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彭向升[1]2016年在《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从21世纪初,中国农村发展的相对滞后性问题不断凸显,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成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对于“叁农”问题的解决,农村金融的发展与支持至关重要。然而,农村金融仍是整个中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即建立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特别强调要“坚持共享发展”,“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应是下一步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点所在,是实现农民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共享发展,实施金融扶贫的重要途径。研究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非常关键的核心问题就是正确处理好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本文以马克思经济学有关农业、金融发展和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理论为指导,通过借鉴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界定了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范畴,构建了政府与市场作用视角下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依据。在此理论指导下,从中国农村普惠金融的现实考察出发,分析当前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原因及形成机理。国外一些国家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具有成功的经验,对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在前文论述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促进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框架设计,包括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与原则、框架和路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应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改革,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以及市场退出等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边界,政府要致力于弥补“市场失灵”,同时减少政府干预过程中的“政府失灵”。

胡玥[2]2013年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叁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农民增收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村社会矛盾冲突严峻,影响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融资难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那么解决好农村融资问题就是破解“叁农”难题的关键。在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济虽然率先发展,但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指导下,资本向城市集聚,农业自身的积累已经无法满足日益膨胀的农村资金需求,国家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不够,出现了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我国长期征收农业税,财政支农也只是在近年来快速发展,民间金融就成为农村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缺乏规范引导,导致农村民间金融的畸形发展,因而农村融资虽然种类丰富,但是在我国的实际发展中却出现了功能错位、结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在农村融资问题研究中,缺乏适当的理论指导,没有将理论与我国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本文以法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为主线,结合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统计与计量分析、归纳演绎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进行研究。本篇博士论文总共分为八章,论文在法经济学的视野下,以公平和效率作为研究农村融资问题的出发点,构建法经济学分析农村融资问题的理论框架;对国外典型国家、地区的农村融资经验进行总结,以对我国有所启示;接着论文重点运用法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我国农村融资的历史变迁,并对我国农村融资的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提出了法经济学视野下我国农村融资改革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1)构建了法经济学视野下分析农村融资问题的理论框架。论文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基本理论等方面对法经济学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对本文研究的农村融资进行界定,包括农村正规金融、农村民间金融、财政支农叁方面,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正规金融二者可以相互替代,农村民间金融是农村正规金融不足的有益补充,财政支农能够保障农村公共品供给,弥补农村正规金融、农村民间金融的不足;进而论文在法经济学公平与效率并重的理念下分析农村融资问题,利用法律供求理论分析了农村融资的效率变迁,提出破解农村融资难题、实现公平与效率统筹的关键是对农村融资进行法律规制。(2)国外农村融资发展的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论文选取了日本、德国、美国、孟加拉、赞比亚、印度等国家对农村金融发展进行了总结;选取美国、印度对国外财政支农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于:在经济发展中,国家要因地制宜、多层次、多途径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同时财政支农也是各个国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3)论文使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农村融资的历史变迁与存在的现实问题。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的路径依赖,农村金融发展历程是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忽视了非正规金融活动以及其他配套机构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我国财政支农的变迁则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促进重工业化发展,从农村抽走农业剩余,直到新世纪才取消了农业税,财政支农才真正成为我国农村融资的一种形式。