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市论文,经济结构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特区建立之前,深圳是一个不发达的边陲县,以农渔等为主要的经济活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于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关于经济特区的法规和文件,使深圳市跳出现行体制的限制,在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上进行探索和改革。由于深圳特区的发展对深圳市的郊区有重大的影响,本文内所指的深圳市包括深圳市管辖下的深圳经济特区,以及宝安区和龙岗区。
1.深圳市的经济发展与改革
深圳市的发展采取了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的策略。宏观调控包括计划调控与市场调节。宏观的计划调控主要是以指导性计划为主,政府不对物资、资金、外汇和产品供销制定计划,而是由特区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需求决定。政府的计划重点是制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计划,指出长期发展的方向。1982年,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大纲》,确定了深圳市的发展方向是以工业为主导,技术、工业、贸易、金融等相结合的综合性经济。经济发展的方针是“四个为主”:建设资金以吸引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独资经营为主,企业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经济活动以国家计划下的市场调节为主。在基础阶段发展完成的情况下,1986年深圳市政府又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工作纲要》,指出了80年代末期后的发展任务:即建立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性经济。在实践中,深圳致力于引进和发展以先进而适用的技术装备起来的出口创汇型工业,有重点地、有选择地发展技术、知识密集型和高科技项目。其目标是大力发展工业生产,讲求效益,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有两个主导作用,即基本建设与经济活动政策。深圳市发展综合经济需要建立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深圳市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七通一平”的基本建设,即通水、电、道路、电讯、煤气、排洪与排污以及平地,避免了发展中地区基础设施容纳率不足的常见弊端。至今,深圳市已经建成大批的工业区、商用楼宇、居民住宅、两个机杨、8个港区、大批道路、6个出入境口岸,保证了大规模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基本设施容纳量。
为了使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法规,包括具体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货币政策和用工以及工资政策等,引导企业的经营活动。例如,为了吸引工业投资,特区政府调低工业用地价格,鼓励工业投资。对利用外资的企业,政府实行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外资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先进技术、周转资金期长的企业,还给予特别的优惠待遇。企业可以对所需要的劳动力实行公开招聘,企业与职工有解雇和辞职的权力,企业在用工制度上采取了劳动合同制。同时,政府鼓励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职工的技能,进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经济的发展同时要求商品市场的发达。为了培育一个与国际国内交换流通的市场机制,深圳市政府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鼓励公平竞争,鼓励形成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过程。政府并且以税收、价格、信贷的经济政策对市场进行宏观指导,并且通过工商管理和法律对市场进行监督。到80年代末,深圳市基本建立了资金、物资、技术、人才市场,形成了资源和商品可以交换流通的市场环境,使经济发展能较顺利地吸引外资和引进技术,同时利用内地的人力、以及其他资源。
为了使经济实体在市场中有效地经营,深圳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企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指导企业一级的改革。企业改革是按照价值规律、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的原则进行的。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上,深圳市实行了以经营实体为独立经济单位的改革,即微观搞活。首先,深圳对国营企业实行了政企分家,对企业放权,使企业拥有人事、财经、物资的决策权,以及生产、供应、销售的经营权,把责、权、利三者统一起来,使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行进行管理。企业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经理负责具体的企业经营活动。同时政府对原有的国营企业,逐步缩小指令性的计划,使国营企业在逐步完善的宏观市场经济中增强经营活动的能力,与外资和私有企业竞争。
