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在交换过程中劣势的根源探析_农产品论文

农产品在交换过程中劣势的根源探析_农产品论文

农产品在交换过程中劣势探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劣势论文,农产品论文,过程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价格沿着不同的方向演变,农产品在与非农产品的交换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被称为剪刀差或农产品贸易条件恶化的现象,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外国,包括在西方发达国家,都是普遍存在的。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之间价格关系的扭曲改变着社会财富的分配,妨碍着农民收入的合理增长,各国政府干预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采取价格支持或收入支持的措施,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这里的关键问题显然不是政府干预问题,而是农产品何以沿着与非农产品价格不同方向演变、农产品在与非农产品的交换过程中为什么处于不利地位的问题。决定价格的因素只有一个,这就是形成价格的基础——价值;但是,决定或影响价格水平的因素却有很多。

供给与需求

从绝对的意义上讲,无论是农产品需求还是非农产品需求,它们都处于变化之中,但两者变动的速度是不同的,从相对的角度来说,其区别就更大。

一般来说,需求的变动与价格变动、 收入变动和人口变动有关,对非农产品来说尤其是这样。无疑,非农产品价格的上升使得对非农产品的需求减少,但收入持续增长的趋势能够绰绰有余地抵消这一缩减,甚至使需求增加。从长期来看,人口增长也能对需求变动产生相同的作用,但是,对农产品来说,其需求弹性弱,对价格和收入的变动不敏感。从绝对量上来说,需求同样会随着价格和收入的变动而变动,但这一变动幅度相对很小,以致我们可以忽略它。在一定的时期,农产品的需求总是一定的。由于农产品需求相对稳定,收入增加很难对农产品变动产生什么影响,消费者不会在农产品消费上花更多的钱,而只是在非农产品的消费上更多地支出。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行为不是农产品价格上升的推动力量。从长期来看,随着人口的增长,农产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非农产品需求也是这样。但是,战后的历史表明,收入的增长一般要快于人口的增长,因此,相对地说,人口增长就只能对非农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食品消费在家庭总消费中比重的下降就不只是收入增长的结果,而且也是人口增长的结果。总之,食品消费比重的下降充分表明,非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快于农产品,还应指出,当食品消费的比重低于50%时,人口增长将绝对地主要导致非农产品需求的增长。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非农产品价格一直在上升,而其需求并未减少并一直在增长,其基本原因是收入一直趋于增长。但农产品需求不是这样,它的变动主要不是取决于价格和收入的变动,而是取决于人口变动;而人口增长将使非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快于农产品,或者主要是促使非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因此,可以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非农产品需求的增长都要快于农产品。

非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快于农产品,这会不会使非农产品价格比农产品价格上升得更快些?这还不能肯定,一方面,收入只能随生产的发展而提高,即是说,收入的提高意味着产品供给的增加。因此,因收入提高而引起的需求增长不可能引起价格的上涨;另一方面,如果价格因需求增加而上涨,人们可以扩大生产,增加供给,从而使价格不可能持续上涨。很显然,这就有必要分析一下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供给的特点,以便确认两者需求增长的差异是否是两者价格变动差异的真正原因。

在非农产品市场上,当需求超过供给时,生产者在高价的刺激下愿意并能够迅速地扩大生产,这有助于实现供求平衡。与此相反,在农产品市场上,如果需求超过供给,对于农民说,要迅速地满足这一扩大了的需求,那将是困难的,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农业生产过程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其生产周期很长。显然,非农业部门生产能力对于需求的回应能力强于农业部门,然而,只有从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生产特点的差异方面看,或者从短期看,对某一部门或某一企业来说,这才是正确的。如果从长期来看,那就是一种相反的情况。对于整个非农业部门的产品来说,供给通常是低于需求的,而这正是非农产品价格一贯趋于上涨的基本原因之一,供给不足是由各种生产瓶颈的阻碍引起的:某些原料的匮乏,设备缺乏,人员特别是专业人员不足,等等,这些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可以因部门而异,但却是一个持久的现象,并阻碍着非农产品的供给象其需求那样快地增长,更不用说需求还可能因财政赤字或工资的提高而过度膨胀,这里,工资的提高仅指因互相攀比而引起的提高。在生产率、市场、利润等方面占有优势的某些部门或企业,提高工资比较容易,由于攀比,那些不占有优势的部门或企业也一样提高工资。财政赤字和工资的提高对供求关系都会产生影响,购买力从而需求因此膨胀,而供给方面却无法作出相应的补偿。由于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很小,即农产品的需求相对稳定,因此,因财政赤字和工资提高而引起的需求大于供给主要反映在非农产品上。

