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业转移背景下海峡两岸产业协调发展:现状、机制与对策_产业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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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推动,世界各国和各个地区之间的相互依存与相互制约越来越明显,其中的重要表现就是区域性贸易协定(RTAs)数量急剧上升。截至2010年2月,全球已经有462项RTAs向WTO登记,有271项正在执行。① 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全球化中的话语权还相当有限。起源于发达国家金融资本盲目扩张与金融衍生品泛滥的2009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不仅使发达国家承受了金融加速去杠杆化、信贷急冻,以及对实体经济冲击日益加深等的负面影响,贸易压力骤增,更使得新兴经济体的外部发展环境变得极为严峻。全球各个经济体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格局造成了在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等方面的地区不平衡性。在这场危机所造成的深刻影响下,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路径。要使自己既能充分享用全球化的成果,同时又能制约由全球化所导致的风险,就必须要在加强区域性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顺利签署,有助于深化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产业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市场结构的不断完善,也有助于两岸积累共识与互信。之后,台湾地区在经济发展中更加重视内地市场,从而改变了以往以欧美市场为主的出口导向。加之2009年下半年启动的内地资金入岛计划持续在2010年发挥正向带动效应,已经促使台湾地区走出了经济危机的阴霾,实现经济的快速复苏。台湾“经济部”数据显示:台湾地区GDP增长率2010年达到了9.98%。2011年是ECFA关税减让正式实施的第一年。ECFA将会使500多种台湾地区产品通过减免关税进入内地市场。据台湾“行政院”主计处数据显示:台湾地区2011年1月外销订单金额已经达到344.6亿美元,年增长率为13.47%,其中,内地订单超过1/4,金额92.1亿美元。可见,由ECFA所带来的直接效应和释放的利好消息已经成为两岸经济合作升温的巨大动力。ECFA签署,已悄悄改变了台湾地区经济的氛围与生态。②

但是,两岸产业合作一直面临的技术合作瓶颈,商业模式的单一,合作机制的不灵活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台湾地区受到2009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后,投资、消费和出口动能都大幅减弱,台湾地区促进岛内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更为迫切。对此,两岸都有调整自身产业结构之需,也有双方进行深度整合之必要。ECFA生效后除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外,投资便利化措施和产业深度整合将会成为2011年两岸经济关系的主旋律。两岸在新能源、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产业的合作方面需要加大努力。2011年恰逢内地“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也将为台湾地区刺激投资,带动经济发挥重要影响。因此有效整合彼此优势,创造互利共赢,成为未来两岸产业合作的重要议题。本文将基于国际产业转移背景,探讨双方在ECFA签署后如何从机制和政策设计上促进双方产业的协调发展。

一、全球产业转移:发展趋势

2009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格局和全球治理模式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表现为国家和地区经济战略的重大改变以及彼此间错综而微妙的复杂关系。从贸易、投资、产业,到环境、卫生、公共治理,乃至人类发展等诸多议题,成为双边和多边谈判中的重要内容。国际产业转移,这一深刻体现国家和地区间经济关系的领域,也随之发生着重大变化,如产业转移的高新科技化和服务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之间出现了逆向产业转移,国家资本流动代替私人资本流动推动了产业转移,以及区际间资源整合步伐也在不断加快。但在后危机时代,全球跨国资本的产业分工体系和价值链同样也面临着技术、企业重组、市场以及与既有垄断资本利益矛盾的严峻挑战。突破关键技术并使之产业化成为发达国家产业振兴以及促进新一轮产业转移,带动新国际分工的新现象。③

众所周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广泛影响,世界性产业结构的变动与资源的重新配置又迫使各经济体在自身产业发展模式和产业支持政策上必须实现突破和创新。因此,调整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在产业政策制订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如英国政府2010年4月公布的《新工业、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指出:英国要优先发展海洋风力发电、潮汐发电、民用核电、超低排放汽车研制、可再生建筑材料以及数字产业发展计划。2009年底法国宣布建立200亿欧元的“战略投资基金”,用于能源、汽车、航空和防务等战略企业的投资与入股。日本侧重于商业航天、信息技术、新型汽车、医疗护理和太阳能产业。美国则全面实施新能源与环保产业振兴计划。

