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通胀的情况下降息是不合适的_通货膨胀率论文

在高通胀的情况下降息是不合适的_通货膨胀率论文

高通货膨胀条件下利率不宜下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通货膨胀论文,条件下论文,利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利率这一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运用问题,近来又成为舆论界争论及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

近几年来,在要不要调整和何时调整利率问题上,一直存有争议。自1993年以来,我国处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严峻形势下,银行储蓄存款年利率较低,实际为负值。为稳定物价,遏制资金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有的同志主张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而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为年利率虽为负值,但储蓄存款增幅不小,且企业难以承受,反对提高利率。结果是,国家总结国内、外“稳物价、抑通胀”的经验,依据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坚持在对三年期(含三年期)以上定期储蓄实行保值补贴措施的同时,于1995年两次提高再贷款利率。可以说,国家对利率政策工具的巧妙运用以及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科学操作,在实现物价控制目标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亦为利率应否调整问题的论争画上了一个句号。

然而,现在看来,这一论争并未结束。伴随着我国物价涨幅的逐步回落,尤其是国家计划1996年将物价涨幅控制在10%左右,利率要不要下调的问题又引起了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现行利率过高,应该下调,实行低利率政策;甚至有的发表文章,建议“保值储蓄有取消的必要”。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我国现在仍处于高物价、高通胀时期,降低利率的条件尚不成熟,经济环境不甚适宜,须审时度势,慎重决策。笔者赞同后一种意见,坚持“高通货膨胀条件下利率不宜下调”的观点。

利率作为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之一,无疑不应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国家的经济运行状况,尤其是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情况,适时适度地作出调整。我国对利率政策工具的运用实践证明了这一点。这也是由利率政策自身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功能所决定的。正如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领导同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所谈到的:要“根据物价变化和资金供求情况,及时调整利率,使物价变动同存款利率、存款和贷款利率、贷款和债券利率保持合理水平。”我们说,适时、合理地调整利率政策是正确的、必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现阶段是否“适宜”?高通货膨胀条件下利率若下调是否合理”?对物价发展趋势的判断是否“准确”?对这些问题的科学分析以及解答的正确与否,正是“利率要不要下调”这一问题论争的实质和焦点所在。

笔者认为,利率下调,取消储蓄保值补贴措施,实行低利率政策,是要具备必要前提条件的,至少应包括:(1 )现阶段两位数以上的高物价上涨率(即通货膨胀率)必须降下来,逐步回落至名义利率之下,使储蓄存款的实际利率尽可能地保持正值。这是决定利率能否下调或储蓄保值措施能否取消的最根本的一点。(2 )银行储蓄存款增长率能够正常、合理,挤兑、抢购的潜在因素微小,能有效地避免银行储蓄存款“滑坡”现象发生,人们储蓄存款的积极性比较高涨。(3 )“投资饥渴症”、经济过热以及消费基金过快增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增长保持合理幅度,发展经济有一个较宽松的环境,等等。简言之,就是较高的物价上涨率或通货膨胀率要降下来,经济增长速度稳定下来,国民经济运行正常起来,才能将现行利率政策予以调整。但现阶段,可以说至今年年底,这一时机尚未成熟,条件还不具备。在依然存在通货膨胀的现阶段,实行利率下调决非良策,取消储蓄补贴措施更非明智之举。作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对以下几个问题的分析:

其一、我国储蓄存款利率究竟是高还是低?我们知道,测算或评价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据是看通货膨胀率(物价上涨率)与官定银行年利率(名义利率)的差额如何。我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率被视为通货膨胀率,作为判定利率水平高低的依据。仅就1993年以来的这一轮通货膨胀而言,可看出我国现阶段实际利率的现状。我国物价上涨幅度,1993年为13%,1994年为21.7%,1995年加大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物价涨幅有较大回落,仍为14.8%;而银行储蓄存款年利率1993年7月定为10.98%,一直未动,这三年的实际利率分别为-2.02%、-10.72%和-3.82%,均为负利率;1996年即使下决心把物价涨幅控制在10%,其实际利率才只有1%左右。如果按活期存款年利率3.15%计算,更是低得过多。 岂能认为现阶段利率高呢?通货膨胀,利率负值,意味着货币贬值,也就是说货币购买力大大下降,广大储蓄存款者的合法利益被通货膨胀“侵蚀”、“剥夺”了,不符合国家有关“存款有息”(这个“息”应为正值)政策,储蓄存款的负利率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种非正常现象,是不合理的,本不应长期维持。正是由于从维护广大储户利益出发,国家对三年期(含三年期)以上长期定期含蓄存款实行了保值补贴政策,对储户因通货膨胀而蒙受的储蓄损失给予了弥补,稳定了金融秩序,安定了民心,但并没有提高利率。相对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而言,我国现行利率水平是低的而非高的。

