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危机面临的挑战与思考_生态防护论文

中国生态危机面临的挑战与思考_生态防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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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文明发达的标志,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广泛发动广大人民,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大搞环境建设,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抑制生态退化趋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治理赶不上破坏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为此,要采取必要对策,以遏制生态破坏的趋势。

一、生态破坏形势严峻

1、水土流失面广量大。

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79.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6%。比解放初期水土流失面积扩大了26.4万平方公里。

全国每年流失土壤50多亿吨,占世界陆地剥离泥沙量的8.3%, 丧失肥力折合化肥4000—5000万吨,相当全国1995年化肥产量的1.76倍;累计淤积损失水库库容200亿立方米 ;水土流失加快了航道、港口淤积,全国内河航道里程由1949年的15.77万公里,减少为1990年的7万公里。

2、土地荒漠化速度加快。

联合国环境署资助国家环保局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荒漠化面积为8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8.7%。 其中风力作用形成的荒漠化面积为 37.1万平方公里,流水作用导致的荒漠化面积为8.9万平方公里。我国风力作用形成的荒漠化每年以2100平方公里的速度发展,相当每年丧失一个县的可利用土地面积。荒漠化发展速度最快的是农牧交错区,其中段地区的轻度、中度和严重荒漠化土地的发展速率分别为每年4.1%、9.2%和12.6%。

3、酸雨、盐渍化问题突出,耕地减少。

80年代酸雨仅限于西南和华南局部地区,酸雨频率大于60%的城市只是其中的19%,90年代后发展到25.9%;南方城市中有81.8%出现酸雨,北方城市出现酸雨的比率也超过了50%。全国酸雨覆盖面已占国土总面积的25%左右。

土地盐渍化也很突出。我国现代形成的盐渍化土地为36.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8%,加上原生的盐渍化土地面积81.8 %万平方公里,其总和已占国土总面积的 8.5%,成为灌区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耕地面积随着非农业建设用地大幅增加而迅速减少,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约30万公顷,相当于苏南地区5—6个发达农业县全部耕地面积总和。有些省、自治区差不多每3—5年就人均减少1分地。

4、河流断流日趋严重。

河流断流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水生态问题,在全国南北地区广泛存在。黄河断流最为突出,1995年断流122天,1996年断流133天,1997年断流226天,并且出现了罕见的汛期断流。 我国最大的内陆河塔里木河由于水量减少,河道缩短,绿洲消失,导致塔克拉玛干沙漠和库姆塔格沙漠多处合拢。广西桂林地区年降水量在1400毫米以上,在1989年和1992年枯水季节,60多条河流中有34条出现断流,漓江的枯水期增加了2个月,枯水期流量减少了将近一半。

5、湖泊退化愈演愈烈。

从1977年到1985年,自然湖泊总数减少19%,总面积缩小11%,速率十分惊人。50年代,江汉湖群的湖泊数量为1066个,至90年代初减少为182个;30多年来,华北平原的白洋淀水面缩小了42%; 洞庭湖水面缩小了46%。青藏高原湖区的湖泊有30%以上干化成盐湖或干盐湖。青海湖在1959年至1988年的30年间,湖面下降近3米,我国湖泊约有75 %以上水域受到污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

解放以来,修建的8.6万座水库已丧失其有效库容的40% 。40年来,对自然水体进行大量人工改造,简化和破坏了水体作为生态系统自身的调控和平衡功能。

6、地下超采,水位下降。

由于长期超量开采地下水,北京、西安、石家庄、邯郸等很多地区出现了大范围的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发了地面沉降。华北地区地下超采形成的沉降漏斗已连成一片,达2.3万平方公里。 地下水沉降漏斗由点到面,由城市向乡村发展,面积越来越大,出现了区域性大范围的漏斗。

7、湿地破坏加剧。

三江平原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沼泽区,自50年代垦荒以来, 已有300万公顷湿地变为农田。目前所剩的200 万公顷自然湿地也面临消失的危险。近40年来,我国沿海地区大约丧失海滨滩涂100多万公顷, 相当于沿海湿地总面积的50%。辽河三角洲原有自然湿地36.6万公顷,现仅剩7万公顷。

8、雪线上升,冰川后退。

高原冰川是宝贵的淡水资源,每年约有560 亿立方米的融水补给江河,约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但近年来我国冰川后退, 雪线上升,自70年代以来,我国青藏周边的冰雪线以年平均2—17米、 祁连山东断和天山冰雪线以年平均2—6米的速度后退。

