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农业复垦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进程(二)_经济体制改革论文

20多年来农业复垦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进程(二)_经济体制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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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传统的农垦企业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场(厂)长负责制。这种体制存在着责权分离和党政职能不分的弊端,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农垦系统在1984年企业整顿后期开始进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确定11个垦区100 多个农垦企业试行场(厂)长负责制。1986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提出,农垦企业要加快场(厂)长负责制试点步伐,争取在两三年内全面铺开。1987年9月, 农业部在安徽召开了全国农垦企业推行场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农垦企业试行场(厂)长负责制的经验,具体部署了在全国农垦企业推行场(厂)长负责制的工作。到1988年,实行场(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0%以上。在推行场(厂)长负责制的同时,还进行了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凡是实行场(厂)长负责制的企业,都实行了场(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目标管理体系和责任网络体系,并从企业实际出发,调整了企业机构设置,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定岗定编,建立起精干有力的场(厂)长经营管理指挥系统。

为了进一步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关系,赋予企业足够的经营自主权,增强企业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1988年1月,农业部决定, 借鉴城市企业改革经验,在全国农垦企业中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各级农垦主管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 把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全部放给企业,企业与主管部门签定承包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2 )解决好企业的约束机制问题。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充实承包内容,在原来已确定的盈亏指标基础上,增加交售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技术改造、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资产增值、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以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3)完善农垦企业的激励机制。 根据企业已达到的经营水平和潜力,实事求是地确定承包基数;把企业经营者与全体职工的收入同企业的经营成果挂起钩来,消除各个环节上的“大锅饭”。(4)引入竞争机制。在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竞争承包试点, 实行基数招标,公开招聘场(厂)长。

实行场(厂)长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深化农垦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场(厂)长负责制的实行,确立了场(厂)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强化了企业经营管理系统,加快了决策速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改变了党政不分、职责不明的状况,使企业党组织从日常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在财务包干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国家与农垦企业的关系,初步建立起了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这两项改革也为后来进行的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企业制度创新为重点全方位推进企业改革

实行场(厂)长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并不能完全解决企业经营机制僵化、企业活力不足和经营者短期行为等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1992年1月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提出, 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面向市场的经济实体。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点是,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打破企业的“铁饭碗”、“铁交椅”和“大锅饭”。同年7月, 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要求进一步理顺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给企业全面下放经营自主权,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按照上述要求,农垦系统着重进行了两方面的改革。(1 )农垦主管部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下放权力。主要是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机构进行大幅度撤并精简,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管理改为间接管理和调控,把应当属于企业的权力全部放给企业;农场作为场办企业上级部门,也按此要求给予场办企业更灵活、更开放的政策和更大的自主权,让场办企业放开手脚参与市场竞争。(2)企业内部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有高有低”的竞争机制。主要是推行干部聘任制,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优化劳动组合,裁减的富余人员在场内待业或自谋出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计件工资、结构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等分配形式,真正把劳动报酬与贡献大小挂起钩来;同时,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建立风险机制,使干部和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这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广东垦区为例,省农垦总局机关,从18个处室精简为8个部门,减少55%;机关人员从250人减为80人,减少68%。管理职能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农场机关也进行了大幅度精简,一些行政科室改办成为农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经济实体。与此同时,应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大部分都下放给了企业,企业内部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风险机制初步形成。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后,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农垦系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企业改革力度。改革的重点是:(1)探索国有农场制度创新的路子。1994年, 农业部决定选择100家国有农场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并于1995年3月印发了《农垦系统百家国有农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意见》。同年8月,确定将48 家国有农场列入第一批试点。通过几年的努力,试点农场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产权界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政企职能分开、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深化内部改革和强化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 )按照中央确定的“抓大放小”和“三改一加强”(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农垦二、三产业企业改革。对经济效益好、有一定知名度、有名牌产品和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以及在农业产业化中起核心作用的龙头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对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长期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的企业,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托管、出售、破产等多种形式,彻底放开搞活。同时继续推进以三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改革。这些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到1997年,农垦系统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180多家; 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企业730多家;建立股份制企业577家,其中多元投资结构的股份有限公司138家,已在国内外上市的公司15家;破产、兼并、拍卖、 停办的企业1800多家。

通过改革,进一步搞活了农垦企业的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践证明,凡是机制转换和制度创新搞得好的企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都比较强,经济效益也都比较高。特别是那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公司制和集团化改造的大型骨干企业,不仅创造了一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名牌产品,而且成为农垦利润的主要来源。

