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记闵行区人大代表张丽华论文

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记闵行区人大代表张丽华

文/王若旻

闵行区梅陇镇代表团里有一位区人大代表叫张丽华,她是市民巡访团的成员,也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晶城工作室”的室长。曾在基层工作过的她深知,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不仅会损害群众利益,也会造成政府工作上的被动。张丽华主动担当、为民奔走,努力推动解决了多件百姓关心的急事难事,用行动履行代表职责。

据悉,此次企业入选“隐形冠军”需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属于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同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照明灯终于“亮”起来了

森安苑属于梅陇镇的市级动迁安置基地,其门口有块占地近四千平方米的配套公共绿地,是森安苑及周边小区居民早晚健身、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是,由于当初公共绿地建设时只安装了电线杆,却没有通电缆,绿地中的照明灯成了“摆设”。到了晚上,绿地里漆黑一片,给居民活动带来诸多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周边居民都急切盼望着绿地里的照明灯能亮起来。

张丽华积极前往实地了解情况,并于2015 年12 月与其他两名代表一起提交了《要求在森安苑门口绿地安装照明灯的建议》。这条建议受到梅陇镇人大和镇政府的重视。陈浩镇长知晓后当即表示:“居民有这个需求,政府就一定要想办法解决。”经过实地调研,2016 年6 月,在梅陇镇人大的协调下,召开了由梅陇镇城投公司、绿化养护管理单位、森安苑居委会、物业、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参加的协调会,会议明确照明灯电源有绿地附近的闵行3 路公交站支持提供,其他工程配套设施由梅陇镇城投公司和绿化养护管理单位配合完成,电费出资由政府下一步协调落实。10 个月后,照明灯终于开启了,居民们奔走相告,称赞政府为老百姓做了实事、好事。

但是好景不长,新装没多久的绿地路灯存在时亮时不亮的情况,群众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张丽华后,她马上找到负责安装绿地路灯的企业,原来绿地路灯的电费虽有专属电表,但是没有明确谁来承担电费,无奈之下企业只能时不时拉闸“省电”。张丽华在统计完一整月的用电数和前半年所欠电费金额后,再次把问题反映给了梅陇镇人大。经过多方协调,明确由梅陇镇城投公司负责目前的照明灯维修工作,后续日常维护工作和电费支付由该绿地的日常养护单位梅陇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久拖未决的电费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公共绿地的灯终于每天都亮起来了。

▲(右二为张丽华代表)

小区和公交站点的垃圾乱投放问题解决了

1.2.2 试验观测 试验用虾于 2018年 4月 28日13:00—14:00 投入网箱,5 月 4 日 10:00—11:00 取出进行数据统计。每个水泥池中放置1个水温自动观测仪,观测间隔为每1 h测一次。日平均水温取24 h(20:00—20:00)的平均水温。

1944年7月中旬的一天,雷震带着戴笠上了黄家的门。戴笠一见到黄炎培,就连连弯腰说:“黄先生,对不起!黄先生,请你原谅我。”

去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张丽华所在的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她第一时间报名担任志愿者参加投放点值守工作。每次值守时,当有小区居民抱怨垃圾分类撤桶后带来各种不便时,她会主动上前进行沟通解释;当有居民分类不正确时,她也总是耐心地进行讲解和指导。一次巡查中,她发现在自家小区门口绿化带内,有人乱扔餐厨垃圾,起先是五六包、几天后增加到了十多包,虽然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垃圾得到清理,但不到两周,乱扔垃圾的情况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通过走访,张丽华发现这块地方是外环绿化带的便道,平时没有专门的保洁工打扫。于是她将这一情况及时上报至镇网格中心,网格巡视员通过加大巡查和处置力度使乱扔垃圾情况有所好转,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最终控制了此处“破窗效应”的蔓延。

在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中,张丽华不仅关心自家小区的问题,同时还关心整个面上的情况。在一次街区巡查过程中,小区门口一个公交终点站内餐余垃圾投放不规范现象引起了她的注意。一打听,原来公交站的司机和工作人员都是自带饭菜解决吃饭问题,而整个站点内都没有湿垃圾桶,工人吃完饭只能把垃圾扔到马路上的干垃圾箱里。环卫部门原先只对公交站点进行干垃圾的定时清运,湿垃圾没人收,所以公交站的司机和工作人员只好随意投放餐余垃圾。

第二天,张丽华在参加镇人大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代表视察活动时,把这一情况反映给镇人大和镇网格中心。职能部门领导当场与镇环卫部门进行联系协调,要求安排人员每日一次到公交站点清运湿垃圾,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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