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合作创新治理模式选择研究_生态系统论文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协同创新治理模式选择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性论文,生态系统论文,新兴产业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10年,国务院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指出,现阶段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新兴产业指的是一些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新一轮经济科技制高点,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各国和地区竞相角逐的重点。对后发国家来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再走传统产业发展的道路。在科学技术日益交叉和融合的今天,技术创新的复杂性日益增大,产品研发周期日益缩短,靠单一企业的创新投入已远不能满足市场对技术创新在速度、层次上的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须借助外部力量共同开发核心技术,走协同创新的发展道路。

目前,学术界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的概念与特征、新兴产业的选择与评价、新兴产业融资分析、政府定位与作用等几个方面。Giarratana[1]以软件产业为例,研究了新兴产业的企业进入条件及其成长的影响因素。Klepper[2]通过比较硅谷和底特律的产业发展特点,指出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组织再造和传承,并且新兴产业的企业可以在现有产业内孵化完成蜕变。武瑞杰[3]构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区域需求和规模增长优势、产业的科技推动效果、产业关联和空间聚集效应、低碳经济效果。贺正楚和吴艳[4]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Weaver-Thomas产业评价模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了评价与选择。胡海峰和胡吉亚[5]对比分析了美国市场主导型、德国全能银行主导型和日本银行主导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机制。吴金希和李宪振[6]对地方政府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需要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在应对市场失灵、承担战略使命、抢抓机会窗口、构建区域创新系统等多方面应发挥积极的作用。余江和陈凯华[7]基于专利文献计量的角度,分析了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现状与挑战,提出了政府应采取的政策措施。从已有研究看,还少有文献从创新生态系统视角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问题,对于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协同创新过程中的治理模式也缺乏关注,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治理的必要性

创新生态系统是核心创新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销售商、同行业竞争对手及产品服务的其他相关配套提供主体所构成的相互依赖的合作伙伴关系[8],它类似于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所形成的互利共生、相互寄生的生物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创新企业与众多外围企业组织通过技术互补,共同向消费者提供一整套完整的产品或者服务解决方案。如果缺少任何一个配套主体与技术环节,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就无法顺利运作。从技术结构角度看,创新生态系统可分为横向创新生态系统和纵向创新生态系统两类,其结构图如图1所示。横向创新生态系统是基于产业链同一技术环节的技术配套,纵向创新生态系统是基于产业链上下游不同技术环节的技术配套[9]。在图1中,上游技术A、中游技术B、下游技术C分属于产业链不同技术环节,构成了纵向的创新生态系统,如在我国的TD—CDMA的信息产业中,大唐、华为、中兴、华立、展讯等企业合作开发芯片、系统设备、终端设备等通信产业链的上下游技术,构成了纵向的创新生态系统,向消费者提供一套完整的通信解决方案。在下游技术C环节,下游技术C1与下游技术C2又围绕下游技术C同一个技术环节配套,构成了横向的创新生态系统,如IBM、摩托罗拉、苹果三家公司为了向Intel公司挑战而联合研制电脑芯片POWER CPU,就构成了横向创新生态系统。IBM、摩托罗拉、苹果三家公司虽然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但在POWER CPU的横向创新生态系统内却相互合作,共荣共生,共同向消费者提供一套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

