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调整外贸结构必要性的意见综述_进口替代论文

专家对调整外贸结构必要性的意见综述_进口替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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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研究外贸结构调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探讨新形势下加快外贸结构调整的可行对策与措施,为更好地落实“大经贸”战略服务,外经贸部《对外经贸研究》编辑部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委员会于近日在京联合召开了“外贸结构调整问题专家座谈会”。来自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所、外经贸部发展司、计财司、科技司、交际司、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

一、我国外贸结构优化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方针,明确今年总的宏观经济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必要的灵活性,做到稳中求进;同时指出,当前社会总供求大体平衡,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矛盾突出,产业结构、行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很不合理。今年要在继续搞好总量控制的同时,切实将工作重点转到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上来。

目前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一项任务是培育和扶持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加快支柱产业的发展和振兴,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第二项任务是着力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重复建设问题。第三项任务是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确立市场经济思想和竞争意识,增强国有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更好地为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服务。此外,还要解决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和地区结构雷同问题,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国际化的企业集团,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主力军,从根本上增强国际竞争力。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是一项全局性任务,但与外经贸发展也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上述艰巨任务给外经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外经贸领域加快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发展水平和质量,走上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轨道,从而为经济结构调整作出最大的贡献。另一方面,外经贸领域也要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自身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步伐,包括进出口商品结构、市场结构、地区结构、外资投向结构、外资来源结构和外经贸组织结构等等方面。外经贸自身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将对国民经济总体经济结构调整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外经贸工作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将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作为国民经济的功能性部门,迫切需要通过提高自身发展水平、质量和效益,增强服务意识,来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导向和综合服务;二是要下大力气调整和优化自身的结构,形成外经贸结构优化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良性循环。

具体而言,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给外经贸工作提出了以下方面的新要求:1.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服务。2.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为产业结构升级服务。3.积极扩大出口,努力提高出口质量、效益,为国内产业结构提供更大的回旋空间。4.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5.优化进口结构,建立技术引进的消化创新机制,促进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6.加快外贸企业改革和规模经营的步伐,优化外贸企业组织结构,还要大力推动贸、工、农、技、商、银的相互结合和渗透,实现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当然,我们还应该通过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完善外贸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开放国内市场,适当引进外部竞争,做到适度竞争与有限保护的有机结合,来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新的动力。

二、对我国目前出口商品结构的认识和评价

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意义在于带动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要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第二个转变,提高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工业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必将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我国目前出口商品结构的分析应透过数字看实质。我国在不断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方面,提出过两个阶段目标,即第一步从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向制成品出口为主转变;第二步从以粗加工产品出口为主向精加工产品出口为主转变。从全国出口的统计数字上看,这两个转变都可以说基本实现了。1996年机电产品继续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商品类别,出口额为48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2%。但是实际上,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状况未必有如此乐观。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迅速得到改善的一个原因是,出口中大量采用了加工贸易的做法。在加工贸易中,只要加工产品本身是深度加工产品、高技术产品,反映在我们统计中的,就是精加工产品、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而实际上,大量的加工过程短暂、加工深度不高。

有的与会同志提出,加工贸易的产品升级不宜纳入我们的出口商品结构分析。在加工贸易比重如此之大的情况下,应当在剔除加工贸易后,单独考察我们一般贸易的出口商品结构,由此得出的结果,相对于我们的工作目的来说才是有意义的和真实的。只有正确认识了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状况,才能采取正确的对策。

加工贸易在我国出口(实际上也就是在我们大力倡导的制成品出口)中占据了半璧江山。据海关统计,1996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已达14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首次超过我国外贸总额的一半,达51%,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贸易方式。其中,出口843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55.7%;进口623亿美元,占当年进口总额的44.8%。

与会同志普遍认为,在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主要贸易方式的现实情况下,把加工贸易作为关系到我国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以及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问题之一予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三、对加工贸易现状、作用和发展方向的认识