就当前我国农村融资发展现状看,虽然我国农村融资快速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农村金融供给与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间存在矛盾;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定位模糊,自身经营效益偏低,农村金融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完善;财政支农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支农结构也需要进行调整,政策体系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健全。(4)对我国农村融资的绩效进行了评价。农村正规金融方面贷存比快速下降,农村贷款满足不了农村金融需求;新世纪以来,财政支农的规模、类型才不断增加,但财政支农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就农村民间融资看,农村民间融资的比例要比城市高很多,说明农民从正规途径获得金融支持不足,只能依赖于农村民间资本。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农村融资的绩效进行了分析,农村融资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显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从长期看,农村贷款、财政支农都是农业增长、农民收入增加的原因。(5)提出了我国农村融资改革的制度设计与路径选择。通过对农村融资改革目标、方向的分析,具体给出了我国农村融资改革的制度框架设计,分别对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改革进行了论述。论文为农村融资改革设计了时间和空间两条具体的实现路径。在时间路径中,提出了农村金融、财政支农的重点先后次序;在空间路径选择中,强调了“由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路径相结合的农村融资改革道路。论文在以下叁方面有所创新:一是构建了法经济学视野下分析农村融资问题的理论框架。公平与效率问题是经济学的经典命题,而法经济学为农村融资中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兼顾提供了思路,农村融资涉及到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叁方面,而这叁方面在农村融资的公平与效率中作用有所差异。为了实现农村融资的公平与效率,需要通过法律规制来设计农村融资的制度框架,法律规制可以改变农村融资的供求均衡,进而促进农村融资的发展。二是基于法经济学分析了我国农村融资的发展变化。在法经济学的指导下,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的路径依赖,农村金融发展历程是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农村金融发展中侧重通过规章政策管理,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比较滞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在正规金融机构而忽视了民间金融活动以及其他配套机构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叁是在法经济学框架下对我国农村融资绩效进行评价。在法经济学公平与效率的理念下,将我国农村融资分为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叁部分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在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背景下,农村民间金融是我国农村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效率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财政支农作为政府支持农村发展的具体形式,不仅有利于实现公平,而且对于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都是有利的;今后的融资改革要引导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转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正规金融比财政支农更为重要。最后要指出的是,论文是在法经济学视野下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融资问题的初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张营周[3]2007年在《西部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分析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发生了“异化”,全行业亏损,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西部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如何结合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产权制度,并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叁农”、服务“叁农”的重任,就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针对当前西部农村合作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本文综合运用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立足西部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采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我国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制度选择以及经营绩效、制度缺陷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思路。论文的第一章主要为全文作理论铺垫,阐述了合作、合作经济、合作金融的内涵和联系,并指出了合作金融的特征和演变。第二章通过对西部地区农户借贷行为特点和经济特征的分析,认为西部农户仍处于“道义小农”向“理性小农”过渡的阶段,指出合作制是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制度的主要选择。第叁章经营绩效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就经营效率而言,西部农村信用社确实扮演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支农水平有限;农民贷款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信用社过度强调了抵押品与担保,而不是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甄别优质贷款客户;就发展潜力来说,农村信用社亏损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均费用较高,且基本不具备金融创新能力;就中介效率来看,西部存款动员率和金融中介率高于中部。第四章为西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缺陷。从制度层面来看,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产权模糊、残缺不全,治理结构混乱;新一轮改革采取的县乡统一法人模式和股份合作制银行模式,虽有优势,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农信社陷入多头管理窘境等问题。第五章在以上经营绩效、制度缺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西部地区农信社制度创新的思路。如在产权结构上构建为“叁农”服务的内在机制、创新内控管理制度、创新约束激励机制等。