图1 创新生态系统的结构

Fig.1 Innovation ecosystem structure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本质特征是高新技术主导的新兴产业,就其新兴性而言,是指以新兴技术为基础且在全球范围内都处于成长期的产业。在新兴产业逐步成型过程中,需要不同产业之间的技术交互扩散,实现技术融合,由多项技术创新整合形成新产品(或新特征功能)的主导设计,形成相关的创新生态系统。由于新兴产业技术系统的复杂性,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不能局限于某一技术环节的创新而忽视相关支撑技术、互补产品的发展。否则,企业产品就有可能缺乏相关配套技术产品,就像在一个既无汽油也无高速公路的环境下销售法拉利跑车一样,个别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能难以存活。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基于产品出口战略的低端平台,缺乏产业自主性和创新整合能力,造成“被分工”格局和“强经济、弱产业”的状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构建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以计算机产业为例,早在1976年我国就投入巨资研制巨型计算机,1983年年底银河巨型计算机问世,共有100多项重要技术创新,部分核心技术具有世界领先水平。但我国没有抓住机遇建立计算机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导致此后计算机技术和产业持续落后,核心部件大多依赖国外。再以航空产业的大飞机制造为例,我国曾经独立建造大型客机的工厂,但长期以来满足于为美国波音飞机配套加工零件,最为核心的飞机发动机只能依赖于欧美国家,导致我国的飞机产业未能构建一个完善的产业体系,缺乏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基于产业生态系统的组织协调性,只能大量进口国外飞机。因此,我国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各环节的对接平台与合作机制,构建协调、完整的创新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系统。

近年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构建创新生态过程中,采取了基于产品平台开放和基于技术标准推广两种运行方式[10]。①产品平台开放是指核心企业把产品平台的接口对外开放,众多外围企业围绕平台架构开发兼容配套技术。例如,英特尔在电脑的开发中,只控制其中的平台技术,而在PCI、USB、AGP接口技术方面采用免费开放知识产权的策略。②技术标准推广是指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企业通过组建专利池或免费公开接口技术标准等方式分享标准化的技术知识,达到推广技术标准、推进产品网络外部性的目的。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这两种运行方式均要求开放技术接口,组建“技术共享池”,通过技术知识共享实现协同创新。然而,由于企业组织之间相互依赖的非对称性、技术配套的专用性、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以及技术学习能力的差异性等多种因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很容易滋生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如图2所示),这是创新生态系统需要治理的重要原因。

注:→表示开放技术接口的双边技术对接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过程;→表示组建技术共享池的多方知识共享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过程

图2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动因

Fig.2 Governance motivation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al innovation ecosystem

在图2中,技术配套的专用性和相互依赖的非对称性产生于核心企业向配套企业开放技术接口,两类企业进行双边技术对接的过程;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与技术学习能力的差异性产生于创新生态系统各方组建技术共享池进行知识共享的过程,这是多方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具体而言,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治理的必要性源于如下方面的原因:

(1)创新生态系统相互依赖的非对称性。所谓相互依赖的非对称性是指存在于不同行动体之间既相互依赖但又不对称的关系,其中一方对于另一方的依赖要多于后者对前者的依赖。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合作的基础是企业之间的技术互补,生态系统内各种群企业相互依存。但是由于合作中核心创新企业拥有的技术资源可能更为稀缺,配套企业在生态系统内的生存要更多地依赖核心企业,因而核心企业在与配套企业谈判的过程中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这种依赖性的不对称可能导致强势一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侵吞弱势一方利益,如分配更多的利润,或者按照强势企业的要求确定研发方向等。例如,在苹果公司与各类APP应用软件开发商组成的创新生态系统中,苹果公司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各类应用软件开发商严重依赖于苹果的iPhone、iPad等技术创新平台,在这种地位不对等的前提下,苹果公司也会采取一些机会主义行为侵害配套企业的利益,如苹果在2013年4月9日将限时免费推荐应用App Gratis从App Store应用商店下架。

(2)创新生态系统技术配套的专用性。在新兴产业内,各创新生态系统之间可能技术接口各不相同。配套企业选择了一个创新生态系统,意味着要对专用的技术接口进行持续投资,随着专用性投资所带来的沉没成本的增加,配套企业丧失了选择其他创新生态系统的机会,在与核心企业讨价还价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着被敲竹杠的风险。例如,著名的手机厂商诺基亚在一开始投资生产智能手机选择了塞班系统,而三星、HTC等手机厂商则选择了安卓系统,在塞班和安卓两种系统的竞争中,由于塞班在调整用户体验即支持触摸屏和手势操作方面不太具有灵活性,所以塞班明显处于下风,销售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尽管如此,诺基亚仍然在坚持使用塞班系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技术上的专用性投资已把诺基亚深深套牢,诺基亚很难转向其他创新生态系统。

