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道路无障碍坡道存在的问题论文_张利民1,高娜2

1.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文明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有特殊困难和特别需求群众的关怀,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民心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通过改善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环境,拓展了人们能力发挥的机会和空间,对于提高城市活力具有积极地意义!无障碍坡道是城市道路中消除人行道路缘石造成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通行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笔者在日常生活中所观察到的无障碍坡道多存在较大的问题,不能承担相应功能。

关键词:无障碍设施;缘石坡道;

无障碍设施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方便的重要措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无障碍设施的主要内容

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 Facilities),指为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

城市道路中设置盲道以方便盲人行走,路口处设置缘石坡道便于乘轮椅残疾人通行;大型公共建筑中修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

二、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历程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倡议;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议和提案;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2001年6月,由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从2001年8月1日起实施;2008年由建设部等单位联合发出《2008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要点》。

现行无障碍规范为《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2012年3月30日联合发布。

但总体来看,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未能满足使用人群的需求,同时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意义

合理的无障碍设施能确保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等行动不便者使用公用设施的权力,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相对弱势人群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方便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条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水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对提高人们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城市道路无障碍坡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笔者具有多年的城市道路设计经验,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对城市道路的各组成部分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从中归纳和吸取经验及教训。

(1)在城市道路无障碍坡道的设置中,存在有多种问题,影响了正常功能的发挥。

①交叉口及出入口不设置坡道:这种情况一方面不利于使用者的正常通行,另外对于视力有缺陷的人群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②坡道与机动车道高差过大: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10mm。

下图所示坡道坡口高出车行道地面高达5~8cm。

③坡道坡度过大: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12。

④坡道宽度过小: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1.50m。

下图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坡道宽度不足1.0m,并设置了两处挡车柱,已不满足轮椅的最小通行宽度。

⑤缘石坡道未设置导向盲道砖或设置不合理: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

⑥缘石坡道与人行道错位。

⑦缘石坡道坡口处积水。

(2)笔者在设计工作中,通过与同事、施工单位等工程参与者交流,对缘石坡道设置存在的各种问题原因进行了总结,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意识不足。缺乏“以人为本”的社会氛围,没有充分认识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受益的不仅仅是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行动不便的人,还包括社会中的每个人。

②设计不严谨。城市道路设计人员未能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没有系统性的对无障碍进行设计。

③施工过程不规范。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轻视无障碍等细节部位的处理。

④制度执行力上有偏差。尽管国家规定有无障碍方面考虑,并出台详尽的技术规范,但一些工作仍存在“表面化”嫌疑。

五、结束语

无障碍设施坡道的建设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且是一个事关社会平等公正和健康发展的问题,依法尊重残疾群体的人格尊严和自我选择,保障安全,消除歧视,是一个健全社会必须具有的品质。

总结和梳理无障碍设施在设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计的理论,对完善无障碍设施、对无障碍设计概念的普及和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良好的无障碍设施系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为此作出努力,真正做到让所有人都公平地共享道路交通资源。

论文作者:张利民1,高娜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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