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跃升,中国已经意识到自主创新才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借此,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中国政府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已经清晰地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个产业纳入战略新兴产业布局规划。

受全球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影响,服务在制造业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并成为增加值的主要来源;制造业同服务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服务业的全过程化也正加速向现代制造业生产的前期研发、中期设计、融资和后期信息反馈等全过程渗透,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壮大,金融、风险投资、物流、设计、制造技术等专业中介服务成为新兴服务业,为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服务支持。两者之间日益表现出融合发展的态势。

帕克指出: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对城市就业的贡献不仅靠制造业本身就业岗位的增加,更主要靠制造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和制造业对各种服务的需求所拉动的其他产业和服务业就业岗位的增加。④ 安德森(Anderson)利用就业率数据分析后指出,生产性服务业分布与制造业分布互为函数关系,制造业需要在较近的空间距离中充分利用生产者服务的投入。⑤ 拉夫和鲁尔的研究表明:生产性服务业的FDI通常都追随制造业的FDI。⑥ 如APS(高级生产性服务业)会与制造业在区位上分离,但技术服务、设计、R&D则在区位上与制造业集聚。

在制造业“服务化”的趋势下,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先进制造业。它体现了产业先进性、技术先进性、管理先进性、组织先进性以及制度创新的先进性。同时,服务业在与制造业融合中,其信息化和知识化的趋势也必定催生现代服务业。它是以信息、知识和技能为产业资源配置手段,以创造和提供新型消费模式和消费产品为目标的新型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业、咨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各类休闲服务业。⑦ 因此,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意味着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如何能够形成产业间的紧密互动关系,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和产业波及效应。促进两个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重点在于鼓励产业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要鼓励产业基础设施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

从全球产业转移的发展轨迹看,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群融入全球价值链并实现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某一个产业通过集群或者价值链方式实现了整体性跃迁,从OEM发展到ODM,再将OEM外包给其他产业集群。其典型案例之一是台湾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另一种是在价值链内部的个体性攀升,如从OEM演进成ODM、DMS(Design Manufacture Service)或者EMS(Engineering Manufacture Service),也可能是从OEM或OEM与ODM相结合演进成OBM(Own Brand Manufacture)。上述两种途径是目前各国和地区都在寻求的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以适应国际产业转移趋势,获取潜在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

二、两岸产业协调发展:现状分析

(一)两岸产业合作的总体情况

两岸产业合作二十多年来,产业贸易总量迅速增加,产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空间布局发生显著变化。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两岸贸易额从1989年的34.8亿美元增长为2009年的1062.3亿美元。内地台资项目从1989年的539个增长为2010年的3072个,累计项目数达到83133个。实际利用台资从1989年的1.6亿美元上升至2010年的25.4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累计达到520.2亿美元。合作领域从农业、食品加工、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到家电制造、运输装备、信息制造等技术密集型乃至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其中,电脑、电子产品、光学制品以及电子零组件制造业所占比重达到内地台资总金额的1/3强。台商在内地的信息硬件产业产值,占内地台资总产值的近八成。台商在内地投资的地区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最初的珠三角,后至长三角,到现在的环渤海、西部城市和东北地区,台商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全方位布局态势已基本形成。值得关注的是,2009年6月两岸启动了“内地资金入岛”行动,据台湾“经济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月份,内地资金入岛项目达到112个,投资金额达到了1.37亿美元。⑧

但是,两岸在产业合作过程中,发展的问题与瓶颈依然存在。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以代工生产模式和以加工贸易形态出现的两岸产业合作模式表现出了严重的脆弱性。由于台资企业代工所需的关键零组件和原材料均由台湾地区母公司供应,当金融风暴袭击之后,欧美购买力急剧下降,加工贸易跟着下滑,代工订单停下或减少,两岸贸易受到很大影响。加之台资企业过分依赖外销市场,其经营战略转入内地内需市场需要一定时间和成本,转型升级速度缓慢,因此这种以成本为驱动力的投资模式必须得到改变。其次,现行两岸产业分工合作模式仍以“台湾地区接单—内地生产—出口欧美”的模式为主。这种“两头在外,中间在内地”的分工格局实质上是内地充当了价值链上较低位阶的角色。台湾地区接单后,关键零组件、原材料仍由日美等国主导,台湾地区产品也无品牌,只提供中间产品供内地台商组装。核心技术、关键的原材料和零组件、标准和品牌,终端消费市场和供应链等至关重要的产业要素,并未被内地或者台湾地区获得,两岸产业创新合作难以深入下去。