(3)集体行动的“搭便车”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在组建技术共享池的过程中,由于专利信息的不对称,企业可能以次要专利充当优质专利,加入创新生态系统的目的不是为了进行系统创新,而是利用专利共享池通过“搭便车”行为窃取专利。正是这种“搭便车”行为使得其他的创新生态系统成员都不愿意共享核心技术知识,大家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使得创新生态系统成为一个“柠檬市场”,导致创新生态系统合作失败,甚至可能解体。例如,三星和苹果曾经合作开发手机芯片,共同构建手机芯片创新生态系统。然而,三星认为苹果在合作过程中是为了搭无线专利技术的便车,苹果窃取了这些专利的关键功能(如在通话的同时接收电子邮件的技术),2011年三星对苹果通过“搭便车”窃取专利的行为进行了起诉。而苹果在获得关键专利技术后,2012年宣布未来在A7芯片的开发方面将与全球最大的芯片商台积电进行合作,重新构建手机芯片创新生态系统。

(4)技术学习能力的差异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合作各方既需要将自己拥有的部分技术知识转移到创新生态系统内部以保证合作顺利,又要相互学习(甚至偷学)对方溢出的知识,因此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合作的过程是一个主动溢出和被动溢出相互学习的动态过程。但是,不同的创新生态系统类型的技术学习并不相同。一般说来,纵向创新生态系统提供的知识与企业原有知识的异质程度较高,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企业在创新生态系统内进行技术学习的渠道通常会较为畅通。而横向创新生态系统出于竞争的考虑,合作各方技术学习的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学习能力的差异性很容易导致冲突发生。当出现利益争端时,学习能力强的一方就有可能把重要的商业秘密(如源代码)和核心技术带走,退出原有创新生态系统,从而导致创新生态系统解体。例如,2008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赛门铁克公司合作,成立了华为赛门铁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共同进行网络安全与存储产品的研发,为全球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企业提供世界领先的安全和存储解决方案。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下一代电信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而赛门铁克公司是目前全球领先的存储和安全软件制造商,两者优势互补。但是,华为公司与赛门铁克公司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学习其技术知识,两家公司冲突不断,华为在获得其关键的存储和安全软件技术后就结束了合作,该创新生态系统最终以华为公司2012年收购该合资公司而告终。

由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在契约不可能完备的条件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各种机会主义行为,这导致合作中存在风险。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需要治理的目的就是防止系统成员利用不完全契约所滋生的机会主义行为,使系统成员协同创新的风险最小化。

2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治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一样,除了要抑制系统成员在合作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要实现协同创新所创造的合作租金在系统成员之间的优化配置。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合作租金的这种优化配置实际上就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利益均衡,而这种利益均衡直接影响到创新生态系统成员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合作租金的最大化。由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运作成功,关键在于能创造一个完善的治理模式保证各系统成员有强烈的动机不会利用它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契约去谋取私利,进而实现合作租金的合理分配,保证合作成员在创新生态系统内同步互动且高效协作。