耿传辉[4]2016年在《中国农村土地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叁农”问题和“农村金融改革”是当今经济领域里比较热点的问题。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农业的弱质性,“叁农”和农村金融的发展都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叁农”问题的关键是资金短缺,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贷款可获得性差的现象并存。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症结就是缺少好的抵押品。基于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仍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土地上,将农村土地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金化的转换,发展农村土地金融,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地区实现金融普惠。本文以农村土地金融的理论基础为逻辑起点,以农村土地金融的发展变迁为逻辑主线,将对中国农村土地金融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分析置于国际横向比较与国内纵向发展的背景下,力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叁农”问题解决,从而使研究的主题与对策建议更具有现实意义。第一章是绪论。本章是对论文的整体规划,包括研究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现状与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是相关理论及其溯源,也是论文选题的理论依据。首先,该部分对文章中土地金融、农村土地金融等几个中心词汇进行了概念和研究范围的界定。其次,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村土地金融相关理论及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金融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和土地收益资本化理论等。再次,对西方学者有关农村土地金融理论进行了梳理,主要包括金融结构理论、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金融约束理论和农业信贷补贴理论等。第叁章是从横向对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土地金融进行考察与借鉴。一是德国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与公立土地银行相结合的模式;二是美国以联邦土地银行为核心的政府农业信贷体系;叁是印度的以农村协作金融为特色的土地金融体系;四是台湾地区以台湾土地银行为主导的土地金融模式。通过对上述国家与地区农村土地金融模式的比较和考察,可以看出我国土地金融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为指导,发挥后发优势,充分发挥农村土地金融对“叁农”的支持作用。第四章是从纵向回顾中国农村土地金融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一是通过历史分析法,系统梳理了我国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变迁历程,包括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土地融资功能、民国时期的农村土地金融试验到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金融发展变革等;二是中国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成绩。一方面是建立了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以及农业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正规农村土地金融机构体系,另一方面是形成了包括钱庄、合会、民间借贷、典当、民间集资、民间借贷、民间贴现组织等的非正规农村土地金融组织体系;叁是中国农村土地金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土地金融服务不足、农民土地抵押权受限和农村土地债券滞后;四是中国农村土地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主要有土地制度缺陷的限制、农业弱质性的局限、市场机制异化的制约、金融监管滞后的障碍以及城乡二元体制的藩篱等。第五章是中国农村土地金融的改革实践。本章主要是在上一章纵向回顾中国农村土地金融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土地金融的典型模式实践进行横向比较,以便分析各种农村土地金融模式的优劣。一是以绍兴为代表的农村土地信托模式;二是以重庆江津为代表的农村土地证券化模式;叁是以重庆为代表的地票交易模式;四是以吉林梨树为代表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尤其是在吉林省开展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填补了我国农村土地金融的空白,大大提高了信贷资金在农村地区的可获得性。我国目前已经开展的农村土地金融实践各有特色、各有优缺点,总体目标都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金融资产,实现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功能。第六章是中国农村土地金融的未来发展。我国农村土地金融改革一定要以服务“叁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实施体制和机制再造,不断加大农村土地金融支持“叁农”的力度,从而更好地满足“叁农”金融服务需求。为此,我国农村土地金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不断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农村土地金融机构建设,加快农村土地金融产品创新,加强农村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健全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强化农村土地金融风险控制等。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民生金融、互联网金融,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构建良好的农村土地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土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齐明[5]2007年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我国的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农村金融系统也有较大发展,农村存贷款绝对数额增长很多,以农信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很高,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叁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农村金融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对我国农村金融系统进行改革,解决当前农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可以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使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的增收致富、农村的繁荣和农业的发展,也就成为解决“叁农”问题的一把钥匙。本文在对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和分析我国历次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外国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方面的经验,对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问题分析。只有了解、掌握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和总结,才能切实地找出科学合理的改革道路。这一章主要是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结构及我国农村现有的正规金融组织及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简要的介绍,并对现存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二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历程及评价。本章回顾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历史,介绍历次改革的政策出发点、出台的各项政策及其实际达成的效果,分析总结历次改革未能达到理想效果的原因以及可为当前及今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借鉴的经验教训。从总体上来讲,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是由于改革方式和路径不正确造成的,我国一直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进行严格的管制,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是外生的,是政府一手制造的,缺乏农村经济主体的主动参与,因而与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相适应。最后得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必须要跳出原有的改革思路,即要由基于重视由上到下的改革,转变为重视由下到上的改革上来;由重视农村金融供给转变到重视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和农村金融需求上来,以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进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制度创新,科学合理地改革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第叁章是国外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借鉴分析。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农村经济和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改革的过程中,都有成功和失败的案例,本章分别介绍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及失败教训,并指出值得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吸收借鉴之处。第四章是在结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对我国历次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国外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对我国当前及未来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政策建议。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应充分调动农村及城镇相关经济主体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提高正规金融组织的运营效率,规范和科学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展,使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更加适应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吴爱华[6]2013年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是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已经把发展农村金融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原有传统农村正规金融虽经过不断完善和改革,但服务和支持农业及农村发展的作用开始退化,从而导致广大农民群众及相当大一部分农村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的问题[1]。合作金融组织是弱势经济主体为解决难融资的问题而进行的资金方面的合作,已经有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到如今还是被广大急需资金群体认为是满足资金需要的一种有效的资金提供方式[2]。合作金融在我国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建国初期在革命根据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信用社在解决贫困农民的融资难题、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打击高利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后来由于合作化、文革及改革开放后的一系列改革,农村信用社离农倾向越来越严重。而一些新型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农村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探求现阶段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解决“农村、农民和农业的叁农”问题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完善机制[3],提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完善的政策建议,对发挥农村金融市场的融资功能,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文以有关经济学理论为研究工具,根据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为研究对象,对它们给予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着力于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方面的新探索。文章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框架,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是分析了在新的形势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研究背景。从农村金融的供求现状、新农村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等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来探讨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国内外合作金融的发展动态;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相关理论。从合作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一般理论和合作金融的内涵入手,按合作金融的本质特征及合作金融的演变,对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合作金融进行系统分类[4]。第叁部分分析了农村合作金融的演变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供给现状。结合我国农村目前合作金融需求来研究合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实必要性,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现状。并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第四部分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绩效着手,实证分析了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2]。发现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规模、效率、金融结构能增加农民的收入。第五部分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借鉴启示。第六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遇到困难。并对其深层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七部分,政策建议。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1、完善农村各种制度建设,满足合作金融运行所需环境条件[4];2、引导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借贷利率适度回落;3、增加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供给;4、确实采取措施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5、构建全面有效、科学规范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6,加大政策扶持;7,创新金融服务工具。