七、推进垦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垦管理体制

农垦传统的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主要特征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高度集中,以行政手段为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改革开放后,一些垦区对这种体制进行了改革,主要是把行政主管机构改为行政性公司。这种改革是很不彻底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对生产力发展的制约也日益严重,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根本性改革。

1995年11月,农业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农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垦区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逐步弱化行政职能,加快实体化进程,积极向集团化、公司化过渡。按照这个思路,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改革办法。(1)有条件的垦区,走集团化、公司化的路子。 省级农垦主管部门改组为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成为集团成员,形成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造;改革后垦区的管理体制由行政管理体制变为企业集团体制,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的关系由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母子公司关系,由适应计划经济的行政管理型变为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服务型。鉴于垦区历史形成的各种复杂情况和特殊性,为平稳过渡,集团公司仍保留行政机构牌子,受政府委托行使行政职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集团与政府管理职能、社会服务职能分开,在条件成熟时,取消行政机构牌子,按《公司法》规范运转。(2)不具备向集团转制条件的垦区, 主管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为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按照上述要求,几年来各垦区都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并取得了显著进展。到1997年末,已有上海、广东、云南、天津、江西、广西、辽宁、广州、宁夏、江苏、新疆兵团等11个垦区经批准转为企业集团体制,其中上海、广东、云南、天津、广西、广州、宁夏、江苏等8 个垦区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正式挂牌,省级主管部门改为集团母公司,原所属企事业单位成为集团成员,并保留了行政机构牌子,受政府委托行使有关职能。有的垦区已基本完成集团的母子公司体制构造,并在集团母公司的功能建设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其他垦区,在转变职能、搞好协调服务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其中福建、浙江、四川、重庆等垦区已对地市一级农垦管理机构进行了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的改革试点。

垦区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垦区成建制转为企业集团,是新中国农垦事业发展史上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深刻变革。这项改革,使垦区管理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它有利于发挥垦区整体优势,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农垦经济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也有利于农垦经济的长远发展。

八、深化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农垦社会保障体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农垦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不仅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追求经济效益,同时还要负责解决职工住房、子女教育和就业、医疗、养老等一系列问题,这些方面的支出要占企业总支出的很大一部分,并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要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就必须对其进行改革。

农垦企业是我国国有企业中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最早的企业。1986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职工住房制度要进行改革。农场过去建设的职工家属宿舍,可以合理作价卖给职工。今后新建职工住房,由农场统一规划,分配建房基地,职工自建或自建公助。”按此要求,各垦区和农场积极进行了改革,其主要做法是:将现有公房按质论价卖给职工,一次交不清房款的可以分期付款;自建公助,即职工按规定面积自建住房,农场给予一次性补贴;完全由职工自己出资兴建住房;农场根据职工需要,建设商品住房向职工出售;对一时不能出售的住房,提高租金。1994年1月,农业部再次强调,住房制度改革要走住房商品化的路子, 并要求在两年内全部完成住房制度改革。到1996年,农垦系统住房制度改革已基本到位,绝大多数职工都有自己所有的住房。这项改革,不仅较好地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问题,做到了居者有其屋,而且节省了大量住房投资,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加了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资金。

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1991年国务院作出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同年7月, 农业部在安徽召开了全国农垦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座谈会;12月,劳动部、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国营农垦企业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对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到1996年,在农垦系统488万全民所有制职工中,参加养老社会统筹的有53万人, 参加垦区统筹的226万人,企业自保的209万人,分别占全国农垦企业职工总数的11%、46%和43%;在125万离退休人员中,参加社会统筹的15 万人,参加垦区统筹的77万人,企业自保的33万人,分别占全国农垦离退休人员总数的12%、62%和26%。在医疗和失业保险方面,近年来一些垦区和农场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按照职工、企业、社会共同负担,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原则,有的建立了农场范围的社会保障,有的建立了覆盖全垦区的保障体系。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障制度的改革,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把企业推向市场创造了条件。

