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_农民论文

中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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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和农民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工业与农业的关系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关系,如何协调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涉及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战略选择。本文试图运用社会学的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来研究建国以来城乡关系的演变过程,并解释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

一、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

1.建国初期中国的城乡关系

建国初期,中国社会整体上还处在传统农业社会和农村社会,处在前工业化阶段。社会产业结构上,中国仍然是一个以传统农业为主的农业国。1952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总产值占56.9%,工业总产值占43.1%。社会就业结构上,劳动力主要集中在传统农业部门。1952年,全国总人口574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191万人,占85.6%;非农业人口8291万人,占14.4%。社会劳动者人数共有20729万人, 在三大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17316万人,占83.5%;第二产业1528万人,占7.4%;第三产业1885万人,占9.1%。社会城乡结构上, 城市化水平很低。1952年,城镇人口为716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12.46%; 乡村人口50319万人,占总人口的87.54%〔1〕。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 中国面临着工业化的艰巨任务。

1950—1952年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是中国农村人口迁入城市较多的时期。这个时期内,城镇人口比重由10.64%上升到12.46%,城镇人口由5765万人增加到7163万人,增加了1398万人。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从农村招收了大批职工,工业化的启动推动了城市化的发展。这一时期城镇人口达到9949万人,全国净增城镇人口2786万,其中由农村迁移到城市的人口为1500万左右,平均每年300万左右〔2〕。城镇人口比重从12.5%上升到15.4%。与此同时,国家组织和动员人多地少的内地向边疆地区移民,也组织动员城市疏散人口支援内地,支援边疆,支援农业建设。因此,这一时期存在着城乡之间人口的双向流动。50年代由城市迁往农村和由农村迁入城市的人数之比,大约是1:1.8。这说明, 当时中国的城乡关系是开放的,城乡之间的迁移还是比较自由的,呈现城乡对流的状态。

2.城乡关系从开放到封闭

许多研究中国城市化过程的人认为,中国1949—1957年这段时间城市化的发展是正常的,甚至认为,“城市化进程呈城乡对流的良性循环状态。照此发展下去,中国的城市化可能会顺利完成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也将由此真正起飞。”〔3 〕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可以说,导致中国城市化同工业化脱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成的基本原因在这一时期已经存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选择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资金积累模式的基本框架在这一时期已经形成。以后中国的城市化政策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这一框架的补充和延伸。

造成以后中国城乡封闭的直接原因,是农民盲目流动问题对城市所造成的冲击,而“盲流问题”的发生则起因于粮食问题。中国人多地少,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粮食问题一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首要问题。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城市人口迅速增加。1953年,全国的城镇人口达到7826万人,比1952年增加663万, 比1949年增加2016万。农村非种粮人口和因灾害减产造成的缺粮人口,需要供应商品粮的也有1亿人左右〔4〕。加上粮食市场的混乱,就出现了1953年春全国性的严峻的粮食购销形势。这反映出落后的农业生产力同迅速发展的工业化需要之间的矛盾。

为了解决粮食问题,1953年10月,中央接连召开几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11月1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到1954年夏,又分别对食油和棉花实行了统购统销。统购统销制度的建立,对于扭转当时粮食购销紧张的被动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一制度奠定了后来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基础,对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56年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严重的“盲流”问题。这些流动的农民开始对城市造成巨大冲击。1956年12月,周恩来总理签发了《国务院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但盲流问题并没有得到制止。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于1957年3月、9月和12月连续下发通知和指示,要求各地采取坚决措施制止农民外流,开展生产自救战胜灾荒,同时禁止城市粮食部门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禁止工矿企业私自招用农村劳动力。1958年1月,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 次会议通过,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管理和统购统销两项制度的建立,起初并未作为限制城乡人口迁移的手段。但后来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发展,农村出现饥荒,城市商品粮供应也日趋紧张。到60年代初,严格的城市户口管理和粮食供应相结合,城市一步步走向封闭,农民不能自由流入城市,这就在城乡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这时城乡人口流动,城市从农村的招工和城市人口向外边的疏散,都纳入到国家计划的控制之下。中国的城乡分割和封闭,就是在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也可说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

3.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最终形成

城乡二元格局最初的出现,是按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防止农民盲目外流对城市生活造成冲击,同时最大限度地把农民稳定在农业上,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以为国家生产更多的商品粮和其他剩余农产品。也就是说,是试图把农民同农村和农业结合起来,创造一个中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为达到这一目的,还需要在农村建立起一种重要的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它的出现,对后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是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是城市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由国家统一安排的就业制度和商品粮供应制度以及其他有关人们生活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的确立,这就最终形成了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格局。

