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约束下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换研究_巴塞尔协议论文

资本约束强化下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盈利模式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世界范围内的恐慌,其影响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沉重打击了全球经济与世界金融体系。反思本次危机,对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不足、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失效、绩效考评激励机制不科学等导致了此次危机,其从本质上看仍是一次银行业的系统性危机,充分暴露了原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这对管理当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加强资本监管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发展。一方面他们需要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但这也会对有“资本饥渴症”的银行业,造成负面影响,使其盈利减少,导致经济衰退。如何权衡二者关系已成为摆在监管机构面前的难题。对此,巴塞尔委员会在2010年12月16日发布了“巴塞尔Ⅲ”,从质和量上加强了银行业的资本监管。而我国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比国际标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约束,旨在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正如周小川行长所说:“对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中,资本充足率要求是最重要的约束机制之一,此次危机表明,良好的资本实力对于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更广泛的金融稳定至关重要。有效克服现有资本监管框架中顺周期因素以及增加银行资本的质量是防止严重金融危机的必要前提。”而这一资本约束的加强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以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带来巨大压力。中国银行业主要推行依靠存贷款利差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虽然近年来非利息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但总体比重仍然较低,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相距甚远。后危机时期,应致力于加强银行资本与风险管理,提高对银行监管的效率,探讨资本约束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文献回顾与评述

      (一)国外文献回顾与评述

      对于银行业资本监管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的热点问题。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资本监管的概念、对风险管理的影响,以及多元化经营对利润的影响等。Jackson et al.(1999)实证研究发现,由于资本监管的约束,提高了银行的资本资产比率;Van Hoose(2007)分析发现资本监管可能降低银行的总信贷资产;Hovakimain & Kane(2000)实证研究发现资本约束对降低银行风险并未起到作用;Rime(2001)发现资本约束对银行的风险没有显著影响;Eisemann(1976)研究发现,拓展非利息收入的盈利渠道会增加商业银行的收益,且风险更小;Kwast(1989)实证研究发现发展与证券相关的业务能带来更多收益,并且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其他学者,如Severiens(1992)、Saunders & Walter(1994)等发现改变单一的盈利模式,拓展其他非利息收入会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收益。但也有许多学者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多元化盈利渠道非但并没提高经营收益,反而增加了风险。Boyd & Graham(1997)、Roland(1997)、Stiron(2006)、Stiron & Rumble(2006)、Lepetit et al.(2008)均论证了多元化的盈利渠道与收益的提高有显著相关关系。

      通过已有国外文献的研究,可以看出国外研究相对比较成熟,不仅研究了资本约束与银行业风险的关系,而且从拓展多元化盈利模式方面,研究了多元化发展趋势对银行业业绩与盈利的影响,虽然有些问题并没有达成统一性的结论,但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有着一定的指导和警示作用。而新巴塞尔协议以及美国《多德一弗兰克法案》对世界范围内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和盈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革和对资本约束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对商业银行在资本约束下盈利模式转型的研究显得更为重要。

      (二)国内文献回顾与评述

      经济发展的滞后性使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总体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金融监管大环境要求的变化,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正成为了金融业的焦点问题,尤其在后危机时代如何处理资本约束条件下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问题已成为解决商业银行资本和经营“瓶颈”的重中之重。回顾已有文献,发现国内学者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我国银行业现有盈利模式的研究、国际比较角度研究、资本约束下银行业融资渠道研究、多元化经营对商业银行风险以及绩效影响的研究等方面。对于在资本约束强化的条件下如何转变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以降低其经营风险,提高竞争力的研究仍待进一步深化。

