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家校合作共育的有效途径论文

探索家校合作共育的有效途径论文

探索家校合作共育的有效途径

黄莎媚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广西桂林,541006)

[摘 要] 家校关系是经久不衰的热点话题。家校之间本该是合作的伙伴关系,但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家校之间的利益主客体关系日益显现,家校关系陷于窘迫的局面。基于教育的伦理层面,从当下热点社会现象对家校关系之失衡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得知和谐的家校关系能够形成有效的教育合力,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应携手同行,共同成长。

[关键词] 家校关系;合作共育;功利主义

教育从来不是专属于某一团体的责任,而是一项双向甚至多项关系的活动。于学生而言,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学生发展和成长的两个关键要素。学校是学生主要的学习场所,是获取知识的海洋;家庭是孩子行为习惯养成的基地、心理关怀的港湾。家校之间形成共同教育的责任意识是达成教育内在统一和谐关系的重要步骤。

一、家校关系是教育的纽带

家校关系顾名思义就是家庭和学校之间存在的一系列联系,学生作为家校之间的主角,是连接家校关系的起始点。家庭和学校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关联,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更好地发展,达到最高效的教育目的。

学校和家庭共同携手于教育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合力。家校关系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家庭中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另一个则是学校里师生之间的关系,且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开展一切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家庭教育不仅影响着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活动,而且对其人格的养成也至关重要。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大家庭”,学校为孩子迈出有力的第一步做铺垫,其主要的职责是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质量,对孩子既要有“教”的责任,同时也要有“育”的功能。

二、影响家校合作的因素

2015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家庭教育工作正式列入教育系统。学生的教育不仅仅需要学校承担责任,更需要加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只有明确各方责任家校合作才能最大化地推动教育的有效发展。

仁宗即位以后,总计81人次出任首辅。其中有重复出任首辅的,最多的是四任首辅的李时和夏言。计有首辅61人,平均任期为3年7个月。超过10年的有:杨士奇19年6个月,严嵩15年8个月,万安10年4个月,张居正10年。首辅任期较短的原因有二:皇帝频繁地变动阁臣和首辅,例如崇祯年间;原首辅去职后新首辅尚未到职,次辅临时接任首辅。

家校合作是双向的活动,家校双方积极主动地参与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尊师重道”“天地君亲师”强调师道尊严,家长固有的观念和传统思想影响他们对教育和教育理念的基本判断。[1]家长更是将思维固定于所谓教育就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成绩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都是学校的责任。

在安全、云存储等方面,业界也有进一步的考虑:LIANG X等人提出了一种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分散且可信的云数据起源架构。基于区块链的数据来源可以提供防篡改记录,实现云中数据的透明度,增强源始数据的隐私性和可用性[8]。TRAN A B等人提出了一个基于浏览器的工具,用于用户注册的管理和部署,并调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9]。

三、家校关系走向失衡

(一)学校教育家庭化

学校教育家庭化是家校关系走向失衡的主要体现。家长的职责是提高家庭教育的执行能力与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教师的职责要求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并配合家长达成共同教育的目标。有关部门施行了相关的“学生减负”规定,压缩了学校教学的时间和内容。[2]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时间变得有限,课堂上的学习不足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认为学生在家庭中理应延续学校的学习任务,家长应配合教师完成相关的教学任务。学校教育延伸到家庭教育的过程中使二者之间的教育边界模糊化。教师将批改作业、在作业本上签字、管理班级等原本属于学校的工作职责转移到了家长身上,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教育负担。

(二)家庭教育学校化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夙愿深深根植于每个中国父母的心中,在家长的观念中,他们通常以成绩论英雄。家长急功近利,忽略了孩子的成长规律。家庭教育的“越位”过早地将孩子成人化。父母对孩子的个性特点认识不透彻,一味将自己的理念灌输给孩子,冠着父母的头衔,掌着绝对的权威,不断放大对孩子的掌控范围,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为绝对真理。这种教育理念不但对孩子价值观的形成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将功利的色彩覆盖在孩子的身上。家长需要给孩子提供一个有利于树立正确价值观的环境,转变家长一贯要求孩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观念。

(三)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权利失衡

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相互尊重是人格平等的普遍要求。家长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合作者,教师应该尊重家长。这既是社会对教师的一般要求,也是教育伦理基于教育劳动的特点而对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4]

从当前家校合作的模式来看,家庭以学校的教育方式为导向,主动将家庭视为学校教育的延伸。貌合神离的家校合作实则通常难以达到合作的目的,家校之间在合作上的失衡难以建构和谐的合作关系。

诚然,家校有效合作与家长的认知水平有着莫大的关系,但学校也同样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学校在认知水平、沟通能力和工作安排上,缺乏整体的计划。在教育理念上学校和家长各持己见,使家校之间的分歧不断凸显,并迅速升温。

四、家校关系从边界走向融合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也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家庭教育对孩子人格的养成和品性的培养至关重要。

