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财政支持_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论文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财政支持_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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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演讲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印尼演讲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5年3月,《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正式出台。“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构成了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战略新格局和周边外交战略新框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契合中国和沿线经济体的共同需求,是一条多方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赢发展之路。“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和中国一样,大都处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激发国内的经济发展潜力,加强国际经济合作。随着沿线经济体的进一步发展,“一带一路”经济带的体量优势将逐步凸显,有望成为和北美、西欧并驾齐驱的经济板块。

      中国在“一带一路”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实现“一带一路”沿线的“五通”,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在实现“五通”的过程中,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和投资规模必将进一步提高,需要更强大的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强的前向和后向拉动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将简要分析中国海洋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前景,总结世界各国海洋经济的发展经验,并侧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所需的金融创新与金融支持,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一、中国海洋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近年来,中国海洋经济实现了长足的发展。201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59936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据测算,2014年全国涉海就业人员3554万人。中国海洋经济正在经历较快的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传统的渔业、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洋盐业、海洋矿业等继续稳健增长,以海洋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海洋第三产业也异彩纷呈,包括邮轮游艇、休闲渔业、海洋文化、涉海金融及航运服务业等均发展较快。

      中国经济目前已经进入了“新常态”,结构性问题逐步突显,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困境,亟需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海洋经济,开发沿海地区,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选择。

      1.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坚定的支持。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高度对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章节中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2013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集体学习,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中国海洋事业总体上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中国综合国力增强,已具备了走向海洋的基础和条件,正面临着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机遇期。”

      2.世界海洋经济重心明显向亚洲转移,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20世纪中期以来,亚洲新兴市场经济体次第起飞,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这为亚洲地区成为海洋经济新中心创造了历史机遇。世界海洋经济中心的兴衰也同制造业水平的变化密切相关。东亚地区发达的制造业为海洋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金融危机后,亚洲地区逐步发展成为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成为世界新的航运中心、造船业中心。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为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水平是一国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随着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东亚逐渐地区成为新的海工设备制造业中心。从当前国际海洋工程装备的产业格局来看,在总承包和设计方面,美国、挪威、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大型海洋工程公司和设计公司依然占据着市场的主导地位,掌握着大量的关键设计技术和专利技术,处于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但在总装建造能力方面,韩国、新加坡已在自升式平台、半潜式平台、钻井船和浮式生产系统等主流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并具备了部分产品的关键设计能力。2014年,三大主要海工装备总装建造国——中国、韩国和新加坡承接海工装备订单金额分别为147.6亿美元、61.3亿美元和68.5亿美元,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5.2%、14.6%和16.3%,中国和新加坡超越韩国跃居全球前两位。

      3.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南海国际开发合作。南海海域面积大,可开发利用的空间大,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油气资源、海洋能资源。但南海周边六国七方存在关于南海海权的不同主张,各方主张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目前,南海开发处于无序状态,显著的体现在油气资源开发等领域。南海争议各方根据自身的需求,从20世纪60年代即开始在南海海域(包括部分争议海域)进行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一些国家已实现规模化开采。南海开发的无序性不仅是对资源的极大破坏,更是对国际法律秩序的践踏,南海各方亟需解决海权纷争和无序的开发状态,作为大国的中国更肩负着解决该地区问题的历史使命。

      二、世界各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比较与海洋金融的主要特征

      全球各主要海洋经济中心都具有自身的特色。为调查世界海洋产业与海洋金融的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课题组奔赴美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德国、挪威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了若干政策报告。我们在实地调研中看到各个海洋经济中心的发展各有特色,但又有其共性。香港在港口、航运和相关专业服务上具有国际竞争力,新加坡政府主导的优势明显。伦敦在海洋金融服务业上处于领先地位,挪威新兴海洋产业集群是海事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从海洋经济发展的世界经验来看,现代海洋经济的发展与海洋金融的支持作用密不可分。现代海洋经济具有独特的特征,因此需要相应的金融创新。

      从海洋经济发展的世界经验来看,现代海洋经济具有以下独特特征:

      1.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特征

      现代海洋经济已成为资金、技术、智力等的综合实力竞争。科技是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依托,科技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一国在海洋经济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也决定了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科技的进步依托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研发工作的持续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海洋经济具有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特征,海洋经济实施主体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就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这对当地的金融支持体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高度的产业集群特征

