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材副词首名标准的探讨_偏旁部首论文

小学语文教材中偏旁部首名称规范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偏旁论文,部首论文,名称论文,小学论文,语文教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偏旁部首还没有统一的名称规范。本文统计和调查了沪教版、北京课改版、西师大版和苏教版四套小学语文课本和人教版小学语文教师教学用书中偏旁部首的命名情况,发现各版本教材中存在很多偏旁部首命名不一致的情况。名称的混乱和不统一不利于学生对汉字偏旁部首的理解和把握,进而会影响到对汉字的学习。规范的偏旁部首命名对语文识字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完善识字教学的科学体系,有利于教学中准确地指称和讲解,有利于学生对汉字的熟悉和掌握,有利于学生识字能力的切实提高”[1],同时也会减轻教师和学生的负担。因此,偏旁部首的名称亟待规范统一。

      本文将依据汉字理论知识,参考《现代汉语词典》[2]、《现代汉语规范词典》[3]和《新编小学生字典》[4]这三种工具书中的偏旁部首名称情况和语言文字规范《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5]中的部件名称,对教材中出现的偏旁部首的命名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为偏旁部首的合理命名提出自己的建议,促进教材中偏旁部首命名的规范统一,以方便汉字的教授与学习。

      教材中的偏旁部首命名情况如下,人教版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师教学用书中附有《汉字常用偏旁名称表》,表中选取了148个常用偏旁加以命名。西师大版一年级下册中附有“本册新部件名称表”,共列出了38个部件的名称;二年级上册中附有“汉字部首名称表”,共列出了69个部首的名称。北京课改版第1、2、3、4册中均附有“偏旁名称表”,共列出了72个偏旁的名称。苏教版四年级、五年级上册“学写毛笔字”部分列有偏旁的名称,共计42个。沪教版一、二年级四个学期课文中系统性地列出了部首及其名称,共计77个。

      通过对比上述教材中出现的偏旁部首的名称,我们发现很多偏旁部首的名称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偏旁部首的命名情况,本文还对比参考了三种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的附录“汉字偏旁名称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附录“部分常见部首名称和笔顺表”、《新编小学生字典》的“部首查字表”的部首目录(附部首名称)。同时,本文还参考了语言文字规范《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

      为了方便描述,下文中教材和参考资料分别以字母来代替。A:《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的部首名称;B:《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偏旁名称;C:《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中的部件名称;D:《新编小学生字典》中的部首名称;E:沪教版中的部首名称;F:北京课改版中的偏旁名称;G:西师大版中的部件名称;H:西师大版中的部首名称;I:苏教版中毛笔字部分的偏旁名称;J:人教版语文教师教学用书中的偏旁名称。

      这里还需要先对偏旁、部首和部件的关系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以便更好地分析它们的命名情况。偏旁是构成汉字合体字的直接构字单位,语言文字规范《汉字部首表》[6]中规定部首是“可以成批构字的一部分部件。含有同一部件的字,在字集中均排列在一起,该部件作为领头单位排在开头,成为查字的依据”,《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中规定部件是“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偏旁是从字源的角度分析的,部首是从检字法角度得出来的。部件是对汉字进行形体分析得出来的。部首都能充当偏旁,但偏旁不一定都是部首。比如“你”,偏旁有“亻”和“尔”,而部首只有“亻”。偏旁和部件都是介于笔画和整字之间的构字单位,两者有一致之处。如“男”的“田”和“力”既是偏旁又是部件。但两者并不等同,偏旁具有表音表义的作用,而部件是汉字结构分析的结果,不一定表音表义。如“绣”只有“纟”和“秀”两个偏旁,但它有“幺”、“禾”和“乃”三个部件,“禾”和“乃”作为“绣”的部件,既不表义也不表音,只是构字的单位。部件可大可小,是有级别的,而偏旁是固定的。

      对偏旁部首命名时,要充分考虑它们和部件的关系,结合规范中的部件名称来对偏旁部首合理命名,尤其是当三者一致时。因为部首都可以充当偏旁,部首的名称可在偏旁名称的基础上加“部”字,也可以不加,以便和偏旁的名称保持一致。再加上三者之中偏旁是小学生识字教学的重点,因此本文主要也就是探讨偏旁的名称。

      二、偏旁部首命名中存在的问题及命名建议

      教材中偏旁部首的命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有时一个偏旁部首的名称会同时存在以下问题中的多个,因此下文对其进行分析时内容会有交叉。