      国内理论界对资本约束的研究才刚刚起步。部分学者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变的必要性以及盈利模式转变的措施。葛兆强(2006)论述了我国资本监管机制的发展过程;武剑(2004)、章彰(2002)、詹原瑞(2003)等对经济资本进行了定义和本质界定;李鲁新(2007)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单一,应对其进行转型;郭娜(2011)指出我国银行盈利模式的单一性问题,认为应发展多元化、均衡化的集约型盈利模式;乔桂明、吴刘杰(2013)从资本约束、同业竞争、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和市场需求等外部金融环境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并提出相应的转型措施;杨继荣(2011)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发展中间业务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盈利的稳定性;李浩(2011)认为盈利模式的转型并非易事;李江(2006)分析我国仍处于依靠利息收入的传统盈利模式阶段,应促进我国银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型;张银仓(2009)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建设等方面论述了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雷立钧(2007)认为商业银行应将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公司业务与个人业务并重;张强和武次冰(2010)指出新资本约束的规定一方面导致银行的融资难度和成本加大,另一方面使银行的盈利难度加大,因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开拓融资渠道、转变盈利模式,以增加非利息收入来缓解融资和盈利的压力;吴玮(201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约束情况不同,相比而言,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拥有较高的信贷资产;游春和胡才龙(2011)提出中小商业银行应从融资方式和多元化发展模式两个方面来改善目前的盈利模式。

      有一些学者研究发现,拓展多元化非利息收入业务会降低银行业的风险。如张羽和李黎(2010)认为,非利息收入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银行业收益风险;刘孟飞、张晓岚与张超(2012)则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多元化经营对降低银行风险的有效性;黄隽和章艳红(2010)研究认为,规模较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对银行风险大于小银行。而一些学者则持相反的观点,认为非利息收入的增加、多元化渠道的开发增加了银行的风险。周开国和李琳(2011)发现非利息收入增加了银行的风险。也有观点认为拓展多元化的收入渠道与风险没有关联。张雪兰(2011)发现我国商业银行收入多元化与风险间并没有明显的关联;刘孟飞等(2012)则发现多元化对商业银行绩效影响并不显著;陈野华、王玉峰、王艳(2011)研究中涉及双重约束,认为投资银行受到净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双重约束影响,监管资本硬约束和非硬约束对银行产生不同影响。

      总结国内已有文献,笔者发现资本监管者、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意识到随着资本约束的不断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单一盈利模式存在难以抵御风险和融资压力巨大的缺陷,论述了商业银行转变现有盈利模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开拓多元化盈利模式的急切性。从收入方面看,应增加非利息收入在商业银行收入中的占比,但同时也应该注意非利息收入对银行业风险影响的不确定性。同时,很多文献从国际比较角度对不同国家银行业盈利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没有充分考虑到中国特色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不能完全沿用国外先进银行的做法。此外,目前已有文献中对资本约束、强化对银行资本监管以及盈利模式的影响研究仍有欠缺。总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正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巴曙松(2012)所说,“中国银行业目前的监管准则框架基本立足于《巴塞尔Ⅰ》,资本的定义介于《巴塞尔Ⅱ》和《巴塞尔Ⅰ》之间,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也仍旧主要采用的是《巴塞尔Ⅰ》下的简单标准法。如果试图实现《巴塞尔Ⅰ》到《巴塞尔Ⅲ》的一步到位,对中国银行业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因而,在资本约束下,想要实现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在不断摸索中前进,不可一蹴而就。

      二、资本约束与银行盈利模式的相关理论分析

      (一)资本与资本约束

      1.资本与银行资本的概念。亚当·斯密认为资本是“一定量的积蓄的和储存的劳动”。马克思认为资本是“用于剥削雇佣劳动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生产关系”。在商业银行中,存在“三种资本观念”,即会计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三者是应运不同发展背景相继登上历史舞台的。会计资本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即银行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值,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监管资本是银行根据监管的要求,为了防范风险、维持市场信心、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经营而持有的资本的底线要求,具有强制性的特质。经济资本又称风险资本,是用来弥补非预期损失的资本数额,是一种虚拟的资本,在账面上无法体现,其最主要的功能是防范风险和创造价值。由此分别形成了账面资本约束、监管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约束三种不同的资本观。从数量关系上看,一般而言,风险资本最低,账面资本次之,监管资本最高(葛兆强,2006)。

      2.资本约束。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高风险性,而资本的功能是通过吸收损失来充当风险的“缓冲器”。资本约束分为监管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约束。监管资本约束是外部资本约束,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指外部监管机构制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是商业银行最低的资本要求。经济资本约束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其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风险情况等制定的一种内部的自我资本约束。商业银行监管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约束统称“资本约束”,以加强风险管理能力为出发点,对资本实施合理、有效配置,从而实现银行的经营管理目标。

