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现网络霸权的路径分析_美国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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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的产生源于冷战时期美苏争霸。1957年,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伴侣号”(Sputnik)后,为了确保美国在经受苏联第一次核打击后依然有足够的通讯网络,能够将总统的核反击指令有效下达到基层部队,美国随即成立了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DARPA),该局开始对兰德公司(RAND)提出的无明显中心节点的网络进行研究资助。1969年,这种实验性网络正式上线,以该局名字命名为阿帕网(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Network,简称ARPANET),这就是互联网的雏形。可以看出,互联网的诞生是美苏冷战的产物,也是美国追逐国际权力博弈的结果。

       从互联网的发展历史看,美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既是互联网技术最主要的发源地,也是网络根域名解析服务器最大的控制国。美国仍然在谋求现实世界霸权国身份在虚拟世界的扩展和延伸。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网络空间已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维空间,网络空间也被看作是主权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神经系统”。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曾预言,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将拥有整个世界。因此,美国通过控制网络来控制世界,这已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其巩固霸权地位的新选择。本文从技术资源、制度层面、意识形态和军事领域四个方面来分析美国进行网络扩张和霸权护持的方式和途径,这对于探究美国网络霸权的实现及本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为今后着眼美国网络霸权对国际安全的影响、突破美国网络霸权束缚进行全球网络治理等研究,提供逻辑起点和框架基础。

       一、垄断核心技术资源实现网络信息霸权

       美国通过跨越国界的网络空间,将权力触角不断越过其他国家的主权边界,在全球进行布控。这种能力的生成,主要源于美国先天的技术优势。“二战”后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中,美国在资源配置、技术标准、内容生成等方面都处于垄断地位,其独霸着网络资源的分配权力、主导了网络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这构成了美国网络霸权的基础。

       1.1 独霸网络资源的分配权力

       自从计算机诞生和“阿帕网”问世以来,美国就把握住先占者的权力,牢牢掌控着网络资源的分配权力,因为“初创者往往是标准的创立者和信息系统结构的设计者,该系统的路径依赖发展反映了初创者的优势所在。”①

       网络资源的分配权力主要包括IP地址的分配权和国际互联网根域名的控制权。在虚拟网络空间中,每台计算机都有一个专有的IP地址,IP地址是互联网终端在网络上唯一的标识号,一个国家拥有多少IP地址事关这个国家的网络空间生存问题。同时,每个国家和机构都被分配了相应层级的域名,域名是对应互联网数字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志,是网络世界的门牌号。域名系统是整个互联网稳定运行的基础,域名根服务器(Domain Name System,简称DNS)是整个域名体系最基础的支撑点,通讯中使用的网址最终由处于网络顶端的域名服务器来决定。支撑互联网运转的域名根服务器全球共有13台,其中1台主根服务器设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杜勒斯,12台辅根服务器中有9台分布在美国,被其完全控制,另外3台分别设在美国的盟国英国、瑞典和日本,间接受到美国的控制。实际上,掌管这些域名根服务器,美国就掌握了全球互联网的主动脉。②

       2001年后,网络空间的核心资源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没有了主根服务器和辅根服务器之分,网络空间最根本的资源也不是那13台根服务器,而是具有绝密性质的隐藏发布主机。隐藏发布主机被称为超级源,13台根服务器可以去访问并读取它的数据,然后再用镜像去读取这13台根服务器,依次向全球扩散。谁都不知道隐藏发布机位于何地,其位置所在地是不予公开的绝密。我们熟知的只是美国公布的镜像根服务器,而镜像根服务器只能单向读取隐藏发布主机的数据,不能对其数据进行修改。

       由于美国掌握了域名和地址的分配权,导致网络空间疆域的分配严重不均。美国3亿多人口拥有约16亿个IP地址,占已分配地址的44%,平均每个美国人拥有超过5个IP地址。相比之下,亚洲占据了全球约60%的人口,但分配的IP地址却严重不足,中国只占全球IP地址总数的9%,印度仅占1%,每个中国人只有0.2个IP地址,每个印度人只有0.03个IP地址。③从技术上讲,域名根服务器是可以多元化的,只要在不同的域名组织间制定连接规范就可以达成,然而,美国一直反对域名根服务器的多元化。④

