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的角度来看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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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还有许多关于血族械斗、家族族长包揽词讼横行乡里,续家谱、造祖墓之风盛行的报道,[1]但是毫无疑义的事实是,中国已不再是一个宗法社会(包括农村的广大地区在内)[2]。然而家族血缘思维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以致于当我们思考任何问题时都不能不考虑其自觉不自觉的影响,它已成为我们民族思维方式的一个圆心、一个出发点、一个基本的立场。但是我们对此却没有从根本上系统地清算过。在世界范围内,从卢旺达、波黑稍加煽动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种族战争,以及新纳粹种族主义的抬头,甚至颇有些种族主义火药味的亨廷顿的文化冲突理论中,我们都可以明显感受到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血缘的魔力。另外从儒家资本主义理论和实践折射出来的经济奇迹背后的血缘、拟血缘的影子,也希望有个前瞻性更强的discourse(谈论)。

一、家族血缘思维的缘起

不管人类学家、考古学家或文化人类学家最终的结论是什么,无疑人类的祖先似乎都曾有过血缘共同体的经历,至少在中国和在作为西方文化发祥地的古希腊是如此[3]。在文化原型的处理和重新设计方面,古中国和古希腊却显然走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路。这一点从柏拉图对理想的城邦政治的设计和孔子及其后学对中国宗法文化的设计、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谈到让护卫者阶层不能有固定的妻子、财产、家庭,子女由公家抚养,除去优生学的考虑以外,是为了让城邦的上一代的每一个人都以下一代的每个人为子女,而下一代的每一个人都以上一代的每一个人为父母,这恰好与孔子儒家学派以家为国(即强化家,放大家,以家的模板来建立家国同构的国家)相反,是以城邦以国为家[4]。甚至主张将这种完全的共产主义推广至全城邦会更加理想(当然在实际的法律制度上他不得不放弃这一点)。[5]当然柏拉图绝不是要退回到氏族制度中去,恰恰相反,他正是针对血族集团过于狭隘的弊端而刻意做的这种设计。这点继承了梭伦改革的方向。作为对原有的血缘氏族原型的一种处理,在方向目标上与孔子学派最大的反对者——墨子——的学说,又是何其相似:兼爱,即视人之子若其子,视人之父若其父。孟子曾责其无父。由此可以更加明显地看出作为西方哲学之父的柏拉图对家国关系的设计是明显地异于以孔子儒家学派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以后古罗马图里维阿也进行了类似梭伦的政治改革,突破了氏族以血缘为纽带的人身依附关系,“旧的血缘亲族集团也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新的失败。”[6]

中国的家族血缘文化——宗法文化——先后经历了逐步完形的四种形态:即三代已然尤盛于周的宗法文化原型,孔子的理想型宗法文化,董仲舒可操作的宗法文化和宋代理学家的普及型宗法文化[7]。其宗法传统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从孔子型与原型的比较以及宋代最完全的宗法文化我们可以看到其核心观念始终是家族血缘。

宗法文化原型构造 孔子型宗法文化

(1) 王族士

↓ ↓

(2) 血缘差等序列和神族论证仁(宗法道德)

↓ ↓

(3)宗主(君)

内圣

↓ ↓

(4) 行礼制

↓ ↓

(5)君主(宗)

外王

刘广明认为孔型与原型相较有如下不同:①主体不同;②主体在角色间的转换机制不同;③最重要的是,原型中的构件(角色)是必然性关系,孔型则是或然关系。“但是在角色的行为方式上,两者都遵循亲亲尊尊合一的宗法精神,仁正是血缘差等序列的道德抽象,礼正是周礼的观念概括,宗君合一转换为圣王合一,孔子型文化之为宗法性文化就在于和宗法文化原型在精神上的同一性。”[8]

作为宗法型文化的最后形式,宋代型是理学家们精心设计的一种新型的宗法家族形式:

首先,将宗法提高到天理来认识。

其次,第一次明确建立了独立于政治序列之外的宗法制度理论。

第三,所倡宗法尤重尊尊。

可以图示如下:[9]

这种普及型家族形态实际上是国家之缩影,国家则是家族之放大。与此适成对照的是,西方主要国家发展史上宗法组织和国家相互对立,国家兴则氏族部落亡。[10]存在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强大而稳定的中间层次——家族——在中国是建立各种社会共同体的元型和修复模板(模板的作用是设计,亦即提供组织原则),有家国同构为范型,也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拟家族、拟血缘共同体。从思维方式上看其特点是如此明显。

二、家族血缘思维的定型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几乎没有割裂了血缘纽带而能真正独往独来的个人,即便有也被视为特例甚至被人另眼相看;也没有形成真正民族意义上以地域性为主要特征的非血缘国家(英语中的nation、country、state),一切人几乎都与自己的家族脐带相连,家族或家庭是中国人的生存单位。像所有物种都面临着残忍的生存竞争一样,人类最早以天然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氏族也是这样最本能的维持本种族生存的基本单位。过去许多的研究给我们留下印象更深的似乎是氏族的生产功能和生活功能[11],常常让人忽视氏族另一方面的甚至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即其作为军事组织的功能。恩格斯在谈到典型的印第安人氏族的职能时总是把酋长(平时的首脑)和首领(军事领袖)相提并论,并且专门论述了氏族的血族复仇的职能。[12]在中国古文字中也可找到相应的参证。如氏族家族的族字,(甲骨文写作),“上为一面旗帜,下为一只箭,其本义为军事组织(张先直)。丁山说:“族字从,从矢,矢所以杀敌,所以标众,其本谊应是军旅的组织。”[13]在刻意设计的历型宗法文化中保留并强化这种“族”的功能不是很冒险吗?因为它是一把随时可能出鞘并露出锋芒的剑。但作为特意设计的社会共同体——族——是对外而不对内,是内外有别的。如果君如父,那自然是天下一家,孝—忠观念的作用在于论证拟血缘形式的合理性,一定意义上打破了天然血族的自闭性,这是孔子儒家宗法文化优于三代宗法文化的长处。但其本性总是难移,甚至更加强化了,一有人揭竿为旗,则往往原形毕露。这恐怕是梁漱溟中西印三路向说为什么说中国文化以征服他人为目标的原因之一,也是柏杨说窝里斗是中国人最丑陋的劣根性之一的原因所在。有人认为不讲建设只讲斗争的极左思潮源于战争环境的思维模式,由此看来显然没有溯及其更深的源头。所以血缘家族思维方式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排他性;与此相关,第二个特点是其封闭性。家族血缘范围总有限,加之农业民族安土重迁,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自闭性就益加明显。中国田园诗类的理想——桃花源,与世隔绝,封闭性极为明显。第三是其令人难以置信的简单性。人们的是非、善恶和美丑的标准在民间往往简单到只分内外不顾实际、自欺欺人的地步:家里的自然是好的,家外的怎么会好,走到极端也就是所谓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在家族血缘的障蔽下,难辨真假、善恶和美丑。一种类似古代(祖先+英雄)的个人迷信或个人崇拜使我们失去正常判断力。这是我们这样早熟又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为什么会犯文化大革命那样几乎自我毁灭的低级错误的思维方式上的根源,也似乎是中国历史上周期性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是其一元性。从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到儒家政统、道统、血统三统说看,其顶点无一不是一元的,其源头可追溯至最早的宗君合一的宗法文化的核心——氏族的共同祖先。这是一种典型的历时性线性思维方式。第五个特点是其非功利性。我们不理解在一种天下为家的时代背景下孔子为什么罕言利,也不理解为什么儒家思想中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也许在一种宗法文化中,对家族来说只有内外之分,对内只有且只应有仁义,对外才涉及利的问题,义利在这里的是对内对外的两种不同的态度,义利之分是内外之分的表现。中国传统孝道强调对内无私或非功利性可以达到孝子剖腹取肝以为父母药引的地步,而父母甚至全族人为了子弟读书仕进也可以到勒紧裤带的地步。但是对外则是必须斤斤计较的。如果天下一家,再无内外之分,自然不须言利。如果义与利在某种情况下只能做非此即彼的选择的话,甚至可以舍利以至于舍身取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正是一个极端的推演结论。讲“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就是一种完全相近的思维模式。第六个特点是其非理性特征。在理智与情感两端,家族思维的天平总是向情感倾斜。中国人思考问题讲情理,一旦遇到血缘或拟血缘的对象往往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情理变成了先情后理,变成了偏正词——偏向人情。