为什么有的同志认为我国现行利率水平过高呢?那是因为比较的方法不对。一是将储蓄存款年利率与企业平均利润率相比较。认为存款年利率10.98%,贷款平均利率在12%以上, 而我国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0%左右,把利率水平过高作为导致企业亏损的重要因素。这是企业反映最为强烈、呼声最高的一个问题,亦是主张利率下调最过硬的“理由”。此论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把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甚至亏损的原因归罪于贷款利率水平高,则不完全正确。为什么有的企业通过其他渠道,20%甚至30%的贷款利率都“照贷不误”,并能承受、盈利?这里有个经营管理是否科学的问题。正如李鹏总理所言:“目前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管理工作差是最重要的原因”。更何况,我国目前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在12%左右,而通货膨胀率却在14.8%,实际贷款利率低于通胀率2.8个百分点,在这种情况下,能说企业贷款“吃亏”吗? 又怎能得出利率水平太高了的结论呢?二是将储蓄存款保值补贴后的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相比较。譬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996年1 月份人民币长期储蓄存款补贴率为11.31%,该月份到期的三年、五年、 八年的定期储蓄存款,其在保值期内除分别按年利率12.24%、14.94%、17.64 %计付利息外,再按补贴率11.31%给储户补贴。 如果把原定的年利率和补贴率加起来,则三年,五年、八年的定期储蓄存款在保值期内的实际年利率分别高达24.25%、26.25%和28.95%。 有的认为这样一来就超过了物价上涨的幅度,认为储蓄存款者获得了高收益。实际上,长期定期储蓄存款的保值补贴率,是由物价上涨率而决定的,只能说未使储户存款的实际价值降低,充其量仅仅是“保值”而已;而对两年以下的定期储蓄则未实行保值补贴政策,应该说这些储户是“吃亏”的,其实际利率很低,甚至是负利率。只从保值补贴率来看,得出“我国实行的是高利率”的结论是欠妥的。三是将我国现行年利率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认为他们的年利率只有4~5%,我国年利率高出这些国家的利率很多,应该调低利率。拿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利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可比性何在?他们的通货膨胀率是多少?经济增长率又是多少?1995年,美国的通货膨胀率不到3%,欧盟国家的通货膨胀率未超过4%的,显然,把我国10%左右的年利率与之4~5%的年利率比较缺乏可比性,难以得出“谁高谁低”的结论。我认为,不能用上述三种比较方法,去分析我国现行利率的高低问题,而应从我国经济形势,尤其是物价发展趋势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从我国通货膨胀的现状来看,我们就会得出现行利率“名高实低”的结论,现在喊“利率过高”的调子还为时过早。

其二,保值补贴率会不会回落至“零”?这是降低利率,取消保值补贴政策最根本的依据之一。就其实质来讲,保值补贴率是物价涨幅的函数,或者说保值补贴率的高低、有无,是由通货膨胀率即物价上涨率来决定的。自199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1991年12月1日以后存入的三年期以上的居民定期储蓄存款从1993年7月11 日起重新实行保值措施以来,1994年3月保值补贴率开始跃出地平线,该月为1.19%, 其后由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加剧,其保值补贴率开始持续攀高,到1994年12月份,已升至8.79%。进入1995年后,保值补贴率除1月份为9.84 %外,其余月份均为两位数,12月份最高达13.24%。只是到1996年1月份,保值补贴率因物价涨幅的回落而大跌1.93个百分点,为11.31%。 这是否就意味着1996年保值补贴率会以下降为其基调,直至降落至零呢?也就是说,如果10%的物价涨幅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话,保值补贴率会不会等于零,保值补贴措施应该取消?我们还不能因此而得出“补贴率为零”的结论。这是因为,在1996年,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幅度控制目标是10%,而非5~6%以下。应该说这是利率能否下调、保值补贴率会不会是零的决定性因素。更何况,即使10%的物价涨幅控制目标,要实现的话亦有较大的难度。这从今后物价发展趋势以及遏制通货膨胀任务的艰巨性问题上可以看出来。尽管由于国家加强了宏观经济调控力度,采取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物价涨势渐趋回落,我们对实现10%的物价控制目标应充满信心,但仍有诸多因素令人担忧,不容乐观,不可放松“控价抑胀”工作。一是,产生通货膨胀拉动物价上涨的一些主要因素,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缓解。譬如,固定资产投资的体制尚未得到根本改革,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还缺乏有效的控制方法,国有企业依然面临着许多困难,亏损面较大,以及农业生产也没有冲破基础薄弱的环节,有些地方靠天吃饭的成份还较大,等等,尤其是1996年是进入“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各地投资的冲动仍很强烈,投资需求下降的基础非常不稳固,因此,宏观经济政策(当然也包括利率政策)一旦放松,通货膨胀就可能反弹,物价控制目标就有可能落空。二是,1995年物价涨幅的回落基础不够稳固。要看到,通货膨胀率由1994年的21.7%大幅度回落至1995年的14.8%,达6.9个百分点,是国家强有力宏观调控的结果。 成绩虽是显著的,但这种物价涨幅的回落主要是靠行政限价、财政补贴压价和延缓出台调价项目所取得的,这其中也有在利率政策上实施长期定期储蓄保值补贴和提高再贷款利率的“功劳”。这些措施的实施,积累了较多的价格矛盾。今年要视经济、物价发展情况,择机出台一些非调不可的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势必拉动物价上涨。三是,人们对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预期并不乐观。连续三年多的高通货膨胀,尽管人们的承受能力有所增强,消费心理趋向成熟,但对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带来的负面效应亦很“不满意”,对治理通货膨胀缺乏乐观态度。据某地调查,认为一年内“收入不会有什么增加,但物价会上升的”占调查总人数的74.8%,认为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不能抵消通货膨胀的占60.7%,认为现在存一年定期存款一年后再用就“亏”了的占36.4%。这说明,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心理尚未淡化,稍遇物价上的“风吹草动”,就会膨胀消费需求,进而拉动物价上涨。对自发涨价这一块难以预测准确,原因正在于此。等等。综合这些因素,1996年全国零售物价上涨幅度能够控制在10%以内,还需下很大力气。这也正是国家一再强调要把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根本原因所在。有关专家测算,即使这一目标实现,在1996年内,保值补贴率也很难降到“零”,12月份的保值补贴率仍在5%左右。因此说,在物价仍处高位, 保值补贴率并非零的情况下,指望储蓄存款利率下调是不太切合实际的,设想取消保值补贴措施也是有悖于党和国家政策的。