       目前,所有的域名根服务器均由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简称ICANN)统一管理,它负责全球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域名体系以及IP地址等的管理工作。虽然ICANN自称是非营利性组织,但它却由美国商务部授权,并根据同美国商务部达成的谅解备忘录进行运作。这就意味着美国商务部有权随时否决ICANN的管理权,美国政府通过ICANN掌握了对域名和地址的封疆权,管理并控制着全球互联网空间。如果美国想对任一国家进行打压,其无需进行经济制裁或军事打击,只要将该国二级域名服务器与根服务器的链接断开,该国立刻成为信息孤岛,与世隔绝,被打压国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中随之蒸发。⑤

       1.2 主导网络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

       约瑟夫·奈(Joseph S.Nye,Jr.)指出:“网络权力取决于一系列号刨造、控制及信息沟通为基础的电子和计算机有关的资源,其包括硬件基础设施、网络、软件及人类技能。”⑥这是美国网络霸权实现的物质基础。目前,互联网产业链上的每个关键环节基本上都由美国所主宰。美国制造商垄断了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硬件和软件核心部分的生产,从英特尔芯片到微软操作系统,从思科的路由器到Google的搜索引擎,处处都浸透着美国的身影。

       美国控制着互联网运转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操作系统。如果把计算机比作一座大厦,那么CPU、计算机终端、大型存储硬盘和交换机在内的网络硬件设施就是支撑互联网大厦的基础骨架,软件尤其操作系统则是大厦的精华部分。美国掌握着这些硬件、软件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潜移默化地拥有了莫大的权力。⑦例如,美国的Windows、iOS和Android操作系统称霸PC、平板机和智能手机,微软占据着全球个人电脑90%以上的操作系统市场,具有无可动摇的垄断地位。美国还在许多关键设备和基础设施中植入后门程序,为今后控制、窃取他国信息提供方便。1998年,有人发现Windows操作系统中存在用途等详情不清的第二把密钥。之后,加拿大Cryotonym公司的首席科学家安德鲁·费尔南德斯(Andrew Fernandes)证实,这第二把密钥叫做NSAkey(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简称就是NSA)。由此可见,微软公司为了能让NSA随意进出全球Windows用户的电脑,在每个Windows操作系统中都安装了“后门”。

       美国控制着互联网通信干线。目前,互联网通信主要以卫星通信和光纤通信为主,而全球通信线路中的主干线多数分布在美国,且全球各地的通信都要经过美国的主干线。美国可以通过控制通信干线来切断任意国家的信息流向。

       美国控制着互联网的信息源。美国通过两种方式掌控网络信息来源:一是运用门户网站。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网站访问量,而且世界排名前20位的网站中,绝大多数都是美国网站。二是利用搜索引擎。⑧美国拥有全球访问量最大的搜索引擎Google、最大的门户网站Yahoo、最大的视频网站YouTube、最有影响力的社交网络Facebook。这些搜索引擎和网站得到的信息都是经由美国筛选过滤的。

       美国主导着互联网语言的存在。网络世界中语言运用的广度和深度代表一个国家在网络世界的软实力,其深层次隐藏的是民族、国家的文化和价值观念。自互联网诞生以来,在这个独特的虚拟世界里,美国通过主导网络语言的存在控制着网络话语权。在全球网络空间中,通行语言是英语,互联网中70%以上的内容是由英语传播的,全部网页中81%的页面是英语页面,其他语种加起来不足20%。美式商业文化和价值观通过互联网这一绝好的通道源源不断地传向全世界。

       1.3 利用技术资源优势实施网络监控

       美国控制着IP地址分配、管理着国际互联网的根域名,主导着网络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这使美国在网络空间上拥有了绝对的压倒性优势,这种优势转化成一种巨大的权力,表现为其不受节制的大范围窃听和监控,以此实现自身的网络信息霸权。美国早在1970年代就被披露了“三叶草”项目,2000年和2001年被披露了“食肉动物”项目和“梯队”项目。⑨“斯诺登事件”曝光的“棱镜”计划仅是美国信息霸权的冰山一角,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旅伴”和“肌肉发达”等计划。其监听的内容从电子邮件、电话记录、通讯录、社交网络信息到手机定位信息,监听对象从美国公民、外国公民到外国领导人,其中,中国、英国、德国、法国、墨西哥、巴西和西班牙等国家的领导人电话都在美国的监听范围内,⑩“无处隐藏”是美国监听全世界的最好写照。

       美国实施网络监控和信息获取的主要手段有以下三种:一是直接进入互联网公司的服务器和数据库获取。“棱镜”项目便相继与微软、雅虎、谷歌、脸谱、PalTalk、YouTube、Skype、AOL和苹果等9家互联网公司合作,数据将通过这些公司的服务器以电子方式传输给政府,有时一些公司的服务器还会建立独立的安全入口,便于政府调取信息。

