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中小学生命教育及其启示_教育论文

港台中小学生命教育及其启示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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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港台地区开展生命教育的背景

1.香港地区开展生命教育的背景

香港地区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开展与其近年所面对的社会、经济问题有着直接的关联:一是自杀事件频生。过去十年,香港的自杀率徘徊于每十万人中有10~13人之间,但2000年与2001年却分别升至13.5及14.7人。二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出现负面的精神面貌。长久以来,香港的经济倾向于单一、局部的发展。到1980年代,香港经济转向零售、金融和房地产业,并急速发展,也带动了生活、物价指数的急升,使香港人做任何事情都务求以最简、最快的方法去获取最大的利益,急功近利的处事态度渗入社会各阶层。而东南亚金融风暴后,香港人则又面对自己黯淡的工作前景,顿感不知所措,社会因而弥漫悲观气氛。

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社会人士希望能以某种形式的教育或培训,增强香港人的自信、抗逆力和竞争力,从而解决香港人(特别是年轻人)眼前所面对和将来会碰到的问题。1996年,香港天水围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公益中学首先在校内推行“生命教育课程”的探索与实践。三年后,香港“天主教教育委员会”又推出“爱与生命教育系列”,“对于婚姻的意义、家庭生活的真谛、贞洁的德行、性教育、人际关系和生命的意义提供了家庭生活教育的素材和教学方法……建议学校鼓励各科老师致力把这些教材的内容融入有关科目的领域”。(黄成荣:《共创和谐校园系列——生命挑战教育计划推行分享会》)“到2000年上旬,‘生命教育’的名称才开始广泛地在媒体出现……不同社会服务团体、教育团体、政府官员、议员、社会名人似乎都一下子发现要教育香港人‘学习爱惜生命’。”(周惠贤、杨国强:《香港的生命教育:文化背景、教育改革与实践方向》)

2.台湾地区开展生命教育的背景

20世纪台湾教育的普及成就了全岛在经济与科技上的很大发展,但也给台湾的人文精神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分重视理工实用、轻视人文理想的教育体制,让社会付出沉痛代价。“二十一世纪的台湾社会需要在整个教育体制的精神与内涵上有所更新……建立一种涵盖深刻的生命体悟、敏锐的自省自觉、内化的价值理念以及能够统整知情意行的生命智能。”(孙效智:《生命教育的内涵与实施》)二是整个社会普遍重利轻义,精神贫乏。在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忽视人文发展的社会价值引导下,出现了“伦理观念的模糊、暴力猖獗、家庭功能式微、社会不正义,乃至政经乱象等……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精于生存手段(甚至不择手段),却昧于生活意义或生命目的,岂非再自然不过的结果?”(孙效智:《生命教育的内涵与实施》)三是中小学传统的训育已难见成效。前台湾教育厅长陈英豪在“大家谈生命教育”中坦言,“‘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希望弥补现行教育制度中,偏重知识教育与理性教育,却忽略知识技能以外更重要的德性、艺术、人文之教育……知识技能可以成为社会的用处,而不是拿来戕害社会的工具”。

在这样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台湾于1997年底启动“生命教育实施计划”,并委托晓明女中设计生命教育课程,推动办理研习、训练师资等;台湾各级中等学校也积极响应和参与。台湾教育当局甚至还把2001年定为台湾“生命教育年”,并组织生命教育委员会,在台湾各级学校推动生命教育。

与此同时,台湾的各高等院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主动参与,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对推进台湾地区生命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和提升作用。

二、港台地区开展生命教育的实施

近几年来,生命教育在港台地区推进迅速。两地在生命教育全程的认识和操作上,虽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诸多个性化的差别。

1.对生命教育概念和内涵的认识

港台两地在推进生命教育上,都是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实施和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而在生命教育概念的思考和理论界说上都不够深入和全面,因此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理论界定。正像台湾孙效智教授所分析的,“以现况言……论者对于生命教育的内涵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现有文献当中经常出现各说各话、模糊不清,甚至同一作者前后不一的情形”。(孙效智:《生命教育的内涵与实施》)譬如,台湾有学者认为,“学校生命教育是指通过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的孕育、生命发展知识的教授,让他们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对他人的生命抱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尤其是残疾人的爱心,使中小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而香港学者周惠贤、杨国强先生则认为,“生命教育,是以培养学生保持个人理智、情感、意志和身体平衡发展及建立与自己、他人和环境建立互相尊重、能沟通和负责任关系,最后达致成熟和快乐人生为目标的训练”。

