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政策研究_经济论文

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政策研究_经济论文

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政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吉林省论文,个体私营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进入90年代驶入了快车道,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但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全国只处于中游水平。要在今后5至15年有更大的发展,必须加大改革力度, 增加制度供给,造成一个坚持主体地位,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环境。要实现“九五”和2010年的远景目标,必须有新的思路,开辟新的发展领域和渠道,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用市场经济法则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提高私营经济的增长质量和效益。

【关键词】 吉林省 个体私营经济 政策环境 制度创新 实现途径

一、发展的特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的个体、私营经济在经过了80年代初的恢复发展、中期的快速发展和中后期的低速徘徊三个阶段后,在90年代初驶入了快车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主要表现在下列主要特征上:

1. 超常规增长呈现可持续性。吉林省的个体经济在80年代中期曾经发展很快。但在1986年以后,却在30万户上下徘徊达6 年之久(参见表1)。1992年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发表后,从第二季度起, 个体经济重新恢复增长,达到34.7万户;1993年在此基础上又增长了26.3%,达到47.8万户。1994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5.3万户,从业人员达 108万人,增长的幅度分别达81.2%和77.3%。在个体经济发展迅速的同时,私营企业也异军突起。1988年开始注册登记时,全省的私营企业只有2175户,在小有发展之后,1991年又减少了50户。1992年增长较为明显,当年就增长了24.8%,1993年在此基础上又增长了66.6%, 发展到4215户。1994年首次突破万户大关,户数和从业人员数分别比1993 年增长165%和134.8%,发展到1.28万户,从业人员12 万多人。 全年新发展8595户,雇工人数增加8.4万人,这是历史最好水平。

表1. 1979~1988年吉林省城乡个体经济发展情况

项目

户数

从业人员 注册资本 商品零售额

年份

(户) (人) (万元) (万元)

1979

11289

11698 108.9-

1980

37014

42938 713.8

8072.6

1981

61085

71451 1.847

27069

1982

75313

89925 2.905

43540

1983 137297 169097 85885490

1984 204426 266974 21340 118759

1985 275738 376222 45808 124523

1986 260319 352303 47258 306328

1987 276936 379383 57932 335258

1988 307148 457909 83388 483105

资料来源:《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在改革开放中的十年》(1978~1988),第365~370页。

2. 经营领域拓宽,行业结构趋向合理。吉林省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初期,主要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现在不仅有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农林牧副渔业,而且近几年已经发展到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告、信息咨询等领域,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较快,1994年达到62.4万户,95.5万人。

3. 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快。进入90年代发 步伐明显加快,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增长幅度竟高达178%, 达到38.5万户,从业人员60余万人,比城镇高出143个百分点, 发展速度首次超过城镇。尤其突出的是专业村屯相继出现,集团经营,工贸一体化和产销一条龙的发展势头也是势不可挡。

4. 经济实力增强,趋向规模经营。1994年,全省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总额高达38亿元,商品零售额46亿元,户均注册资本5066元,销售收入6109元。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达21亿元,商品零售额14亿元,户均注册资本16.4万元,户均销售收入11.7万元。注册资本达百万元以上的大户193户,达千万元以上的有23户。

综上所述,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不仅在于搞活流通,方便生活,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而且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新的增长点,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不可缺少的力量。1984~1993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共实现销售收入高达514.8亿元。累计上缴税收22.02亿元,且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仅1994年,它们就创产值达61.2亿元,占当年全省社会总产值的7.2%。商品零售额达171.9亿元,占全省的44.1%。上缴税收7.4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7%左右,地方财政收入的14.3%(不包括上缴的管理费)。然而,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在总量、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上,同一些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全国只处于中游水平。

1. 总量小。从总量上看,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的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本在1994年分别居全国的第13位和15位;私营企业则依次排在第13位、14位和18位。1994年增长速度虽然排在全国前列,但其中的重要因素乃是因为基数相对偏小,因此,实际净增长仍然远低于东南沿海省份,甚至还赶不上辽宁(参见表2)。

表2. 与个别省份及全国平均水平比较(1994年)

户数 从业人员 注册资本 户数 从业人员 注册资本

(万)

(万人)(亿元)

(万)

(万人)(亿元)

全国平

72 12543 1.4 2148

吉林 75 10738 1.1 12 21

广东131 239

134 6.6 91.7 348

浙江143 233

122 4.6 67.7 137

山东199 41489 3.4 50.2

69

辽宁 87 13382 2.8 35.2

68

总量的

3.4 2.8 2.8 2.9 2.3

1.5

2. 发展的结构水平偏低。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的比例,1994年全国是50:1,而吉林省则是70:1。个体经济的比重过重,私营企业明显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结构水平差别尤其显著(参见表3)。这与农业大省的省情和资源优势的特点极不相称。

表3.