(二)两岸制造业与服务业合作情况

全球产业价值链体系的整合与重构验证了国际产业转移的“雁阵”模式,这在两岸产业合作上也得到了具体体现。目前,两岸产业合作方式仍以台商投资内地设厂为主,制造业比重最大,约占九成。从制造业内部结构看,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与服装制造业为主到近十年间以电子零组件制造业为主。

从服务业内部结构看,信息及通讯传播业由于在内地具备了上游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业基础设施及条件,其发展速度较快;物流业缓慢增长;金融、科学技术服务以及艺术娱乐休闲服务业均发展缓慢。

据台湾“经济部”投审会数据计算得出:截至2008年,内地台商对传统制造业投资达到了319亿美元,对ICT⑨ 产业投资达到了324亿美元,对物流业(统计指标为批发零售仓储业)的投资达到了31亿美元,对住宿餐饮业投资为3.2亿美元,对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为10.2亿美元。⑩

当前,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内地各地区产业发展的主轴和战略要点。2010年国家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七大战略新兴产业,这些产业均体现了制造业的“先进性”和服务业的“现代化”。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既要依托于先进的汽车制造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又要依赖于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市场供需结构,以及提升产业链下游环节的产业服务水平。因此,几乎每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都体现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理念。从长期看,中国内地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关系表现为动态均衡关系,它是一种由于制造业的高级化和扩张而对生产性服务业所产生的需求,这是一种需求导向型的协调发展。(11)

台湾地区在近些年来也加大了促进产业创新、提升产业价值的发展步伐。早些年,台湾地区学者就提出:台湾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服务于制造业,随着台湾地区制造业的向外投资,这些服务也将随之扩大其地域范围。(12) 对此,台湾地区提出了要转化ICT产业过度集中于硬件制造之趋势,引入应用与服务产业,从而创造ICT产业蓝海市场与商机。台湾地区确定的六大重点服务业包括绿色能源、生物科技、文化创意、观光旅游、医疗照护和精致农业。其发展服务业的重点则包括了美食国际化、会展、国际物流、国际医疗、都市更新、音乐及数字内容、WiMAX(全球微波互联接入)、华文电子商务、教育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等。此外,还确定了四大智慧产业,包括云端运算、智慧电动车、发明专利产业化和智慧绿建筑。有台湾地区学者乐见,台湾地区目前确定的新兴产业与内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互呼应,两岸产业合作将从过去制造业交流为主,逐渐重心转移为服务业合作。

(三)两岸产业协调发展的实证分析

胡晓鹏、李庆科指出:度量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性,可以运用共生度指标测算。其基本含义是两个共生单元或共生系统之间质参量变化的关联度。如果两个产业彼此间的依存度相互匹配,就可以认为它们之间形成协调发展的局面。(13) 本文认为,两岸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既包括两岸之间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上的合作,也包括内地先进制造业与台湾地区现代服务业以及内地现代服务业与台湾地区先进制造业之间的合作。如果基于上述思路,从两岸产业合作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对等状态,即目前在金额和件数上台商投资内地远远大于内地资金入岛,而且制造业所占比重远远大于服务业比重,可从基础统计数据得知:目前两岸产业还处在非协调发展阶段,尚需解决协调发展的定位与机制问题。

为了显示两岸产业的协调性问题,本文根据1991-2008年的年度数据,采用协整模型分析内地三次产业增加值以及内地台资几类产业投资额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14) 本文选择的变量为:内地工业总产值(MI),内地第三产业产值(MT),台湾地区传统制造业对内地的投资额(TM),台湾地区ICT产业对内地投资额(TICT),台湾地区物流业对内地投资额(TL),台湾地区住宿餐饮业对内地投资额(TAF),台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对内地投资额(TCC)。数据取自1993年至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台湾“经济部”投审会《“中华民国”华侨及外人投资、对外投资、对内地间接投资统计月报》数据。对上述指标的数据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这些指标数据均为不平稳序列,经过一阶和二阶差分后仍为不平稳序列。因此无法进行协整分析。对此,本文采用对数形式进行降幂,再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

