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问题及建议论文_亓彬,李芳

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问题及建议论文_亓彬,李芳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 山东 莱芜 271100

【摘 要】宅基地登记发证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该文通过实际工作发现了登记发证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宅基地登记发证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宅基地登记发证;困难;问题;建议

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本保障。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确保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是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进展比较缓慢。

一、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登记发证面广量大,时间紧迫,技术力量薄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宅基地登记发证法定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登记发证等,按照政策要求,还要严格区分房屋建设时间,分1982年以前、1982年-1987年、1987年以后三个阶段,还需要对是否“一户多宅”及 农村村民的农业生产附属用地等情况一一进行分类确认,且测量完成后,还要与村里反复对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整个过程工作量相当大。国土部门工作人员非常有限,很难有效开展工作。办事处、村集体虽然专门成立了工作组,但人员很难完全定下来,即使有些村固定了专人,但由于文凭、年龄等因素,在工作过程中容易产生错误,修改的过程更加影响了工作进展。

(二)农村外出人口多,权属调查过程延续时间长。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他们在家的时间难以确定,造成权属调查时无法到现场指界确认、签字认可,且同时影响着该人的四邻确权,大大影响了工作进度。个别村为了赶进度,出现代按手印等现象,一经工作人员发现立即退回重新确权,也是权属调查过程缓慢的原因。

(三)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宅基地管理是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在宅基地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的时期,产生了大量一户多宅、少批多占宅基地等遗留问题,收回多余宅基地或收取有偿使用费在执行过程中,大多数村没有落实到位,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制约了宅基地的初始登记,还有宅基地权属不明晰等因素也客观上制约了初始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笔者对此有几点建议:

(一)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农村加大宅基地规范化管理等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广大农民的支持,增强农民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依法用地意识。

(二)简化登记程序。按正常程序进行宅基地登记发证,不仅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时间长,影响工作进展。建议对农村宅基地分类确权。

(三)制定宅基地激励政策,盘活农村土地存量。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要制定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农民退出多余宅基地,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既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又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让农民能体会到实惠,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新建、改建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三到场”。并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发挥村级土地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对乱占与滥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国土、建设、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

论文作者:亓彬,李芳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5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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