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海关交换条约的由来与终结_马关条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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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夏至1895年春的中日甲午战争中,李鸿章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头衔担负着战争的实际总指挥并掌握着外交实权。他战前幻想列强调停,制止战争爆发;战起避战求和,“水陆交绥,战无一胜”;战终屈辱议和,死心塌地签约。“李鸿章盖代之勋名,自中日战争没。”〔1〕特别是李鸿章签订《中日讲和条约》(即《马关条约》),“终其身为天下哗然之一人”,受到全国人民的责骂。李鸿章从马到成功关归来,面对人民的责难,唯恐清廷废约再战,成为第二个崇厚,投降派面目更加暴露,强调奉旨签约,百般为条约辩护,与日本串通一气,对清廷施加压力,不顾形势的变化,坐失“换回万一”时机,胁迫光绪批约。如果说他在马关条约上签字是“遵旨”办理的话,此时,则为一己之私利,在误国害民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了。本文试对此问题作粗略分析。

1895年4月20 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李鸿章一行从马关返回天津。此时,中国朝野反对马关条约之声,如海啸山崩,震撼神州大地。从清政府中的御史、翰林、宗室贝勒、王公大臣、封疆大吏,到社会上士庶之众,群情激愤,议论汹汹。纷纷上疏陈割膏腴、赔巨款之危害,力言废约、迁都、持久抗战之可行。其中“疏弹合肥章以百计。”〔2〕甚至将李鸿章父子比作蔡京、蔡攸、严嵩、严士蕃。有的人主张“援崇厚之例,将李鸿章发交刑狱,”〔3〕杀之以谢天下。李鸿章面对如此局面,对光绪皇帝是否批准马关条约,“至觉惶恐”〔4〕。本来李鸿章是深知赴日议和责任之重大,“中国不割让给日本一块土地,就没有签订和约的可能。他也知道,当他回国时,这种割让,对于他是斩头之罪”〔5〕。曾想奏请“罢斥”,又知“必不允”〔6〕。同时,李鸿章又异常急于结束这场导致他名声扫地的战争。他对这场战争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训练多年赖以起家的淮军一败涂地,耗费巨款苦心经营的北洋水师全军覆灭;“统筹全局,日久无功”,受到处分。若战争无休止地持续下去,对他说来,将是战之愈久,败之愈惨,过失愈大。时人指责他“不欲战之心,路人皆知。……平日专用私人,既因愤事行罪,而欲以和解免,并自掩其委任徇私之失;办理海军,虚縻数千百万,皆无一效,欲借和局以为卸肩之地”〔7〕,是颇为中肯的。何况签约归来,一旦清廷拒绝批准互换,战争再起,等待李鸿章的将是崇厚第二的命运,难怪李鸿章惶惶不可终日。

李鸿章返抵天津后,称病不入都,他上奏清廷说:在马关与日本百般驳辩,直至无可再商、无可再改,若和议不成,日本“必欲直犯京城。停战期限将满,既不肯展,更图大举,执殊岌岌。……当此险危间不容发之时,臣未敢一意斥驳,以贻君父之忧,又不敢率意擅行,以从敌人之欲。正在万难处置之际,旋奉二十日(按:公历4月14 日)谕旨‘如竟无可商议,即遵前旨,与之定约’”〔8〕,“强调他是奉旨签约的。同时他又为割地辩解说:辽南一带,“宋明以来本朝鲜属地,我朝未入关以前所得;台湾则郑成功取之荷兰,郑本倭产,康熙年间始归我国版图。”〔9〕言外之意,神圣领土辽南、台湾原非我之所有,弃之应当。投降乞和之急切,跃然纸上。李鸿章令伍廷芳将条约正本急送北京,“敬候批准早日互换”。马关条约送京后,光绪在群臣力阻批约的情况下,举棋不定,“徘徊不能决”;加以三国干涉还辽事件的出现,“朝意颇为动”。电令李鸿章对此一口回绝。他电告总署:……与尹藤辩驳“实已舌敝唇焦,磨到尽头处,……无可商、无可改”。“若早令分十五年归还,展宽年限,免加息银,电示奉到,必与伊等面议,如不准即行决裂,西归亦不辱命。今既遵旨定约画押,查万国交涉通例,未有画押后复令原使臣改议电商……之事;我即如此说,彼亦断不能允。……且不可以一口说两样话,徒为外人耻笑”〔10〕,给顶了回来。清廷看到台湾人民奋力反抗割弃,又令李鸿章就台湾事宜再与日本详筹“挽回万一之法”。李鸿章根本不与日本通电,便以日本威胁清廷:“到津后,尚未与伊藤复电,因原议只批准可电知也。若令鸿为改约电议,适速其决裂兴兵;为大局计,不敢孟浪”〔11〕,光绪得悉“李鸿章复电,言台湾事不能与伊藤说,甚怒”〔12〕,但也不可如何。