马宁[7]2010年在《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发生了重大变迁。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制度供求失衡、组织制度不完善、产权制度不清晰和监管制度低效率,等等。这些制度缺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对农村金融制度进行创新。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构想: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全功能的农村金融组织制度,构建结构合理、边界清晰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构建全面有效、科学规范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优化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韩冰[8]2008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弱小农户在与其他强大的市场主体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日益明显,农民利益大量流失。为解决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减少农民参与市场的竞争风险和不确定性,提高交易效率,就必须有一个能直接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充当农民和市场的中介,于是农村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多种方式自愿组织起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快速发展。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着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其中,资金短缺问题尤其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资金缺口较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和农户自筹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从长远来看,农村金融的信贷支持自然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尽管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农村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供给仍然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资金供给数量少、供给结构错位、金融服务机构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方面,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本论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银行信贷合约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在详细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深入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的支持现状,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的制约因素,得出结论:造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不足的直接原因是农村资金信贷部门对合作社贷款的机会成本高、合作社可抵押价值过低、银行放贷交易成本过高,而深层次的原因是合作社融资缺乏完备的政府制度保障,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也无法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通过对日本农村金融的借鉴,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转变政府角色,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抵押担保和保险机制;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贷等级评定制度;国家对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扶持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其建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张宁宁[9]2016年在《“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关键问题与路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具有鲜明的演进特征。目前,农村金融制度仍面临产权结构不明晰、组织治理结构不完善、支农力度不够等问题的困扰与制约。在"新常态"下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就需要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培育、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创新、金融交易中的社会网建设、土地经营权抵押机制创新等关键问题。为此,应努力探寻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路径,具体包括做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采取自下而上的创新方式,合理确定创新边界,明晰创新实施主体,放松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政策约束。