在公司治理模式的研究中,针对“谁在公司中具有治理主导地位”的问题,有“股东治理模式”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两种治理模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中,也相应地可以采取核心企业主导的单一治理模式和利益相关者主导的多主体治理模式。核心企业主导的单一治理模式就是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企业被看作领导者,其他配套企业的技术能力与管理决策能力都较弱,核心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对配套企业进行监督制衡,通过制度安排配置彼此之间的权责关系,控制创新生态系统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它是一种双边治理模式。利益相关者主导的多主体治理模式不再局限于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双边制衡,而涉及更为广泛的相关利益者,包括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其他相关配套主体、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外部消费者等,它是一种多边治理模式。在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核心创新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和其他相关配套主体之间存在着广泛的互动关系,并且形成了技术创新网络。在社会网络理论中,关系是指一类行动单元之间的共同联系,网络组织中的关系是互动导向的,网络合作的收益来自网络资源整合,网络合作各方彼此相互依赖[11-12]。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的企业之间不仅有技术关联关系,还存在社会联结关系,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技术关系与社会关系相互交叉,共同存在。新兴产业创新生态内各方的行为(包括技术行为、社会行为)互为函数关系,任何一个企业行为的发生不仅是其自身技术能力及其社会选择行为的函数,同时也是其他成员技术能力与社会选择行为的函数。为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合作创新的互动行为关系不仅仅是单纯的市场交易关系,而是更多地体现为合作与协调的关系,具有多主体共同治理的特征,应该选择多主体共同治理模式。

为此,广义的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与非正式、内部与外部制度安排来协调创新生态系统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减少创新生态系统成员所面临的机会行为风险,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协调创新生态系统的技术资源配置,保证创新生态系统决策的正确性,从而维护所有系统成员的利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参与创新生态系统治理,通过一定的契约安排和制度设计来分享控制权,由点到线再由线到面拓展,实现创新生态系统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主体互动治理,如图3所示。

图3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共同治理

Fig.3 Co-governance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al innovation ecosystem

3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多主体共同治理模式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主体不仅包括创新生态内部的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其他相关配套主体,同时也包括外部的政府、行业协会、信息中介等机构。相应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多主体共同治理模式又包含内部治理模式与外部治理模式两种模式。

3.1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外部治理模式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外部治理是一种社会行为的外部规范机制,受到政府、行业中介和信息中介的影响。政府作为治理的主体,发挥治理的作用,更多体现在政策制订与推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创新等方面[13],在产业选择、企业准入、资源分配、企业重组等方面促进或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发展时发挥着主导作用。行业协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治理中的主要功能体现在规范市场、企业行为的理性培育、知识扩散、新兴产品的联合开发、系统产品营销、集体诉讼等方面。信息中介则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着信息协调和技术选择的角色,能够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内信息共享,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有效地避免技术的雷同,阻止模仿企业的“搭便车”行为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降低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的技术锁定风险和路径依赖。政府、行业中介和信息中介等外部治理主体通过宏观文化、集体制裁、声誉等具体机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产生作用,通过政府有助于形成合作创新的宏观文化,通过行业中介有助于集体制裁的实施,通过信息中介有利于声誉的广为传播。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外部治理模式包含宏观文化、集体制裁、声誉等具体机制。

1)宏观文化。宏观文化是指被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各参与方接受的角色、角色关系以及惯例等。只有宏观文化特定的作用、作用关系和惯例被参与各方接受,才能协调创新生态内独立企业之间的相互依赖的活动,才能完成复杂的任务。宏观文化通过三种途径加强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成员之间的合作:①通过社会化来创造期望的一致性,使得合作成员各方目标一致;②允许不同的声音来概括发展创新生态系统内的惯例和信息;③明确隐性的交易规则,由于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相互合作的参与方不需要再重新制订基本规则,从而宏观文化能促进系统成员之间的有效交易。宏观文化能够加强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与繁荣,但由于涉及在各个独立的企业中传播文化信仰和价值观,所以形成共同的准则和惯例并不容易。例如,在美国硅谷半导体制造商创新生态系统的资源协议经过了数十年时间才逐步形成。