全省城乡个体、私营企业户数比例(1994年)

私营企业数占总户数份额(%)个体与私营企业比例

城镇9733 76 39:1

农村3077 24 124:1

3.企业的规模小。 1994 年注册资本超百万元的私营企业全国已达19538户,吉林省只有193户,不足1%。而宁波市1995 年私营企业户数在此前年增长了160%的基础上,又增长了80.5%,产值超亿元的有4户,超5000万元的有11家,超1000万元的有172家,其中有9家企业跻身于全国最大500家私营企业行列〔1〕。而吉林省只有2家, 相比之下相形见绌。

4.私营经济的产业分布呈非均衡态。吉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从事第二产业的企业偏少,第三产业偏多,如果把城乡分开来看,特点更加明显(参见表4)。 这说明吉林省私营经济尚处于发育程度还不高的发展阶段,在产业分布上还比较落后,经济地位和竞争能力还有限。在行业布局上,发展中的盲目性较大,特别是在第三产业的一些传统服务行业中,低水平重复的现象十分普遍,竞争激烈,淘汰频率大;而一此急待发展的新兴领域和行业则发展较慢。

表4.

私营企业产业分布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1994年)

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城镇 农村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第三产业户数 第二产业户数

全国 53.5 63.5 45.9 35.8 63.2

75

吉林

354262

55.6

7258

从此可见,这种发展中的差距和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存在一些不可比因素,但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一方面说明吉林省要赶上经济发达地区的水平尚需时日,更要加大发展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另一方面又表明它发展潜力很大,前景相当广阔。

二、发展的政策环境

历史经验表明,“为了意味深长地探讨一个经济实绩的动态过程,界定一个经济体制的制度结构是重要的。”〔2〕这就是说, 制度安排和制度供给,亦或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是具有决定性的必要条件。

1.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体经济虽然历程磨难,但却一直存在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之中,这是众所周知的。私营企业天生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行着。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逻辑的角度来看,都能肯定地证明这一点。我们知道,早期的市场经济就表现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在今天的中国,如果仅仅保留单一的公有制,就不会有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互为补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没有这种形式的存在,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熟是不可能的。没有“共同发展”,就谈不上“坚持主体”地位,这也同样是显而易见的。

2.充分发挥其作用,更有利于坚持主体地位。 中国不能搞私有化,我们要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经济上,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这是对全局而言的。并不是要从上套到下,套到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在一些地区和非主导产业,多发展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也许会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活跃繁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并不是指在企业数量上占多数,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实力概念,而且也不能通过行政手段来维系和自封。只有通过市场上的公平竞争来体现。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决不应以限制和排斥其它经济成份的发展为条件。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的地方,各种所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应当也必须有所不同。在一定时期,在一些领域,应当允许个体、私营经济超越补充地位,成为主导力量,这更有利于发挥它们的潜能和作用。这并不是“乌托邦”式的空想,而且已经在某些地区和领域成为现实了。

3.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进入1992年,在加快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增长幅度几乎超过了其它任何一种经济成分,已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而且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可以预见,在“九五”计划期间和2010年时期内,个体、私营经济仍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由于这个时期内,香港和澳门将先后回到祖国怀抱,私营经济的数量和速度将大幅上升,其经济实力和增长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从政策创新上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明确地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方针是十分明确和一贯的。随着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和保护措施,个体、私营经济的经济社会效益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仅就吉林省而言,已从过去的无足轻重变为事关大局,从适度发展变为放手发展,从自由发展步入规划发展,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从限制指责变为重视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真正作为一件大事被摆上了工作日程。

三、预期目标和实现途径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吉林省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水平和“九五”到201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从个体、私营经济在吉林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现状和发展态势的科学分析的角度,我们对吉林省未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如下预测。

1.总量目标。吉林省个体、 私营经济争取在“九五”末期达到150万户;在1995 年的基础上, 平均每年递增不低于10 %; 从业人员按1995年户均从业人数标准同幅增长,争取达到230万人, 约占当时人口总数的8%以上,绝不能低于这个数,否则, 会造成不可低估的失业队伍和政府计划就业压力。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私营企业,确切地说,是全社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业人数的增长,无论从绝对量还是相对数都将明显低于户数的增长。“九五”以后,随着基数的增大,户数和从业人数每年可争取继续保持在5%~7%左右的增长速度。这样的估计看似有些保守,如果是拧干了“水份”的实实在在的增长,那也是相当可观的。

