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简析论文_王凡

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简析论文_王凡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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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群体性事件,作为一个新增的词汇出现在2009年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中。①当前这一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发生了许多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成为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简要分析了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希望对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积极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政府;群体心理

一、社会结构变化中矛盾激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转型也在不断深入,现有的社会结构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由于市场经济下利益的重新分配还不够成熟,社会各个阶层的差距不断被拉大,这就导致社会中广泛产生了不满的情绪,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从经济发展中受益,反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心理上出现了落差,不满的情绪不断积累,使得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除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现阶段的政治制度也不够完善,难以适应社会结构的进一步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制度的公正性远远落后与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明显落后于社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成为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在政府控制力较弱的基层组织中,政府的权威受到了人们的质疑,政府正在面对制度的公正性缺失带来的危机。

因此,一旦政府不能依靠其有限的控制力把众多引发民众心理失衡的社会结构性压力问题维持在民众所能接受的范围内,民众以群体性事件为形式的意愿表达就不可避免,而且会愈演愈烈。

二、政府决策脱离群众及应对事件能力缺失

由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官民矛盾一直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的矛盾。政府在进行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难免会触及到部分人的利益,对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或不便,这难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官民矛盾。一般来讲,政府通常通过听证、宣传、实地走访、补助等形式与民众进行沟通,以此缓和这种矛盾冲突。但是,有少数政府在决策之后,缺乏应有的听证、宣传过程,直接将新政策付诸实践。这就导致了有着相关利益冲突的群体对新政策“措手不及”,一时之间无法承受理解,产生抵触情绪。倘若这时政府对此不够重视,继续简单粗暴的进行实施,这就很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还有极少数不负责任的地方政府,甚至故意激化矛盾,然后通过严惩闹事者的手段来达到掩饰自己责任的目的。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有些地方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很多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有关。”②

除了此之外,当下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不健全也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前文提到,我国先阶段社会阶层呈现出多样性,不同的社会阶层的群体利益也不同,甚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利益对立。然而我国现阶段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单一,不能满足各种社会群体的要求,因此就会造成矛盾冲突,成为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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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群体心理导致情绪失控

群体心理是在社会心理学中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在一个群体中,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往往迫于压力或希望得到群体的认可而选择改变自己的意见。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心理因素。

第一,借机发泄心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原因绝不仅是针对某一事件,而是由某一事件作为导火索,激起了某一群体中积攒已久的矛盾。其根本原因是人们对社会结构或状态的不满,并通过某一事件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第二,逆反心理。当事件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出来辟谣或定性时,因其长期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已经失去了在民众中的威望和公信力。因此人们将政府的举动视为推卸责任、隐瞒事实的行为,从而增加了不满情绪。

第三,表现欲和英雄情结。个人进入群体后,总有一种希望得到他人承认的表现欲。这就导致有部分人其实并没有受到什么利益损害,但是为了得到集体的认同,从而带头闹事,做出过激的举动。

第四,盲目从众心理。许多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发展的严重性,更无法说清自己参与该事件的目的和动机,而只是因为处于群体中,缺乏主见和独立判断的能力,盲目模仿别人的行为。

第五,法不责众心理。在群体性事件中,个人之所以参与其中,法不责众心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群体中的成员认为决定是大家做出的,责任由大家分担,这样个体就承担较少的责任,因此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

四、媒体在信息传播中的“造势”

除了社会因素和人们的心理因素,信息传播的模式也是影响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媒体和自媒体不断发展壮大起来,但是这也导致了一些问题。

首先,信息的来源纷乱繁多,自媒体时代下每个人都是新闻内容的生产者,媒体信息的内容没有经过把关就进行传播。因此就难免有人出于某种目,制造虚假新闻,煽动人们的情绪,促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其次,新兴的通讯方式使得信息在群体中传播的覆盖范围增大。当下微博、微信的好友、朋友圈等社交形式被人们所熟悉,这种依靠好友关系进行信息传播的途径可以使信息已爆炸式的速度进行传播,迅速煽动群体情绪,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新媒体的病毒式传播模式使得信息经过多次加工,再此过程中信息被进行了扭曲,群体性事件中的信息总是向着攻击政府、揭露腐败的方向进行加工,在群体中造成不满情绪,将事件不断恶化升级。

五、我国群体形式事件的发展趋势

但随着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特别是在目前处于金融危机和网络社会的大环境下,我们应当对群体性的未来发展趋势有着清晰的认识,我国群体性事件正处于量变向质变转变的关键时期。

第一,群体性事件自身具有不断向上发展,上升到政治、价值追求的必然趋势。从近十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上看,从具体的经济利益诉求到抽象不满情绪的“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近期以“乌坎事件”为代表的个别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诉求明显体现了“选举”等具有政治意义的诉求,部分还有可能会上升到更高层面的价值追求,成为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理念的冲突因素。

第二,网络社会的发展和传播方式的改变,使事件的影响加大并吸引更多参与者,并使国内外各种力量参与其中,各利益群体的诉求具有蔓延和结合的趋势,引起不同阶层和政治群体甚至国外舆论的参与,导致部分群体性事件性质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第三,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导致我国经济发展回落,各种深层次矛盾集中爆发;群体性事件开始向全国扩散,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公权力与私权的矛盾,也表现在私权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广东新塘事件”中展现出的本地户籍常住居民与外来人口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已经不仅仅是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生存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劳资纠纷,而是外来农民工迟迟不能融入城市之后,被歧视和被剥夺的情绪综合爆发,本地人与外地人矛盾有时候甚至超越了劳资矛盾,成为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的引起重视和解决,将有可能导致问题的深化和矛盾的爆发,导致整个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改变。

参考文献:

[1] 曾庆香,李蔚. 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与政府应对[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2] 叶笃初. 党的建设词典[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 孟迎辉,邓泉国.转型期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于演化机制探讨[J].学习论坛,2011(6).

[4] 聂军.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机理[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注释:

①《党的建设词典》 叶笃初 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②泥燕玲 胡永安 《浅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预防》

论文作者:王凡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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