2)集体制裁。集体制裁是指新兴创新生态系统成员处罚违背集体准则、价值和目的的成员,其惩罚内容包括私下议论、公开传言、短期驱除、有意破坏等各种方式。集体制裁可以增大违约者的机会主义成本,减少对创新生态系统成员的监督成本,从而降低协同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创新生态系统一般通过阐述违规的后果来界定系统内可接受的行为,进而对协同创新起到保护作用。当然,集体制裁需要创新生态系统成员形成共识,并在制裁的过程中采取一致的行动和保持信息的共享以协调彼此的行为。集体制裁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创新生态系统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尤其是在新兴产业创新生态内部面临高度不确定性的复杂任务的过程中,机会主义行为更是难于界定。例如,在丰田与其供应商所形成的创新生态系统中,丰田通过供应商绩效等级评定和供应商详细的成本信息很容易发现供应商的不诚实行为,并采用合同到期后不续约和双供应商策略等方法进行惩罚,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单个的分包网络无法有效地实施惩罚,因为不诚实的供应商可以转到其他分包网络中去。但在日本,这些信息在产业中是共享的,所以供应商的机会主义行为面临集体制裁的威胁[14]。

3)声誉。声誉涉及对一个企业的技能、可信赖性,以及其他对交易重要的特性的评价。声誉可以减少创新生态系统合作行为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企业的搜寻成本,同时有助于创新生态系统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现。对于以前没有合作经历的创新生态系统成员,声誉就是判断其是否守约的一个重要信号,因此声誉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带来潜在的合作机会;对于已经处于合作阶段的创新生态系统成员来说,机会主义行为将失去良好的声誉,并在创新生态内部广为传播,容易导致以后没有企业愿意与其合作。声誉的建立需要企业长期经营的支持,建立的过程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但声誉可为企业的扩张性运作降低可观的交易成本,因此声誉对于企业而言是宝贵的无形资产。例如,eBay在构建创新生态过程中,为了树立良好的声誉,以多种方式创造价值、分享价值,并通过多种工具鼓励一些潜在的客户加入共存共荣的“eBay生态系”。这些工具包括“卖家助手”(协助新卖家以专业性的手法刊登拟出售物品)以及”刊登快手”(协助卖家在家用计算机上追踪和管理数千件物品)等。最重要的是,由于eBay与客户分享价值,所以能继续扩张“eBay生态系”的规模,而身为其中一员的客户也获益匪浅,由此,eBay与“eBay生态系”中的客户达到了双赢的目的[15]。

3.2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内部治理模式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内部治理的主要目标是优化系统内的租金配置,调节协同创新过程中的成员行为,内部治理模式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微观层面的运作机制,包括协商谈判机制、利益分享机制、信息披露与平台开放机制。

1)协商谈判机制。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企业可以通过层级权威实现租金分配,而创新生态系统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构成,企业之间的组织租金只能通过谈判进行协商解决,各企业的谈判力决定了组织租金分配的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企业在创新生态系统内谈判力的大小,取决于知识产权、安装基础、互补性产品等几个方面[16]。知识产权是创新生态系统进行租金分配的重要砝码,例如,在TD—CDMA的创新生态系统中,报告显示目前国家统计局专利库中与TD相关的专利共有214项。在关键的TD专利上,大唐占据12.2%的专利比例,华为占据10.1%,中兴占据7.4%,大唐电信掌握了TD的编码技术、射频、智能天线以及无线平台等核心专利,拥有关键的知识产权,所以大唐在创新生态系统内谈判过程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17]。安装基础与互补性产品则可以产生间接网络外部性。间接网络外部性是指随着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数量的增加,市场出现更多品种和更低价格的互补产品供选择,从而消费者更乐意购买该产品,这样也可以间接提高基础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例如,在以SNS运营商51.com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中,51.com拥有强大的安装基础与用户群,其他第三方插件配套企业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第三方插件开发商由于必须依赖于平台运营商才能生存下去,51.com在协商谈判中占据着非常主动的地位。51.com曾在2008年12月突然发表开放平台日志,罗列了51.com未来半年插件开发应用的类型,并建议第三方开发者不要再做相应的开发。此外,在收益方面,51.com要求的插件收入方面分成为50%,获取收益的比例很大[18]。