(一)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

解决家校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学校、教师与家长之间如何调节彼此的关系,把握各自的分寸。学校应帮助家长认识何为真正的家庭教育,为家长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策略;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能力和素质。家校应携手同行,转变彼此的观念,营造绿色的教育环境。

在学校教育家庭化的情境下,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主要围绕着学校的工作而进行。五花八门的作业要求使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变得越发敏感。家庭教育本该是有温度的教育,充满爱和宽容。而当家庭教育逐渐趋向于学校化,家庭教育的作用已然趋向于模糊。对学生而言,走出校门的同时意味着又将回到一个冠以“家”之名的“学校”。本该属于家庭教育中温度功能不知不觉被弱化,家庭教育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故家长认为学校布置与孩子共同完成的家庭作业就是家庭教育,而学校无端地让家长参与到孩子的作业之中是学校在推卸育人的责任。

诚然,在教育中教师和家长均是平等的主体,教师在与家长交往的观念上应实现三个转变。其一,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来看,教师作为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主导的地位,但不应该将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转移到家长的身上。同时,也要转变家长从属于学校、从属于教师的观念,要树立家校双方相互合作的意识。其二,教师要改变居高临下的姿态,改变教师绝对权威的思想,教师与家长之间是两个教育者相互学习、相互合作的关系。其三,教师要以学生为本,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从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角度出发,转变过去学校和家长一味的功利主义和唯分数定成败的观念。

(二)构建家长与教师之间平等的关系

从主体地位上看,学校和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家长属于从属地位。学校和教师依靠着教育权利在态度上对家长缺乏尊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本应是互补、合作的关系,但当前家校合作却被认为是学校教育的补充。[3]教师认为自身有着专业上的优势,能够支配一切教育活动的开展;家长认为自身在教育层面缺乏专业的知识与理念,只需做到完全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即可。因此,教师的地位被无限拔高,家长臣服于教师的绝对权威,使家长对教育目标和方向的认识逐渐呈现分歧,脱离了学校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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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变教师与家长之间对话的态度

教师应掌握与家长沟通的技巧,和谐施教。[1]家校之间的对话有利于使双方的教育理念达成一致。教师在与家长的沟通过程中,应做到善于营造友好的对话氛围,耐心倾听家长对孩子的分析和评价,理解家长的情绪,达到密切合作、培养孩子的目的。这不仅要求教师要具有热爱这一行业的信心,也要求教师有热爱和了解每位学生的决心,并且充分依靠家长的智慧、能力和经验,为家庭和学校教育提供支持。

长江流域油菜产区应加强苗期管理,土壤过湿地区雨后注意排湿降渍,确保油菜育苗正常和适时壮苗移栽。西南地区东部要抓住降雨间隙,收获晾晒秋收作物,防止发芽霉变。江南应抓住降水间歇及时收割晾晒已成熟晚稻,华南地区要加强水肥管理,促进晚稻产量形成。

家长应在处理自身与学校、教师的关系中找准定位,正确对待教师的付出,理智面对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主动承担作为家长的责任,将智慧和理解贯穿于家校合作之中。家长更应改变“孩子交给您了,该打该骂都没关系”的思想,转变与教师沟通的方式。将强硬的沟通态度转变为温婉的沟通方式是改善家校间关系的润色剂。例如,适当的称赞与肯定不仅对教师的教育给了肯定的评价,同时也把家长对教师的要求委婉托出。转变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态度能够使家校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同时还能促进彼此的教育目标更好地达成一致。

(四)加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关系

学校教育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活动。教师具有专业知识和系统的教育素养与教育理念。就此方面而言,教师占有绝对的教育优势,占据着学校教育的主导地位。于家庭而言,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长对孩子成才的愿望比教师迫切得多。教师和家长各司其职,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孩子的成长,教师和家长之间的理想状态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对教师而言,他们有着系统而全面的专业学识,但如今的父母大多为“70后”“80后”甚至“90后”,他们大多数都受过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上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因此,教师若能虚心听取家长对教育的态度与认知,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关系则会更加紧密。

家庭教育专家孙云晓认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教师和家长之间是角色互补的关系,这二者更应该是合作与欣赏的关系,因为这对孩子人格的发展是最有利的。家校之间可以和而不同,协同发展,共同教育。家长支持老师,老师支持孩子,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加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关系,才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有效推力。

参考文献:

[1] 鲁云林,朱丽娟.论新形势下的“家校关系”——家校合作[J].教育教学论坛,2018(11):5.

[2] 唐文琴. 协同教育视角下中国家校关系的失衡与反思[D].重庆:西南大学,2013:16.

[3] 钱焕琦.教育伦理学[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251-267.

[4] 植华清,卓毅.小学家校群中家校关系的异化及矫正[J].教学与管理,2019(5):12-14.

[5] 苏晓玲,魏万相.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及策略[J].甘肃教育,2019(10):42.

[中图分类号] G62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3712(2019)21-0087-02

[基金项目] 广西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课题“跨文化适应研究——基于广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的透视”(YCSW2018077)。

[作者简介] 黄莎媚,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 201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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