另从思维秩序来看,家族思维方式是一种直观外推式的:

身不是思维的出发点或圆心,按阳明之学修身的要求应是格去人欲而致良知,修身即是忘我,所以其核心应该是家族。国与天下的含义也与今天的理解有所不同,西周时代,诸侯称国,大夫称家,亦有“天子建国,诸侯立家”之说,天下也是皇族王族的家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孟子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是有差等的,遵循着血缘的由近及远的顺序。这样向外推,势必存在家(近)与国(远)的矛盾,或者父家与君家的矛盾,这点许多研究者都已注意到了。有一点现在人们倒不大言及了,这就是逆向向内推,还存在家与家族成员个人的矛盾。虽然家族思维中没有个人的地位,至少很少考虑如西方个性解放论者所注重的个人权利和地位。这种忽视和牺牲个人的传统无疑压抑了家族中个人尤其是青年的个性和创造力。这一点在新文化运动中就已由新青年们激进的呐喊引起了社会的注意。不过似乎除了硕果仅存的自由恋爱不再被视为异端而外,五四青年们的努力很快就为源自严复那整整一代人的亡国灭种的危机感和发自内心深处的宗法文化意识所湮没,根本就无法在改造家族思维的强大惯性方面有所作为。直至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它无处不在的影响。

三、家族血缘思维的影响

从对哲学思想的影响看,它直接影响中国哲学的致思倾向:重人道治道轻天道;也影响其世界观和方法论。杜维明先生早些年曾提出中国哲学有三个基调,事实上也是三种思维模式:即存有连续、有机整体和辩证的发展观。存有连续即把无生物、植物、动物、人类和灵魂统统视为息息相关相互交融的实体。恰似同一屋檐下的父母兄弟姐妹一家人,并不把它们截然分开,甚至明显地异于西方把神凡二分的传统。有机整体也明显受家族思维的影响,其结论是近世颇受西方重视的天人合一理论。即使是阴阳观念也强调其对立统一性。有意思的是,杜先生的发生学考察,更易看清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家族思维的紧密联系:“从发生学的角度设想,对立统一的(阴阳)观念,很可能是古代哲人通过‘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和‘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认识方法,深究‘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的现象而悟出的道理。”[14]

从对经济观念的影响看亦极明显:旧式大家庭同居、共财、合爨,产生既不明晰,家庭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也不明确,无自由自主的选择权,亦难有尽心尽责有职有权的负责。人人坐吃山空,富不过三代,即使内囊子尽上来了,谁又能斩断血缘,重新合理地调整组合?家族时代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惯性,还使人一味追求小而全、大而全;且不患贫而患不均的观念也与目前的市场观念相扺牾。在区域经济上则表现为具有排他性的地方保护主义。

从对中国学术研究的影响看,要么一统天下,要么门户之争,这与古代家族养士之风及各家创始人的家族意识有很大的关系。中国的学术派别直接以家名之,学术论争明显受门户的左右,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相互攻讦到秦始皇坑儒,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韩愈辟佛,以至清代文字狱及方孝儒案株连十族(九族+学生),这种一元性、自闭性和排他性,实非中国学术之福。