2)利益分享机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成员之间就利益分配的谈判是一个反复的过程,这个过程虽然以专利为基础,但仍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冲突,虽然如此,但至少存在一种各方均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方案。为此,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要做到利益分配公平合理,应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尽可能地制订出一个公平、合理、多赢的协议或合同,让创新生态系统成员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明确其责任、权利和义务。创新生态系统除了应该关注利益分配的结果公平,还应该更多地关注利益分配的程序公平。程序公平是指对决策过程产生感到是公平的[19]。程序公平程度取决于创新生态成员对自身影响利益分配决策结果概率大小的认知和对核心决策者影响的大小。它能够反映企业组织在创新生态中的地位。程序公平能有效防止创新生态系统中核心企业与弱势企业的利益失衡,确保利益分配过程的公正合理,减少彼此的利益冲突,增加成员知识共享的信任与积极性。创新生态系统的平台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虽然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但不能攫取协同创新的全部利润,否则容易丧失配套企业对它的信任。在收益分配中要坚持收益与贡献成正比,收益与风险承担相匹配的原则。例如,互联网行业中的奇虎360在软件、应用、游戏、移动互联网等领域开放平台过程中,非常注重保护中小开发者的利益,除了和中小开发者按照流量分成外,还在前期拿出一定资金奖励开发者,希望与开发者建立一个共赢合作的生态圈。

3)信息披露与平台开放机制。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及时披露知识产权信息,开放技术平台,走开放式发展道路,有利于增大创新生态系统的兼容性,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创新生态系统共创协同收益。良好的兼容性与开放性能减少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顾虑,扩大安装基数。例如,在苹果与IBM的竞争中,苹果独享Macintosh操作系统,控制硬件的同时也控制软件,选择的是自成体系的“封闭式”发展道路。所以,尽管苹果可以向用户提供硬件、软件、内容以及服务等“最完整的解决方案”,但却无法和大部分软件兼容。而IBM则在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过程中选择了开放式的体系架构,在对外开放LINUX等源代码的同时,对PC机的操作系统与微处理器的两大核心部件采取外包策略,从而实现了创新生态系统的上下游高效而紧密的协作,在一个开放的技术平台上增加了产品的兼容性。结果到了2005年,苹果机的全球保有量不超过3000万台,而IBM的PC机则有4亿台,而且每年还有1亿台的更新,苹果在计算机市场的霸主地位彻底被IBM取代[20]。

4 政策建议

对于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而言,为了更好地管理系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控制创新生态系统内的机会主义行为,优化创新生态系统的合作租金的配置,提高合作效率,中国企业应该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1)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企业应该采取协同创新战略,实现R & D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共同构建完善的创新生态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系统一般较为复杂,靠企业单打独斗的方式只对某一技术环节实现创新并不能形成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很难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核心企业应当通过创新生态系统将各企业的创新成果整合成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通过协同创新实现价值创造。

(2)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企业在构建创新生态系统过程中,应设计恰当的治理结构来确保合作各方的利益。经过精心设计的治理结构应该是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其他相关配套主体、外部政府、行业协会、信息中介多方参与的多主体共同治理结构,该治理结构能抑制成员企业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减少系统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增强成员企业之间的信任,提高创新生态系统的效率。创新生态系统应该制订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的协作方案,在平等的基础上明确创新生态系统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当由组织行业内的专家确定各企业之间的“谈判力”来实现“组织租金优化配置”,平衡创新生态系统各方的相互依赖性程度,解决各方的利益冲突,以保证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合作具有持续性。

(3)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应选择多主体治理模式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要提高技术资源的配置效率,发挥创新生态系统的独特功能,就必须建立健全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宏观文化机制、集体制裁机制、声誉机制等提供合作环境和氛围,调节创新生态系统内企业的行为规范机制;更重要的是围绕以专利为主要形式的知识产权建立谈判协商机制、利益分享机制、信息披露与平台开放机制等,这些机制能够建立企业之间互动合作过程的运行准则,保证彼此之间的有效合作以及新兴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高质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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