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比较研究_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文

毛泽东和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比较研究_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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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398(2002)03-0061-04

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以后,逐渐形成了两种社会论,一种是以刘少奇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一种是以毛泽东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所以两种社会论实际上也就是两种过渡论。1953年6月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提出以后,虽然两种过渡论归于一流,但另一种思想的影响并未消逝,只是暂时处于潜流。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来多次出现的两种社会主义观的争论,可以说是此前两种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继续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把两种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作一比较、分析,对于进一步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必要的。

新民主主义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东方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直接源于列宁的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以及共产国际的指示。

早在1882年,马、恩在为《共产党宣言》写俄文版序言的时候就曾设想过落后国家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而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可能性,不过,作为一种例外的情况,马、恩没有讨论过这种过渡的具体形式。列宁根据对俄国革命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明确指出,只要有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和本国共产主义先锋队的领导,落后国家完全有可能通过“劳动者苏维埃”这样一种非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

中共一大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中共二大又提出了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分清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知道了中国革命应分两步走,但还不懂得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界限。经过对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失败教训的反思以及共产国际理论上的指导,党加深了对中国革命一系列问题的认识。1939年10月和12月间,毛泽东集中全党智慧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特别是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问题,使全党对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领导权和发展前途有了一个明确而完整认识。之后,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新民主主义理论不断丰富,在中国革命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夜,在原来的前途、步骤、过渡性质基础上,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对即将到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了进一步的构想,至此,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已经形成,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新民主主义社会有五种经济成分,应该使他们各得其所,共同繁荣和发展等,这些在全党形成了共识[1](p61)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是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而刘少奇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就直接源于毛泽东的理论,两人在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问题上是基本一致的。

刘少奇、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不仅在建国前的构想是相同的,建国初也是一致的,就是1952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精神实质也是相通的。

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新民主主义论》里早就说清楚了,七届二中全会以前,在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上就已经现实地谈到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前途问题。在那次会上,毛泽东、刘少奇都讲到:只要全国政权到手,民主革命阶段已经结束,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矛盾已不存在,则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矛盾。刘少奇还讲到,共产党人要看到前途,要有清醒的头脑,同时又严格指出过早的社会主义改革是要不得的。毛泽东赞同刘少奇的观点,并补充说:“到底何时开始(社会主义)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他在总结发言中说:“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很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各同志回中央局后,对这点可作宣传。”[1](p49)之后,刘少奇在1948年10月东北局送审的《关于东北局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张闻天起草)中又阐述了上述思想。毛泽东审阅和同意了这些修改意见并致信说:此信修改得很好。[2]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在中国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1](p213)。

1950年6月,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在《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中说:“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情况的。”[3](p19)1951年春刘少奇说:“看来新民主主义要继续搞一个时期”,3月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口号,7月春耦斋讲话对此口号作了进一步的发挥。1952年“三反”、“五反”的时候形势有了相当的变化,“五反”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的严重斗争,但是这场斗争是要消除资产阶级违反共同纲领的“五毒”,还不是要消灭资产阶级。1952年3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央的一个指示时加了这样一些话:“新民主主义时期,即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期”。[4](p361)

也就在这期间,毛泽东的提法发生了某些变化。1952年6月,毛泽东在一文件上批道:“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4](p458)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上讲到,10~15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即“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5]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强调指出“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了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错误。[3](p81)

从毛泽东提出总路线和对总路线的解释与表述可以看出,其基本思想除过渡方式由10年左右后完成改为15年左右完成过渡外和刘少奇及他自己以前的观点是一致的。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思想坚持的是建国前的构想、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而总路线也并没违背决议的精神,它把决议的两个转变融为一体,结合进行,应当说,这是根据实践的要求和经验对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新发展。[1](p229)

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过渡时期,毛泽东、刘少奇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就是要解决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去,他们的不同之处归根结底体现在“过渡”上。

在过渡时间上,刘少奇主张经过15年左右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然后再一举过渡到社会主义;毛泽东主张从现在开始用15年左右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在过渡步骤上,刘少奇主张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实现工业化,但小工业和个体工业不能国有化,第二步是在工业国有化实现后,经过一个时期的巩固与发展就可以进一步采取农业集体化的步骤,在农村组织集体农场。而毛泽东则主张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同时并举。