      (一)“×+字+部位词”的概念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对偏旁部首进行命名的“×+字+部位词”格式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第一种如:虍:虎字头、廾:弄字底、丬:将字旁、戋:钱字边、凵:凶字框、肀:唐字心……,在这类命名中,偏旁是部位代表字的其中一部分,即在部位代表字中,偏旁位于其部位词所指明的位置。这类偏旁基本上都是不成字部件或是生僻字,为了便于描述,它们利用部位代表字加部位词来表明偏旁。第二种如:雨:雨字头、心:心字底、舟:舟字旁、隹:隹字边、门:门字框……在这类命名中,偏旁不是部位代表字的一部分,大部分情况下偏旁就是部位代表字。这类命名表明的是该偏旁经常出现在其他字(不是部位代表字)中的位置。这类偏旁大多是常用的成字部件,它们做偏旁时形体一般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如:王——玩、牛——物、羊——差、车——辆、雨——雪、舟—一船、子——孙、辛——辣。很显然,在这两种命名方式中,“×+字+部位词”格式的概念完全不一致。

      《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中规定“位于上下、上中下结构上部的部件称‘×字头’。例如‘’称为‘青字头’”,其对“×字底”、“×字旁”、“×字边”、“×字框”、“×字心”等的定义方式也与此类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命名方式中“×+字+部位词”的概念和规范中的是一致的,鉴于第一种中偏旁多是不成字部件,这时的偏旁和部件基本是一致的,所以建议偏旁命名时采用第一种偏旁名称中“×+字+部位词”的概念。

      第二种命名方式在统计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虽然这样的命名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但是我们仍不建议采用此种命名方式,一来这样命名会造成“×+字+部位词”的概念不一致,并和规范中的规定不吻合,不利于偏旁命名的规范统一。二来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命名会造成一定的混乱。如:J中列有“文,文字头,齐、吝”,这样命名是有歧义的,因为“文字头”也可能会被理解成“亠”。又如:

      几:G中为朵字头,朵、船;J中为几字底:咒、秃、凭。

      曰:D中为冒字头,J中为曰字头,曼、冒、最。

      艮:A、D中为垦字头,C中为根字边,J中为艮字边,艰、狠、限。

      豸:A、C、D中为豹字旁,J中为豸字旁。

      幺:A、B、C、D中为幼字旁,J中为幺字旁。

      弋:A中为式字头,C中为代字边,D中为式字框,J中为弋字边,式、贰、代。

      这6个偏旁命名的特点是兼用两种不同概念的“×+字+部位词”对同一偏旁进行命名,这样会对学习者造成困扰,不利于准确把握名称所指的偏旁。因此第二种偏旁不宜采用“×+字+部位词”的命名方式。因为它们基本上都是常用的成字部件,因此建议按照规范中规定的方式进行命名,即“成字部件,仅有一个读音的,按其读音命名;多音的,选取较常用的读音命名”。这种命名方式可以避免“×+字+部位词”概念不一致的情况,保证偏旁命名的规范和一致,防止发生混乱现象。目前苏教版最新的教学参考用书的附录《本册生字偏旁部首名称表》中偏旁部首的名称已经完全采用了规范中部件的名称,常用的成字部件直接按其读音命名。这样命名的不足之处在于名称不能指明偏旁常出现在字中的位置,但优点在于该偏旁出现在其他位置时易于称说。如:“木”做偏旁时常出现在字的左部,即“字旁”位置,直接命名为“木”就不能表明其常出现的位置,但该命名可同时包含“木”做“字底”(如:朵、架、染、柔、柴、桌、案、桑、梨、渠、梁、集)和“字头”(如:杏、李、杰、查)的情况。不然的话,如果用“木字旁”这一名称统指出现在“字底”和“字头”的“木”,则不合理据。如果再对出现在“字底”和“字头”的“木”重新命名的话,则只会加重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这样也很好地解决了那些出现位置灵活的偏旁是根据其最常出现的位置采用一个名称还是根据其出现位置分别命名的问题,因为很大一部分位置灵活的偏旁都是常用的成字部件,而且这样可以实现偏旁、部首和部件名称的一致,因此我们不建议对它们分别命名。为了弥补第二种偏旁按读音命名的不足,教师可以在学习时对偏旁常出现的位置和偏旁的主要意义进行讲解。