加工贸易是改革开放后逐步成形的一种发展战略。加工贸易的做法,确实立竿见影地带动了经济特区等沿海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但是,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也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我国加工贸易尚处于较典型的简单加工和组装型发展阶段。其特点是产业链条短,生产能力集中于下游产业,而零部件和材料过度依赖进口。这种初级阶段的加工贸易对中上游产业带动作用小,组装环节的加工增值率较低,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会逐步失去发展后劲。同时,已经发展起来的加工贸易,在我国沿海地区形成了一个以电子、轻工、纺织为主的中间投入品需求市场,只是由于政策上的障碍,市场潜力尚未挖掘出来。因此,如能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不仅能为国内企业开拓新的市场,而且通过加工贸易带动相关工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我国工业结构的改善和升级。针对目前存在的有关障碍,有的与会同志提出,首先要解决“三通”(即信息通、政策通、运输通)问题。具体提出以下建议:①应对现行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对阻碍或限制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内采购料件加工出口的内容加以修订;②对企业直接从事出口生产和为加工贸易提供料件,在进口关税和海关监管方面应一视同仁;③为解决信息不通问题,在加工贸易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中间投入品供求信息库;④为使国内企业生产料件适应加工出口要求,国家应扶植企业开发新产品或向加工企业提供试用品。

第二,有的同志认为,加工贸易的发展偏离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中存在着基础产业薄弱、加工制造业规模过于庞大的问题。鼓励加工贸易,会使加工制造能力大大超过国内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加剧我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状况,不利于发展我国较为薄弱的原料工业和设备制造业,这与我国鼓励发展基础产业的产业政策是矛盾的。因此,认为我国应当以一般贸易作为对外贸易的重点,真正使外贸发展和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起到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而把加工贸易作为一种补充,对有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①逐步统一对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政策待遇,使二者能平等竞争,让市场和企业客观地选择最有利、效益最好的贸易方式。②进一步取消进口限制,使企业能够比较自由地进口所需原料和设备,而不必以出口为条件获取进口产品。③不实行进出口联系制,以减少对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的鼓励。④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使一般贸易能够享受到平等待遇,避免由此造成贸易方式的政策引导;同时要切实解决间接进料的退税问题,以鼓励深加工、延长加工环节。⑤适当限制进行来料加工贸易的商品范围。

四、对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建议

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既是改善外贸商品结构的任务,也是改善国民经济结构的任务。目前,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存在着一些问题:①在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中,原材料密集型、低附加值产品占主导地位,主要是“以价、以最取胜”,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的粗放型机电工业结构制约着出口的进一步发展。②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导致机电产品出口后劲不足。现有的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政策,有些不再适用,有些作用减退。据对有关企业的调查,企业认同率较高、认为有明显鼓励作用的政策是扩大生产企业进出口权、出口退税、人民币贬值和增加流动资金及技改贷款,而目前除扩大生产企业进出口权外,其余三项的作用都在明显减弱甚至消失;同时,出口信贷与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手段由于一些体制尚未理顺而未能发挥出足够的促进作用。③国有企业改革滞后成为制约机电产品出口的制度性因素。

因此,与会同志认为,今后要保持机电产品出口以较快速度持续增长,需要新的政策思路和具体措施:①应贯彻扶植与金融融合的大型工贸机电企业的产业政策,加快机电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改革,对机电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兼并、联合应予支持;同时,继续增大技术投入,使高新技术尽快产业化;优先赋予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外贸经营权。②按照国际惯例,对机电产品尤其是成套设备的出口实行政策性金融支持。有的同志建议可通过以下金融方式予以支持:利用外汇储备建立机电产品中长期研究与开发贷款;赋予机电产品出口骨干企业对外融资权;多渠道筹集低成本资金,降低政策性出口信贷的利率;克服体制摩擦,充分发挥进出口银行的作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业务。③继续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实施全面的国际市场开拓营销策略,发挥政府机构在提供海外市场信息方面的作用,建立高效的海外市场服务系统;完善对海外投资的管理,维护出口经营秩序。有建议,为鼓励企业开辟新的出口市场特别是成套设备市场和基础设施市场,同时为防止随之而来的多家国内企业低价竞销问题,应对企业新开辟的国外市场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其在该市场的垄断经营权。