      除去英国和香港,主要海洋经济体的海洋产业都形成了海洋实业、海洋金融和海洋高端服务业三位一体的产业“生态圈”。一定意义上讲,三者的结合程度决定了一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完整的产业链使得海洋经济的上下游产业能够相互配合,协同发展,从而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收益水平。产业链各个链条上的企业不断聚集,产生了良好的集聚效应。从挪威的发展经验来看,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在挪威及其周边地区集聚,不仅形成完整的产业集聚,同时还形成较为清晰的产业分工和丰富的产业服务,比如海工设备及服务。海事产业集群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链附加值、深化产业链的国际化程度,从而夯实了海洋经济产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基础。在新加坡成熟的海洋工程产业中,该特征和发展模式体现的非常充分。新加坡海洋工程业形成了设计、建造、研发、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乃至教育、培训等全套的产业链条,且每个产业链条上都集聚了大量的国际领先的企业和机构,也带来了高素质海洋工程人才的聚集。

      3.政府和市场相互融合促进

      海洋经济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国际化、高风险等特征,因此,单独依靠市场机制往往难以实现理想的发展速度,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积极探索对海洋经济实施主体进行主动引导和有效监管的模式,都实行了“政府推动+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市场的有效需求是发展海洋经济不可缺少的二元条件,特别对于追赶者,政府与市场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或是发展海洋经济的最好方式。在亚洲地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而香港,作为全球闻名的自由港,秉承一贯的“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其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实行“市场主导”模式。从近几十年的发展经验来看,前一模式取得了更大的成功。

      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海洋金融的大力支持。海洋金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战略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并举

      现代海洋经济的资金需求量巨大,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政治风险高,单纯依靠金融市场难以为海洋经济提供足够的支持。多数发达国家都运用了政府干预的力量,以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某些国家成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或者推行政策性贷款工具。20世纪50年代,日本在国内造船业资金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实施了“造船计划”,通过政策性银行向提出贷款申请的造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成功推动日本跻身全球造船大国。海洋经济最为发达的挪威,其国有商业银行的作用功不可没。挪威的国有银行DNB大量运用船舶贷款和出口信贷支持船舶航运业的发展以及海洋工程技术与设备的出口。DNB宣称按照OECD市场化原则发放海洋贷款,但是其在海洋项目上的风险敞口明显超出一般商业银行,实际上带有政策性金融性质。新加坡的政策性金融模式更为显著。新加坡政府通过三大海事招标机构对全球海洋产业的研发提供大量资金,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从500万~5000万新元不等,专项支持可达上亿新元,这使得新加坡可以享用全球海洋经济的前沿科技成果。新加坡政府设立海洋集聚基金,用于海事产业的人力资源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新加坡还建立了8000万美元的海事基金、1亿美元的海事技术革新基金和2000万美元的海事IT发展基金,为海洋研发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达国家在推进政策性金融的同时,充分尊重金融市场对海洋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海洋商业金融发展相当充分,银行商业贷款、海洋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和证券市场融资目前构成海洋经济强国的主导型金融力量。“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共同构成了发达国家海洋金融支撑体系。

      2.开放性和排他性并存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社会为了推动海洋产业的发展,已经在海洋公约、金融、法律、咨询、评估和实业领域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海洋经济与海洋金融已经成为充分开放的国际化体系。但是,在另一方面,海洋金融又表现出排他性特征。与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海洋金融的专业性强、资金量大、产业链长,在不同链条上的金融工具使用差异明显,这导致海洋金融作为一个产业的门槛较高,一般的金融业人士难以进入。另外,海洋金融业注重历史传承。在欧洲,经常可以看到家族经营的海洋金融机构,即使是跨国金融机构的海洋金融部,也都是与海洋实业部门有几十年的紧密联系,历史渊源较深,新晋的金融机构难以在短期内打入行业内部。这种排他性特征导致海洋金融的内部竞争相对较小,行业利润较高。换言之,海洋金融的开放性国际标准和操作规范仅由少数人和机构所掌握,外人只能望而兴叹。