二、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分析

1.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社会结构的并存

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资金积累模式。中国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可以概括为:以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为主要目标的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这一战略使得我国产业的形成脱离了劳动力剩余和资金短缺的客观实际,向着资本密集型而不是劳动密集型的方向发展,造成资本形成要素中短缺的资金对过剩的劳动力的替代和排斥,非农产业部门在产值比重增加条件下就业增长缓慢,这就难以吸收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甚至连城市本身的就业问题也难以解决,因此只好关闭城市的大门,把农村人口排斥在城市之外。

中国的工业化资金积累选择的是高强度的积累模式,其特点是:通过农产品国家定价的形式,从农民手中低价收购,又对城市居民和企业低价销售,用以维持大工业低工资和低原料成本,提供不断产生超额工业利润的条件,最后又通过大工业利税上缴,集中起国家工业化的建设资金。1953年出台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就是这一积累模式的操作方式。在这种条件下,农业积累向工业领域的转移,主要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实现的。高强度的积累模式,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但扭曲了生产要素价格,使工业部门成本意识极差,效益长期低下。另一方面,在过高的积累率下,居民自主消费不足,特别是农村消费市场萎缩,这就从经济上固化起城乡之间的二元状态。因此,这一积累模式就成为城乡隔离状态形成和存在的主要原因。

这说明,中国落后的二元经济结构在特定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资金积累模式下,必然导致二元社会结构;反过来,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又进一步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二元经济结构同二元社会结构并存的状态。这成为直到80年代改革以前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特征,并直到现在还在很大程度上产生着多方面的影响。

可见,中国社会城乡二元格局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它是中国在特定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一种自然的延伸,并成为整个中国发展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要素分析

这里我们从要素组合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如何形成和维持的?它具有哪些结构要素?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维持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这就是:(1)户籍制度。这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划分的基础条件。通过这一制度,把整个社会一分为二:农村人和城市人。他们分别具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不得随意转换,特别是农村户口不能自由转换成城市户口。目的是阻止城乡之间人口的社会流动,主要是阻止农村人口流出农村进入城市。采取的手段是:一方面,在农村把户口同土地相结合,有农村户口就有在农村的土地,就有从事农业劳动和成为农民的条件。另一方面,在城市把户口同劳动就业和生活供应相结合,有城市户口就可以被安排就业并享受商品粮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反过来,没有城市户口就不能在城市就业和生活。户籍制度发挥了一道强有力的闸门作用,因此,这一制度是城乡分割、形成二元的基础条件。(2)统购统销制度。 在城乡分离的条件下要实现交换,就需要建立起一种独特的制度,这就是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国家从农村以低价统一收购农产品,保证对城市居民的计划供给,同时也保证工业生产的原料来源。反过来,国家利用手中掌握的紧缺的工业产品,换回农民手中国家需要的农副产品。这一制度构成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交换条件。(3)人民公社制度。 有了城乡之间的分割和交换,还需要从农村和城市两方面来保证各自的稳定。农村的稳定就是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实现的。人民公社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制、集体的生产和分配,通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所控制的各方面资源,实现对农民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这就形成农民对人民公社的依附性,同时也制止了可能出现的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防止了流民的产生。因此,这一制度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农村方面的稳定条件。(4 )城市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这是城市方面的稳定条件。它保证了对城市市民的劳动就业安排,并为其提供完备的生活保障,从出生到上学,从就业到退休,包括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纳入到城市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之中。反过来,农民无法进入这一体系,就无法在城市定居和生活。因此,这就成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另一个不可缺少的稳定条件。

3.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功能特点

这里还需要进一步从结构功能分析的角度来探讨一下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为什么会出现,以及它为什么会长期存在。

从总的方面来看,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履行了三个方面的功能:(1)资金积累功能。 中国强力推进型工业化需要一种高强度的积累模式,这种高强度的积累模式是通过工农业和城乡之间的不平等交换实现的。为了保证这种不平等交换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建立一种制度化的交换体系,这就是统购统销制度。统购统销制度也就履行了工业发展的资金积累功能。(2)工业化优先发展功能。 工业化优先发展一方面需要农业提供日益增多的廉价的农产品和劳动力,另一方面又需要把农民稳定在农村里乃至农业上。为了避免农村人口流动对城市造成巨大冲击,就需要制造一道闸门来进行控制,这就是城乡户口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户口管理制度是在工业化发展只要好处不要坏处这种两难选择中所发现的一件法宝,它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地履行了工业化优先发展的功能。(3)社会稳定功能。仅只有以上两个条件并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 社会稳定首先是农村方面的稳定,人民公社制度就履行了稳定农村社会的功能。其次在城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起到了稳定城市社会的作用。