农业部门的情况是不同的。相对于非农业部门来说,农产品的供给满足甚至超过需求要容易一些。当然,农业部门也存在着资源稀缺问题,但是,农产品需求的相对稳定较利于其供给问题的解决。在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欧国家,都曾有过农业生产长期不能满足需求的历史,但这与非农业部门不完全一样,因为农业部门是一个受到政府干预的部门,不仅仅是价格,而且供给与需求,都受到严格的管理。当需求超过供给时,政府能够采取足够紧急而有效的措施以迅速增加供给,供求失衡的情况就会很快消失。从这个意义来说,农产品供求失衡只是暂时的,供求均衡才是一种常态,农产品价格难有上涨的机会,换句话说,农产品价格的上升不仅取决于农产品市场上供求的作用机制,而且还取决于并且主要取决于国家采取的农业政策。

这里,我们还要特别强调农民永恒的增加生产的倾向对供求平衡的作用。为什么存在这种永恒的倾向?首先,低廉的农产品价格导致农民的低收入,通过增加生产来提高收入的愿望,不仅在生产不足,价格趋于上涨时,而且在生产过剩,价格趋于下跌时,都会十分自然地表现出来。其次,在土地属于农民的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和农业外就业的相对困难迫使农民在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生产。他们认为,他们的土地和他们的劳动是不付代价的,因此,在他们看来,不利用其土地、劳动能力和其它已经购置的生产资料,那是一种浪费,将其利用起来进行生产,无论如何总会带来一点什么。这种因提高收入的愿望而导致的永恒的增加生产的趋势,给农产品价格造成了持久的压力,特别是在生产过剩时期,它将使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

产品生命周期

影响价格运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产品的生命周期。非农产品特别是工业品存在着生命周期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在生命周期的开始阶段(包括维农所说的新产品的创始阶段和成熟阶段),由于新技术未及扩散,别的企业一时尚难进入该生产领域,其价格就会维持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生产者也因此能够获取超额利润。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即维农所说的新产品的标准化阶段),由于新技术已经传播开来,大量企业已经进入该生产领域,生产已成为常规,这就会迫使该产品生命周期开初阶段的高水平价格下降,降至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即生产价格的水平。产品生命周期对于价格运动的重要性在于,产品生命周期开始阶段的很高的价格水平有利于抬高非农产品的价格总水平,使之偏离并高于价值,尽管其抬高的程度和偏离价值的程度是微不足道的。然而,由于科学技术在各部门不断发展甚至加速发展,产品的生产周期趋于缩短,新产品层出不穷,因此,一方面,各种新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开始阶段的高水平价格就会在同一时期互相迭加,使非农产品价格总水平的上涨明显,与其价值的差距变得显著,另一方面,非农产品价格总水平的上涨以及对价值的偏离就会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并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步累积起来,再加上其它一些有利因素,在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交换时,非农产品价格最终将不是围绕价值波动而是在价值的上方波动。

农产品当然也应该有生命周期问题,但是,与非农产品不同,农产品的生命周期太长,以致我们可以说,农产品不存在生命周期问题,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罕有新的农产品问世,这是由农业生物技术的复杂性及其发展的缓慢造成的。因此,对农产品来说,既不存在非农产品生命周期开始阶段的那种高水平价格,更不存在高水平价格的同期迭加和历史累积,加之其它对农产品价格水平的向下的压力,在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交换时,农产品价格也就只能在其价值的下方波动。