       二是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特别机构主动、秘密、远程入侵获取信息。美国国家安全局早在1997年就下设了“获取特定情报行动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秘密入侵目标计算机和电信系统、破译密码、攻破受保护目标计算机的安全系统等,窃取存储在目标计算机中的数据,然后复制目标邮件系统中的所有信息和通过的数据流量,来获取境外目标的情报。(11)美国国家安全局与国防部在2003年与美国环球电讯公司签署《网络安全协议》,规定电讯企业要在美国本土建立“网络运行中心”,美国政府官员可以在发出警告半小时内进入查访。

       三是通过光缆获取世界范围内的数据。全球的通信流量大部分经过美国,目标数据流很容易地流入或流经美国。以支撑全球网络空间关键基础设施的海底光缆系统为例,自1988年12月开始,第一条跨洋海底光缆(TAT-8)进入商业服务,从那时起直到2008年,欧美公司垄断了全球光缆市场,其铺设的海底光缆普遍发端于欧美发达国家,或者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中枢桥接点。虽然自2008年开始,相关公司将投资方向转向了基础设施薄弱的非洲等地区,但欧美公司垄断海底光缆的事实没有改变。目前,全球网络空间的海底光缆线路是以美国为核心节点连接起来的。一个数据点从一边到另一边,一定经由美国,美国可以随时截取获得信息数据。

       美国正是利用其在网络空间中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穿过“棱镜门”软件便道,翻越路由器“陈仓暗道”,进入智能手机“芯片天窗”,在全球互联互通的网络空间肆意行动,事实上,美国已经成为当前网络空间安全实实在在的最大威胁。

       二、强推美版国际规范构筑网络制度霸权

       美国独霸网络资源,推进网络空间“圈地运动”,这使美国在互联网世界中拥有了原始疆域。但是,若想在网络世界获得更大的控制权和影响力,美国就必须通过制度来保卫和拓展自己的“疆域”。美国的网络空间制度霸权是构筑一个由美国主导的网络制度化的霸权体系。网络制度化的霸权体系是通过建立多数国家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使美国的霸权政策合法化,以便得到多数国家的政治支持,减少霸权政策对武力的过分依赖,削弱其在推行强权政治时遇到的阻力。按照费丽莫(Martha Finnemore)的观点,新的规范确立,需要规范倡导者的劝说,以及规范倡导者发挥影响力的制度平台。(12)美国制度霸权聚焦于网络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和网络国际制度的构建。

       2.1 美版网络技术标准推广为全球网络规范

       互联网的实际存在和正常运作离不开支撑数据交换和系统兼容的各类技术标准,像日常所用的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用于网页制作的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无线网络传输技术(WIFI)等,这些技术标准就是互联网规范。实际上,谁掌握了网络技术标准,谁就能在通信领域掌握“控制权”;而谁掌握了通信领域的控制权,谁就有能力对本国及他国的政治、经济及安全施加不容小视的影响。

       当前,全球通用的互联网技术标准是美国制定的,体现的是美国网络治理的理念,这种理念在网络普及中逐步推广到其他国家,潜移默化的成为全球的网络规范。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际电信联盟(The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简称ITU)试图通过建构“protocol X.25”网络协议,形成新的网络规则,将新的电子互联网业务纳入到原先由国有电话公司垄断的服务中,以此掌控互联网。这个构想最终并未成功,ITU并没有获得互联网的控制权。因为大量的用户已经使用并接受了由美国军方赞助构建的以终端用户(end-users)为核心的“ARPANET TCP/IP protocol”协议,相比之下,ITU没有太多用户市场,于是输掉了这场互联网规则战的争夺。(13)可以看出,从互联网诞生起美国便牢牢控制着这些至关重要的规范。

       目前,承担互联网技术标准研发和制定任务的依然是1985年底成立的互联网工程任务组(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简称IETF)(见图1),其两个监督和管理机构即互联网工程指导委员会(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简称IESG)和互联网架构委员会(Internet Activity Board,简称IAB)则共同归属于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以下简称ISOC)管辖。(14)

      