      (二)银行资本监管理论

      随着我国银行体系及监管改革的发展,银行资本监管制度也随之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历经了市场化转型期(1994-2003)、银行体系市场化形成时期(2004-2010)和新资本协议实施期(2011年至今)。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正式推出《巴塞尔协议Ⅲ》;2012年6月,我国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要求在2013年底前和2019年底前达标。新办法不仅在资本质量及数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比国际标准更加严格,对我国银行业提出更高的资本监管约束要求。其中,我国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高国际标准0.5%,系统性重要银行附加1%的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不低于11.5%和10.5%,并且杠杆率最低标准为4%。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分析

      长久以来,我国银行业主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单一的存贷款净利息收入模式。各类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在80%左右,虽然近年来非利息收入占比略有上升,净利息收入略有下降,但净利息仍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且手续费与佣金净收入构成了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部分。目前,外部宏观金融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国际竞争不断加强,资本监管要求不断强化,加上银行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主动改变盈利模式,以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资本约束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影响

      (一)资本约束的演进历程

      银行业一直都是高风险的行业,其特殊的资本结构与业务模式决定了其经营的高杠杆性,因而世界范围内都很重视其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加强对其监管力度。

      1.从《巴塞尔Ⅰ》到《巴塞尔Ⅲ》。1974年受石油危机影响,两家大银行倒闭引起极大关注,当年成立了银行法规与监管实务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为统一银行监管做出了巨大贡献。1988年制定了《巴塞尔协议》,规定了资本的计算方法、资本构成和风险加权系数,提出了最低资本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巴塞尔协议》的弊端不断暴露,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签署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制定了新的银行监管框架;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巴塞尔Ⅲ》应运而生,从银行个体和金融系统两方面加强风险监督,对资本的质和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资本的约束也不断强化。从《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银行危机或金融危机不断推动资本监管的演进,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对风险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从主要强调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到补充了市场风险,再到操作风险资本的计提要求和系统性风险的资本要求,风险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对资本质量和数量要求也不断提高。

      2.我国资本约束的演进过程。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经历了市场化转型期(1994-2003)、银行体系市场化形成期(2004-2010)和新资本协议实施期(2011年至今)。资本约束随着经济发展,跟随国际资本约束进程经历了由无到有、由松到紧的发展历程。在此期间我国资本约束从质和量上不断发展强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充分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资本约束制度。新办法在资本监管方面更加强化,商业银行面临资本补充压力的增大,现行盈利模式存在诸多的不足与弊端,应积极开展多元化的资本占用较少或不占用资本的中间业务。

      (二)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现状分析

      1.盈利模式单一,以传统的利差收入为主导,收入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依赖于净利息收入。自2004年以来,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占比约为80%。非利息收入占比尽管略有上升,但总体比重仍然较低,平均不足20%。在非利息收入的组成中,占绝大多数的是手续费与佣金净收入,一般而言,资产规模与非利息收入成正相关关系,相对于规模较小的银行,规模较大银行对应着较大的非利息收入。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部宏观大环境不断变化,银行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已得到大大改善,竞争力也在不断提高。在外部和内部条件具备的条件下,中国商业银行应该主动改变目前单一的盈利模式,拓展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已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和不断增强的资本约束要求。

      2.中间业务品种较少,盈利模式的创新性不够,收入占比低。虽然我国已形成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商业银行并存的体系,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且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开发中间业务,但与西方发达国家比,我国以利差为主的单一盈利模式仍处于主导地位,中间业务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占比仍然较低。首先,中间业务的品种较少。目前世界银行业有3000余种中间业务,而我国仅有500种左右。其次,我国中间业务发展速度虽快,但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比例很低。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方面,部分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20%,但只是少数大型国有银行,而在国外先进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40%以上,花旗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更高达70%。再次,高技术含量的中间业务不多,盈利模式仍缺乏创新性。最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不平衡,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发展较快,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则发展较为缓慢。

      (三)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动因分析

      中国银行业长期以来依赖净利息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不利于银行业的持续发展,对银行的资本消耗与要求过高,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饥渴症”,再加之外部监管不断强化的资本约束,内外诱因共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进行转型,发展低资本消耗或不需要资本消耗的持续发展模式。

      1.外部原因。后危机时代,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商业银行面临不断加大挑战。我国央行从2011年到2015年,调整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多达14次,还进行了11次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以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此外,对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增长进行指令性管理,也抑制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这对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形成了极大冲击。