      (二)部位词的选取问题

      1.部位词“旁”与“边”的区分问题

      《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中规定“位于左右结构左部的部件称‘×字旁’”、“位于左右结构右部的部件称‘×字边’”,规范对“旁”与“边”是严格区分的。“除了明确部件方位,便于汉字切分、口语教学、字形记忆辨析等作用外,部位名称的系统化,还有简化口语称说的作用……我们主张‘旁’与‘边’分称”。但在调查各版本教材中偏旁部首命名情况时,我们发现存在很多不区分“旁”与“边”的现象。

      (1)力:E、F中为力字旁,勤。

      鸟:E中为鸟字旁,鸭、鸡,J中为鸟字边。

      隹:D中为隹字旁,A、J中为隹字边。

      斗:D中为斗字旁,J中为斗字边。

      皮:D中为皮字旁,J中为皮字边。

      寸:E中为寸字旁,耐,J中为寸字边。

      欠:D、F、E、I中为欠字旁,歌;J中为欠字边。

      戈:E、I中为戈字旁,战、戏;J中为戈字边。

      斤:F中为斤字旁,所;J中为斤字边。

      页:D、E、F、I中为页字旁,顶、颗、领;J中为页字边。

      (2)佥.G中为脸字旁。

      攴:D、H中为敲字旁,C中为敲字边。

      戋:G中为钱字旁,C中为钱字边。

      

:G中为杨字旁,C中为杨字边。

      

:G中为拣字旁,C中为拣字边。

      (3)攵:B、D、E、I中为反文旁,A中为反文边,C、F、H、J中为反文。

      卩:B、D中为单耳旁,A、C、H、J中为单耳。

      刂:B、D、E、F、I中为立刀旁,刚;A中为立刀边,C、H、J中为立刀。

      阝(在右):A、D、E、I中为右耳旁,B中为双耳旁,C、H、J中为双耳,F中为双耳刀。

      上述“(1)”中的偏旁名称既存在“×+字+部位词”的概念问题,同时又没有区分“旁”与“边”,这些名称中的“旁”指的都是例字的右部,这些偏旁应该直接按其读音命名,分别称“力、鸟、隹、斗、页、寸、欠、戈、斤、皮。”

      “(2)”中的偏旁也没有区分“旁”与“边”,这些名称中的“旁”指的都是部位代表字的右部,应将“旁”统一改为“边”。

      “(3)”中的4个偏旁都只出现在字的右部,不应以“旁”命名,应分别统一命名为“反文边、单耳边、立刀边、右耳边”。其中,偏旁“阝”有在左和在右的分别,两者意义不同,所以不宜统称为“双耳”,而是应该分开命名。虽然名称中的“右”已经指明了位置,但为了保持部位词的系统性,仍将其称为“右耳边”。前3个也可以按俗称分别称为:反文、单耳、立刀。

      2.部位词“框”的问题

      除了部位词“旁”与“边”是否区分的问题外,调查中还发现有些偏旁部首命名时会选取不同的部位词来描述其出现的位置。

      疒:C、D中为病字框,A、E中为病字头,B、F、G、H、I、J中为病字旁。

      廴:E中为建字底,A、C、H、J中为建之,B、D、F、I中为建之旁。

      几:J中为风字框,B中为风字头。

      

:C中为眉字框,G中为眉字头。

      《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中规定“位于包围结构外部的部件称‘×字框’”,因此为和规范保持一致,这4个偏旁的部位词建议统一选取“框”,依次命名为病字框、建字框、风字框、眉字框,其中“廴”也可从俗称为“建之”。

      (三)部位代表字的选取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同一偏旁按部位命名时,各版本教材选取了不同的部位代表字。

      (1)匚:A、E中为匠字框,B、C、D、G中为区字框,F、H、I、J中为三框。

      “区”比“匠”常用,可统一选“区”做部位代表字,也可从俗称“三框”,可按习惯儿化,因此建议称“区字框/三框(儿)”。

      (2)口:A、B、D、H中为国字框,C中为围字框,F、I、J中为方框,E中为大口框。

      “口”是“围”的古字,而且两者同音,因此,虽然“国”比“围”更常用,但选“围”做部位代表字,可以兼顾偏旁的意义,而且“围”也是常用字,也可从俗称“方框”,可按习惯儿化,因此建议称“围字框/方框(儿)”。

      (3)