       图1 互联网管理运行的组织结构图

       表面上看,ISOC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的会员制国际组织。但实质上,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牢牢掌握着互联网的管理权。ISOC虽然偏重具体技术问题,并对外宣称其组织成员不代表任何国家利益,但其技术成员大多来自发达国家,其技术解决方案基本上倾向于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15)从机构设置上看,互联网的控制权虽然归属于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但技术方案仍体现的是“美国标准”,很大程度上被美国政府所控制。

       此外,美国不允许其他国家质疑其网络技术标准,也不能替换现有的网络规范。其他国家想要在这些领域发展自主的技术标准,即使这些标准在安全性能等方面优于原有标准,也往往会遭到美国的恶意阻挠和竭力打压。2011年年底,在伦敦举行的网络空间会议以及在海牙举行的网络自由大会上,美国副总统约瑟夫·拜登(Joseph Robinette Biden,Jr.)和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Diane Rodham Clinton)均直截了当地表示,“东西没有坏,就不要去修理”,放弃一个长期以来运行良好的系统是不明智的,没有理由以一个压抑性的体制来取代一个有效的体制。(16)美国对于新的国际通讯条例始终持否定态度。在2012年12月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全球会议上,以中国和俄罗斯为代表的89个国家同意并签署了新的国际通讯条例,而以美国为首的55个国家拒绝签署这项新协定。(17)美国之所以拒签,原因是:“在许多提案里,一些国家试图在国际互联网管控内容中插入政府管控选项,尤其是想对互联网的域名和地址分配权力进行掌控。我们坚持这些内容只能由有多利益攸关方参与的组织,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处理”。(18)而事实上,美国所称的“多利益攸关方参与的组织”绝大部分都是上文所提到的那些掌握着当前互联网控制权的美国组织机构和企业,如ICANN等。因而,面对着新兴互联网大国的威胁,美国通过现有规则和制度,竭力维护自身在互联网领域已有的“疆域”“控制权”。

       2.2 网络空间战略的出台构筑网络国际制度

       当前,美国的霸权实力有所衰落,美国通过制度霸权来维系其霸权体系。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认为,如果在美国霸权尚未衰落之前就建立一种代表美国利益的国际制度,就可以在美国经济军事霸权衰落之后,继续实现“后霸权合作”,运用制度霸权来维护美国的利益。在网络层面,美国亦积极通过构筑制度实现霸权护持。

       美国频繁出台网络空间战略,建立管控国际事务及国际体系的网络制度,并且威胁利诱其他国家参加,以此维护其网络霸权体系的正常运行。有“互联网总统”之称的奥巴马执政以后,相继出台了《网络空间政策评估》、《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四年防务评估报告》、《国家军事战略报告》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抢先完善其网络空间战略布局,在制度建设上“圈地插旗”、抢占先机。2011年5月16日,美国发布首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19)时隔不到两个月,美国国防部于2011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该战略的详细实施纲要——《网络空间行动战略》。《网络空间行动战略》明确指出,对美国发动的任意网络攻击都将被视为战争行为,美国对此保留军事回击的权利,美国已开始试探“网络空间”的先发制人行动战略,力图占据“网络威慑”(cyber deterrence)的高位并掌控国际互联网制网权。(20)这两份网络空间战略的出台,为美国夺取网络空间的主导权及霸主地位制定了路线、方针和措施。

       美国有意主导全球网络空间“制度”的建设,“为所有国家提供一份路线图,使它们清楚应如何作为才不会违反网络空间的国际义务,并在任何环境下始终履行自身责任。”(21)一方面,美国通过加强网络同盟,迫使全球伙伴追随其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美版规范”,力求依照美国的利益和意愿来推动对其有利的游戏规则出台。美国界定了其最亲密的盟友(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盟友可以凭借其强大的技术优势进行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对潜在的“违规者”暗中予以劝阻、威慑,对现实的“反抗者”通过网络进行政体颠覆、发展遏制。例如,2009年6月,美国利用Twitter、Youtube等网络工具干预伊朗大选,一度造成伊朗局势动荡。

       三、运用“网络自由”构建网络意识形态霸权

       美国网络霸权的制度构架成形后,为了使其疆域无限扩大,美国积极倡导“网络自由”,妄图推动信息自由流通以推广其价值观,逐步营建网上意识形态霸权。

       3.1 推广价值观进行意识形态渗透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美国等西方国家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社交网站Facebook、Twitter、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和图片共享网站Flicker等平台大力宣扬美化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博爱”、“公正”等价值观,并推广西方政治模式,将互联网当作其海外推进民主的重要工具。美国中情局甚至认为,运用互联网手段输送美国价值观,远比派特工到目标国家或培养认同美国价值观的当地代理人更容易。(22)2011年,美国政府抛出“网络自由战略”后,美国不仅把互联网当作其价值观的推广工具,还将网络空间纳入传统的公共外交范畴,视作其推广外交政策的工具,(23)美国政府明确表示,把“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访问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24)由此可见,互联网已经成为美国在海外推进民主的全新领域,美国试图以价值观引领互联网的发展。