      (1)法律法规中资本约束的强化。2010年发布的《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业资本监管的量和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除了积极推进《巴塞尔Ⅲ》的实施以外,于2011年5月3日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同时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银行业资本的约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银行业面临更强的资本监管约束。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缺口依然较大,商业银行可以分别从增加分子和减少分母两个方面来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即增加融资和较少风险资产。目前的市场状况下,融资可能相对困难,因而可以更多考虑从盈利模式转变,开展占用资本较少或不占用资本的中间业务更为可行。

      (2)利率市场化的压力。据统计,我国银行业存贷款利差在3%以上水平,这也是为什么商业银行可以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原因。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市场化后利差水平会降低,必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利率市场化后的韩国及日本利差总体在1%—2%之间徘徊,中国利率市场化后也应在此水平相差不多,面对此种形式,将来中国银行业的净利息收入必然会有所下降,如果不及时转变经营模式,会使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和整体竞争力下降,必然会使外资银行有机可乘,使我国商业银行丧失市场占有率。中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已迫在眉睫。

      (3)金融混业经营和同业竞争的压力。随着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趋势的加强,银行与基金、保险、债券、信托等以外交叉越来越大,因此在金融混业下,除了大型银行具有一些优势以外,中小银行受其规模限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加上外资银行的不断涌入,同业竞争的加剧都督促着中国银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变,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

      (4)金融脱媒的挑战。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功能逐步完善,直接融资市场将会得到快速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随着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逐步完善与强大,企业更易于在资本市场融资,对银行业的融资业务有较大冲击。如何改变此劣势,要求商业银行积极研发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债券、基金、保险等产品业务,拓展多元化收入渠道。

      (5)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导致市场需求多元化和产业升级带来的压力。改革开放以来居民财富的增加,使得金融服务市场需求呈现多元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从而对新型金融服务的需求量有不断增大的趋势。为应对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发多元化的中间业务。另外,中国经济正面临转型升级,由投资驱动型转向内需驱动型,以前产业结构中落后和过剩的产能将逐步淘汰,这要求银行适应新环境,调整业务结构来应对新形势的挑战。

      2.内部动因。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规模较小,业务结构较为单一,且大都集中在传统的信贷业务,新型业务较少。随着外部环境的发展,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加快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是必经之路。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与国外先进银行相差较大,其转变过程仍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经营结构与经营效率低下,改善了才可以均衡协调发展,也是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此外,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经济高速增长伴随着市场的高风险,对企业内部的风险控制和自身经营管理的改革有着较高要求。

      国家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外部宏观经济政策的放松,给商业银行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银行业为了应对外部环境政策变化和日趋增加的竞争力,其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其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此外,网络与新兴技术的发展也为其转型提供了技术支持。综合各方面条件,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基础条件已具备,势在必行。

      四、蚌埠市商业银行的数据分析

      (一)蚌埠市商业银行资本水平:现状与发展

      1.资本充足率现状。自我国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制度后,各类商业银行一方面除了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补充资本外,也不断积极开展业务转型,发展中间业务,减少高资本消耗型资产的比重。因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且达标情况较为理想(见表1)。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报》显示,截止到2014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76%,比上年上升0.81%,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18%,比上年上升0.99%,均超过国际标准,且239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在新政策的引导下,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有效地提高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蚌埠市现有12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其2011-2014年资本充足率,在日益增强的资本约束强制化下,2011-2014年各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12.45%、13.58%、11.77%和12.56%,均符合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随着资本约束的强化,使各个银行拥有良好的资本实力,对于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更广泛的金融稳定至关重要。

      2.蚌埠市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现状。不良贷款率与贷款损失率可以衡量银行的信用风险。Salas Saurina(2002),Barth et al.(2004)使用不良贷款率;Salas Saurina(2003),Giuliano et al.(2007)用贷款损失率等指标来衡量银行风险;杨城(2005),孔金兰、董金(2008)也使用不良贷款率度量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但该指标也存在忽视银行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的缺点,所以对风险的覆盖面比较狭窄。

      从表2总体来看,蚌埠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大部分呈下降趋势,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下降趋势尤为明显。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资本约束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形成了有效约束,也限制了不良贷款率,起到了资本缓冲作用。