从对外关系言之,洋务运动的中体西用是个典型的家族思维的产物,事实证明这样的洋务运动是不可能有真正的效果的。另外家族思维并不把一个民族看作一个与其他民族一样平等、独立、自立和完全开放的地球村的一员,这样一种思维方式既可以闭关锁国,当然也可以对外开放,我家的门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当然我并不是指具体的关贸谈判,我是说作为基本国策的对外开放,是也应该是杜绝了再次闭关锁国可能性的。

从政治上看,家族血缘思维或拟血缘思维的负面影响也是明显的,经济领域里的许多不正当竞争、人事关系上的裙带关系、乡镇企业人员的家族化等等,另一个突出表现是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和自由主义。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中列举了自由主义的种种表现都与此有关,其中第一种说得最明确:“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亲热。或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15]更可怕的是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形成像林彪、四人帮那样的反革命集团。

对于家族思维正的积极的影响或特征,在这里我们几乎没有提到,但是并不等于它不存在,限于研究的任务目标和一般中国人心目中无时不感到其存在的东西,我没有把它纳入我的考察范围。在下一段中我们会考虑到这一点的。

四、家族血缘思维的定位

对中国文化内核中源远流长又极具特异性的遗产比如哲学表达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尤其是那些如基因结构的文化设计,要做出妥贴的定位,尤其是在世界文明发展的总体上加以定位,有时竟是如此之难。从时间上给以定位并不难但从认识史上稍作价值估价,则如说禅,一说就错。有人把中国思维方式与原始思维的泛神论或自然崇拜混为一谈,[16]错。有人以科学(物理学、生理学)的最新发展为参照系以为并不落伍而且在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还有极明显的优越性,甚至与这些学科的最新发现不谋而合[17],也难说就如此中肯。而完全以西方哲学自身发展的阶段、形态和固有模式来对中国学术加以削足适履的或隔靴搔痒的指摘[18],当然就难免有西方中心论的偏颇。为什么会如此呢?原因很多,但关键的一点也许是他们都太在乎评价本身了,以至于等不急更深入更缜密的描述和分析。中国学术并不神秘,真诚而细致的学术研究是可以给出一个相对的定位的。

家族血缘思维模式以家族为观察中心为评价中心为价值立场;以无个人无我的家—国—天下为直观外推的逐步放大样的顺序程式;以内为亲人朋友,外为假想敌族的为我(家)排他的思维定势,坚持大一统的齐一性,思维过程中情感重于理智、非功利性重于功利性,等等。这些特征本身并不是不可分析、不可评价的。

对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家族或血缘共同体的评价是几乎没有太大争议的:超强超稳定的凝聚力和极端的狭隘性,源自生物本能的血缘特性,弊大于利。

对家国同构一类拟血缘共同体的评价则不那么确定。因为它并无极端狭隘的显性特征,又有极强的内聚力,有原有的正效应而无其副作用,故推崇者有了相当充分的自信。加之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创造的当代经济奇迹给儒家资本主义作注脚,似乎要做出否定的评价就困难了。

然而这种家国同构一类拟血缘拟家族结构之所以能成立并形成内聚力,必须要有对一个预设前提的普遍认同:凡是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天然具有无间的亲情,都天然地可以彼此信赖,否则,难说不充满敌意。这一信念是血缘宗法观念的核心。《论语》有云:“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舆!”[19]《管子·戒篇》也说:“孝弟者,仁之祖也。”[20]这样的仁之祖本,我们无须引述异国无家可归的李尔王在雷雨之夜发出的猛醒式的天问,也无须引述“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的《好了歌》,但就《论语》中的语义看也不十分气壮:“好犯上者”的“好”“鲜”,“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的“不好”“而好”都是模糊语词,杨伯峻译“好”为“喜欢”,个人爱好和情感上的好恶本身难以明确定义,也许是感到孝悌与犯上与作乱之间缺乏必然的因果联系而不得不用有测度口吻的模糊推论。孝悌作为信仰的前提,或许可以成立,但作为理性的逻辑前提,恐怕就难以广为接受了。