      3.产融结合与金融集聚相得益彰

      海洋经济发展较快较好的国家普遍以政府干预的模式促进海洋领域的产融结合。如美国实行了财政引导型的全面覆盖和有重点倾斜的产融结合模式,日本一度实行了政府直接干预海洋产业投融资的方式,新加坡则全面实行政策性金融模式来推动产融结合。英国自身的海洋制造业已经衰落,但是借助上百年的历史积淀和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将本国海洋金融和全球海洋制造业的市场紧密联系,依然走的是产融结合模式。而香港则成为反面的案例。香港在最近40多年的海洋经济发展中,海洋制造业始终未能发展起来,单纯依靠航运和金融服务,目前在海洋经济领域已经远远落后于新加坡。在推动产融结合的同时,世界主要海洋中心城市均实现了海洋金融机构、金融资本和专业人才的集聚。伦敦、奥斯陆、新加坡、纽约、休斯顿已经成为大量海洋金融要素聚集的城市,亚洲的海洋制造业与航运业来到这些城市,就能够顺利完成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融资。有些跨国金融机构的高管,在这些海洋中心城市驻扎几十年,形成了优质的海洋金融专业群体。

      三、关于加大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金融支持的若干政策建议

      结合海洋经济和海洋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我们认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应高瞻远瞩,侧重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推动海洋经济的产业集聚,形成市场与政府的互相推动和促进机制。在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规划和对风险的管理。具体建议是设立“三个基金、一个银行、一个智库”,做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落点。

      1.推动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和海洋经济的产业集聚

      海洋经济发展应更加注重新兴产业。海洋经济不能只着眼于维护传统优势产业,必须着眼于新兴海洋产业。新兴海洋产业往往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往往可作为战略性产业。海洋工程、海洋油气、其他海洋能源、海洋生物医药和海洋环保等是我国需要关注的新兴战略产业。目前中国所有海洋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均没有形成海洋金融的产业集聚,这是中国的海洋城市与奥斯陆、新加坡和伦敦等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大差距。本文建议,国家应选定某个海洋城市作为示范,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引导下,设立海洋金融要素聚集区,助推中国海洋金融的腾飞。

      2.加强规划和对风险的管理

      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存在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突出问题,海上丝绸之路必须面对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加强规划和风险管理师海洋产业发展的必要保障。现阶段海洋经济在以下方面尚存在重大的风险:一是海洋经济特别是航运业是全球性业务,资产是流动的,价格是浮动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管理难度大。二是航运和海工市场包含多个子分领域,每个领域具有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三是银行对市场条件的监测包括订单的跟踪以防止费率失衡是一个巨大挑战。四是在担保环节,银行对未来运费的理性预测和客户的偿付能力是一个难点。五是渔业、航运和海工在年度营收的波动性巨大。建议在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金融的过程中要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一是对银行在航运、海工领域的信贷策略和信贷政策进行评估;二是对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并纳入压力测试程序之中;三是资产组合的发展评估;四是要求提供信贷担保;五是对信贷的定价进行评估,特别是防范过度的风险承担(Risk-taking);最后是要求银行有严格充分的内部和外部审计。

      3.战略落点

      从全球海洋产业的融资来看,银行贷款仍然是主要渠道。从事海洋产业贷款的银行既有政策性银行,也有专业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内部专门设立的负责海洋信贷的业务部门。发达国家还采用贴息、担保等方式降低贷款风险,鼓励商业银行发放海洋贷款。此外,海洋金融的国际经验表明,海洋基金是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有效渠道。海洋基金可分为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和国家海洋信托基金为主。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以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依托,持有涉海产业的股权或债权,为涉海经济提供股权或债权形式的直接融资支持。国家海洋信托基金是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美国政府对此进行了长期的研究论证,希望通过收取海洋使用费建立基金,返还性地用于海洋管理。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成立海洋信托基金的事情被搁置,但其“取之于海洋,用之于海洋”的循环经济原则以及利用国家力量提供海洋公共产品的理念值得借鉴。海洋产业企业还经常使用债券融资。由于海洋产业风险较高,部分重资产行业(如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的融资周期长,因而这些企业所发行的债券评级往往较低(投机级或以下),被称为高收益债券。此外,融资租赁、海洋保险也是海洋金融中的重要环节。