五、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为产业结构升级服务

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已连续4年居世界第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在我国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逐年增大,在改善我国外贸商品结构、增加外汇储备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199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已达1371亿美元,占国家外贸总额的47%。其中出口615亿美元,占40.6%,进口756亿美元,占55.2%。特别是机电行业,外商投资已达269亿美元,占55.8%,超过国有企业机电产品出口量。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出口122亿美元,增长38.5%,几乎占外商投资企业机电产品出口的一半,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的1/4。但是,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从整体来看,投资项目规模缩小(平均单项不到300万美元),产品品种单一,经营范围偏狭,不少三资企业集中在盈利性大或投机性强的产业或项目,而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近年来虽有增加,但总体比重很小。这正说明正确引导外资投向、加速外资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走向,尽管不同国家在不同发展时期及不同的区域,在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等方面制定了不同的政策,但基本方式都是围绕各自的优先发展产业加以调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近年来也开始从以往的地区优惠政策逐步转向与产业倾斜相结合的鼓励、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相应措施。这不仅是优化外资结构,搞好外商投资增量资产调查的目标,也是加强外商投资存量调整,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基本手段,应当切实贯彻执行。总体指导思想是:要按照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加强对外经贸投向结构和来源结构的引导,进一步实现外商投资来源结构的多样化,同样引导外商投资更多地投向国家鼓励的领域,以便使外商投资在促进我国支柱产业振兴和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为此,与会同志提出以下建议:①加大产业导向力度,优化外商投资结构。首先要完善产业政策立法和配套措施,实施以产业倾斜为主的优惠政策,同时辅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手段,包括更新投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吸纳国际金融性资本投资,减少以项目为主的工业性资本投资的消极影响。②鼓励外商投资与现有企业改造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强调国有大中型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借助外资发展和壮大自己,争取在国际经济合作和世界性结构调整中获取更多的收益。③调整外资政策,促进经济均衡发展。政策调整的基本出发点应该是能够培养新的经济增长功能,可以产生扩散效应。正确引导外商投资投向,达到产业自身健康发展与国家经济均衡发展的双重目标。④完善立法,加强权威的协调管理。外商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治散、治乱是外商投资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针对部门和地方利益刚性起主导的现实情况,一定要强调立法;同时建立统一的权威性外资管理协调机构,不仅要协调政策,规范招商引资秩序,更重要的是以法律手段,强化监督与管理,严肃企业纪律,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要大力打击走私和非法进出口活动。⑤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宽松的经营环境,同时要建立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强化社会服务功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管理、服务功能,使国家确定的各项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落到实处,并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依据产业政策进行贸易政策的选择

鼓励出口还是实行贸易保护,实行进口替代还是出口导向,一直是颇多争论的问题。有的与会同志提出,从理论上说,通过进口替代的逐步升级,从半成品的进口替代、一般制成品的进口替代到耐用品、机器设备的进口替代的发展,可以带动国民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但是,从一些国家的实践看,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完成进口替代的上述阶段,都是实施过程中就改弦易辙了,走向了出口导向政策。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一些民族工业还需要扶持,进口替代作为某些部门的发展策略而不是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总体的贸易政策,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实行。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进口替代下的保护措施,具有反出口倾向,它在保护某产品时,会对下游产品的出口产生限制作用。从长远来看,我们不能完全指望通过进口替代来实现产业升级,不能满足于进口替代,要确立出口导向,面向国际市场,通过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和国际竞争来逐步调整国内的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市场的开放是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和实现产业升级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为,高度的市场保护会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割裂,国内企业面临着国内市场较好的价格条件,又没有激烈竞争的压力,当然就没有出口的动力。我国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即属此类情况,在当前国内市场趋于饱和,竞争日渐激烈的形势下,许多企业将其不利处境归咎于市场的开放、进口的冲击以及外资的流入,习惯性地呼吁给于更多的保护。但这也恰是帮助国内企业进行自我改造与调整、走向国际市场的好时机。为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包括适当放开进口管理,同时,应适时制订相应政策,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逐步确立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企业的适应能力,更好地为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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