F·培根四假象中有一个叫做族类假象,尽管识者云:实相当于柏拉图洞穴寓言的含义,是指囿于一己的洞穴妨害人的觉知[21]。在这里培根提出了两种觉知或观察的尺度,一是个人的量尺,一是宇宙的量尺。只用个人量尺,如皮亚杰所谓儿童的自我中心态,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一种唯我论,而我们所谓家族血缘思维模式所用的惟有家族量尺,恰好介于培根氏的两个量尺之间,可称为唯家论(包括拟家族),其对觉知和价值评价的障蔽,不妨称之为真正的族类假象。当然我无意否定作为文化现象的东亚东南亚对儒家资本主义的认同,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情况比较复杂,每一个经济奇迹的产生所走的途径并不完全相同,大致能确定的是两点:一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几乎都曾有过实际上的所谓全盘西化的经历;二是其经济模式和经济基础与大陆原有的经济条件已大不一样。这两点至少说明其血缘、拟血缘经济共同体与其发祥地有了很大的区别。

恩格斯曾这样来论述氏族制度崩溃的开始:“古老的氏族制度”“无力反对货币的胜利进军”,由于商品的交换,“各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相互杂居,已经一代比一代厉害”,“居民现在依其职业分成了相当稳定的集团;其中每个集团都有好多新的共同利益。”[22]正是由于最初的商品经济促进了交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单个人脱离原有氏族,重新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独立地与别的氏族杂居成为可能,从而使旧氏族彻底崩溃,新的民族由此产生。要彻底清除家族思维的负面影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来是最为重要的;其次,作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型式的巧妙设计,家族文化延续了如此长的时间,恐怕也必须有针对性极强的另一种更完善的设计来加以取代,我们要做的就不仅是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法律秩序,还必须在制度文明的高度有所作为,否则其留下的真空里必然产生极大的混乱和失范。譬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都市里,许多从中西部贫困地区流入的农民,由于某种迁徙带来的紧张感,加之许多地区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不落实,明显缺乏安全感,难免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而形成新的血缘、拟血缘(包括地缘)共同体,如许多大都市甚至包括欧洲发达国家出现的温州村,其血缘、拟血缘经济共同体的性质就特别突出。这在一定意义上说为我们研究儒家资本主义与华侨经济奇迹的相关性提供了一个极完全的标本。即使研究的进一步结果使我们相信血缘、拟血缘思维有更加巨大的正价值,也不会妨碍我们更加清醒地看清一个自信自强的民族是有勇气开放自身的,因为我们不仅能以家族的量尺和眼光来看世界,也有自信和气魄以个人和宇宙的量尺和眼光来看世界,挣脱开狭隘的血缘假象的障蔽,我们将看到一个更大更深更精彩的21世纪。

注释:

[1]参见《基层恶势力》(宋今、建彪),载于《南方周末》1995.1.13,第五版。

[2]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6][12][22]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154页;第112页;第81~84页;第109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柏拉图:《理想国》,457C—D、461D,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0页,第196页。

[5]F.M.Cornford:The Republic of Plato P155介绍和脚注2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5。New York & London。

[7][8][9]刘广明:《宗法中国》,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42页;第74~76页;第84~85页。

[10]金观涛:《在历史的表象后面》,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37页。

[11]林耀华、庄孔韶:《父系家族公社形态研究》,青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41页。

[13]孟世凯编著:《甲骨文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页,三族条目。

[14][17]杜维明:《试谈中国哲学中的三个基调》,载《中国哲学史研究》1981年第1期,第19~23页;第19~25页。

[15]《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30页。

[16]见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18]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一卷第115~124页。

[19][20]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3页。

[21]F·培根:《新工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9~20页及其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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