深圳市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为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让其按经济规律经营,提高自身的活力和经济效益。两个层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得深圳迅速发展。下面以数据分析说明深圳劳动人口结构,以及人均收入来说明深圳改革发展的趋势。
2.深圳市的劳动力结构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的头几年是基础建设时期,人口结构变化不大。80年代中期,投资环境基本形成,经济发展加快,就业需求增加,人口开始大量流入。从表1看到,1979年,深圳有居住人口31万,暂住人口占0.5%;1985年,居住人口增长到88万,暂住人口的比率增长到45.7%;1990年人口增长到202万,暂住人口占66%。到1993年居住人口增长到295万,其中暂住人口的比率增长到70%。历年来流入的暂住人员比率增加。深圳市人口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流入人口中劳动人口占了较大的比重。1979年,劳动人口为14万,占了总人口的45%;1985年为32.6万,占37%;1993年为209.7万占72%。
表1 深圳人口与劳动力分布
资料来源:《深圳市统计年鉴》(1994)1~4页。
大量劳动人口流入的原因是,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存在的经济体制使经济活跃起来,产生了一个容纳力强的劳力市场。表1的下半部分说明深圳不同的经济实体对劳动力的容纳量和分布。1985年以前,国营企业和农业生产容纳了大部分的劳动力,24%的劳动人口在国营单位就业,68%从事农业生产。其余的7.6%在集体与乡镇自雇单位中就业。1985年劳动人口上升到32.6万,劳动人口的结构和分布产生明显的变化:(1)国营企业发展较快,就业人员占了总劳力的51.6%。(2)出现了包括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的境外资金渗透的经济单位。这部分新出现的经济经营实体,吸收了10%的劳动人口。(3)集体所有制的就业人口稍有上升,而乡镇个体就业人口的比率微有下降。(4)农村劳动力比率下降。其他体制的就业人口增加很快,因而农业劳动人口比率从1980年的64%下降到1985年的28.5%。
以后的8年里,深圳市的劳动人口继续增长,不同经济实体中就业的分布仍然在变化。(1)国有企业容纳的劳动人口比率趋于下降,从1985年的51.6%降到1990年的31%,继而降到1993年的20%。(2)集体所有制的就业人员也呈下降趋势,1993年就业劳动力只占总劳力的2.6%。(3)包括外资在内的其它经济单位的就业容纳率,从1985年的10%上升到1990年的15%,相对稳定。(4)乡镇个体经营者有大幅度增加,这与全国的趋势是一致的,他们的比例从1985的2%增长到1993年的13.6%。(5)乡村人口大量流入,在总劳动人口中乡村劳动人口占了近50%,大部分原深圳乡村人口转到乡镇或乡村企业,从而雇用流入的乡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乡村劳动人口流入的原因。大部分的乡村劳动力并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在深圳的乡村自办企业中从事劳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工业和其它行业。这里我们将深圳市农村劳动力与生产结构作一个分析。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农村中从事直接农业劳动的人口在80年代大幅度下降,到1993年只占26%。其余的农村劳动力,35.6%从事工业,38.5%从事其它行业的工作。历年来,农业生产创造的价值在农村的社会总产值中的比率趋于下降,1979年为49.6%,1990年33.9%,1993年降为17.9%。工业的产值在1990年占51%,1993年上升到63%。建筑与其他行业1990年与1993年的产值为14%左右。在深圳市的乡村中,工业也成为了主要的经济活动。
深圳市劳动人口结构的变化可以说明,容纳多种经济实体的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繁荣起来,促使了劳动力需求增长,就业增加。在就业的结构中,国营以外的经济体制,包括新兴的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容纳了大量的劳动人口。
表2 深圳市农村劳动人口与产值分布
a、包括农、牧、副、渔等四个行业。
b、为1978年价格。
资料来源:《深圳市经济和社会统计资料》(1979~1985),82~83页,86~87页;《深圳市统计年鉴》(1993年),表1~4,5~1、5~2和5~3;《深圳市统计年鉴》(1994),表5~1,5~2和5~3。
大规模劳动结构的变化以及多种经营体制的形成,使深圳市的经济快速发展。这里我将用国民的实际收入来说明深圳市的实际经济发展的速度。表3中的第(1)行是深圳市国民收入的当年价,将物价指数上涨的因素除去后,得到国民的实际收入。即,用一个不变价格(1978年价)来评估1979~1992年间国民收入的变化。由于人口在变化,必须考虑人口的增长因素。用国民收入除以实际的总人口,就得到国民人均实际收入。这样,我们就可以比较准确地评估深圳市的经济发展。表3说明,在13年间,国民人均收入从1979年的471元增加到1992年的2,257元,增长了4.8倍。这说明,经济体制的改革产生一个多种经营实体并存的经济体制,劳动市场就业容纳量大规模增长,国民人均收入成倍增加。我们可以说,根据深圳的经验,多种所有制经营实体并存的经济制度对发展经济是有利的。
表3 深圳市国民收入
注:a、按1978年和1980年之平均值估算。
资料来源:(1)及(4)取自《深圳市统计年鉴》(1993年)表1~4;(2)取自《中国统计年鉴》(1994)表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