      我们建议,为了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可以“三个基金、一个银行和一个智库”为战略落点。

      三个基金包括:一是国家海洋信托基金。借鉴美国海洋信托基金的设计思路,设立政府性、全国性的国家海洋信托基金,承担海洋管理、科研资助和风险补偿等职能,为海洋经济提供公共产品。具体而言,由国家财政部与国家海洋局联合设立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国家海洋信托基金的运营管理。国家财政投入30亿~50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基金正式运营后,后续资金来源包括针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征税或对海洋过度开发或违规行为的行政性收费,如对海洋油气开发溢油事故的罚款。国家海洋信托基金主要用于沿海城市海洋管理、海洋科研、海水污染治理、海洋灾难救助、海洋风险补偿以及非经营性的国际合作等。二是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可由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大型海洋企业联合发起,总规模500亿人民币。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份额占基金目标规模的10%。以这部分资金作为担保,形成杠杆,撬动市场资源,同时以在岸和离岸市场债券融资或者私募股权融资的方式吸引市场资金。该基金可以在香港、伦敦、台湾、新加坡等离岸市场上通过发行“点心债”的方式融资离岸人民币。中国海洋产业基金以点心债的方式进行离岸融资,将大大促进境外人民币回流,为人民币国际化做出贡献。而且,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债券融资,通常能够比在岸市场的债券融资获得更大的融资规模以及更低的融资成本。在上述融资完成之后,基金已经有足够的资金规模,就可以更为便利地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从而达到理想的融资规模。三是南海经济圈开发投资基金。2011年,中国设立了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在海洋科研与环保、互联互通、航行安全与搜救、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的合作,这为发起更大规模的南海经济圈开发投资基金奠定了基础。伴随“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战略的实施,中国在南海经济圈的区域合作力度可以适度加大,尤其可以通过金融领域的深入合作推进南海的共同开发。中方可以邀请东盟各国以及日本、美国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南海经济圈开发投资基金的发起和运营。中国方面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外汇管理局、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和大型涉海企业,资金币种以美元为主,人民币为辅。该基金专注于海洋经济,以南海合作开发和沿海国家的涉海项目为核心业务。在南海开发投资基金借助各国的政府力量成立之后,应进一步鼓励其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对接,形成一个融资多元化、利益共享的投融资新体系,将全球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到南海经济圈的海洋经济发展领域。

      与此同时,发起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建议以中国和东盟地区的民营资本为主要发起方,整合全球金融市场的资源,以民间资本主导的国际混合所有制模式发起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将其建成全球首个专业性的民营多边开发金融机构,为全球海洋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有两方面的重大价值。首先,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邀请利益相关方共同发起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能够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国家间的相互信任,减少中国在国际海洋合作中的政治障碍。其次,由于海洋经济开发对资金的需求量巨大而且集中,其客户群体具有较高相似性,这与现有金融机构所面对的各种不同层次的客户群体有所区别,而且海洋项目自身的技术性强,因此有必要单独建立一个专门服务于海洋经济开发的银行,做到专款专筹、专款专用、专人专管。目前某些国家有单边的海洋银行(如挪威和德国),但是全球尚没有专著于海洋的多边开发性机构,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的建立将大大促进全球海洋经济的发展,并为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创新运作提供示范。

      最后,适时推出海洋经济智库,为海洋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围绕海洋经济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工作的智力支持平台建设,应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建议我国政府借鉴英国克拉克松研究公司等全球领先海洋智库企业的成功运作经验,建立具备国际政治与宏观经济战略视野,业务领域覆盖海洋工程、油气开发、海洋化工与生物医药、船舶制造与航运、数字海洋等海洋经济全行业,并在海洋金融领域具备显著优势的世界一流智库,为海洋强国战略提供智慧支撑,提升中国海洋经济中心城市的全球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从而吸引国际海洋经济与金融领域的资本、人才、技术和品牌等战略性资源的流入。

      2013年和2014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海洋经济金融课题组分别在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英国、挪威、德国、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地进行调研,旨在了解全球海洋经济金融发展的现状、前景、政策等。课题组成员包括何帆、刘东民、张春宇、郑联盛、卢瑾、王永中、肖立晟、冯维江、李远芳等。本文为课题组系列报告之一,执笔人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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