9、海洋生态问题严重。

随着近海海洋开发活动的发展和污染的加重,沿海域不断发生赤潮,范围由近岸向外海水域扩散。此外,海洋渔业资源破坏严重,渔获物呈现小型化、低龄化、低质化趋势,许多优质鱼类资源锐减。80年代渤海年产对虾3—4万吨,90年代下降为0.3—0.4万吨。中国南部海岸的红树林在50年代初尚有5万公顷,目前不足2万公顷。

沿岸挖沙,珊瑚礁和红树林被破坏,海岸防护林砍伐,水库拦沙、人工河流改道等,致使我国3.2 万公里的海岸线中不少地段受到海岸侵蚀的威胁。

10、森林生态功能衰退。

虽然我国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逐年上升,但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显著的天然林、混交林、成熟林比例却不断下降,致使森林生态系统更趋不稳定,以森林为主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缩小。人工林面积虽然有所扩大,但林相单一,水土保持功能低下,生物多样性锐减,且易受病虫害的危胁。

11、草地资源退化。

草地资源退化的面积约87万平方公里,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3,目前仍以每年2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 一些退化严重的草地已经变成寸草不生的裸地、沙地、砾质地。

12、珍稀濒危动植物面临灭绝威胁。

我国高等植物中濒危物种达4000—5000种,约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结果导致与之关联的其它4万多物种生存受到威胁。 我国已有野生植物354种、野生动物258个种或种群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对象。在联合国《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公约》列出的640 个世界性濒危物种名单中,我国就占156种,约占其总数的1/4。

13、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乡镇工业污染严重。1995年乡镇企业二氧化硫、烟尘、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当年全国工业排放量的23.9%、50.3%、44.3%和37.3%。

全国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1995年是1978年的4倍,而利用率只有30—40%。全国地膜覆盖耕地中的土壤地膜残留量平均每公顷60公斤左右,地膜年平均残留率达20%;

禽畜和水产养殖加剧了农村污染。1995年全国禽畜排泄粪便已达24.85亿吨,为当年工业固体废弃物量的3.9倍,大部分未经处理排入江河湖海。

14、矿产资源开发加剧生态破坏。

据调查,1994年全国矿山开发占用土地总面积为586.7万公顷, 破坏土地面积约157万公顷。其中矿山开发占用耕地面积98.6万公顷, 占同期我国耕地面积的1.04%,而恢复治理率仅为4—6%,加剧了耕地的紧张形势。对矿业废弃物处置失当,还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二、生态破坏后果及其危害

1、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调查估算,1996年我国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和部分间接经济损失已占GNP的14%左右,约9000多亿元。

2、影响社会安定。

近年来,宁夏的一些后进地区,由于贫困所迫,每年约有20万人次涌入内蒙古草原搂发菜、挖药材,造成草原植被破坏,加剧了草原荒漠化,严重破坏了牧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了民族团结。由此引发的群体性械斗,致使1511人次牧民和执法人员被打伤,2人死亡。 在内蒙古阿拉善盟,由于中上游引水灌溉,黑河来水量锐减,居延海干涸,水质恶化,人畜饮用水短缺,出现了25000名生态难民。

3、加剧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频繁是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标志。许多地区已由原来的“暴雨成灾”演变成“大雨也成灾”,洪涝灾害防不胜防,面积不断扩大,受害面积和成灾面积都比50年代成倍增长。大旱之后接大涝,大涝之后又大旱的现象更加频繁。与此同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率增多,危害加重。

4、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破坏致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丧失,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增加了脱贫的难度。农村5800万贫困人口,90%以上生活在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的地区,成为脱贫攻坚的难点。

三、造成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生态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原因。我国自然条件复杂,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西北地区干旱、多风、土壤风蚀强烈;南方多暴雨,广大丘陵山区易受水土流失的影响。人口急剧增长对环境的压力和经济高速发展对资源的压力,都是造成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但是更为主要的是人为因素的作用。

1、发展思想的偏差。

由于认识的历史局限性,长期以来,未能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关系,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处理发展与生态保护问题时,往往不能正确处理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上,一直采取的是“重用轻养”,只开发、不保护的态度。与此同时,“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错误观念派生的“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经济政策,助长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思想和掠夺式地开发资源的盲目行为,都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2、宏观决策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因决策失误导致生态破坏的教训是十分惨痛的。解放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以粮为纲”单一农业生产方针的指引下,全国很多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的盲目垦殖行为,导致很多地区生态平衡严重失调,至今我们还在深受其生态破坏后果的危害。