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正是具备了以上这些重要的功能,才得以存在和维持。因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它最初形成的一段时间里具有积极的功能,曾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不能不看到,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相联系的工业化发展模式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模式,它一开始就伴随着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如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积累和消费的矛盾、农业与工业的矛盾、城乡矛盾和工农矛盾,等等,所有这些矛盾都制约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重要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具有积极功能的同时,还具有消极的功能,即负功能。正是这些消极功能的发展,导致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演变。

三、二元社会结构下的中国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

1.城市化的曲折道路

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状态下,国家试图通过经济计划来协调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但城市化却往往同工业化相脱节。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城市化的大起大落,工业化和城市化都处在强烈的波动之中,甚至引起急剧的社会震荡。

1958年开始“大跃进”,全民大办钢铁,用强力推动工业化发展。这一时期大量从农村招工,仅1958年一年全国职工人数就增加2093万人,到1960年职工人数达到5969万人,比1957年增加2868万人。与此相联系,全国城镇人口从1957年的9949万人迅速上升到1960年的13073万人, 城镇人口比重从15.39%猛升到19.75%。这是一种超过实际能力的揠苗助长式的增长。随着三年严重经济困难的出现,国民经济被迫调整。这就出现了城市人口向农村的反向大迁移,1961—1963年全国由城市遣返农村的职工人数达2000万左右,全国城镇人口从13073万人减少到11646万人,净减少1427万,致使城镇人口比重由1960年的19.75 %下降到1963年的16.84%。这一变化正如周恩来总理当时所说, 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迁移的空前规模的大调整。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这一巨大波动对后来的发展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全国工业产值直到1969年即9年之后才又超过1960年的总量; 工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直到1977年即17年之后才又超过1960年的水平;全国职工人数直到1970年即10年之后才达到6216万人,超过1960年的职工数量;城镇人口在全国总人口迅速增加的情况下到1966年即6 年之后才又达到1.3亿以上;城镇人口比重即城市化水平表现得更为滞后, 直到1981年即21年之后才达到20.16%,超过1960年的水平。

可见,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脱离,城市化的严重滞后又极大地制约了工业化的发展。

中国城市化的停滞,首先表现在从政策上对城镇人口的压缩和减少市镇的数量。1961—1964年,全国建制市从208座减少到169座,建制镇从4429个减少到2877个。这样,从1964年开始,直到1978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一直处在18%以下。城市化停滞的另一个表现,是城镇人口的总量增长主要来自于城镇本身人口的自然增长。据估算,1949—1979年,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累计5200多万,占城镇人口净增总数的66%,自然增长在全国城镇人口增长中起主要作用。城市化的停滞还有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小城镇的衰落。在整个60年代和70年代,小城镇不但没有发展,而且一些历史上著名的集镇都衰落了。1963—1983年,全国镇的数量由4032个下降到2781个,镇的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则从82.63%下降为71.95%。 中国人口城镇化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大中小城市的人口增长快于镇的人口增长,使得镇人口占城镇人口的比重由1953年的43.06 %下降到1982年的29.59%, 这是中国镇的建设和发展呈现萎缩的一个显著标志。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成千上万的干部、知识分子和他们的家属子女在被“批倒斗臭”之后,被遣返原籍。同60年代初的2000多万城市职工遣返原籍的区别在于:前次主要出于经济原因,这次则主要出于政治原因。1966—1976年,总数达2000万的知识青年在上山下乡运动中,又被下放到农村,这一次大规模的从城市到农村的人口迁移,涉及到了城市的千家万户,对中国一代人的命运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反城市化的政策和做法,给经济社会各方面造成的负担更是沉重的。

2.农民的固化

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分化程度低,分化速度慢,社会流动停滞,整个社会具有很高的同质性和均等性。农民的基本特征就是固化,即保持固定和不变,很少向外流动,农民内部则很少产生社会分化,而仅有的很少的流动和分化机会又存在着垄断性,广大农民基本上处在一种彼此差别不大、高度同质的状态。