      3.蚌埠市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分析。从表3数据上蚌埠市12家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来看,其非利息收入占比变化具有不确定,非利息收入占比虽有一定的上升,但也不是一直在上升。而且,手续费与佣金净收入构成商业银行非利息的主要部分。另外,由数据发现,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仍占主导,比率较大。而且资产规模较大银行对应着较大的非利息收入,即资产规模与非利息收入呈正向变动关系。总体来说,净利息收入仍是蚌埠市各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各银行虽有心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但效果不甚理想。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相比相距甚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拓符合自己特质的中间业务,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业务竞争力。

      4.蚌埠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指出,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责,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张云峰(2008)认为: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作为中间人参与、形成非利息收入的金融服务。依据此定义,可以将中间业务分为9类(见表4)。

      伴随资本监管约束制度,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不断深入、业务结构不断调整。西方国家逐步放缓了信贷扩张的脚步,由于信贷资产的风险较高,在资本约束不断强化的前提下,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成为商业银行转型的目标之一,而中间业务因其风险低、占用资本少的优势成为各国商业银行竞相发展的对象。从表5样本数据可以看出,蚌埠市由于地理位置等限制,虽然也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但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仍然很低,中间业务发展并不平衡。中间业务收入与银行规模呈正相关关系,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高于小规模商业银行的发展。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明显高于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近年来,商业银行不遗余力地发展中间业务,拓宽收入渠道,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降低和增加其综合竞争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大多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缓慢,仍待加强。

      

      

      五、资本约束强化下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思考

      资本约束的不断强化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具有促进作用,尤其对那些面临更多资本压力的商业银行作用更为显著。通过以上研究发现,对银行盈利模式的拓展有利于提高其资本充足率,满足最低资本监管要求。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因素较多,外部受宏观经济环境、制度、行业竞争等各方面的影响,内部受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的制约,因而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并非易事,需要长时间、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变的路径

      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压力,既面临外资银行的竞争,也面对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所以要找到一条有特色的发展之路。笔者认为,需要从内部治理结构调整、风险管理和业务转型等方面去改善。

      1.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股权集中度高,“一股独大”的现象,商业银行应建立基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清晰界定其职责边界,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消耗配合,不越位、不缺位。近年来,各银行相继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和加强了董事会的功能。应改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组织结构,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改进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商业银行的监管水平,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2.加强风险管理。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控制风险是其第一要务。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历史沿革造成的操作风险、政策市场的风险和资本充足率不足面临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实施风险管理战略,加强内部控制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3.加快业务转型。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制定和实施适合的市场定位策略,进行业务经营转型,明确其市场地位,推进业务结构优化转型。同时,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出具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并有针对性地发展个人零售业务。

      (二)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政策建议

      1.实施资本先导战略,强化资本约束,实施经营转型。银行是经营资本的高风险企业,而资本是风险的“缓冲器”,所以资本管理是银行业发展是首要问题,尤其在面对日益强化的外部资本监管压力下,如何有效补充资本,满足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已成为放在各银行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银行业历史沿袭以净利息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在资本约束不断强化的今天已暴露出其弊端。应积极寻求出路,改变现有单一的盈利模式,拓展低资本消耗或不占用资本的中间业务,走可持续发展的资本集约型道路。

      

      

      2.找准市场定位,实施差异化经营战略。鉴于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所具有的规模敏感性,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规模类型商业银行应采用不同的发展策略:对于规模较大的银行应可以积极发展综合化的业务,利用其规模优势增加盈利;对于规模较小商业银行因其规模上的劣势可以选择精细化、专业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寻求出路。

      3.从业务策略上探讨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应注重从提高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出发,大力发展资本占用少或不占用资本中间业务,以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减少商业银行的资本压力。从业务上说,着重发展中间业务和零售银行业务。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国际化业务的不断拓展,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发展大有前景,且由于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几乎不占资本,风险较少,发展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已成为各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首要之选。此外,占中间业务绝大部分的手续费与佣金收入相关的业务,由于其风险小,占用资本少的特质应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发展在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应积极引导,不断强化,来支持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

      4.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人才策略。人力资源是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中最宝贵的资源,应注重人才的培养。可从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同时进行,并建立与对口高校的合作人才培养,进行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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