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独立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思考_自主招生论文

关于高校独立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思考_自主招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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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个“考试大国”里,高考作为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考试,历来就是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随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全国22所高校享有5%招生自主权举措的出台,表明我国现行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又作了一次新的尝试。

这次高校自主招生制度改革,负有为我国考试制度积累经验、探索道路的历史使命,实在是任重而道远。但与此同时,人们也面临着诸多困惑。人们不仅要问:高校自主招生,我们准备好了吗?以下是笔者对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深层次的思考,以就教于专家和学者。

一、建立统一考试与多元化考试相结合的考试体系

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是否就意味着将考试权全部下放给各高校,从而取消高校统一入学考试制度呢?目前在我国,取消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统一的高校入学考试仍然会是高校入学考试的主旋律。这是因为:首先,从国际趋势来看,20世纪各国各地区招生考试的发展趋势总体上是朝统一考试的方向发展。[1]例如美国学生要参加被称为“SAT”的学术能力考试,该成绩是大学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英国实施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其成绩也是大学录取的依据。日本从1979年开始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学历考试。[2]作为世界上的“考试大国”,我们的自主招生也应顺应这一世界潮流。其次,从考试的质量来看,我国的高校统一入学考试集中了全国的专家,动用了全国的人力和物力,能确保考试的质量和考试的权威性。这是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所不能及的。再次,从国情看,我国人口众多,面积广大,每年都有大量的适龄考生,而绝大多数适龄考生分布在农村,出于经济原因,农村中学的师生一般不大赞成由各大学自己出题单独组织考试的设想。出于节省经费、取得规模效应的考虑使得高校统一入学考试能较好地适应“穷国办大教育”的国情。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部曾允许高校单独招考改革试点,但应者无几。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各高校已从招收保送生所支付的巨额费用中看到,单独招考将使高校背上更大的沉重经济负担。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只能形式单一,统一考试并非就是坚持现在政府每年举行一次的统一高考制度。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应探索出统一考试与多元考试相结合的考试体系,使高校不但能“不拘一格降人才”,而且也能发现考生中的奇才、怪才、偏才。高校也可以根据各自专业教育的需要,在统一考试无法反映本专业相关素质的情况下,通过自行组织多元考试,选出所需要的“法律人”、“经济人”、“文化人”。这已在2003年的各高校自主招生方案中有较为明确的显现。今年,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包括推荐、确定、录取等几个自主招生考试环节。东南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则具体细化为七步。清华大学通过举办不同的冬令营活动,对考生进行各方面的素质测试。[3]这些高校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进行的测验,在一定程度上能让每个学生充分展示自身潜力、个性特色和兴趣特长,从而较有效地考查特长学生的个性特质。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所进行的多元化考试还要把人的整体发展作为考查的有关内容,对学生的非认知因素、思想道德素质、心理健康水平等多方面进行有效的测评,既立足于科学规范,又不偏离人文精神,考查学生多方面、全方位的素质,从而实现评价主客体的统一。这既满足了高校追求人才的需要,又能充分体现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利。

二、建立专业性的考试机构,实行考招分离

考试命题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涉及到心理学、教育学、人才学等方面的知识。为了提高考试命题的质量,人们甚至建立了考试命题学。[4]高校人学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其中,确保能反映考生真实水平的考题命题质量十分关键。当代大学生中“高分低能”现象的出现也不能不说与考试命题有着某种必然的关联。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入学考试一直是教育管理部门的任务。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政府已不宜也不应包揽高校的入学考试。从高校的现实情况来看,各高校既没有足够的力量更不愿意举办大规模的入学考试。因此,建立一个独立于政府和高校之外的权威的专业性考试机构已显得非常必要。从我们探索的实践来看,专业性考试机构的建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一,有一批专家、学者为命题服务。其二,作为大学入学考试机构,有一整套考试机构运作的机制,能足以保证考试的权威性。其三,能给高校和考生提供大量的信息。专业性考试机构要提供大量的信息供高校对考试进行分析,高校据此作为自己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试机构在为高校服务的同时也要为考生服务,比如,及时向考生传递必要的考试信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等等,从而为高校与考生进行双向多层次的选择创造条件。

在此基础上,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考招分离”改革。所谓“考招分离”指,“考”由专业性的考试机构办理比较客观、大规模的考试;“招”主要由各高校自行决定成绩的使用、各门成绩的比重、指定科目的考试科目数等,即高校自行决定如何招生,“用最适当的方法,选择最适当的学生,使学生进入最适切的学系,作最适性的发展”。实行高校入学考试招考分离的多元入学方式,可加强高校的招生自主权。[5]

通过专业性考试机构的建立,真正建立起由高校为主体、由专业性考试机构提供服务的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模式,可以使我国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在坚持统一考试的形式下发生根本性变化,走出我国高校入学考试行政性评价的窠臼。

三、体现教育公平,强化监督机制

公平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还是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规范性概念”。[6]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一个为“全世界所有国家和所有与教育有关的人最关心的”基本目标。教育公平应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然而,我国高等教育不公平的现象长期存在。在我国高等教育的诸多不公平现象中,高等教育起点不公平现象尤为严重。中国社会城乡二元化的体系,使得教育资源相当落后的农村学生的高考分数要高于城市学生高考分数的几十分或者上百分,才能享受同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去年青岛市三位考生状告教育部,虽然最终未能形成诉讼,却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还有“高考移民”等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不能不说与我国高等教育起点不公平的现象有关。

根据马丁·特罗(Martin Trow)教授的理论,我国的高等教育还属于精英教育阶段,这就决定了此阶段中的教育公平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教育公平与考试制度密切相关,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应充分关注传统的高校招生制度下的教育不公平现象,而不是以新的教育不公平代替旧的不公平,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教育不公平。至于高校把自主招生名额定点在某所或者某几所重点中学的做法,能否促进教育公平,人们正拭目以待。

然而,现实中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却因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而使得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更加严重,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后,高校自主权力的扩大,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找到生存的空间。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校领导随便批条子”的现象可能会更加严重;高校为了创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向学生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甚至钱权交易等行为也会愈演愈烈。这不但会加剧社会不公平,还会使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举步维艰。近年来,高校招生实行120%调档案录取制度,这虽使得高校有了一定的招生自主权,但也正是因为高校有了这份自主权,使得托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日益增加,20%的调档权利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教育部曾允许进入“211工程”的部分重点大学拥有2%的招生机动指标,但遗憾的是许多高校将指标用在了关系户身上,搞了不正之风,致使教育部于2001年取消了所有高校的机动指标。近年来实行的保送生制度也因不正之风的侵蚀而千疮百孔,面临着不信任危机。结果是教育部不得不于1998年作出规定,保送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综合考试,并在2001年不得不减少保送生数量,将保送生控制在5000人以内。这一切都给我们正在进行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敲响了警钟。如果不强化监督机制,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和违规行为,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便无从谈起。

目前,我国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还很不规范,监督机制还不是十分有力,政府应该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规范自主招生中的各种行为,对高校自主招生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严厉的惩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查处,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这样,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或许不会背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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