未正式成立省级慈善组织,但都建立了筹备机构并开展工作。我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和一部分县(市、区)也建立了慈善机构。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乡镇一级的慈善组织。不仅在大连等大城市的社区和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基层慈善组织,而且在河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出现了乡村慈善组织。目前全国建立了2.8万个社会捐助站(点),形成了社会捐助网络。全国建立了4000多个慈善超市,开创了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生活的新模式。这些表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已经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中华慈善总会于1994年正式成立。中华慈善总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在扶贫济困、助学支教、助医助残、安老助孤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慈善救助工作,截至2005年,设立开展慈善项目30多个,累计筹集发放善款和物资约17多亿元人民币,慈善项目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30个省市区,受益人口数以千万计。在2004年末南亚海啸发生时,中华慈善总会还首次开展了大规模的国际救灾援助。

中华慈善总会把灾害紧急救助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作为政府救灾的重要补充力量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98抗洪期间,组织了大规模的赈灾募捐活动,共接受发放社会捐款3亿多元,以及价值3亿多元人民币的捐赠物资。在 2003年抗击“非典”工作中,共接收发放抗“非典”社会捐赠款物总计约9000万元。在2004年末对印度洋海啸救助工作中,中华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2.4亿元,为中国的民间国际援助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助医助残方面成效显著。为贫困家庭唇腭裂患者进行矫治的“微笑列车”项目,自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共为全国各地7万余名贫困患者进行了手术矫治,累计投入资金达2亿元人民币。资助贫困白血病患者的“格列卫”医疗救助项目已经投入近5亿元,为1000多名贫困的白血病患者点燃了生命的火光。中华慈善总会开展了大量扶贫救济工作,慈善雨水积蓄工程、慈善情暖万家、小区扶贫等扶贫救济项目为广大贫困群众送去了社会温暖和有效帮助。中华慈善总会为助学支教投入了大量的力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各地建立了许多慈善爱心学校,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添置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对贫困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大学生给予资助等。中华慈善总会还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瑞典、荷兰、韩国、泰国等国家的非政府组织进行了有益的交往,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的慈善事业。

作为全国性的慈善机构,中华慈善总会在推动地方慈善组织建设,促进各地慈善事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他们通过业务培训、研讨交流以及对外合作、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与地方慈善会共同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慈善业务。截至 2005年,中华慈善总会共有团体会员 176个。中华慈善总会团体会员单位合作开展多种慈善项目,受益人口数千万人,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帮助。

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表明,慈善事业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资料3:中国慈善事业的募捐形式

作为一个慈善组织,它的基础工作和中心任务应该是募捐。因为没有捐赠,一切都无从谈起。中华慈善总会打破部门界线,实行全员参与募捐,通过突发灾难的紧急募捐、以成熟的慈善项目募捐、举办大型活动募捐、经常性小额募捐、加强海外募捐等各种形式,千方百计拓宽募捐渠道,扩大募捐成果。特别注意发挥本身所特有的服务领域宽、项目涉及面广等特点,利用优惠的税收政策和不断提升的社会公信力,创造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筹募活动。从 2002年初到2006年底,中华慈善总会筹募的善款、善物合计达19.8亿元,其中善款7.6亿元,善物折合人民币12.2亿元。

主要募捐形式有以下几种。

1、突发灾难的紧急募捐

2002年以来,经历了“非典”和印度洋海啸两次大的灾难。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中华慈善总会与电视台、电台及多种平面媒体积极合作,共同举办了《凝聚每份爱》“同一首歌”特别节目、“翰墨丹青战‘非典’——首都著名书画家捐赠作品大型展览会”、“让中国精神高高飞扬——放风筝抗非典”大型慈善公益活动、网上义拍、义卖等各类募捐活动。同时,总会还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捐赠仪式和现场发放仪式,扩大募捐成果。在整个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总会共募集款物9000多万元,其中善款1100多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数十家医疗、慈善机构和上万人口受到不同程度的支持和救助,为抗击“非典”斗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物质援助。

2005年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援助是中华慈善总会第一次接受国务院下达的国际援助任务。除24小时接受捐赠和咨询外,总会还向各团体会员下发了紧急通知,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和筹募行动。在此期间,他们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大型赈灾义演、与北京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京剧名家赈灾义演”、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流行音乐赈灾义演”。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演艺界明星现场捐赠会、慈善书画家笔会、慈善晚宴、海啸相关图书的首发式及各种拍卖活动,为救助海啸灾区筹款。在近3个月的紧急援助中,总会共接受捐赠2.56亿元,为11个海啸受灾国提供了紧急援助,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在印尼、斯里兰卡、马尔代夫援建了5个友谊村,共修建1000多幢灾民新居和大量公共设施,使数以千计的海啸灾民得以安居乐业。

2、以成熟的慈善项目募捐

以成熟的慈善项目募捐是总会的传统募捐方式。例如:“微笑列车”项目、慈爱孤儿工程、慈善雨水积蓄工程、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绿谷助医”项目、汇丰慈善项目、美国妈妈联谊会助孤项目、瑞典希望之星项目等等,这些都是历史延续项目,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宣传和实施,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华慈善总会运用这些项目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开展了持续性募捐。以成熟项目募捐的工作重点在于认真做好捐赠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项目质量,这样才能吸引捐赠者不断扩大捐款额度。目前,以成熟的项目募捐已经成为总会募捐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些近两年新上的项目,在筹募的过程中又逐步成长为新的成熟项目,例如:与全国工商联合作建立的“中华红丝带基金”等项目都成为了新的募捐增长点。5年来,总会通过项目募捐筹集的善款达到了7.55亿元。