其三、怎样看待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额有增无减现象?按一般道理,利率乃资金价格,利率的变动对经济运行有着较灵敏的调节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利率会抑制消费基金需求,增加储蓄,稳定物价;反之,则会刺激资金需求,扩大消费,减少储蓄,拉动物价上涨,加剧通货膨胀。然而,在我国高通货膨胀的现阶段,似乎这一规律显得“失灵”。从1993年至1995年,尽管通胀率比较高,分别达13%、21.7%和14.8%,高出银行年利率很多,实际为负值,但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却有增无减:1993年增加3218亿元,1994年增加约6000亿元,1995年增加8130亿元,增幅都在30%以上。1995年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总余额已达3.9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58%以上。据此, 有人断言:利率的高低对银行储蓄影响关系不大,并以此作为主张利率下调的“理由”和依据,否定利率提高对通货膨胀的抑制作用以及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对这个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客观地分析,既要看到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幅大的正常性因素,也要看到一些非正常性因素。在高通胀、负利率的情况下,银行储蓄存款之所以有增无减,且其增幅连续三年超过30%,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的是:①居民收入增多。近年来我国经济以高于世界经济平均水平的速度增长,居民收入处于增长趋势,1994年为38.8%,1995年为25%,这是储蓄增加的基础。②消费体制改革深化。在消费体制向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住房商品化扩大了居民对未来住房支出的预期;医疗制度、就业、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加大了人们防病、防灾、防老的风险意识;高等教育制度的改革促使家庭为子女升学而增加储蓄。(3)利息转存。有关专家预测,1995 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新增的8126亿元中,利息转存约占30%以上。(4)保值补息措施的实施。 倘若没有国家对三年期以上长期定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补贴政策,难以想象会有如此之高的储蓄增幅,等等。这些都已达到共识。但对储蓄增幅问题,亦有几笔帐可算:一是,针对有的同志把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增多当作“包袱”、压力”,主张下调利率,刺激消费需求的观点,可算“平均帐”,即将我国近3万亿元的储蓄存款除以12亿人口,人均只有2500 元人民币,若折算成美元,人均不到300美元, 能说我国人民“富的流油了”吗?这些存款对市场的潜在压力还能“巨大”到哪里去呢?二是,储蓄存款中的不合理、不正常因素增多。随着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其经营性资金储蓄约占至少10%以上,“公款私存”的比例恐怕也在10%左右,有的地区甚达20%以上,二者加起来就是20%以上,又占到实际储蓄存款增幅的多少?增幅中的这块“水份”去掉的话,人们的实际存款要少掉很多。三是,在储蓄存款新增数额中,先富起来的20%的那部分“大款”,要占到60~70%,这样算来,平民百姓的储蓄存款又有多少?因此,算细帐,就不能以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幅大为由,否定利率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作用,甚至在高通胀、负利率条件下,还主张下调利率。这样只会拉动物价上涨,加剧通货膨胀,有悖于国家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要求。

笔者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实际利率水平应为正值,以满足资金保值增值的需求。但在我国处于高通货膨胀的现阶段,达到这一要求还需要一个过程,尚需时日。在1996年物价涨幅控制在10%左右的情况下,10.98%的年利率还是适宜的,且保值补贴措施不可取消。 只有待物价涨幅回落至一位数内,通货膨胀得到遏制之时,才可视情下调利率,并取消保值补贴政策,原则是实际利率至少为零或大于零。否则,现行利率水平还是维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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