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主要问题论文_曹露,王磊,邓强伟,李丽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摘 要】针对水泥行业的现状以及项目特征,本文提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环境影响、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共5个方面,为做好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Discuss the main problem about New dry process cement 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ao Lu1 Wang Lei Deng Qiang-wei Li Li-zhen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ement industry,This article raised main problem about New dry process cement 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incude six aspects:conform to the industrial policy、environmental impact、atmospheric pollution control measures、discharging standard and total amount control、health protection zone.It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s for New dry process cement 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Keywords】New dry process cement 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7)04-0234-02

水泥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水泥产品是重要的建筑材料[1]。伴随着过去几十年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泥工业在近十年来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长期粗放式发展,给我国水泥行业带来了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顽疾,供需矛盾凸显,2016年全国水泥产量24亿吨,过剩产能占比将近40%。在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以及国家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形势下,一系列环保标准、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实施,其目的就是要加大水泥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控力度,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水泥行业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环保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2]。在此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可以充分发挥预防为主的特点,从项目源头规避一些政策红线的要求,提升水泥行业环境保护水平,减轻环境污染。针对水泥行业的现状以及项目特征,本文提出了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对切实做好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1 建设规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规模有明确规定:“2000吨/日及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均属于限制类”,因此对于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生产规模应≥2000吨/日,配套水泥粉磨站≥60万吨/年。

1.2 产能置换

为了遏制水泥产能的增加,在《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规定:“建设水泥熟料项目,必须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遏制水泥熟料产能增长。”因此,水泥建设项目必须有投资主管部门明确的产能置换方案,新建项目的产能要通过淘汰、关停落后水泥产能或者剩余产能来置换获取,置换比例应遵循减量或等量,以保证水泥总产能不增加。

1.3 项目选址

在《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中对水泥项目的选址的规定如下:“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敏感区域、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项目”,因此,水泥建设项目的场址要避开并尽量远离上述区域。

1.4 生产设备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以下水泥生产设备为淘汰类:“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1.5 石灰岩资源

《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中规定:“水泥熟料项目应有设计开采年限不低于30 年的石灰岩资源保障”。因此,对于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必须有配套的开采量不低于30年的石灰岩矿山,不能采取外购石灰岩的方式进行生产。

1.6 产品质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中规定:“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因此,水泥项目应提升产品质量,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

2.环境影响

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在项目投运期间其耗水量较小,且基本可以回用不外排,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大气影响、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影响以及生态影响。

2.1 大气影响

水泥行业的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产污环节众多,大气污染是该行业环境影响的重要方面。大气污染因子主要包括来自原料破碎、粉磨、储存及输送,熟料的煅烧、储存、输送,水泥粉磨、储存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水泥熟料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此外,矿山开采以及矿石运输过程中还会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产生。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重点关注上述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确定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源位置及排放源强,采用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参数,建立合理的大气预测模式,预测PM10、PM2.5、SO2、NOx等污染因子对周边区域的落地浓度值,对周边居民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的贡献浓度值,是否能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以此分析项目的大气影响,大气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可接受程度。

2.2 噪声影响

水泥项目噪声源较多,包含了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的生产设备噪声,具有复杂多样、分布广、噪声级高的特点。其主要噪声设备有破碎机、磨机、大型离心风机、空压机等。环境影响评价中要重点分析各类噪声源的数量、分布以及各类噪声源强大小,通过噪声预测,分析水泥厂噪声对厂界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对附近居民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是否有超标现象,以此分析水泥项目的厂区布局的合理性,噪声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对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2.3 固体废物影响

水泥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的环节主要是石灰石矿山的剥离废石以及各工艺过程布袋除尘器的收尘灰。其中各工艺过程收集的尘可以作为水泥配料利用,而对于石灰石开采废石应首先作为低品位矿在原料中搭配使用,对于利用不完的废石、废渣应堆置于专门设置的渣场,并做好排水、水土保持等措施。

2.4 生态影响

水泥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为石灰石矿山开采所带来的生态影响。由于石灰石矿山均为露天开采,其开采期间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是巨大的。其主要生态影响主要包含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地表植被、影响动物的生存环境、破坏土壤、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对周边的景观影响等。并且这些影响是长期的,只有矿山开采结束后才能通过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措施来逐渐消除,但也难以达到矿山开采前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因此,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重点关注矿山开采的生态影响,通过制定合理的建设期及运行期的生态保护措施,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水泥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环节众多,对于原料破碎、粉磨、储存及输送,熟料储存、输送,水泥粉磨、储存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均应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并安装符合要求的排气筒;而对于熟料烧成系统中的回转窑,作为水泥生产线中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其窑尾烟气除排放整个水泥生产线近一半的粉尘外,还有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因此,熟料烧成系统中的回转窑窑尾烟气是整个水泥生产线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

回转窑窑尾烟气中的烟(粉)尘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治理;窑尾排放的SO2是由于煤和原料中带入的硫在窑内燃烧产生的,由于窑内呈碱性环境,有高度活性的CaO存在,可大量吸收SO2,从而使大部分的S以硫酸盐的形式保留在水泥熟料中,通常在该过程中对硫的吸收率可达98%以上,因此SO2的实际排放量很小,可以达标排放;NOx治理通常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技术”,即回转窑采取例如“空气分级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降低NOx的产生浓度,再通过SNCR脱硝技术即将还原剂溶液(尿素或氨水)通过雾化喷射系统直接喷入窑中合适温度区域(850~1050℃),雾化后的还原剂与NOx进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反应,将NOx转化成无污染的N2,从而达到降低NOx排放浓度的目的,根据《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的要求,脱硝效率应不小于60%;窑尾烟囱的配置应满足标准要求,目前,大多数4000~5000t/d的熟料生产线窑尾烟囱的高度一般在100~120m左右。

4.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

水泥项目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以及窑尾废气中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的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排放限值要求。

水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通常为:烟(粉)尘、SO2、NOx[3]。上述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其排放量还应满足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要求。做到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双达标。

5.卫生防护距离

对于水泥制造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满足《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8068.1-2012)的相关要求,防护距离大小根据熟料产能及当地风速来确定,具体见表1。

6.结语

在进行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关注以上问题,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论述,才能使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更加完整,更具针对性与科学性,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同时为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提供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张剑锋.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讨[J].湖南有色金属,2006,22(4):48-49.

[2]刘瑞,郭治敏,王晓云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J].环境保护科学,2014,40(3):78-80.

[3]吴丽芳,游志华,褚海云等等.探讨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几个需要关注的要点[J].江西科学,2009,27(1):153-155.

作者简介:曹露(1986-),性别:男,籍贯:湖北宜都,工作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职称: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环境影响评价。

论文作者:曹露,王磊,邓强伟,李丽珍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7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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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主要问题论文_曹露,王磊,邓强伟,李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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