城乡分离限制了农民向城市的社会流动,这样就把农民约束在农村里。在农村又以粮为纲,让农民单纯从事粮食种植业,这又把农民限制在农业上。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使得农民在集体内部很少存在差别,大家都处在普遍的贫困状态。从60年代开始,直到1978年,国家基本上停止了从农村招收工人。只是在1970—1972年经济短期跃进阶段,才间接地从农村吸收了一部分工人,其中包括从农村下乡知识青年中抽调回城的部分约400万左右, 此外也有通过复员军人安置和农村合同工转正实现的。

3.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社会结构并存,形成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格局,因此,城乡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也表现为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发展经济学和发展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必然引起社会经济结构的转换,如果社会经济结构的转换滞后,就会反过来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就必然使得社会经济结构转换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造成中国工业和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结构性矛盾。1949—1978年,我国工业与农业的产值比例由30:70变为75:25,但是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仍然高达84.2%,甚至还超过1949年的82.6%的水平,农业劳动力仍占总就业劳动力的70%,城市化水平仅只有17.92%,低于1960年19.75%的水平。工业超前而农业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业的周期性波动成为一个长期性的社会经济问题。

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状态下,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制度这种不等价的交换关系,人为地维护和扩大了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1952—1986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业中隐蔽地抽走了5823.74 亿元的巨额资金,加上农业为国家缴纳的税收1044.38亿元,两项合计6868.12亿元,约占农业所创造产值的18.5%〔5〕。这种不等价交换, 就从制度上固定并扩大了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别来看,196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1:2.2, 到1978年扩大到1:2.4,改革后到1985年缩小为1:1.7,之后又迅速反弹,到1994年更扩大到1:2.6以上。从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别来看,1952 年两者之比为1:2.4,到1978年扩大到1:2.9,改革后到1985年缩小为1:2.2,到1994年又迅速扩大到1:3.64〔6〕。

工农差别还有一个重要表现是社会地位的差别。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通过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把社会一分为二:城市和农村,与此相联系的是城市人和农村人,他们分别被纳入到不同的制度和体制之中,具有不同的身份和待遇,从而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并且存在着这种身份和地位的不可转换性。这就不仅划分而且固定了工人和农民之间的社会地位的差别。

四、改革与中国城乡关系的变动

1.农村改革与社会经济结构性演变

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变化与城乡关系的松动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农村改革实质上是改革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

农村改革是从1978年后的“包产到户”开始的。1981—1982年是包产到户普遍发展的时期,并从包产到户转变为包干到户。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把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变成农民的家庭经营,把集体生产单位还原为家庭生产单位。家庭经营的实行,是农村生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它开始了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瓦解的过程。1982年12月国家宪法规定,今后乡镇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行政区域,这就最终宣告了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

农村改革后,长期被人民公社体制压抑的农业生产潜力得到发挥,农村经济高速增长,全国粮食产量到1984年达到40731万吨,人均400公斤,创造了历史最高记录。在这种情况下,1985年1月中央下发1号文件,正式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代之以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到此为止,于1953年底建立起来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在延续了30多年之后,首先从农村这一端被正式取消。可以说,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是我国继家庭承包制瓦解人民公社制度之后的又一次重要改革,它意味着在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稳定条件之一——农村人民公社制度被取消之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交换条件也开始动摇,这就必然引起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另外两个条件——以城市就业与保障制度为代表的稳定条件和以户口管理制度为代表的分离条件发生变革,从而在整个上导致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改变。

农村改革带来了两个直接结果,一个是粮、棉、油等农产品的大量增加,一个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现。这就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带来农村的非农化趋势与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开始全面转换。1978—1988年,农村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从2218 万人增加到9545.45万人,累计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7327.45万人, 乡镇企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占到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1.82%。到1994年, 农村工业产值超过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一半,已占工业的半壁江山。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74.3%,而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重则下降到25.7%。农村乡镇企业职工总数达到12017万人, 超过全国国有单位(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7%,农业劳动力则下降到占全社会劳动力的54.3%〔7〕。

中国的农村工业是在二元结构的传统农业和现代大工业两大板块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正是在城乡封闭、生产要素市场相对隔绝的特殊条件下,才形成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中国农村工业化模式。乡镇企业作为中国工业化的一个新的生长点,有效地吸纳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依靠农村自身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结构的快速转换,从而开拓了中国工业化的一条新路。中国农村工业的发展,作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一种新的强大的结构和功能要素,从根本上冲击和改变着中国经济二元结构和社会二元结构,并可能最终成为沟通和融合城乡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2.城市改革与社会结构性流动