即使不是新产品而只是传统产品,新的技术和新的生产方法的应用也会导致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价格关系的扭曲。最初那些少数使用新技术和新生产方法的企业降低了自己的产品成本,即降低了产品的个别价值,即仍按市场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尽管这里没有新产品生命周期开始阶段的那种高价现象,却一样可以赚取超额利润,从而相对地抬高了这类产品的价格。只有当新技术和新生产方法得到广泛的传播后,市场价格才会下降,价格被相对抬高的现象才会消失。由于传统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方法也在不断涌现,所以,传统产品的价格也会背离其价值而向上漂移,并且逐步积累起来。最终,传统产品的价格也会在其价值的上方波动。

上述两种情况都只是在最初阶段才会对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随着新技术新方法的广泛传播,这种影响将归于消失,但这只有在完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才会如此,如果存在着阻碍新技术新方法传播的因素,如果出现垄断,产品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出售的情况就将维持下去,并将加剧价格对价值的背离。如今,十九世纪式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已无踪影,代之而起的是垄断,新兴部门、传统部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资本的垄断无处不在,垄断不是为垄断而垄断,而是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力量和非经济力量为长期获取超额利润而垄断。所以,垄断使价格背离价值、影响价格运动、扭曲价格体系。

价格管理

以供求和产品生命周期来说明价格运动,实际上都是从价格机制的角度来解释农产品价格与非农产品价格的不同演变。但很久以来,价格不仅被看作是一定市场上供给和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也被看作是道德和社会公正要求的结果,因此,国家不得不干预经济生活并采取一些有关价格管理的措施。这些干预和措施自然也就影响着价格运动。然而,对于农产品价格变动与非农产品价格变动来说,这些影响是不同的,国内外价格管理的实践表明,不论哪一种非农产品价格管理,都服从同一原则,价格由成本加利润来决定。假定发生了通货膨胀,政府要对某一种非农产品价格进行管制,对其实施最高限价,这个限价必须定在这样一个水平上:它可以保证企业不仅能够收回成本,而且能够获得企业认为必需的利润。与此相反,在确定农产品价格水平时,人们几乎从不考虑成本,更不考虑利润。在价格管理上对农产品与非农产品采取不同的态度,主要基于下述两点理由。其一是,农产品是一种功能极其特殊的产品,是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农产品需求永远是一种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农产品价格不仅应该是富人可以接受的价格,而且也应该是穷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如果可以说价格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的话,那么,农产品价格就是这种情况。由于农产品价格过高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所以,在确定农产品价格时,人们首先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只有当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基本保证时,人们才会考虑农民的利益,而非农产品,尽管它们也为日常生活所必需,但对它们的需求至多也只是第二位的需求,即使其价格达到了超过购买力的水平,那也不至给人们带来致命的威胁,因此,非农产品价格不象农产品价格那样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其二是,如前所述,即使农产品价格中不包含利润,甚至不能完全补偿成本,农民照样进行生产,甚至更多地生产。因此,农产品价格的低廉不那么影响农产品的供给,特别是在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农业生产力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低价对农业生产几乎完全没有影响。在非农业生产者那里,情况却完全两样,如果价格不允许获得足够的利润,他们就会立即停止生产。于是,我们看到,低廉的农产品价格和高昂的非农产品价格既不会引发社会问题,也不会危及生产。因此,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与非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区别:农产品价格管理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但前提条件是消费者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非农产品价格管理以减少消费者的支出为目的,但前提条件是能够保证生产者获得足够的利润。这一基本区别,如同其它因素一样,使农产品价格和非农产品价格沿着不同的方向发生变化。

压力集团

压力集团是西方经济学家常用的一个术语,我们借用来说明,为什么来自农业部门或非农业部门的压力是影响价格运动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价格的低廉影响到农产品价值的实现和农民收入的合理增长,从而影响农业积累,使农业再生产出现困难。所以,在农业部门,存在着要求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压力,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但是,来自农业生产者方面的压力并不必然能够达到其促使农产品价格上升的目的,因为同时还存在着来自非农业部门的方向相反的压力这一方向相反的压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可以肯定,所有的消费者都希望能够在市场上买到便宜的农产品。不过,我们不能简单的根据这一共同愿望来确定非农业部门压力的来源。正确的方法在于了解非农业部门雇佣劳动者的利益是否会因为农产品的提价而受到损害。工资是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必不可少的费用,因此,当农产品价格上升时,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费用增加,工资也就应该相应提高。由于工资的提高能够抵消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因而非农业劳动者的利益不会因为农产品提价而受到损害。

其次,工资的提高导致非农产品成本上升,从而引起非农产品价格上涨。这就出现了两个问题,在非农业部门,对于资本来说,农产品提价没有什么可怕,它在增加工人的工资时不会失去任何东西,因为它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来补偿产品成本的上升。在农业部门,非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会增加农业的支出,许多人由此得出结论,农产品提价对农民没有任何好处,对非农业部门资本没有任何坏处,果真如此吗?