经过一阶差分后序列ln(MT)、ln(TICT)、ln(TM)在1%水平上是平稳序列,可以进行协整检验。进行协整检验的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可见,ln(MT)与ln(TICT)之间存在协整关系。ln(MT)与ln(TM)不存在协整关系。对此,本文建立1993年至2008年内地第三产业与台湾地区ICT产业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

式(1)显示:ln(MT)与ln(TICT)存在一定的长期均衡关系。即内地第三产业与台湾地区ICI产业对内地的投资存在长期的相关性。式(2)显示:台湾地区ICT产业对内地投资的短期波动对内地第三产业的影响,同时也表示台湾地区ICT产业对内地投资偏离长期均衡的影响。事实上,台湾地区ICI产业对内地的投资包括IT产业和信息通讯产业,其中IT产业占据主要部分;而内地第三产业目前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信息通讯与计算机、软件服务业,因此从模型看,可以初步判断内地计算机服务业、软件服务业与内地台资IT产业存在长期的协调性。从两岸产业二十多年合作的实际情况看,台资IT产业投资占内地台资投资的1/3强,产值占内地台资制造业的80%以上,对内地产业整体布局也发挥了重要的积极影响。(15) 从另一个角度看,台湾地区ICT产业中还有一部分是信息通讯服务业,而这部分在内地的投资近年来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这说明,台湾地区信息通讯服务业与内地第三产业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长期均衡关系。但是,从总体上看两岸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之间的协调性还不强。在本文选择的指标中,除ICI、产业外,台湾地区的其他产业与内地制造业和第三产业不存在协整性。

当前正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两岸如何深刻意识到这场危机所带来的并非只是在提升经济总量方面所需的制度和政策创新,而是在于全方位的发展方式的协调互动,尤其是在产业合作创新方面实现两岸的“包容性”增长?本文认为,两岸产业合作的动力应来自于两岸如何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建立技术创新共同体、创建联合品牌、做实两岸产业供应链,培育共同市场和规划产业未来。

三、两岸产业协调发展:机制重塑

产业协调发展是指各个产业间彼此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产业资源和产业效益分配中形成均衡协调的格局。区域间产业协调发展是指不同区域的产业依据各自的比较优势而建立,通过合理的分工与相互协作,达到区域间产业的相互依存、有序运行、良性循环和共同进步,并能促进区域整体目标实现的状态和过程。(16) 区域间的产业协调主要依赖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能力以及由市场主导的经济合作,但是制度发挥的主导型的激励作用也至关重要。(17)

两岸产业合作的最大瓶颈并不在于产业领域的选择和产业层次的提升。这只是双方彼此合作的表象问题。如果突破了目前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些制度性因素的限制,两岸产业分工合作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得以解决。内地学者李建平指出:在WTO规则下,两岸经贸往来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逐步向理性化发展是一个必然趋势。(18) 两岸产业合作实现正常化、制度化、紧密化和高端化,乃是当前两岸产业合作迫切需要建构的机制框架。(19)

(一)技术创新与转移机制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均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投入。因此,两岸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过程中,必定要突破既有的垂直合作模式,改变以OEM为主的产业分工方式,建立起双方能够获得更大收益、分享更大价值的协作体系。因此,建立以研发设计、创新合作与技术转移为主的技术创新共同体应当成为后ECFA时代两岸产业合作中的重要内容。尤其是与ECFA同时签订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更加标志着知识产权领域的两岸深度对接,这必定为产业深化整合和技术研发创造更为便利的制度化保障平台,也掀开了两岸在技术创新和知识共享方面的新篇章。但是,就某些产业领域来说,台湾当局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岛内高技术领域在内地的产业投资。对于研发总部、创新总部这些新的组织形式,台湾地区方面还存在一些限制其自由到内地投资的条件。