2.增加值和社会商品零售额指标。“九五”期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应争取平均每年20%的速度增长,到“九五”末期占同期全省GDP的10%~13%;到2000年实现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占同期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的55%左右。在发展步伐上考虑到增长基数的不断扩大,1996~1998年这三年的增长速度仍可能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即年均增长率应不低于20%,1999~2010年,每年应递增15%强。但是,考虑中国经济增长周期率和“康德拉季耶夫长波”的波动情况,做这样的估计并非是保守的。如果制度安排发生大的变化或者创新的制度供给增加,可能会打破这个估计。但是,依照现阶段这种“帕累托改进”方式来推进,这种估计应该是行得通的,具体的推算在这里就省略了。

3.实现途径。在今后的5年和15年里,要实现上述目标, 如果没有新的思路,不开辟新的发展领域和渠道是很困难的。必须用改革的精神,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用市场经济法则来解决它们发展中的问题,〔3〕既做到量的增加,又注重质的提高,在发展途径上有所突破。

(1)明确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在我们看来,在“九五”期间,发展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重新确定它们的历史方位,坚持放宽政策,扩大发展领域,加快发展速度;健全法制,纳入规划,加强监督,依法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尽快增加个体、私营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使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合理的比例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应确立“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切实保护”16字方针,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地发展。

(2)以农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 引导更多的农民加入个体、私营经济的行列。吉林是农业大省,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是农村经济商品化的进程缓慢,农民致富门路狭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很少。因此,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使农民收入尽快达到小康水平,是振兴农村经济的一条现实出路。

“九五”期间,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一是要加快开发各类市场,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在农户小规模分散生产的条件下,积极培育农村市场既是搞活经济的龙头,又是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九五”期间在继续开发建设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市场的同时,还要在培育贸工连体市场上下功夫。应重点发展一批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专业批发市场。在中西部粮食产区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力的粮食批发市场,在东部山区把山区土特产品等专业市场发展起来,并形成规模;在西部地区大力发展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在中俄、中朝边境地区积极发展以边贸商品为主的边民贸易市场,并逐步加以规范;各大中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县城应以蔬菜、水果、肉类、服装等专业为主,并以此把农民和市场对接起来,使之真正地走出土地,走向市场,走向富路。二是搞好农业的综合开发,走农村产业化、市场化的新路,提高农村经济的综合效益。最容易启动的办法是:在市场的引导下,邻带邻,村带村,一户带全村,一品联千家;积极倡导并真正落实“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坚定走专业化、规模化、群体化的路子,促进专业村屯的培育和生长。三是用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购买和承包“五荒”,向“三高”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实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提高农村私营经济的增长质量。这方面,山东潍坊市的经验可资我们发展和借鉴〔4〕。 四是把农村中的集镇建设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结合起来,通过集镇建设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九五”后期乃至更长的时间里,应以市场为纽带,以农业工业化、农村现代化、乡镇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推进集镇建设。

(3)结合国(集)有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为个体、 私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一是紧紧抓住“抓大放小”中的“放小”,购买、租赁、承包一些中小企业。全省现有中小企业1.3万多家, 如果抓住“放出”来的10%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九五”期间这方面改革的力度只会大不会小,这已成定局。二是县(区)乡两级政府要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主要增长点,抓住机遇,主动调整结构,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三是在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格局尚难打破的情况下,努力加大科技含量,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四是依托地方资源和经济优势,建成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私营经济主导产业群体。五是要积极吸引经济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投资开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逐步加大一、二产业的比重。在产品结构上,要以生产经营名、优、新、特商品作为发展和调整的目标,在扩大规模和提高档次上做文章,实施以民为天的名牌战略,积极开发省内外,国际两个市场。

(4)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私营经济的增长质量。 突出强调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是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这是今后5年和15年奋斗目标实现的关键, 是我国经济成长阶段性变化的标志。私营经济也应与此相适应地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一是以过去的“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向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转变,二是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私营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第一个根本性转变是指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中的角色转换,可以叫做“地位转换”;第二个根本性转变是指生产力发展途径、方式的调整,可以叫做“增长转型”。“地位转换”是“增长转型”的动力和保障,“增长转换”将巩固“地位转换”的成果并使之具有可持续性。两者同步推进,是实现私营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之所在。因而,私营经济必须加速“增长转型”,加速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育市场的上层结构,调整投资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和结构升级,提高增长质量。随着私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比重的上升,企业素质的提高就特别重要了。只有以适当的政策推动私营经济的“地位转换”,从而提高发展层次,方能促进“增长转型”,全面提高私营经济的增长质量和效益。

* 本文系作者承担的《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招标课题之一的最终成果的摘要。课题负责人张劲夫,本刊发表时胡岳岷进行了再次修定。

注释:

〔1〕《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3月27日。

〔2〕[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0页。

〔3〕胡岳岷:《当前私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当代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

〔4〕艾丰·潘承凡:《必由之路》, 《人民日报》1995 年12 月11日。

标签:;  ;  ;  ;  

吉林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政策研究_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