在过渡时期国内主要矛盾上,建国前,毛泽东、刘少奇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前瞻性分析是一致的,都认为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三大敌人残余的斗争取得胜利,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将会成为我国主要矛盾。建国之初,刘少奇的目光似乎更深,他在承认这一主要矛盾的前提下,强调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提到主要位置上。相对刘少奇来说,毛泽东更专注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这一主要矛盾,他对土改后农村自发势力的增长、城市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日益尖锐感到忧虑,不久便提出要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在过渡条件上,刘少奇在春耦斋讲话中谈到,“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国家经济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1](p60)在这些条件中,刘少奇突出的是经济条件,强调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把生产力发展水平作为决定性因素。毛泽东也同样强调过渡的条件。1950年6月他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一届二次会议上说:“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6](p416)毛泽东提出过渡总路线也是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基础,认为条件具备、时机成熟,但是显然毛泽东看重的是当时具备的政治条件,我们取得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民主改革和社会政治斗争的伟大胜利。

总之,毛泽东、刘少奇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从纵向来看,建国前、建国初是相同的;建国初到1953年总路线正式提出前,两人在大方向一致的前提下,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不同的倾向;总路线正式提出后又基本得到统一,即经历了合—离—合的过程。

通过对毛泽东、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观的比较,我们大体可看到两者之间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正因为具有这些相同点,两人的思想在总路线正式提出后能达到统一。正因为这些不同点,才形成两种新民主主义社会观。进一步考察两人的社会观还可以看出两人不同的思想特色。

刘少奇的鲜明特色是:思想前后一致,比较稳定。他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基本思想在建国前后和过渡时期以及进入社会主义后都没有大的变化。他始终把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放在最突出的位置。1949年2月,刘少奇在《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与问题》报告中指出:“发展经济是一切斗争的经济目的,经济建设是党的总任务。”1949年6月,他在为党内起草一份报告提纲时提出了关于新中国经济建设方针,他说,“今后的中心问题,是如何恢复和发展中国的经济。”建国后,他在《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指出,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使中国工业化,乃是我们党和人民政府“力求实现的最基本的任务”。他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经济建设“要更大规模地有全面计划地来进行,而且要永远继续下去,因此生产是最基本的,永远需要。”1951年2月,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经济建设已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

1956年9月,党的八大上,刘少奇代表党中央作的政治报告中,根据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国情和国内的主要矛盾,提出了在新的生产关系条件下,如何更快地发展生产力问题,从而进一步坚持和发展经济建设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的思想。历史证明,刘少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是正确的。

毛泽东的鲜明特色是:思想比较活跃,变动性较大。他密切关注现实,随情况的变化特别是政治力量的消长、演变,而不断调整自己的战略布署。毛泽东的最初设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实践中发生了两次大的变化,从而使我国社会改造的实践没有完全按他最初的设想进行,甚至发生了一些失误。

第一次变化,从1952年开始,有两个原因给毛泽东以触动。其一,是三年恢复时期顺利结束,新中国经济建设出现了异乎寻常的新形势。本来毛泽东就预测到中国经济建设的速度将不是很慢而可能是相当快的,现在,他更加坚信这一点。为此,就要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不能等到一切条件都具备后再谈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其二,是“三反”、“五反”斗争对毛泽东的冲击。资本主义工商业不利于国计民生一面充分暴露,毛泽东感到这是整个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因此,1952年6月他在一文件上批示,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由于对矛盾转化的这样一种认识,开始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了。这一变化是毛泽东根据历史发展的脉博,不失时机地推动中国历史向新的高度飞跃。正如薄一波所说,对这一转变,“毛泽东是对的”。

第二次变化是在1955年发生的。随着总路线的贯彻执行,全国兴起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毛泽东被我国社会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所鼓舞,一再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这一变化,反映了毛泽东脱离中国实际的错误想法,忽略了他自己原来极其重视的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需要创造一定条件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认识。

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殊性,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当时确实处于两难选择。一方面,各方面条件未具备,不够格搞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国际、国内的压力和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搞社会主义。毛泽东、刘少奇的伟大在于,他们对这崭新的历史时期进行了深刻思考、艰辛探索,提出了自己的思想观点、理论体系。刘少奇坚持把生产力发展水平看作能否搞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准,强调当时“不够格”;毛泽东则满足了当时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愿望,把新中国及时过渡到社会主义。

应该说,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才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复杂的问题。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同时又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现在最大、最基本的国情,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必须符合这个国情,超越它就会犯以前的错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使我们明白了以前失误的根本原因,使我们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立在一个可靠的基石之上。我们已经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更艰巨的任务还有待我们去继续完成。

收稿日期: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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