:A、D中为光字头,C中为尚字头。

      “光”在小学阶段比“尚”学习时间早,可选“光”做部位代表字,建议称“光字头”。

      (4)

:A中为贞字头,C中为卢字头,D中为上字头,G、J中为占字头

      该偏旁是“卜”的附形部首,其意义和“占卜”有关。“贞”在现代汉语中和“占卜”义关系已不大,选取“占”做部位代表字比较可行,可同时兼顾意义。因此建议称“占字头”。

      (5)勹:A、B、D、E、H、J中为包字头,C中为句字框。

      选“包”做部位代表字,“从字源上说是有理据的,但以现代汉字字形看,应该说没有代表性。因为在常用字里很少见到这种被包围部件的笔画伸出框外的例子”。[7]因此考虑字形的典型性,建议用常用字“句”字做部位代表字,称“句字框”,这样也可以和规范保持一致。

      (6)凵:A、B、D、G、H、J中为凶字框,C中为画字框。

      该偏旁的本义为“能陷下人或物的坑坎”。因此从意义上来说,选“凶”做部位代表字比选“画”更佳,而且从结构上来看,该偏旁用“凶”字的框来表示更直观。因此建议称“凶字框”。

      (7)丩:C中为纠字边,G中为收字旁。

      “丩”是“纠”的古字,两者同音,选“纠”做部位代表字能同时表明偏旁的读音和意义,因此建议称“纠字边”。

      (8):A、B、C中为负字头,D中为危字头,J中为角字头。

      部位代表字应该统一,建议选取规范选用的“负”,称“负字头”。

      (9)亠:A、D中为六字头,B中为京字头,C中为玄字头,H中为点横部,J中为点横头。

      不建议采用“点横”这种笔画描述法,应保持命名方式的一致。“六”在这些代表字中最常用,建议称“六字头”。

      (10)肀:C、D中为唐字心,H中为肃字头部。

      规范中规定位于上下、上中下结构上部的部件称“×字头”,由此来看,该偏旁并不是“肃”字的头部,建议采用规范中“唐字心”的命名方式。

      (11)弋:A中为式字头,C中为代字边,D中为式字框。

      “弋”虽是成字部件,但该字较生僻,因此应当借助部位代表字来指明该偏旁。因为“弋”大多出现在和“式”一样的位置,因此建议选取“式”做代表字,命名为“式字框”。

      (12)艮:A、D中为垦字头,C中为根字边。

      “艮”虽是成字部件,但该字较生僻,因此应当借助部位代表字来指明该偏旁。可选取“根”做代表字,因为“根”比“垦”常用,而且“根”和“艮”读音很接近。因此建议命名为“根字边”。

      (13)髟:B、D中为髦字头,H中为鬓字头部。

      “髦”是“古代称儿童下垂在前额的短头发”,现在该字基本上都是用在“时髦”这个词中,已看不出它和本义的联系。“鬓”指“脸两侧靠近耳朵的头发”,如“鬓发”、“鬓角”,该偏旁和“毛发”有关,因此选“鬓”做部位代表字能保留意义。建议称“鬓字头”。

      (14)

:C中为轻字边,G中为劲字旁。

      “轻”比“劲”更常用,因此建议按规范命名,称“轻字边”。

      (15)