中日双方签署马关条约后的第六天(4月23日),俄、法、德三国政府照会日本政府,“劝告日本政府放弃确实领有辽东半岛。”出现了俄、法、德三国迫日交还辽东半岛的局面,形势发生了变化。日本虽然战胜,但是经过八个月的侵略战争,业已精疲力竭,财政十分拮据,陆海军备空虚,无力再进行旷日持久的侵略战争了。不仅如此,若日本不听三国劝告,已进入备战状态的俄国海军将和法德一起,立即截断日本侵华陆军与日本本土的联系;而且日本本土也将暴露在三国海军炮口之下。就中国而言,日本的无限贪欲,野蛮的侵略行为,极其苛刻的媾和条款,激起了全国激烈反抗。如果说在此之前,清王朝统治集团对这场战争的严重后果尚意识不清的话,现在已经摆在眼前了。割膏腴、赔巨款的严酷条件正是激励将士、坚持长期抗敌的大好时机。中国陆军仍有一定实力,刘坤一、宋庆、吴大徵统一率下的六七十营军队驻守在山海关一线;守津沽的有程文炳、曹克忠、聂士成、董福祥的军队,仍然“尚可一战”,“未必彼即长驱直入”。可惜清王朝封建统治者,为求一时之苟安,不顾国家之利益,民族之前途,未能利用这大好时机。尤其是李鸿章千方百计催促清廷批准换约,以摆脱困境。尽管他自诩对“洋务涉历颇久,闻见较广”,一贯幻想“以夷制夷”,在夷将制夷的时机到来之时,却甘心“受制于夷”了。他接连不断地催清廷批约。甫返天津即电总署:“若互换迁期,则责言及兵争又至。”〔13〕5 月2日清廷电令李鸿章与伊藤电商展期互换事,李鸿章竟复以“三国劝缓批准,各处部并未明言,似难援为确据;若径告日本,恐彼借口责我反约。……约既废止,立即决裂,三国各行己志,未肯助攻转无从商改。”〔14〕根本不与日本议商,即予拒绝。反而安排赴烟台船只,等待换约使臣到来。

三国干涉还辽,清廷部分枢臣、大吏产生了除赎回辽东之外,希冀列强出面干涉阻止割让台湾的幻想。翁同龢力排众议,通过美驻华公使田贝,又一次照会日本展期互换,以借机争取三国共集台湾。张之洞又通过赴俄祭吊并贺新君即位专使王之春,从俄国到法国会商,法国“因恐倭不听劝;北路或有战事,法欲以台湾驻兵”〔15〕,议垂成。李鸿章在5月8日接到伊藤博文电报“日本现已全遵法俄德相劝之语,不拟永据辽东之地,中国先将批准条约互换,勿任迟延。”并威胁说:“如有延误,其重大变故,势必因之而起也。”〔16〕便急报孙毓汶,催清廷换约,以卸罪责。三国得到日本还辽的保证,由劝“暂缓互换”转而催促清廷“尽速互换”。俄国明确表示“不能助”。清廷在此背景下,电令在烟台等待换约命令的伍廷芳、联芳与日本全权伊东己代治互换了马关条约。因此法国告龚照熙:“约已批准,台事难商。”〔17〕遂罢,一个机会错过了,“闻者惜之”。严重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正式生效。全国人民含恨不已,“覆水难收,聚铁铸错,穷天地不塞恨”。〔18〕而李鸿章却如卸去了千斤重担般的轻松,致电伊藤从此中日“和好永敦,中外钦佩。”