目前两岸应考虑如何采取激励型的制度安排来促进台资企业与内地高校、科研院所或者各类科技园、孵化器组织共同投资建立联合实验室。从FDI的技术溢出效应看,当前全球研发机构的本地化成为促进一个地区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合作中只要突破一些制度性障碍,双方的研发合作必定会取得好的效果。同时,在两岸技术转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两岸企业的主体性作用和研究机构的服务导向作用。对于台湾地区方面所担忧的技术侵权问题,两岸有能力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和法律环境的对接加以解决,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要继续积累共识和信任。

(二)产业共同治理机制

区际产业的协调发展不是一个单纯的内生行为,它需要完善的资源配置格局、理性的合作策略选择,也需要一套能够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约束制度、政策协同机制以及独立组织建构。基于两岸产业合作的“竞合”关系,在合作中保持竞争优势,在竞争中创造合作共赢,一直是两岸产业界所秉持的原则和态度。

因此,两岸应该尽快形成“产业治理”的共识。治理不同于管理,治理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从而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20) 因此,形成两岸产业合作的治理机制,笔者认为其目标应当是解决冲突,协调共同责任,从而在此基础上有效分配产业合作收益。一般来说,两个产业之间的要素成本分配和交易成本转换对彼此的协调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两岸企业因为投资和运营目标的不一致,因为责任与权利的分配不一致以及产业收益的不一致而阻滞其合作进程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于2009年启动的“两岸产业搭桥专案”应当说是两岸产业共同治理的一个不错的尝试,未来应当继续深化。今后,两岸在产业共同治理上需要更多的智慧来创新产业共同治理方式,建立更为完善与可行的治理结构,以此来实现优化要素成本分配方式和交易成本的转换方式。

(三)产业资源共享机制

资源配置方式决定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促进两岸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要对先进制造业所蕴含的知识和技术,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前沿管理理念、方式和模式都能够实现共享。技术层面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合作机制解决,但是理念、方法、经验这些缄默知识(tacit knowledge),必须要通过人际间的网络合作才能够得以传播。两岸如何能够打通这一环节,在知识流、人才流、信息流以及商贸服务流四个方面开发出一整套的资源共享机制,对两岸产业提升人力资本价值和创新价值至关重要。

建立两岸产业资源共享机制应分三个层次。基础层应基于两岸的产权归属,在产业合作投资环节建立产业资源的分解机制,做到责任明确,权属清晰。中间层是以具体的企业合作出发,在产业合作运行环节(如制造、研发、销售)建立资源共同使用机制。最高层是产业收益分享机制。它是基于产业运行后所得的收益而共同建立的利益分享机制。此外,包括产业投资地区的补偿机制、产业收益的再投入机制以及两岸企业的合作对接机制也是值得关注的。台湾地区学者以台湾地区ICT产业为例指出:台湾地区企业在FDI过程中倾向于关注依赖自身力量获取高技能的人力资本,而忽视了通过合作实现的一般水平人力资本的培育。这恰恰成为影响台湾地区企业FDI效率和水平的重要因素。(21) 可见,正当全球产业竞争的业态基础和商业模式呈现出新特征之时,两岸产业如何创造合作机遇,积累彼此合作的互信,建立合作共识,在资源的流动与共享上真正让更多的两岸企业受益,切实需要两岸认真思考。

四、两岸产业协调发展:政策构想

产业政策应能为新兴产业提供初期发展的资金,同时还要有能力向传统产业创造调节性的资助环境,或者为创新产品提供新的市场空间。两岸产业的协调发展需要细致、可行的框架和机制。其产业政策的目标、主体、内容和效果预期都应该符合两岸产业合作之需和两岸民众之需。

(一)两岸先进制造业合作

两岸产业协调发展依赖于外部的环境激励。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最终要取决于产业创新能力和政策支持力度。世界发达国家在发展先进制造业过程中均制定了政府推动计划。ECFA的深化将会促使两岸在先进制造业上投资合作的深化。这既包括未来台湾地区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加大对内地的投资力度,也包括内地的民营制造业与现有的内地台资制造业的整合互动,同时也包括内地先进制造业如何将高附加值的价值链环节移入岛内寻求与台资的合作空间与机遇。