       事实上,美国所倡导的“网络自由”是信息时代美国国家利益在互联网上的延伸,它通过信息“自由流动”侵蚀他国主权,强化美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控制。以美国政界、学术界和产业界一些重量级人物为代表的互联网自由主义者主张,互联网无国界,对互联网的访问、管理都应超越单纯的民族国家界限,实现一种不受限制、完全自由的状态,他们极力宣扬“网络自由”是“21世纪数字领域所亟需得到保护的基本人权”,并将美国国家战略利益驱动下的“网络自由”运动美化成美国“为了维护一个能够为世界带来最大利益的互联网”。(25)而对一些国家实施网络监管的做法,美国利用“网络自由”的话语权,从法理上否定了其他国家的网络主权。希拉里曾经多次对他国的网络政治横加指责,她认为,互联网自由作为“普世权利,是加速政治、社会和经济变革的巨大力量”,由于“互联网继续在许多国家受到诸多限制”,美国要在全球范围内大力推动互联网自由。(26)美国政府还对中国、伊朗、朝鲜等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审查进行批评,如以谷歌退出中国市场为要挟,向中国政府施压。实际上,美国所定义的网络自由与西方的民主价值观等同,凡是不符合美国利益的政治观点和价值观念,美国就借网络自由的大棒横加讨伐。美国所谓的“网络信息自由流动”,实质上就是让互联网信息按照美国的需要“自由流动”。

       3.2 引导政治舆论干预他国内政

       美国还运用“网络自由”战略引导他国社会舆论、干涉他国内政。该战略延续了互相渗透、互相对抗、互相颠覆的冷战思维,这也表明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应用的定位已经超越技术领先、技术垄断和技术控制的层面,使之进一步成为政治渗透、和平演变的意识形态工具。

       在对外贸易往来和提供经济援助时,美国总会贴上“网络自由”的标签,“在制定商业决策时,美国公司日益将网络和信息自由视为更重要的考量因素”,以经济利诱迫使他国放宽网络管制。美国还鼓动他国民众“网络问政”,推进言论自由,让反对派无限制地表达意见,使反政府势力通过网络聚集,进行抗议游行。更有甚者,美国借助他国非政府组织,扶植亲美的网络意见领袖,并精心策划对支持“人权”、“民主”和“非暴力”的人士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掌握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并利用社交网站和手机通讯来挑唆民怨、鼓动民愤,以达到搅乱政局、颠覆政权,甚至介入地区乱局的目的。事实证明,美国以“网络自由”引导他国政治舆论初见成效,西亚北非局势动荡时,一些认同美国“网络自由”理念的青年团体就是政权更迭的推力和街头政治的主体,他们的“民主、人权、自由”口号与美国的主张“不谋而合”,这为美国进一步介入该地区的乱局提供了政治口实。

       另外,美国在“网络自由”战略中采用全面创新的方法——外交与技术充分结合,这为外交介入提供了技术支持。例如,其开发散布虚假信息的软件,使美国“水军”具备全球各地不同的身份和不同的IP地址,为美国政府介入他国内政提供便利;大力开发“翻墙”软件,美国国务院曾拨款150万美元,帮助“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的软件公司研发“翻墙”软件,该公司是“法轮功”组织下设的机构,其目的是加强对中国的网络信息渗透;设立“影子”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网络,协助伊朗、叙利亚、利比亚等国的政府反对派同外界通讯,避开本国政府的监控或网络封锁;(27)直接且公开的以颠覆中国政府为目标的非政府组织雇佣传统基金会等机构的研究者,游说美国国务院进一步资助研发能够挑战中国政府网络管理能力的软件。(28)

       除了意识形态因素考量外,“网络自由”战略还是美国霸权主义在虚拟世界的扩张。美国除积极构建和维护现实世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之外,还试图通过“网络自由”战略构建虚拟世界的国际新秩序。美国鼓吹“网络自由”无非是在虚拟世界倡导“门户开放”政策,希望各国打开门户,接受美国制定的虚拟世界游戏规则,让拥有技术优势和软硬件优势的美国获得虚拟世界的主导权,实现美国霸权主义在虚拟世界的扩张,并通过对互联网传播系统的控制为其霸权身份提供合法性理由。