当然,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保护台湾”之实质也是为了扩展侵略势力。在近代国际关系史上,从没有哪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不是出于利己的目的,会“慈善”地去帮助另一个国家。“弱国无外交”,清政府既无抵御外侮的军事实力,又不敢动员人民群众奋起长期抗击外国侵略者,寄希望于列强干涉,必然是失败的。从结果看,三国干涉赎回了辽东半岛,也只不过是前门拒狼后门揖虎而已。不久,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李鸿章在催促清廷批准马关条约的过程中,甚至认敌为友,和日本串通一气,胁迫清廷。当李鸿章得知国内群臣竭力反对,在京俄、法、德三国公使也诱使光绪有延缓批准互换的时候,竟丧心病狂地置民族、国家利益于不顾,“遗伍廷芳迎驻津倭事于大沽,密令其速电东京,促我换约”。〔19〕待至5月2日,光绪批准了马关条约之后,李鸿章电告伊藤:“新订和约虽中华举国不以为然,本大臣想和约当奉批准,……”〔20〕欣喜之情,倾诉于敌。3月5日,中国政府借“三国还辽”之机,通过美驻华公使田贝,要求日本展期互换,日本得以“无论因何情形,互换批准必不能缓”,对三国提出的干涉不作明确回答,只说如对“俄、法、德三国请改约款为虑,则互换之后,更易商议,向来办法,系属如此。”〔21〕李鸿章接此电后,当即复电伊藤,“本大臣所有意见与贵大臣来电之电相同,如果从速批准,则俄、德、法所有请于我两国商政之事较易商改。”〔22〕在马关谈判时,李鸿章受尽了威逼、恫吓,他向伊藤百般乞求,甚至“失态”〔23〕。伊藤博文恃强勒逼,寸步不让,谈判几度濒临破裂边缘,在谈判赔款时,李鸿章说如此巨款,非中国所能担起,“日虽得胜,何必逼人太甚!”伊藤立即厉色驳斥:“敢问阁下所云,可认为是对本大臣提出条款之拒绝否?”李鸿章立即软了下来,央求道:“绝非如此,我愿诚心修和,但办不到事不能不说”〔24〕。与日本中通一气,谋求清廷早日批准互换。在批准互换后的交割台湾过程中,李鸿章力避承担交台任务,并力主尽速交割。早在马关条约签署之前,他就建议“宜派唐署抚就近与日员妥议,”〔25〕回到天津又奏报:“鸿病莫能兴,断难往台湾,”同时又不断威胁清廷尽速交割。5月13日致总署电中说:“和约既已妥准互换,除日本允还奉天南边另议外,其余应逐一照办,断不可游移借故迁延,以致另起波澜,生意外险;既请他国,保护既使办到,亦必枝节横生。”〔26〕不仅如此,他还借德人讹传,李鸿章“阴令台民叛拒倭人,显系违约,倭必兴兵构怨,势极危险,若再次战败,必将重议和约视马关前约为更甚。”〔27〕5月18日清廷令李经方赴烟台与日本办理交割台湾事宜,内确含对李氏父子羞辱之意。刑科给事中谢俊杭奏请:割台“既系李鸿章、李经方始终主谋,岂有功届垂成,反自逍遥事外之理?且该大臣等既有定割地请和之策,自必具用夷变夏之才。……相应请旨饬派李鸿章、李经方等迅速亲赴台湾,依取交割,以终遂其志,而间执其口”〔28〕。5月20日清廷又严令“李经方迅速前往,勿得畏难辞避;倘因迁延贻误,唯李经方是问!李鸿章亦不能辞其咎也!”〔29〕形势对李鸿章父子已十分严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李氏父子只好“勉为其难,无可推诿”了。李鸿章深知台湾人民竭力守土,死不事敌,李经方前往台湾是异常危险的。在此情况下,李鸿章便乞求日本“保护”李经方,要求日本“格外体谅,按照友谊,通融办理”〔30〕伊藤最初让李经方赴长崎,会同日本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同往台湾,这个主张连李鸿章也认为“显为伊党,徒招物议”,清廷电示“先赴长崎会同前往,诸多窒碍”〔31〕,遂止。其后,相约于淡水海面要会,由日本“出力保护”。李鸿章告李经方,“断难冒险进口登岸,又不便随日船进口,使人目为引日收地;在不即不离间较好……。”〔32〕李经方至淡水海面后,在日本的保护下,转赴基隆水面会桦山,在日舰上开具一张将“台澎之各海口并府厅县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物件”移交日本字样的清单,交付桦山后,返回上海。于是台湾响起了日本侵略者屠杀中国人民的枪声。李鸿章对日本侵略者给予李经方的“保护”,竟一再表示:“友谊关爱,尤感盛情于不尽。”〔33〕