对此,双方要引导先进制造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逐步将发展重点集中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和品牌运作上,选择关键技术领域的国际前沿问题,为双方合作搭建战略产业合作联盟。在制定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明细目录上,共同设立合作的重点产业基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优势和潜在产业,给予必要的税收和融资优惠政策;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双方合作企业要通过税收和金融政策工具创造便利的合作环境。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生效后两岸应积极通过QDII和ETF50指数基金向先进制造业注入资本活力。地方上可以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两岸企业共同建立创业投资企业。

(二)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

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重点在于管理经验、商务模式以及市场渠道的交流合作。服务业是台湾地区产业发展的一大特色。ECFA之后,利用产业投资便利化措施,吸引台湾地区高附加值的、高成长性和高创新性的服务业深植于内地庞大的市场,是促进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的重要途径。这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台湾地区企业的岛外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带动内地民营服务企业发展。探索出符合两岸特色和双方合作需求的先进服务业的组织管理模式,用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意来提升服务业的竞争力显得极为重要。

在合作方式上,一要通过地区性的政策激励措施为台湾地区研发总部、物流中心、财务中心、营运中心这些新型的服务业形态投资内地市场创造机遇。目前,中国内地各地方政府纷纷制订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平台,其中税收政策和人才政策是重点。因此,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规划和优惠措施吸引台资服务业投资内地,为其创造普惠的市场环境。二要引导台资服务业和内地服务业形成协调互动的发展态势。台资服务业进入内地后,应在业务板块上与内地服务业形成有效的区隔战略,通过业务外包、股权合作、新兴市场等渠道为两岸服务业企业合作创造条件。三要支持双方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民间深化合作,引导台湾地区的各类知名社团组织参与内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尤其要在建立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专业市场、网上技术市场、电子商务平台、行业网站、企业孵化器、行业检测中心、融资服务平台等领域通过实施优惠措施吸引台资加入。

(三)内地先进制造业与台湾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

包括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是国际产业转移背景下的产业发展方向之一。两者的协调发展并不仅仅意味着要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而是要使制造与服务相互渗透,促进制造与服务的一体化。内地在机械装备制造业、金属加工业、船舶制造业等传统领域具有较为雄厚的产业资源基础,但是这些产业领域的企业普遍缺乏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在全球化的管理和营销能力方面也亟须改善。(22) 而且这些产业更加需要用低碳、集约的理念加以发展。对此,提升这些产业的高端附加值,在发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和新能源等新型制造业的基础上,促进传统制造业与新型制造业的融合,成为当前中国内地制造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一是基于台湾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内地应借用其先进的管理手段、经验和国际化的营销体系,促进内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正式生效后,两岸企业应该在这个政策平台上加强技术合作创新,从而为制造业的升级和发展提供便利的知识产权环境。二是应强化吸引台资现代服务业进入内地高技术产业园区的政策框架和制度设计。因为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互动发展本质上要求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相互的需求与供给在总量上实现平衡,在结构上相互适应。就目前看,内地台资的生产性服务业数量还很少,能够真正服务于内地台资制造业或者内地民营制造业的企业也不多。因此,鼓励包括技术中介、检测认证机构、研发机构等的台资现代服务业企业进入各地区的高新园区和产业开发园,并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参与内地制造业的服务化分工。在机制上建立一个包括产业优势、新企业进入、企业孵化增长,以及环境、基础设施、文化资本等共同作用的合作支持体系。

(四)内地现代服务业与台湾地区先进制造业合作

台湾地区腹地狭小,发展先进制造业必须要突破岛内空间的限制,寻找外部发展空间。因此台湾地区的先进制造业都是以外向型投资方式发展的。两岸二十多年的产业分工实践也充分证明,依托于内地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资源,台湾地区制造业是具有非常强的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在中国内地的FDI中,高达七成的是制造业,而其中六成来自香港企业和台湾地区企业投资。这与欧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来中国内地投资拓展业务的模式显然是不同的。但恰恰是“制造工厂”的角色使得内地台商将研发设计和销售服务环节基本放到内地以外的地区——只是借用了内地的“地”,而并未实质性融入内地的产业体系和市场结构中。不可否认这是内地台商在拓展生存空间过程中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