       四、大力拓展网络军备建设推进网络军事霸权

       为了维持网络空间的绝对优势和不受挑战的全球领导地位,并为其技术资源霸权、制度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提供有效保障,美军积极加快网络军事化进程,进一步谋求其在网络军事领域的霸权,这主要体现在大力拓展网络军备建设上,包括网络部队的组建、网络作战理念的形成以及网络设备、网络武器的研发等。

       4.1 整合、扩建网络部队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引入“网络战”概念的国家,也是第一个积极加强“网军”建设的国家。自2002年12月起,美国海军、空军和陆军纷纷组建自己的网络部队。奥巴马上台后,将陆、海、空军的网络部队进行扩充和重组,美国网络司令部于2010年5月21日正式启动。这次重组规定了网络司令部和国家安全局由一人领导,既提高决策效率,又可以相互提供情报支持。(29)

       2013年,美国热炒中国黑客攻击事件,借机将网络司令部由900人扩编至4900人,并且宣布3年内扩建40支网络战部队。美军网络司令部前司令基思·亚历山大(Keith B.Alexander)在出席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听证会时特别强调,美军新增40支网络部队,其中13支是专门用于进攻的,这13支部队将会进行全球部署,从任一地点对特定目标发动攻击。(30)2014年9月,美国网络司令部司令迈克尔·罗杰斯(Michael S.Rogers)指出,美军正在组建一支新的网络防御部队。这支拥有6200名成员的部队应在2016年前具备完全作战能力,旨在强化对黑客活动以及由其他国家发起的网络攻击的防御。(31)可以看出,在2013—2014年的一年时间里,美军网络战部队扩编了3倍以上。

       2015年4月23日,新版国防部《网络空间战略》出台后,五角大楼随即调整了美国网军的结构,133支网络任务部队主要由以下四支部队组成:保障美国本土免受袭击的13支国家任务队伍,防止美国国防部网络免受攻击的68支网络保护队伍,提供一体化网络支援的27支战斗任务队伍,为国家任务和战斗任务队伍提供计划和分析支持的25支支持队伍。一系列动作表明,美军突破了网络战在编制体制、装备设备、融入联合等一系列问题上的瓶颈,其正竭力探索网络攻防战斗力生成的有效模式。

       4.2 作战理念从防御转向报复性进攻

       2011年,美国国防部出台的《网络空间行动战略》明确指出,一些严重网络攻击行动将被视为战争行为,美国将以传统的军事打击,包括使用导弹和其他高技术武器对敌对国家进行攻击。美国力图在网络空间确立“先发制人”的行动战略,以“网络威慑”的有效性制衡他国并掌控网络空间。

       2015年的新版《网络空间战略》首次公开表示,美国军方将把“网络战”用作针对敌人的作战方式,明确表示美军在与敌人发生冲突时,可以考虑实施“网络战”。(32)较之2011年的《网络空间行动战略》,新版网络战略的基调已从重在防御转向“在必要的情况下”主动进攻,这体现了美国将对网络攻击进行报复的决心。美国国防部部长阿什顿·卡特(Ashton Carter)在宣布这一新战略时指出,“尽管我们优先考虑威慑外来攻击,但我们的防卫部署不会削弱我们主动选择网络攻击的意愿,只要需要,我们可以主动进攻。”(33)另外,新版网络战略还首次列出了美国在网络安全领域面临威胁的最大对手,即俄罗斯、中国、伊朗和朝鲜。美国通过构建网络空间的对手、渲染威胁的手段,以此凸显先发制人的进攻理念。

       4.3 通过实战练兵提升网络威慑能力

       美国在保持制地、制海、制空、制外太空的绝对优势后,将网络空间的绝对威慑力提升为核心战略。事实上,早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期间,美军就对伊拉克实施了网络战。战争爆发前,美国中央情报局派特工潜入伊拉克,将其从法国购买的防空系统联结的打印机芯片换成含有计算机病毒的芯片。当多国部队发动“沙漠行动”时,美军用无线遥控装置激活了隐藏的计算机病毒,致使伊拉克防空系统C3I瞬间陷入瘫痪。(34)这被认为是美国发动网络战的开端。