:C中为荒字底,G中为流下角。

      该偏旁与“水流”义有关,因此建议称“流下角”,这样可以更好地保留原义。

      (16)彐:A、D中为寻字头,B、C中为雪字底,H、J中为横山。

      “雪”属于小学生基本用字,建议和规范保持一致,称“雪字底”。不建议使用“横山”来命名,因为这种描述性命名方式不够直观,而且不利于偏旁名称的系统化。

      (17)几:A、D中为凤字框,B中为风字头,J中为风字框,C中为风省。

      “风”比“凤”常用,建议选取“风”做部位代表字。不建议在小学阶段引入“省”的概念,而且“风省”也不符合三音节的命名习惯。因此建议称“风字框”。

      另外,偏旁“

”的名称C中为拣字边,G中为拣字旁。“练”比“拣”更常用,在小学的学习时间更早,建议选“练”做部位代表字,称“练字边”。

      (四)名称的音节数量问题

      人们对偏旁部首的命名习惯采用三音节的形式,为了便于称说,应尽量保持这种形式的一致。在调查统计时我们发现,有些偏旁部首的名称在音节数量上存在一些问题。

      宀:A、E、I中为宝盖头,B、C、D、H、J中为宝盖。

      扌:A、B、D、E、F、I、J中为提手旁,C、H中为提手。

      忄:A、B、D、E、F、I、J中为竖心旁,C、H中为竖心。

      犭:H中为反犬,其余都是反犬旁。

      灬:A、B、D、E、F、I中为四点底,C中为横四点,H、J中为四点。

      纟:A、B、C、D、E、F、I、J中为绞丝旁,H中为绞丝。

      氵:A、B、C、D、F、H、I、J中为三点水,E中为三点水旁。

      建议统一这些偏旁的名称为三音节形式。前6个分别称为“宝盖头、提手旁、竖心旁、反犬旁、四点底、绞丝旁”,这样既能方便称说,还同时指明了偏旁出现的位置。建议称“氵”为“三点水”,一是从俗,二是保持三音节的形式,并和“两点水”的命名保持一致。

      (五)名称的俗称问题

      有些偏旁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固定的通俗名称,为了尊重传统、保留历史,对一些俗称可适当保留。但为了偏旁部首名称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可同时再以按部位命名的方式对其进行命名。

      (1)巛:A、B、H、J中为三拐,C、D中为巡字心。

      可从俗称“三拐”,可按习惯儿化。也可选取“巡”做部位代表字,称为“巡字心”。

      (2)糸:B、C、D中为绞丝底,G、H、J中为紧字底。

      为了和“绞丝旁”相对应,可保留“绞丝底”的俗称,同时为了保持命名的系统性,可同时采用按部位命名的方式,称“紧字底”。

      (3)夂:A、B、F、H、I、J中为折文,C、D中为冬字头。

      可从俗称“折文”,可按习惯儿化,“冬”属于小学生学习的基本字,因此也可选取“冬”做部位代表字,称为“冬字头”。

      (4)丷:A、D中为兰字头,B、C中为倒八,J中为倒八字。

      可从俗称“倒八”,也可按部位命名,称“兰字头”。

      (5)穴:C中为穴,E中为穴字头,D、F、J中为穴宝盖。

      “穴”是常用的成字部件,可直接按其读音命名为“穴”,也可保留俗称“穴宝盖”,以便和“宝盖头”、“秃宝盖”相对应。

      (6)土(末笔变“提”):B、E、F、I、J中为提土旁,C中为土。

      可从俗称“提土旁”,这样可以同时指明偏旁出现的位置,并和“提手旁”相对应。也可直接按其读音称“土”,这样命名的好处是该名称可以同时用来指称“去、在、圣、至、尘”中的“土”,减少记忆负担,但这样命名时,教师需要说明当“土”出现在字的左部时末笔会变为“提”。

      (7)彡:A、B、D、F、G、H、J中为三撇,C中为彩字边。

      可从俗称“三撇”,可按习惯儿化,“彡”跟“动物的须毛或者花纹色彩”有关系,也可以按部位命名,称为“彩字边”。

      (8):C、J中为卧人。

      可从俗称“卧人”,也可按部位命名,称“每字头”。

      (9)冖:A、B、C、D、F、G、H、J中为秃宝盖。

      可从俗称“秃宝盖”,为保持命名的系统性,建议同时采用按部位命名的方式对其进行命名,建议称“写字头”。

      (10)亻:A、C、H、J中为单立人,B、D、E、F、I中为单人旁。

      彳:A、C、H、J中为双立人,B、D、E、F、I中为双人旁。

      这两个偏旁分别有两个通行的俗称,规范中规定“有多种俗称的非成字部件,采用一个含义明确、比较通行的俗称命名”,建议和规范保持一致,选取“单立人”和“双立人”。

      (六)“本字+部位词”的命名问题

      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偏旁,它们是由本字变形而来的,如:“爫”由“爪”变形而来,“礻”由“示”变形而来,“氺”由“水”变形而来……对这些偏旁命名时既要考虑其意义的保留,又要保持偏旁命名的系统性。

      (1)爫:A、D中为采字头,C中为爪头,B、E、F、J中为爪字头。

      规范中规定“由某字变形而来的部件,用本字加部件常出现的部位命名”,建议采用规范中的命名方式称为“爪头”,这样既可以避免称“爪字头”造成的“×+字+部位词”概念的不一致性,还可同时指明偏旁的意义和出现在字中的位置。为保持命名方式的一致并使偏旁直观明了,建议同时按部位进行命名,称“采字头”。