九、实行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里,农垦一直处于封闭状态,与外界的经济交流较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垦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展与国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农垦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为起步试验阶段。这一时期,全系统共建三资企业7家,投资总额为1822万美元,外商投资额为1444万美元。 发展较早的有天津垦区、广州垦区、黑龙江垦区等。如天津垦区,早在1980年,就与法国雷米·马丁公司合作,引进法国先进的酿酒设备和工艺技术,建立起全国农垦系统第一家也是全国第二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法王朝葡萄酿酒公司。该公司合资经营18年,一直保持高效快速发展,产品由单一品种发展为三大系列十六个品种,产量由最初年产10万瓶发展到1997年的2136万瓶,增长200多倍;1997年实现利税2.2亿元,人均创利税由1980年的1000元增加到了1997年的94万元。王朝牌葡萄酒先后十四次荣获国际金奖,七次获得国家金奖,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继王朝公司之后,1981年,由当时的农垦部组织、利用日本日绵株式会社1350万美元贷款,以补偿贸易的方式,引进国外全套现代化的农业机械设备,在黑龙江垦区开荒20千公顷,建立现代化的洪河农场,为利用外资兴办现代化国营农场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第二阶段,1985—1991年,为低速发展阶段。全系统共建三资企业204家,投资总额为4.9亿美元,外商投资额为1.6亿美元。这一时期, 三资企业主要分布在沿海省份和开发区,主要从事机械、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与此同时,在引进外资项目的实施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农垦系统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农业项目——黑龙江农垦项目,通过几年的努力,到1988年共利用世行贷款7000万美元,国内配套2.6 亿元,完成开荒200千公顷和相应的配套建设任务,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项目建设期内累计生产粮豆75.3万吨,上交国家53万吨,并通过借鉴、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在使用国外先进农机具与垦区高产技术的结合方面,在农田基本建设、大型喷灌机械的应用、粮食处理工厂化、科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都探索和积累了新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垦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到现在,是农垦系统三资企业和外向型经济大发展阶段。1992年9月, 农业部在江西九江召开了全国农垦外向型经济座谈会,1994年12月又召开了全国农垦三资企业工作座谈会,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有力地促进了农垦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这期间,农垦系统兴建三资企业1000余家,投资总额30多亿美元,并在美国、澳大利亚、独联体、非洲、拉丁美洲、东南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兴建了100 多家境外企业。如上海垦区在澳大利亚开办的嘉士德赛克公司,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年贸易额曾达500万美元。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近年来在非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地兴办了9家农场、牧场和林业加工厂, 共开发海外土地50多千公顷,投资近3亿元,年利润达1900万元, 是我国最大的海外农业开发企业之一,其经营效益在外经贸部系统同类业务中名列前茅。

在引进外资兴办三资企业和到境外兴办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同时,农垦对外贸易也有了很大的发展。1997年,全国农垦出口商品总金额达81.3亿元,比1978年增加28倍。1979—1997年,全国农垦累计提供外贸出口产品600多亿元,为增加国家外汇收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农垦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彻底改变了农垦的封闭局面。通过引进来,促进了农垦企业技术、装备、工艺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优化了农垦的经济结构;通过走出去,探索了农垦企业参与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路子,学到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速了农垦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进程。

改革开放20年是农垦经济发展较快、效益最好的时期。 1997 年与1978年相比,农垦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大幅度提高,其中国内生产总值增加4.5倍,年递增9.4%,职工人均工资增加8.3倍,实现利税增加24 倍。主要农产品产量显著增加,粮豆总产由648.5万吨增加到1692.1 万吨,增长1.6倍,商品率由30.48%增加到73.38%,提高40多个百分点; 棉花、糖料、干胶、肉类、牛奶、水产品产量分别增加7.4倍、8.9倍、2.6倍、3.4倍、3.2倍和19.1倍。 随着农业的大发展和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巩固,农垦二、三产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二、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45%提高到55%,提高10个百分点。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农垦社会的全面进步。近20年来,在农垦大地上崛起了一批新兴城市和众多的小城镇,带来了当地经济文化的空前繁荣,广大农垦居民不仅可以享受到良好的物质生活,而且在精神生活方面特别是在接受教育、文化娱乐、看病就医、职工当家作主等方面,都有了巨大的改善和进步。所有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认真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结果,是广大农垦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勇于开拓、辛勤工作的结果。

回顾农垦近20年的改革,有几条基本经验,这就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敢试敢闯,敢于创新;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把改革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改革正未有穷期。农垦系统尽管经历近20年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还必须继续深化改革。站在世纪之交的门槛上,农垦人决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而应该认真总结过去20年、50年改革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按照党的十五大作出的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抓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变上要有更大的突破。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农垦管理体制和企业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垦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促进农垦经济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并经过几代农垦人辛勤耕耘和无私奉献而发展起来的农垦事业以崭新的面貌跨入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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