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探矿工程中的安全管理研究论文_吕静雅

地质探矿工程中的安全管理研究论文_吕静雅

摘要:安全对于所有的生产经营来说是永远不变的主题。探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行业相比,存在有一定的特殊性。安全对于探矿工程行业不单单是重要二字这么简单。在探矿工程中,由于安全工程指导或监督不到位,严重威胁探矿工程的安全。在地质探矿工程运行中,经常因为各部门沟通不畅,导致管理层面的失控,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探矿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措施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原材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矿产资源也作为工业原料被广泛的应用于各个行业之中。在这种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下,矿山地质勘探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探矿工程之中,事故的发生不仅仅导致财产损失,还往往会影响工程质量,使工程质量下降,甚至达到工程报废。在地质勘探中,坑探工程往往由矿权方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施工,而且项目包分往往混乱异常,因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不是非常详细明确。本文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分析在地质探矿工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明确探矿工程分包权限

由于各种原因,勘察单位基本上仅仅只存在少量的坑摊技术人员与设备。而探矿工程的具体实施,大部分都分配给社会矿权方所自行组织的机械设备和分配给施工队进行实施。但是,很多施工队往往是没有探矿工程施工资质的私人工头,真正具有真材实料的社会施工队伍是非常少的。地质勘探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勘察单位,所有的地质勘探工程理应都由勘查单位实施,但是勘察单位往往不具有勘查工程施工资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施工队伍不尽职尽责,发生事故的概率大大的提升。具有勘探工程能力的单位应该加强完善自身的管理,稳定自己的队伍,坚决杜绝分包状况的出现。如果勘查单位施工力量有限,不能自己独立实施的,应该由勘查单位对坑探工程进行分包,而不是一步一步的层层转包,分包的施工队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巷道施工资格,以便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二、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与职责

在探矿过程的施工中,非常容易发生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地质勘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生重伤、死亡等恶性事故,将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勘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检,甚至吊销证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遭到刑事处罚。正是因为如此,每一位地质勘查单位的领导都应该对探矿工程有着足够的重视。有些工程应该亲自把关,以此来确保工程质量,并对坑探工程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给予相应的管理权利。

安全管理人员在探矿过程中全力以赴,将安全工作做到滴水不漏,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然而,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抱怨,企业领导层往往不会给于相应的权利,使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勘查部门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探矿工程没有受到单位领导的重视,没有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门、有关管理人员。随着近年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加强,单位领导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这种情况已逐步消失。二是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缺失,单位领导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并不能放心的去给予,或是给了权利之后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于权利的运用。作为探矿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首先应具备良好的管理业务水平,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为单位与领导排忧解难,这样,才能被给予更大的权利,并有效的利用权利提高探矿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掌控安全管理的主动权

目前的许多探矿工程大都由矿权方组织施工队进行实施,这种行为导致了勘察部门的监督活动往往很难有效的进行。往往在检查中发现的种种安全隐患,矿权方根本置之不理或者存在整改不积极的情况,而勘察单位对此也没用过多的办法。

掌握施工队的经济控制权,同样也就掌握住了对探矿工程的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勘察单位在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管理进行明确的规定与要求,还需要合理地运用规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出现,是发展的必然产物,安全风险保证金应用于死亡、伤残、违章行为处罚等各种情况下的扣款,同时还要制定安全管理部门在对探矿工程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多次提出,且施工队并未整改的,勘察单位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所消耗的费用都应从安全风险保证金内扣除。这就使得探矿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细化,使得安全管理不再虚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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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牢牢抓住施工队的经济,也就意味着拥有了安全管理方面的主动。

四、加强沟通,指挥到位

由于当前的管理体制问题造成了勘察单位与矿权方或施工队成对立关系,使得双方往往不能及时沟通,指导工作不能立刻马上的实施,当双方遇到问题时,不能通过协商或让步解决问题,往往相互推卸责任,长此以往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施工队的管理水平与业务水平往往存在着不足,对于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存在一定理解上的问题。施工队希望能够安全生产,而勘察部门同样希望能够安全生产,二者的宗旨是一样的,因此,应加强各方面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以此来确保探矿工程的安全实施。

通过在日常生活中各层次往来,或在安全生产检查时,组织施工队人员,并向他们传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培养安全生产意识;利用大会等方式,通过对有人员进行关施工技术安全培训,以此来增加探矿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能力;通过对先进安全管理的探矿工程学习、相互交流,引进前瞻性的思想与知识;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通过多方面对安全生产意识增强的指导、沟通、与培训,增加施工队的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要进行严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这样才能发现各个过程环节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事前监督管理要从经济合同与安全协议的签订时开始,在合同中要存在专门的安全生产条款与明确的责任划分,所有的的探矿工程开工前都需对地质进行勘探设计,施工设计与安全生产设计。在上层对于这些设计无异议,且审批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施工工作。

事中施工安全管理需要各部门在探矿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审核。由于勘察部门的项目很多,工作地点并非一处,而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测监督力度有限,单凭单一部门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对于现阶段来说并不符合实际。只有联合各个部门,对施工各个阶段的现场进行监控,才有可能达到实时监控的条件,以此来增加施工中的安全。

事后监督管理主要是指发生事故后,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且在整改过程中,一定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中参与,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要对各个施工过程进行总结,积累安全施工经验,通过加强对探矿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正常安全进行。

结束语:

探矿工程的安全状况,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是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最终将影响整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在地质探矿工程工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问题,但只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探矿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就一定能够把可能出现的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保证探矿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地质勘探单位只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节,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做到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促进地质探矿工程行业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立新.地质探矿工程中的安全管理研究[J].世界有色金属.2019(15)

[2]邓国旭,王红彦.谈地质探矿工程中的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29)

[3]陈伟.地质探矿工程存在的问题与防范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7(06)

[4]郭俊刚.地质探矿工程施工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探讨[J].山东工业技术.2017(14)

论文作者:吕静雅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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