虽然,两地专家和学者们在诠释和界定生命教育的概念时切入的视角各不相同,但他们所界定的范围和所提出的有关青少年生命教育的核心还是基本相同的,其中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即在青少年生命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青少年“心智”的和谐发展;其二关注青少年发展中的伦理关系的引导和教育,其中包括了个体与自我、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环境等方面的伦理关系的协调发展;其三是青少年对自身生命价值的认识问题和重视程度。

2.生命教育的实施目标

就总的教育目标而言,港台地区的生命教育注重对学生情感领域的引导和培养,如香港周惠贤、杨国强在《香港的生命教育:文化背景、教育改革与实践方向》一文中提出:“生命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在理智、情感、意志和身体各方面的平衡发展。”“让学生得到‘成熟和快乐人生’。”概括港台各家之说,可将生命教育目标归结为六个方面,即探讨生命与死亡对于个人与人类的意义与影响、学习面对成人生活中有关生命与死亡的应对策略与方法、探讨处理生命与死亡的适当方式、探讨生命与死亡的权利、了解生命和死亡与人类创作的关系、促进自我实现,并探索与发现个人的存在意义。

3.生命教育的内容确定

港台地区中小学生命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操作层面(如基层学校)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所以各操作单位在生命教育内容的确定上,更多地注重各自的教育实际需要,由此而带来了生命教育内容确定上的百花齐放,但其核心内容大致相同。譬如,郑石岩的“生命教育工作坊”将台湾教育当局提出的十二项生命教育内容概括为六大主题:生命的活力——培养孩子乐观和坚毅;生命的成长——培养孩子成为主动的学习者;生命的实现——多元智能与生命的实现;生命的伦理(守护)——生命需要伦理;生命的兴致——健康的情绪和美感;生命的意义——对生命的期许。又如,黄成荣在《共创和谐校园系列——生命挑战教育计划推行分享会》中列举的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公益中学(2001)开创生命教育课,共分为九个方面的教育内容:品德教育、群体教育、感情教育、性教育、传媒教育、家庭教育、环境教育、健康教育、升学及就业教育。“香港复和综合服务中心”在2002年推出的“生命挑战教育”中,把生命教育分为“三大向度”:生命的探索——欣赏生命、生命的体会——勇于生存、生命的实践——开怀生活;“五大单元”:体会生命的价值、探索生命与大自然的关系、实践解难能力、体会及管理自我情绪、探索人与人的关系。

4.生命教育的方法与途径

在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实施途径上,香港地区的生命教育就建立在“社会互动”基础之上,即各种社会团体积极倡导,并与学校形成良好的教育互动。譬如,1999年天主教教育委员会推出“爱与生命教育系列”、2001年香港浸会大学马庆强等推出的“中小学生活及伦理教育研究计划”、2002年复和综合服务中心推出的“生命挑战教育”,等等。生命教育活动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推进步骤:第一,激发教师的参与;第二,向家长推广生命教育的使命;第三,推进课堂改革,将课堂改造为愉快的学习环境;第四步,在人员落实及时间表中制定具体的支持方案;第五,寻求地区及社会服务团体之支持;第六,寻求教育当局的支持。

而台湾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学校生命教育的实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经历了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全社会齐心协力,全方位推进”,已经成为台湾地区青少年生命教育实施的特点,其中四个方面的合力尤其突出:

一是宗教、社会团体和大学。台湾各宗教团体均感到在提升学生的精神生活、改善下一代的国民素质方面责无旁贷,纷纷以行动积极响应,动员大量义工,筹组各类灵修活动。同时,许多大学还设立不同的宗教院系,研讨有关的课程,以提供多元化的生命教育,呼吁“尊重每一个信仰、包容每一个族群、博爱每一个生命”。(香港道教联合会学校:《从台湾的生命教育看道化教育的发展空间》)

二是建立“生命教育学习网站”。通过建立“生命教育网站”,让全岛人可以自主学习,是台湾地区开展生命教育的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也是一大特色。目前,全台湾除了教育当局建立的“生命教育学习网”之外,其他还有近20个相关的“生命教育学习”网站,至于校级的相关网站、网页更是不计其数。

三是开设生命教育课程。现有资料显示,台湾小学还未开设独立的“生命教育课”,有的学校在“道德与健康”课中讲授,有的学校设置综合课进行生命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生命的旋律”和“温馨你我他”等。中学阶段则已普遍开设独立的“生命教育课”,并规定了课时,有专门的教师,还编制生命教育教材及教师手册。如台中市的晓明女中从1998年起,将原来的“伦理教育课”改为“生命教育课”,每周两节,并有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及生命教育教师手册。