       近年来,“震网”(Stuxnet)、“火焰”(Flame)等病毒的研发及使用加强了美军网络攻防作战的能力。据媒体披露,奥巴马曾在第一个任期内密令对伊朗核设施发起代号为“奥运会”的网络攻击行动。美方先将名为“灯塔”的木马程序植入伊朗核设施的电脑系统中,窃取设备的内部运作蓝图。随后,美国与以色列联合研发“震网”病毒,并通过间谍手段,将病毒送入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伊朗核设施的内网系统,导致伊朗境内包括布什尔核电站在内的5个工业基础设施遭受“震网”病毒攻击,其浓缩铀工厂内约1/5的离心机报废,从而大大延迟了伊朗的核计划。被誉为“精确制导网络导弹”的“震网”病毒,通过使核设施中的离心机感染病毒,继而更改离心机供电频率,从而导致离心机组运行速度异常,最终迫使其暂停运行。这是已知的第一个定向攻击真实世界中基础设施的“蠕虫”病毒,开创了运用网络手段攻击国家电力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的先例。

       由上可见,从理念到实战,美国网络战已初见成效。美国通过加强网络军备建设,为其网络霸权护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军事上的威慑。

       五、结语

       通过对美国网络霸权的路径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垄断网络核心技术资源是美国谋求网络霸权的基础,网络意识形态侵蚀渗透是美国实现网络霸权的手段,国际规范和网络军备是技术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的保障,美国通过强推国际规范将网络霸权固化成国际制度,加强网络军备以保障其网络霸权的实现。美国正是通过一手软——网络规范,一手硬——网络军备,实现其网络霸权的护持。美国的网络霸权行径已严重危害到全球网络安全,并影响了网络空间行为规则的确立,从而破坏了网络空间国际秩序的建设。同时,美国的网络军事霸权还推动了网络空间的军事化,引发新一轮网络军备竞赛,增加了国家之间在网络空间爆发冲突的风险。

       但随着世界各国的积极抵制和美国网络霸权的内在矛盾,美国的网络霸权地位正逐步走向衰落。“棱镜门”事件持续发酵,各国反对美国全球监听与网络操控的态度也日益强硬,众多国家已展开了对美国网络霸权的“绝地反击”。在长期而巨大的国际压力下,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于2014年3月14日发表声明称,美国放弃对ICANN的主要管理权,但也特别强调,该移交方案必须遵循互联网开放性原则,美方不会接受任何一个“由政府或政府间机构主导的解决方案”。虽然被迫作出了一些有限让步,但美国政府仍把持着实质性控制权,可以预见,美方依然不太可能轻易将其一手操控多年的互联网管理权拱手让人。今后,各国依然会对美国的网络霸权行径进行持续有力的抗争,这也验证了1998年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N.Waltz)所指出的美国在冷战后面临的最主要挑战,即其面临滥用自身优势实力的诱惑,而这种滥用,又会进一步加剧美国实力的流逝与损耗,进而形成某种恶性循环。(35)

       另外,随着美国网络霸权的触角不断向全球延伸和拓展,其更加重视网络空间的绝对优势,呈现出“布控越来越多,依赖性越来越强”的局面。网络空间属于新战略空间,具有非对称性反制等特点,美国对网络的严重依赖与网络安全的天生脆弱性形成鲜明对比,(36)这就加剧了美国网络空间“越依赖,越脆弱”的趋势,因此,美国网络霸权的扩张逃不出美国网络霸权内在矛盾的宿命。

       注释:

      

      

      

      

      

      

      

      

      

       ①Robert.O.Keohane and Joseph S.Nye Jr.,"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Foreign 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8 p.5.

       ②吴则成:“美国网络霸权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及对策”,《国防科技》,2014年第1期,第55页。

       ③List of countnes by IPv4 address allocation,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IPv4_address_allocation。

       ④杨剑:“开拓数字边疆:美国网络帝国主义的形成”,《国际观察》,2012年第2期,第3页。

       ⑤杜雁芸,刘杨钺:“中美网络空间的博弈与竞争”,《国防科技》,2014年第6期,第71页。

       ⑥Joseph S.Nye,Jr,Cyber Power,Cambridge,MA:Belfer Center,Harvard Kennedy School,May 2010,http://belfercenter.ksg.harvard.edu/files/cyber-power.pdf.