当前中国经济转型和自主创新步伐加快,它已经开始从全球的“制造基地”向“创新基地”转变。在这新一轮的调整与发展中,内地制造业台商以及未来准备投资内地的台湾地区制造业企业,势必会看到与内地的民营现代服务业互动合作的巨大商机。但是,看到商机并不意味着合作成功。内地制造业台商只有从目前“自我的根植网络”模式转变为“开放式”的合作模式,内地现代服务业才能够尽快与台资形成产业合作和集聚的规模,从而建立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关联通道。两者合作的政策重点在于支持内地台资制造业的产业创新,并积极引导他们向制造业高端转型升级。一是积极利用内地财税金融政策与现代服务业的良好关系,支持内地台商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的业务升级创新。如利用财政引导性资金,对内地生产性服务业与内地台资制造业合作项目的贷款提供贴息。二是积极建立地区产业投资基金以支持内地的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台商制造业的战略合作,并建立供应链关系。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双方合作领域,并鼓励他们合资组建新企业。

总之,两岸产业的协调发展离不开两岸经济关系的不断深化。产业的协调不仅要体现在经济指标上的增长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产业生态体系的健康与可持续上,这需要基于双方互信、共识来搭建产业协调发展的平台和机制。这也将是ECFA后两岸产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注释:

① 资料来自世贸组织网站,http://www.wto.org/。

② 台湾地区《联合报》2010年8月19日文。

③ 裴长洪:“后危机时代经济全球化趋势及其新特点、新态势”,《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4期。

④ Park S.H.,“Linkages between Industry and Services and Their Implications for Urban Employment Gener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30(2):359~379,1989.

⑤ Beyers,W.,Lindahl,D.,1996.“Lone Eagles and High Fliers in Rural Producer Services”,Rur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s,11,2010.

⑥ Raff H.,M.Ruhr,“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Producer Services:Theory and Empirical Evidence”,CESifo Working Paper,598,2001.

⑦ 杨旭:“现代服务业的内涵:一个综合性分析框架”,《现代管理科学》,2010年第8期。

⑧ 台湾“经济部”投审会:《“中华民国”华侨及外人投资、对外投资、对内地间接投资统计月报》。

⑨ 基于台湾“经济部”投审会的产业类别,我们将ICT产业定义为包括了IT产业和信息通讯产业的统称;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包括了教育、科学、技术服务以及文化、艺术与休闲业。

⑩ 根据台湾“经济部”投审会《“中华民国”华侨及外人投资、对外投资、对内地间接投资统计月报》整理。

(11) 韩德超:“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关系实证研究”,《统计与决策》,2009年第18期。

(12) 薛立敏:“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关系之研究”,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经济研究处编印,1993年。

(13) 胡晓鹏、李庆科:“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共生关系研究——对苏、浙、沪投入产出表的动态比较”,《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年第2期。

(14) 由于内地与台湾地区在产业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本研究在选用内地产业增加值指标时从三次产业划分角度提出,而选用内地台商的产业将按照台湾“经济部”统计口径归纳为几个类别。

(15) 李应博、刘震涛:“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下两岸产业合作的框架、机制与模式创新”,《台湾地区研究》,2009年第5期。

(16) 彭荣胜:“区域间产业协调发展基本问题探讨”,《商业时代》,2006年第36期。

(17) 李应博:“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研究”,《华东经济管理》,2009年第8期。

(18) 李建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的动力与基础”,见《海峡两岸经济发展:新机遇、新思维、新视野》,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

(19) 李应博、刘震涛:“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下两岸产业合作的机制、框架与模式创新”,《台湾地区研究》,2009年第5期。

(20) 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智力:五个论点”,《国际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Kooiman J.,“Social-political Governance:Overview,Reflection and Design”,Public Management,1999,1.

(21) Connie Zheng,Mei-Chih Hu,“Challenge to ICT Manpower Planning Under the Economic Restructuring:Empirical Evidence from MNCs in Singapore and Taiwan”,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 Social Change,75,(2008) 834-853.

(22) 范文祥:“国际产业转移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阶段性影响分析”,《经济地理》,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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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产业转移背景下海峡两岸产业协调发展:现状、机制与对策_产业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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