农产品提价对非农业部门资本增殖的影响,我们将在后面讨论,这里只分析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农产品无论作为生活资料还是作为原材料进入非农业部门,其价格的上涨均能引起非农业部门生产成本的上升,非农产品价格因此上涨,非农产品或作为生活资料或作为生产资料,农民在购买时都会更多地支出。但是,在非农业部门的供给(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中,只有一部分是用来满足农业部门的需求的,另一部分则用来满足非农业部门的需求。所以,从总体上说,非农业部门如果仅仅是依据农产品提价而相应提高非农产品价格,那么,它不可能使农民因农产品提价而得到的好处完全消失。假定农民消费50%的非农产品(包括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那么,非农产品的提价就只能使农产品提价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损失一半左右;只有当非农产品百分之百地为农民所购买(即消费)时,农民得到的好处才会完全消失,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存在的。此外,我们还要顺带指出,只要非农产品不是全部用来供应农业部门,即使非农产品因农产品提价而提价,那就不可能出现农产品与非农产品比价复归的问题;如果真正出现了比价复归,那就只能表明,非农产品涨价不只是由于农产品提价,它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之间不合理的比价关系没有得到矫正。

但是,应该进一步指出,农产品提价旨在调整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之间不合理的价格关系,非农产品没有任何理由提高自己的价格。农产品提价肯定会使非农产品成本上升,但解决成本上升问题的最终办法还是内部消化而不是提价,即逐步地、适当地降低利润率和积累率,只有这样,才可能达到调整农产品与非农产品比价的目的。

最后,农产品提价对非农业部门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知道,在一定的时期,生产率和生产周期的长度都是一定的;此外,再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资本积累量的大小,而资本积累的源泉是剩余价值。在农产品提价从而工资费用增加的情况下,剩余价值就会减少,再生产就只能在较小的规模上进行,一方面,由于生产率相对稳定和不变资本的减少,再生产所取得的产品就会相对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周期长度一定,人们也就没有机会增加一次生产以弥补减少的产量。因此,在一定的时期内并从价值的角度来衡量,尽管价格已经提高到足以补偿增加的工资费用,生产(量)还是低于正常情况。最终的结果是,资本在一定时期所能取得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将相对减少,而这又会引起下一生产周期生产规模的相对缩小和剩余价值或利润的相对减少,并按此循环往复。由此看来,农产品价格提高必然使得非农业部门的生产和剩余价值的增长放慢,给非农业资本造成巨大损失。

上述三方面的分析告诉我们,农产品提价只是有损于资本的利益,而不会影响工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反对农产品提价的压力不是来自农产品的全体消费者,而只是来自非农业部门的资本。

由农业生产者和非农业部门资本各自施加的压力是方向相反的两种压力,农民人数太多,难以在市场上形成垄断;他们又太分散,不可能形成一股与其人数成比例的政治力量。由于农民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太薄弱,其结果就只能是,来自资本的压力将占据优势,并战胜来自农民的压力,使农产品价格难于上涨,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得以延续。

关于压力集团的分析主要是针对西方国家的情况进行的,我国的情况有所不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要成份是社会主义的。但是,我国非农业部门也存在着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问题,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势必对其产生影响,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上述分析也大体适合我国的情况。

生产率问题

这里所说的生产率是指劳动生产率,折旧生产率和中间消费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由于产品成本主要由固定资本耗费,中国消费资料耗费和工资费用三部分组成。所以,生产率变动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产品成本及其价值的变动情况。