李鸿章马关归来后,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特别是自身的利益,在洋人面前卑躬屈膝,言听计从,不惜用洋人压朝廷,洋奴本相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唯恐光绪拒批马关条约,急得六神无主,便操起用洋人压朝廷的武器。他请科士达进京为马关条约申辩。李鸿章深知军机大臣们(部分)反对这个条约,不愿和李鸿章见面,但是不能拒绝听科士达的话。他告诉科士达:你(指科士达)告诉他们的话,比我(指李鸿章自己)所说的一切,“力量要大得多”。〔34〕4月30日军机大臣们会晤了科士达,科士达威胁说“条约已不是李鸿章的条约,而是皇帝的条约了。……假若他(指皇上)拒绝批准的话,那在文明世界面前,他将失掉了体面,对于皇帝的不体面,军机大臣是应负责的。”〔35〕果然洋人的威胁对昏庸腐朽的清廷起了作用,在军机大臣与科士达会晤的第二天,光绪帝流泪批准了马关条约。科士达返回天津后,受到李鸿章“很愉快而有礼貌的接待”,并且向科士达说:若是你不去北京,“那条约不算完了”。〔36〕

李鸿章作为中日甲午战争的实际总指挥,是战争失败的直接责任者,被视为罪魁祸首,众矢之的,乃情理中事,作为外交的实际主持者、马关“议和”头等全权大臣屈辱签约,割地赔款,责任不容推卸;马关归来后,在批准互换马关条约以及交割台湾过程中,为一己之私利,更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作出种种仇快亲痛之事,理所当然地遭到全国人民的责骂。连他的女婿张佩纶都说李鸿章在甲午战争后“虽身存而名已丧。”〔37〕

注释:

〔1〕见《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下册,第482页。

〔2〕〔3〕〔11〕〔14〕〔15〕〔16〕〔17〕〔26〕〔27〕〔28〕〔29〕〔31〕〔33〕《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见《中日战争》丛刊第4册,第114、43、65、108、97、98、110、123、120、127、134、144页。

〔4〕〔34〕〔35〕〔36〕《科士达外交回忆录》,见《中日战争》丛刊第7册,第479、181、481页。

〔5〕《田贝论中日战争》,见《中日战争》丛刊第7册,第491 页。

〔6〕〔10〕〔13〕〔20〕〔21〕〔22〕〔25〕〔30〕〔32〕《李文忠公全集》,见《中日战争》丛刊第4册,第322、347、347、349、349、349、346、360、362页。

〔7〕〔8〕〔9〕《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 见《中日战争》丛刊第3册,第604、609、610页。

〔12〕〔18〕《翁文恭公全集》,见《中日战争》丛刊第4册第550、557页。

〔19〕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见《中国战争》丛刊第1册, 第88页。

〔23〕陆奥宗光:《蹇蹇录》第153页。

〔24〕《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第2册,第153页。

〔37〕张佩纶:《涧于集》,转引自《甲午战争九十周纪念论文集》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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