       ⑦余丽:“论制网权:互联网作用于国际政治的新型国家权力”,《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第6页。

       ⑧余丽:“从互联网霸权看西方大国的战略实质和目标”,《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年第9期,第126页。

       ⑨沈逸:“应对进攻型互联网自由战略的挑战——析中美在全球信息空间的竞争与合作”,《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2期,第73-75页。

       ⑩James Ball,"NSA Monitored Calls of 35 World Leaders afterUS Official Handed over Contacts",The Guardian,October 25,2013.

       (11)新华网:“美国全球监听行动纪录”,2014年5月27日,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4-05/27/c_133363921.htm。

       (12)Martha Finnemore and Kathryn Sikkink,"Intemational NormDynamics and Political Chang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2,No.4,1998 pp.895-896.

       (13)Danny O'brien,In Internet Freedom Fight,Why the 1TU Matters(for now),https://www.cpj.org/Internet/2012/12/why-the-itu-matters.php.

       (14)郎平:“全球网络空间规则制定的合作与博弈”,《国际展望》,2014年第6期,第142页。

       (15)申琰:《互联网与国际关系》,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7页。

       (16)Conference on Internet Freedom,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1/12/178511.htm,2011-12-17/2012-03-06.

       (17)Intem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New RegulationsPromise Better Connectivity for All,https://itunews.itu.int/En/3331-New-regulations-promise-better-connectivity-for-all.note.aspx.

       (18)John R.Crook,"Contemporary Prac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Relating to Intcrnational Law",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2013 p.107.

       (19)The White House,"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Prosperity,Security,and Openness in a Networked World",May 2011,http://www.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rss_viewer/international_strategy_for_cyberspace.pdf.

       (20)Department of Defense Strategy for Operating in Cyberspace,July 2011,http://www.defense.gob/home/features/2011/0411_cyberstrategy/docs/DoD_Strategy_for_Operating_in_Cyberspace_July_2011.pdf.

       (21)Ibid③.

       (22)中国教育报网站:“美国输出价值观的新‘武器’”,2012年3月23日,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12-03/23/content61971.htm。

       (23)Jason Liebman,"Facebook,Twitter and YouTube Are Tools for Diplomacy",http://www.huffingtonpost.com/jason-liebman/perspective-on-digital-di_b_416876.html.

       (24)HillaryRodhamClinton,Secretary of State,U.S.Departmentof State,"Remarks on Internet Freedom",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0/01/135519.htm.

       (25)U.S.Department of State,Internet Freedom,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1/02/156619.htm.

       (26)Hillary Rodham Clinton,Secretary of State,U.S.Department of State,"Internet Rights and Wrongs:Choices & Challenges in a Networked World,February 15,2011.http://www.state.gov/secretary/rm/2011/02/156619.htm.

       (27)阚道远:“美国‘网络自由’战略评析”,《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第8期,第20页。

       (28)Mark Landler and Brian Knowlton,"U.S.Policy to AddressInternet Freedom",The New York Times,http://www.nytimes.com/2011/02/15/world/15clinton.html.

       (29)Office of the under Secretary of Defense,"Overview-FY 2014 Defense Budget," http://comptroller.defense.gov/defbudget/fy2014/FY2014_Budget_Request_Overview_Book.pdf,2014-04-10.

       (30)U.S.Department of Defense,"Statement of General Keith B.Alexander Commander United States Cyber Command before the SenateCommittee on Armed Services",12 March,2013,http://www.defense.gov/home/features/2013/0713_cyberdomain/docs/Alexander%20testimony%20March%202013.pdf.

       (31)"US Bolstering Cyber Defense with New Corps:NSA Chief Michael Rogers",The Economic Times,September 16,2014,http://m.economictimes.com/news/intemational/world-news/us-bolstering-cyber-defense-with-new-corps-nsa-chief-michael-rogers/articleshow/42644102.cms.

       (32)The Department of Defense Cyber Strategy,April 2015,http://www.defense.gov/Portals/1/features/2015/0415_cyber-strategy/Fina1_2015_DoD_CYBER_STRATEGY_for_web.pdf.

       (33)光明网:“美国发布网络战争新战略”,2015年4月25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5-04/25/nw.D110000gmrb_20150425_6-05.htm。

       (34)杜雁芸:“网络军备控制为何难以施行?——基于客观层面视角分析”,《国际论坛》,2015年第2期,第2页。

       (35)沈逸:“从解构到建构孕育中的网络空间新文化”,人民网,2014年7月22日,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722/c386965-25318151.html。

       (36)李恒阳:“美国网络军事战略探析”,《国际政治研究》,2015年第1期,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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