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的经营规模扩大,尤其是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化程度提高,但在农业部门,尽管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生产率的增长却仍然慢于非农业部门。农业生产率增长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农业劳动的分工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进展缓慢。在非农业部门,分工不仅存在于各个部门之间,而且存在于一个部门之内;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农业劳动分工还会越来越细。实际上,在非农业部门,生产过程分为许多部分,每个劳动者只负责其中的一个部分,一件产品已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的劳动成果,专业化因此达到很高的水平,劳动的效率显著改善,生产力迅速发展,生产率不断提高。而农业部门却不是这种情况。如果以非农业部门的标准来衡量,那么,农业部门就没有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比如在某一种植业方向,一个农民得对全部生产过程负责:耕地、播种、灌溉、除草和收割。显然,生产的季节性等农业生产的特点,阻碍着发达的劳动分工和生产率的提高。当然,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和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农业的劳动分工和生产专业化也在发展,但发展是缓慢的,而且,象非农业部门那样严密的劳动分工和高度的专业化是不可能的,这就妨碍了农业生产率的迅速增长。

其次,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也是农业与非农业生产率变动速度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农业生产,无论是畜牧业生产还是种植业生产,不管现代化程度有多高,其过程都是一个生物过程与劳动过程相结合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农业生产必然消耗着大量的时间和空间,农业生产不仅周期长,而且还受到季节变动的制约,种植业不用说,就连畜牧业也不能完全摆脱季节变动的影响。农业生产的这两个特点从折旧生产率和中间消费生产率两个方面来影响整个生产率的变动速度。中消生产率方面,相当多的原材料,未经任何质的变化,可以直接进入产品,成为终极产品的组成部分;在非农业部门就是这样,用多少原料就可以制造多少产品,甚至用更少的原料可以制造出更多的产品,因此,非农业部门的中消生产率是大致稳定的。农业部门却不是这样,种子、化肥、饲料、药物等,都只是一些生产条件,不能直接进入产品;而且,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和投入一定的情况下,产量总是相对有限的,这就意味着,为了增加生产,人们使用越来越多的中间消费资料;其结果是,生产虽然增长了,但其增长速度却慢于中间消费资料的增长速度,即农业中消生产率总是下降的。折旧生产率方面,农业生产特点的影响也是同样的明显的。现代化的设备并不就是先进的生产力,如果它们成为生产力的组成部分,那只是因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它们;如果它们不与劳动相结合,它们就不会形成生产力。农业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以及一些基础设施,由于农业劳动的非连续性,其使用率很低。专业化越强的设备和设施,其使用率越低;随着日益增多的、专业化越来越强的机械设备和基础设施投入农业生产,其使用率将趋于下降,因而折旧生产率是趋于下降的。此外,还应指出,农业的经营规模愈大,生产设备设施的数量就愈多,专业性也就愈强,农业折旧生产率就愈低。的确,在非农业部门,折旧生产率也是下降的,但是,农业折旧生产率比非农业折旧生产率下降得更快。

前面已经指出,随着资本对劳动的取代和越来越多的设备设施在生产中的使用,农业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远高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速度增长,但折旧生产率和中消生产率在农业部门却比在非农业部门下降得更快;因此,作为三个部分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生产率在农业部门就要增长得慢些,在非农业部门就要增长得快些。

在我国,虽然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很低,经营规模还很小,但三个部分生产率的变动趋势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是基本一致的,也许只是没有那么突出,那么明显而已。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农民增产不增收等情况,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

供给与需求、产品生命周期、价格管理、压力集团等等因素,一方面,对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形成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对非农产品价格的上升起着有力的刺激作用。正是这些相反的作用促使农产品价格和非农产品价格沿着不同的方向演变,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剪刀差,使农产品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业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慢于非农业生产率,即单位农产品价值比单位非农产品价值上升得快。这一矛盾必然使得部分价值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使农产品在与非农产品的交换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最后,还需要作一点说明。我们在前面曾说过,价格不仅被看作是一定市场上供给和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也被看作是道德和社会公正要求的结果;这种观点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正确的。实际上,农产品价格支持或农民收入支持,并不是伦理经济学所要求而是价值规律本身所要求的。

标签:;  ;  ;  ;  ;  ;  

农产品在交换过程中劣势的根源探析_农产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