时值今日,仍有许多地区的区域开发、资源开发、发展计划及建设项目仍存在以个人决策取代综合决策的现象。一些能源基地建设、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的棉花基地和商品粮基地的建设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考虑区域和流域生态条件,没有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一些大型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没有进行切实有效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薄弱,如森林采伐、水资源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旅游开发,以及区域和流域的开发,处置不当,其生态破坏十分严重。

3、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生态破坏。

农业生产普遍采用大水漫灌,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致使江河断流和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同时又使农田营养物质流失,水体的富营养化。粗放的生产方式还包括不合理的开垦和一些地区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已使农业日渐成为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大户。

矿产资源开采的回收率很低,损失浪费严重。目前采矿后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极低,还不到5%,与发达国家平均65 %以上的恢复治理率相差甚远。

铁路、公路等建设,也大多采取粗放的建设方式,在开山取石、铺路搭桥中,由于管理和运作不善,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全国累计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达60万平方公里,每年新产生废弃土石为30亿吨,其中20%流入江河湖泊。

4、生态保护监督机制不健全。

我国没有建立生态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按要素实行各部门分工管理资源,国家宏观调控不力,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未能及时缓解生态破坏,难以对整体性很强的自然生态系统施以统一而有效的保护。生态监督手段不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发展方向,生态保护者不受益,生态破坏者未付费。

在资源管理上,政企不分,资源部门既有执法监督和生态建设的职能,又有经营和开发资源的任务,在部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其结果造成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生态治理赶不上生态破坏。

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局部利益冲击全局整体利益,不少地区、流域上下游发展脱节,各自为战,加剧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5、生态建设上的失误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目前,生态建设上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由此导致了新的生态破坏。

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导思想上,重破坏后的恢复与重建,轻破坏前的保护和预防,特别是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对于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普遍存在着重人工建设方式,轻天然更新的作用;在物种保护方面,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逐步得到重视,但常见野生动物的保护仍然被忽视;在引进外来物种时,忽视其生态影响评价,对当地物种保护不力;在发展生物技术时,只重经济效益,缺乏生物安全的观念。

修库筑坝在流域的治理和蓄水发电、灌溉农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水利工程忽视生态保护,使一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天然水库”,如湿地、水源涵养林、草地、行洪地等面积不断减少,有些工程甚至破坏了全流域的水分配和水生态平衡。

在植树造林方面,大量种植树种单一的人工林,使得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功能脆弱,病虫害加重;重视经济效益较好的用材林、经济林,而忽视了生态效益显著的水源涵养林、防护林;不合理的种植方式,特别是采取全垦的种植方式,既破坏了原有稳定的生态系统,又破坏了土壤的肥力,导致新的水土流失。

四、防治生态破坏的对策

在生态保护方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到严格控制新的生态破坏的产生,使原有的生态破坏区域得以逐步恢复治理;在生态管理方面,坚持“强化监督”的方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多种手段,实现更加有效的生态管理目标;在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达到鼓励保护者,惩罚破坏者,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为实现我国到下个世纪中叶使生态环境质量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应着重采取下列措施:

1、提高全民族生态意识,树立正确发展观。

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电影、电视、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宣传舆论作用。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意识,特别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决策者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树立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近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统筹兼顾的大局观;树立资源有限,提倡节水、节能、降耗的资源观;树立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人类自己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观。

2、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制度。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建立目标责任制。其次,对各项资源开发项目要组织科学的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估,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避免因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生态破坏。第三,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的统一监督与分部门管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制约的机制。加快资源管理部门的政企分离。第四,进一步强化中央对生态保护的宏观调控,实行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3、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生态的监督力度。

一方面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抓紧制定国家生态保护法,建立生态保护制度以及制定相应的生态保护标准。国家在主要河流源头地区设立特殊生态保护区,防止进一步的破坏;要对严重的生态破坏实行限期恢复与治理;对天然林实行禁伐,对森林实行限采和草原实行限牧;对各种资源开发活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区域与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对已建的大型资源开发项目逐步开展环境影响的后评估工作。另一方面要从严执法,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重大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处力度。

4、实行优惠政策,加大生态保护的投入。

国家应抓紧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一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包括增加新的生态税,结束现阶段各资源管理部门分散收费、分散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低的局面,以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资金,设立国家生态保护基金;要逐年增加各种生态建设的投入;扩大专项贴息贷款规模,建立稳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金融支持系统;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组织在生态保护方面的投入。

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投入。要把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研究纳入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给予重点扶持。近期应抓紧安排一些基础调查,尽快把我国生态破坏的底数摸清。

5、抓紧制定和实施国家生态建设规划。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的生态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确保生态规划中各项工程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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