3、举办大型活动募捐

举办大型慈善活动是弘扬慈善传统,宣传慈善理念,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慈善事业的有效手段。2002年,中华慈善总会与新丝路模特经纪公司举办名模“关爱孤残儿童慈善晚会”,与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联合发起“中国儿童慈善日”活动,筹款2亿多元;2003年,我们举办“第53后世界小姐美丽的眼睛看中国巡游活动——北京慈善晚宴”,筹款200万元;举办“慈善嘉年华慈善拍卖晚宴”筹款240万元。2004、 2005、2006年连续三年举办“明星慈善赛车活动”,筹款375万元;2006年举办首部慈善公益影片《星光灿烂》捐赠暨首映式,筹款580万元;与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慈善会共同举办“中国慈善文化论坛暨首后市长慈善论坛”,筹款360万元。这些大型慈善活动均收到了非常好的宣传和筹募效果。

4、经常性小额募捐

经常性小额募捐是最能体现“不以善小而不为”的慈善理念,最能充分满足广大捐赠者的慈善意愿的方式。5年来,中华慈善总会以“慈善一元捐”为基础设计了多种小额募捐项目,例如:中华慈善贺卡项目、多功能募捐箱项目、“哈根达斯爱心小熊帮助孤儿慈善捐助活动”、麦当劳“开心乐园餐”为贫困地区的小学生捐赠《新华字典》活动、一对一助学项目、一对一助孤项目、企业每销售一个产品捐赠一元善款项目等等,为企业和老百姓提供了一条奉献爱心的便捷通道,5年间,通过经常性小额募捐共筹集了善款1000余万元。

5、海外募捐

海外捐款一直在总会筹集的善款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5年来,中华慈善总会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宣传,加强了与国际民间组织、国外企业和跨国公司间的交往,增强了合作,使海外捐赠款物稳步增加。美国“微笑列车”捐款2亿元,瑞士诺华药业捐赠药品折合人民币 9.25亿元,世界宣明会捐款1.81亿元,美国桥基金会捐款4335万元,香港汇丰银行捐款1016万元,美国妈妈联谊会捐款740万元、英国阿斯利康公司捐赠药品折合人民币3700万元、现金 435万元,瑞典希望之星捐赠738万元,世界轮椅基金会捐赠轮椅折合人民币1410万元,美国LDS慈善会捐赠现金420万元,国际联合劝募协会365万元,捐赠轮椅折合人民币255万元。

资料4: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尽管面临着有利的良好机遇,但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很多,这些因素如果得不到重视并获得化解,慈善事业的发展机遇就可能在无所作为中丧失。概括起来,目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滞后。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慈善事业的原动力来源于崇高的慈善价值观和观念更新。但客观而论,许多人对慈善事业还存在着认识误区和观念障碍,整个社会因处于转型时期亦存在着道德滑坡的现象,对慈善事业持“左”的看法和各种消极思想的人还大有人在,不少人甚至一些领导同志的观念深处依然没有彻底摆脱对慈善事业的禁锢。在这种状态下,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就很难真正形成,进而必然影响到慈善事业的发展。观念的滞后还表现在一些慈善组织及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身上,多数慈善机构只是将慈善事业看成是单纯的道德事业,而未能将其作为社会分工产物并不断发展的社会事业来对待,从而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理念存在着较大差距。

2.法规政策滞后。尽管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尽管国务院在有关法规政策中明确向慈善事业捐献可以享受全额免税的优惠,但总体而论,法规政策的滞后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制约中国慈善事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主要障碍。一方面,对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政策环境而言,现有法律、政策根本不足以规范和保护慈善事业的发展,迄今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包括对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如募捐善款、救助项目开发等)等方面,都缺乏完善、系统的法规政策规范。另一方面,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如2001年3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联合下发财税[2001]9号文件,对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减免税收政策作出了规定,但到底如何操作却没有更加具体的依据。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比发达国家和地区相距实在太远。因此,目前中国慈善组织仍带有某些自由发展或过分依附政府的倾向,很多慈善机构的建设并不完善,甚至有些慈善组织形同虚设或成“二政府”,难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特有的社会功能。所以,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式,建立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完善的慈善组织管理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3.理论研究滞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任何成功的实践,都需要不断地进行实践总结和认识提升,再不断地用先进理论来指导。当前,国际社会非常重视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亚太地区近几年从事非营利部门研究的机构不断涌现。然而,对慈善事业的研究却几乎成了中国理论学术界的一个盲区,迄今除出版过《中华慈善事业》等个别著作外,相应的研究成果相当罕见。事实上,如何借鉴和探索国际上符合中国实际的慈善组织管理模式、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与社会政策,以及中国慈善事业与社会福利社会化、中国慈善事业与社区建设、中国“本土化”的慈善救助模式,等等,均迫切需要从理论上深入探讨,并为国家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具体指导。

4.舆论宣传滞后。当前,虽然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很快,慈善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各种传媒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亦在不断提升,但对慈善事业的舆论宣传总体上依然滞后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人们还缺乏认知慈善事业与慈善组织的大众化途径,对慈善事业所知甚少,对慈善组织了解不多,更不要说熟悉参与慈善事业或慈善活动的方式与途径,这种状况很难将人们的注意力尤其是那些在改革发展中新富起来的社会成员的注意力吸引到慈善事业的拥护群体中来。

5.慈善组织自身亦存在着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的弱点。例如,部分慈善机构的组织建设还不规范,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慈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的运行还缺乏透明度并接收社会监督,慈善公益系统的自律还有待强化。概括而言,就是慈善组织还面临着规范化、专业化、自律化建设的任务。

综上可见,中国慈善事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环境的制约,也有主观原因的制约,既有外部因素的制约,亦有自身不足的影响;要真正促使中国慈善事业抓住机遇,在新世纪初期争取有一个大的发展,就必须切实解决前述问题。

来源:《解放日报》(沪),200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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