王继权[10]2001年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典型代表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已经历了50年的发展历史。当前由于其管理体制、经营方向、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诸多问题,而成为农村经济和金融理论界争议颇多的话题。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长期发展不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导型金融发展模式下,各级政府代理安排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由此不可避免地导致不适当的行政介入和行政干预。此外,国家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定性定位问一直未能很好解决,导致管理体制错位;产权制度由于历史资产不清、现有股金结构不合理而难以发挥产权机制的激励效应;内部管理尚未构筑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制度体系,而缺乏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经营方向过于注重商业化经营,偏离了为合作成员服务的宗旨;外部监管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种种弊端造成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结构的弱化,民主管理的虚化,经营宗旨的异化,从而损害了作为这种经济形式本质特征的合作制原则。因此,有必要从合作经济理论追本溯源入手,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合作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和制度创新问题。这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论文坚持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以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和合作制原则作为论文立论的基础,同时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交易成本、不完全契约、委托代理等相关原理作为理论分析工具。论文的研究思路是,以农村合作金融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作为立论的基础,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合作金融坚持合作制原则的必要性。在历史地和现实地考察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变迁、制度安排、制度绩效的基础上,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探讨了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的目标模式、基本内容,并提出了进行制度创新的路径与对策。 论文的结构是,第一部分系统地引入了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和方法,指出我国现阶段以合作制原则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同时,较为全面客观地介绍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基本观点和研究方法,从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两方面作了必要的准备。第二部分先回顾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制度变迁史,再着重从现行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主要方面一一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经营制度、监管制度等入手,解读农村合作金融的现状和问题,剖析制度结构,评价制度绩效,这部分是论文的主体。第叁部分揭示了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的目标模式、环境因素、基本内容、路径选择,这是论文的结论部分。 第一剖分:理论、方洁及启示 第一章,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继者的合作经济思想、方法及其实践。针对目前存在的否定合作制原则的实际,着重论述了农村合作金融坚持合作制原则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指出坚持合作制原则,是农村多种经济形式存在发展的需要,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自身管理发展的需要,是农村合作金融竟争发展的需要。第二章,介绍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方法论基础。概括了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产权。交易成本、不完全契约、委托代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并指出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研究中引入制度分析的可能性、必然性和具体途径。 第二$分:历史、现状和网回 第叁章,回顾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从社会经济背景、制度安排的内容及结构、制度绩效等方面作了简要评价,并对制度变 习迁的特点和模型作了分析。认为制度变迁的诱因是各利益主体的寻利动机,主体是政府组织而非经济个体,过程呈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制度变迁的模型,属于强制性变迁,而不是诱致性变迁。第四章,从不同方面对现阶级农村合作金融制度进行分析评价。产权制度方面,由于历史资产不清,现有股金结构不合理,使股金制度、公积金制度难以发挥产权机制应有的效应;管理制度方面,内部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使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外部组织体系尚未理顺, 2 形成了实际由政府主导的特殊结构体系;经营制度方面,内控机制存 在严重缺陷,难以保证经营活动的安全性、效益性。激励机制不论对 于入股社员,还是对于经营管理者来说,都没有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决策机制由于缺乏独立人格的决策主体和健全的决策组织结构,决策 效率低下。监管制度方面,监管体制没理顺,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 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第五章,对于农村合作基金会这种特殊的信用活二 动形式进行个案分析,认为它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范围扩大了的内部融 资组织。其20年的历程可划分为前期的发展壮大时期和后期的动荡 收缩时期,前期呈现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模型特征,而后期表现为强 制性制度变迁的模型特征。

参考文献:

[1]. 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 彭向升.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2].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D]. 胡玥. 山西财经大学. 2013

[3]. 西部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绩效分析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营周. 西北师范大学. 2007

[4]. 中国农村土地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D]. 耿传辉. 吉林大学. 2016

[5].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问题研究[D]. 齐明.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6].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问题研究[D]. 吴爱华. 湖南农业大学. 2013

[7].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 马宁. 吉林大学. 2010

[8].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D]. 韩冰.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8

[9]. “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关键问题与路径选择[J]. 张宁宁. 农业经济问题. 2016

[10]. 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 王继权. 西南财经大学.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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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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