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在重型颅脑损伤救治中的应用论文_肖琳

肖琳(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652100)

【摘要】目的:通过观察分析应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在重型颅脑损伤救治中的疗效,来判断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的治疗方法在救治重型颅脑损伤中是否值得大力推广。方法:选取我院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的因重型颅脑损伤进行治疗的患者71 例,并将此71例患者随机分为标准组(36例)与常规组(35例)两组,对常规组患者主要采用常规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对标准组患者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之后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判断治疗疗效。结果:标准组的治疗良好率为58.3%,明显高于常规组的治疗良好率37.1%,而且标准组的手术治疗后的死亡率是5%,也明显低于常规组的术后死亡率14.3%。标准组在术后的并发症中脑切口疝和硬膜下积水的发生率也明显低于常规组的脑切口疝和硬膜下积水的发生率。结论: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在重型颅脑损伤救治中效果显著,相较而言有利于提高治疗的良好率,降低死亡率,而且并发症较少,在临床上推广使用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重型颅脑损伤;常规骨瓣开颅术【中图分类号】R2 【文献标号】A 【文章编号】1671-8725(2014)11-0028-01

重型颅脑损伤病情很危险,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患者很可能会存在失去生命的危险[1]。近年来,临床上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方法中,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的治疗方法被广泛选用[2]。我院将2010年1 月至2014 年1 月期间因重型颅脑损伤在我院接受治疗的71 例患者分成两组,分别采用常规骨瓣开颅术和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通过分析对比两组的治疗效果,发现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取得的效果较为显著。现将具体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取我院2010 年1 月至2014 年1 月期间的因重型颅脑损伤进行治疗的患者71 例,并将此71例患者随机分为标准组(36 例)与常规组(35 例)两组,其中常规组患者男20 例,女15 例,年龄22~70 岁,平均年龄(36.5±3.2)岁;标准组患者男23 例,女13例,年龄24~71岁,平均年龄(37.5±2.5)岁.两组患者的病程均在0~12小时之内。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情、例数等基本情况的对比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比较意义。

1.2 治疗方法

1.2.1 常规组常规组的患者采用常规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首先用头颅CT确定受伤的位置,然后取直径为6 厘米×8 厘米的骨窗进行手术。

1.2.2 标准组对标准组的患者均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首先在耳屏前1 厘米的地方进行切口,然后往耳郭后上方进行延伸,延伸至顶骨结节的正中线再继续延伸到额前发际线,采用带颞肌骨瓣,咬除部分蝶骨,骨窗直径大约为12厘米×14 厘米,去除骨瓣。最后切开硬脑膜,将硬脑膜下的坏死的脑组织和血块清除。

1.3 疗效判定根据相关规定,预后评分为5 分的是良好;预后评分为4 分的属于轻残;预后评分为3 分的属于重残;预后评分为2分的属于植物状态;预后评分为1分的属于死亡[3]。

1.4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15.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__________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当P<0.05 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标准组的治疗良好率为58.3%,明显高于常规组的治疗良好率37.1%,而且标准组的手术治疗后的死亡率是5%,也明显低于常规组的术后死亡率14.3%。两组的良好率和死亡率的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标准组在术后的并发症中脑切口疝和硬膜下积水的发生率也明显低于常规组的脑切口疝和硬膜下积水的发生率。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颅脑损伤是指由于头部被直接或间接的暴力行为伤害而引起的颅脑组织损伤。颅脑组织损伤后昏迷时间超过六小时或者苏醒后再次出现昏迷就属于重型颅脑损伤[4]。重型颅脑损伤在神经外科上属于急诊重症,患者一旦出现重型颅脑损伤,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很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或者成为残疾人,因此,为了一旦发现患者出现颅脑损伤,需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在医学上治疗重型颅脑损伤主要还是采用手术的方式,通过手术降低颅内压力,将硬脑膜下坏死的脑组织和血块清除。随着医学的进步,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被广泛的运用于治疗重型颅脑损伤。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在手术中,骨窗大,有利于医生充分的将硬脑膜下坏死的脑组织和血块清除,还有利于降低颅内压和止血,然而常规骨瓣开颅术骨窗较小,不利于颅内彻底减压,颅内减压不彻底会造成脑组织坏死。通过上文的分析,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的标准组的治疗良好率为58.3%,明显高于采用常规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的常规组的治疗良好率37.1%,而且标准组的手术治疗后的死亡率是5%,也明显低于常规组的术后死亡率14.3%。标准组在术后的并发症中脑切口疝和硬膜下积水的发生率也明显低于常规组的脑切口疝和硬膜下积水的发生率。可见,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在重型颅脑损伤救治中效果显著,相较而言有利于提高治疗的良好率,降低死亡率,而且并发症较少,在临床上推广使用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1] 雷晓峰,罗先宝.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研究.浙江创伤外科.2013,18(6).[2] 金杰,吴星,吕华容.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61 例临床分析[J].中国临床神经外科杂志,2013,18(01):50-52.[3] 陈子才.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减压术治疗对冲性颅脑损伤临床分析[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12,29(06):963-964[4] 王崇谦,汤志伟,杨智勇,等.86 例重型颅脑损伤手术治疗临床分析[J].昆明医科大学学报,2012,33(09):110-114.

论文作者:肖琳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4年第11期(下)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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