      (2)氺:A、G、J中为泰字底,C中为水底。

      同样建议采用规范中的命名方式称为“水底”,并同时按部位进行命名,称“泰字底”。

      (3):A、B、E、F、I、J中为竹字头,C中为竹头。

      讠:A、B、D、E、F、H、J中为言字旁,C中为言旁。

      衤:A、B、D、E、F、G、H、J中为衣字旁,C中为衣旁。

      钅:C中为金旁,其余都是:金字旁。

      饣:A、B、D、E、F、G、H、J中为食字旁,C中为食旁。

      礻:A、B、D、E、F、G、H、J中为示字旁,C中为示旁。

      虽然“竹字头”“言字旁”等这一类名称已经习用很久,但这种命名方式没有保持“×+字+部位词”概念的一致性。建议采用规范中的命名方式分别称为竹头、言旁、衣旁、金旁、食旁、示旁。同时建议也按部位对其命名,部位代表字尽量选取常用并兼表偏旁意义的字。可分别称为笔字头、说字旁、被字旁、钱字旁、饭字旁、社字旁。

      (4):A、B、D、E、F、G、J中为足字旁。

      可依照“言旁”等的命名方式称为“足旁”。也可按部位命名为“跑字旁”。

      (七)其他问题

      还有一些偏旁部首命名存在的问题暂时无法归入以上问题类别,在此一一进行说明。

      (1)禾:B、E、F中为禾木旁,C中为禾,J中为禾字旁。

      《说文解字》[8]:“禾,木也”。“禾木旁”的命名大概源于此。但这一俗称不利于学生对偏旁的准确把握,建议直接按其读音命名为“禾”。

      (2)辶:A、B、C、D、F、H、I、J中为走之,E中为走之底。

      规范中规定“位于上下、上中下结构下部的部件称‘×字底’”,显然该偏旁不是位于“字底”。建议从俗称“走之”,可按习惯儿化。为保持命名的系统性,建议同时采用按部位命名的方式对其进行命名,建议称“过字框”。

      (3)阝(在左):A、D、E中为左耳旁,B中为双耳旁,C、H、J中为双耳,F中为双耳刀。

      和“阝”(在右)的情况一样,“阝”(在左)也不宜称为“双耳”,而是应该按其出现的位置命名为“左耳旁”。

      (4)尢:A中为尤字身,B、D中为尤字旁,H中为尢。

      “尢”属生僻字,为了便于称呼,应采用按部位命名的方式进行命名。规范中没有“身”这个部位词,不建议引入一个新的部位词。鉴于“尢”在“尤”中的位置不便定位,不妨姑且统一称为“尤字旁”。

      (5)罒:B、J中为四字头,H中为四,C、D中为罗字头。

      该偏旁和“四”的笔形不一样,不应该以“四”命名,建议统一称“罗字头”。

      (6)覀:A、C、D中为要字头,B、J中为西字头。

      该偏旁和“西”的笔形不一样,不应该以“西”命名,建议统一称“要字头”。

      (7)厶:A、B、C中为私字边,D中为私字儿,H中为厶。

      “厶”虽是成字部件,但属于生僻字,不宜在教材中直接以“厶”命名。“厶”是“私”的古字,两字同音同源,应选“私”为部位代表字,称“私字边”。称“私字儿”是不恰当、不明了的。

      (8)耂:A、B、D、G中为老字头,C中为老省。

      不建议在小学阶段引入“省”的概念,建议称“老字头”。

      (9)王:B、E、F、I、J中为王字旁,C中为斜玉。

      称“斜玉”虽然指明了偏旁的意义,但在形体上不直观。建议按其读音称“王”。可在教学中另外讲解偏旁的意义。

      说明:本文所用的小学语文教材各册的版本情况如下:沪教版一年级第一学期为2007年8月第4版,一年级第二学期为2008年1月第4版,二年级第一学期为2008年7月第4版,二年级第二学期为2008年12月第4版。北京课改版第1册为2004年6月第2版,第2册为2005年1月第2版,第3册为2005年6月第2版,第4册为2006年1月第2版。西师大版一年级下册为2004年11月第2版,二年级上册为2005年5月第2版。苏教版四年级上册为2013年6月第10版,四年级下册为2012年11月第9版,五年级上册为2013年6月第9版。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一年级上册为2001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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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材副词首名标准的探讨_偏旁部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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