四是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台湾地区生命教育的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非常强调实践的作用,强调通过开展课外活动进行生命教育。如小学“生命的旋律”内容的教学,主要是在参加台大医院的活动中进行的,让学生参观医院产房、婴儿室、手术室、安宁病房等,使其了解生命的起源、体验生命的喜悦和理解生命的尊严。(王学风:《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与实施途径)

三、港台地区生命教育对我们的启示

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下,港台地区持续进行了近十年的“生命教育”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对于我们开展生命教育的探索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参考价值。

1.当局高度重视,社会主动投入

中小学生命教育不只是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所以,要加强学校与家长、学校与社区相互间的联系,以及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和合作,动员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共同关心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和发展。

1997年,台湾教育当局委托在伦理教育方面很有特色的台中市晓明女中设计生命教育课程,并推动办理研习、训练师资等,于1998年度在全台湾地区各国中(相当于大陆的初中)实施,高中则于第二学期实施。为推动生命教育的实施,台湾教育当局规定2001年为台湾的“生命教育年”,并组织生命教育委员会,由台湾各级学校推动生命教育。这项生命教育计划将实施4年,以高中及国中学生为优先对象,逐年推广到小学及大学。此外,台湾教育当局也计划在40所国中及10所高中设立生命教育中心。

港台地区生命教育得以良好地持续拓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全社会的关注和投入,特别是香港地区的生命教育,得力诸多社会团体持之以恒地召集和组织各种形式的生命教育活动。而台湾地区的生命教育从一开始,就有各宗教团体和私立大学的宗教研究院系积极投入这一教育活动。近十年来,宗教团体一直经常性地召集许多实践性的生命教育活动;另外,在现有的18个生命教育网站中大部分都是宗教团体创建的。

2.整合课程资源,加强各段衔接

在台湾地区的中小学生命教育实施中,非常重视资源的整合和课程的开发,使生命教育渗透在学校全部的教育活动中,具有整体性特征。目前,我们的生命教育尚处起步阶段,正需要这种教育途径和载体的架构思路和方法,统整各科课程和资源,并在内容和目标的衔接上进行深入科学的研究和规划,使中小学生命教育能够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地健康发展。

3.重视态度培养,强调实践作用

推进中小学生命教育不只是让学生学习相关的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形成健康的生活态度和行为能力。行为的产生是建立在一定技能和态度基础上的,两者缺一不可。从教育现实看,学生一般能懂得“是什么”,也知道“怎样做”,但就是没有认识到生命教育的迫切性,结果自然很难有相应的行动,这样的生命教育是失败的。因此,研究如何从态度入手,强调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实践和体验非常重要。为此,台湾教育界人士认为,生命教育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在现实生活中主要不是通过语言或理论,而大都是通过行为举动表现出来,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人格的陶冶,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因而,生命教育是一种身教重于言教的教育,以具体的行为或举动教育人,才能真正影响人、感化人。

4.加强师资培训,积极开展研究

有道是“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生命教育在教育领域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教师,加强师资培育就成了生命教育实施的首要任务。台湾中小学在实施生命教育之初,就认识到生命教育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因而,在重视教材编写的同时,也加强了中小学生命教育师资的培育。台湾教育当局的做法是,把中小学中教授与生命教育有关科目的教师,如生物、健康与道德、生活伦理等科目的教师及对生命教育有兴趣的教师集中起来,进行生命教育培训。(王学风:《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与实施途径)

短短几年间,港台地区中小学生命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这与他们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的研究是分不开的。譬如,台湾教育当局就专门成立了“推动生命教育委员会”,负责研究如何推动生命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并且规定中小学成立“生命教育中心”,负责研究生命教育的内容、途径与方法,研制生命教育教材。以台湾的高雄市为例,1998年教育当局就召集有关生死学、安宁照护、失落与悲伤、死亡教育等方面的学者、研究者与中小学校长、主任以及教育局相关官员等,研究编印提供给教师使用的有关手册。(王学风:《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与实施途径》)这些研究都推动了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发展。同时,综观港台地区生命教育的发展历史,其中非常突出的一个方面就是高等院校研究力量的积极参与和专业引领。从现有资料表明,无论在台湾还是香港,目前发表的研究性文章基本都出自于两地的高等院校。这种研究与实践并进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目前生命教育质量的提升也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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