中国城乡二元格局的变化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这主要是因为城市作为城乡二元格局的一端是受益者,是既得利益的一方,长期形成的刚性利益难以触动。而农村则是利益的提供者,是受损的一方,因此迫切需要改变自身的处境和地位。农村改革动摇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两大支柱,“破坏”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一方的“稳定”状态,这就反过来对城市一方的“稳定”造成巨大冲击,迫使城市方面也不得不进行改革。城市改革比较复杂和困难,首先从菜篮子做起,进行蔬菜和副食品供应制度的改革,并逐步达到粮油供应的完全放开。到1993年,同城市户口制度紧密结合、关系到城市千家万户生活的重要凭证——粮本与粮票,终于失去了作用。城市的劳动就业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制度乃至户口管理制度,都在逐步的改革之中。所有这一切,都在改变着以前固化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松动。

中国的城市化在经过长期的停滞之后,从1978年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到1981年,城市化水平超过了1960年曾经达到的最高程度,并首次超过20%,为20.16%。1982—1992年,全国城镇总人口从21480万增加到32372万,增加了10892万,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人以上,城市化水平从21.13%上升到27.63%,提高了6.5个百分点。到1994年, 城市化水平进一步达到28.62%〔8〕。可以说,改革后中国城市化的新进展,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不断松动的条件下实现的。城乡关系的松动促进了城市化,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化,使其走上了一条特殊的道路,形成二元城市化的状态,即城市方面的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并存,农村小城镇化快于大中小城市的城市化。中国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仍然存在的状态下,开辟了一条中国城市化的新路,必将反过来不断改变城乡二元社会格局,最终达到城乡的交流和融合。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社会流动的停滞是其主要特征。研究中国城乡关系的演变过程,我们发现,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与农民的社会流动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城市化的过程就表现为农民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国的农村改革首先把农民从农业解放出来,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城乡分离的状态下采取“离土不离乡”的方式被乡镇企业所吸收,应该说这是农民在改革后的一次重要解放。但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在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以后,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在下降,农民流动开始从“离土不离乡”向“离土又离乡”转变。1989年民工潮起,百万民工下广州。到目前,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常年流动的民工大约有5000—6000万人,其中跨省流动的民工超过2000万。农民开始由农村进入城镇,这是中国农民的又一次重要解放,必将进一步地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状况。

3.中国社会结构性转型与新型城乡关系的确立

在长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下,中国城乡处于封闭的状态。改革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条件的消失和变化,从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到统购统销制度的取消,又到城市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乃至户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开始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不断演变过程。城乡关系越来越松动,城市也变得越来越开放,农民工人开始了在城乡之间的社会结构性流动过程。这样就在以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分离的两大板块中,产生出一块介于两者之间的规模越来越大的中间层:在工业与农业之间产生了乡镇企业;在城市和农村之间产生了小城镇;在工人和农民之间产生了农民工人阶层。这就使得以前的二元社会结构有所改变,变得比较松动和模糊,开始出现不断交流和融合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但由于城乡户口管理制度和城市劳动就业与福利制度的继续存在,二元社会结构的界线并未消失,城乡之间还只是有限的交流和开放,城乡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只是有所缓和,并未根本消除。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长仍然未能改变经济社会结构转换滞后的事实,这表现为中国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却存在85%的非农业产值和不到30%的城市化水平、15%左右的农业产值和70%以上的农村人口等结构性失衡状态,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又是同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相联系的。如果说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使我们认识到,不能再局限于农业的范围来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那么我们还应认识到,也不能再局限于农村的范围来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而必须从城乡一体的综合性角度来考虑和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已进入一个快速的全面转型时期,正不断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由此而形成一个农民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的社会结构性流动过程,这是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这就需要我们重新调整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大力改革城乡户口管理制度,改革城市劳动就业、住房和福利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建立起一种更加开放、交流直到走向融合的城乡关系新格局,最终实现城乡的一体化。

注释:

〔1〕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3),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

〔2〕陆学艺、李培林主编:《中国社会发展报告》,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4页。

〔3〕高佩义:《中外城市化比较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89页。

〔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56页。

〔5〕朱庆芳:《城乡差别与农村社会问题》,《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2期。

〔6〕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5),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版。

〔7〕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5)。

〔8〕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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