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现象的哲学思考_高考论文

高考现象的哲学思考_高考论文

对于高考现象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考在我国已经不是一种纯粹的高校学生的选拔活动,而是一种对社会许多方面影响深刻的社会现象,对其改革也是一项涉及社会许多方面的复杂性课题。

一、高考:一种包含了许多社会内容的复杂现象

高考作为一种与社会许多方面密切联系的教育现象,其影响深远而复杂。在政治方面,高考长期被视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成为社会分层的基础制度,是社会显现公平、公正的制度和文化依据。在经济方面,高考已经成为社会性的人力、智力资源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社会分配原则实现的重要途经,社会则围绕高考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经济——高考经济。这种经济既有合法的形态,比如:各种围绕高考的补习学校、补习班,高考辅导材料的印刷及销售等;也有非法的形态,比如:高考移民、高考枪手、招生寻租等,而在高考移民方面,甚至出现了国外移民的现象。所以,高考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在文化方面,高考则既温情地复演着历史中的范进、孔乙己现象,用“知识改变命运”的美丽口号,普及和加深着“学而优则仕”及“升官发财”的观念;又以几乎是全民性的诚挚和热情,显现着高考的重要和合理,也预示着应试教育的未有穷期。而媒体则会周期性地掀起一轮又一轮关于高考状元、贫困生上学、高考制度批判等新闻的狂潮,让人既眼花缭乱又感慨万千。高考对社会多方面的影响及其复杂性表明,我国目前的高考已经不仅仅是教育界的事情,而且成了政府的事情、社会的事情。政府既是高考宏观层面的原则和内容的制定者,也是高考微观层面的活动主导者和组织者,高考的主要负责者是政府而不是教育。而政府对高考的主导和控制,使高考这一本来只是为高校选拔学生的活动,已经变成一种包含许多非教育内容的社会性活动,其对高考性质的影响也极其深刻。

从教育内部看,高考既直接引导了中学教育的方向和模式,成为中学教育的主旋律;又间接地引导了小学教育的方向和模式,造成普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蜕变为应试教育的事实。高考还使教育领域中形成了一些巨大的利益集团,使重点中学、重点小学成为普通教育中的特区,其聚财能力超乎一般人的想象,造就了中小学教师中的富裕阶层。高考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促使有些高校在适应学生学习能力的同时,蜕变为高级应试教育。从教育外部看,高考强化了社会本来应该淡化的文化及身份分层意识,其内含的名利期待使其成为一件社会性的大事,每年高考期间社会许多方面都要兴师动众,全力以赴地应对高考。城市中的交通、城管、教育部门都要全力以赴地保证高考的顺利进行,考卷的运送和保管甚至要动用公安部门。高考期间各地主管教育的领导必然要到考场进行视察以示重视,媒体要派出记者进行现场报道,气氛之热烈与隆重,俨然一次教育的盛会。然而,伴随着对高考的越来越激烈的批评之声,却使高考成为类似于“李约瑟现象”的一道难题。继续则弊端重重,批评声浓;改革则没有理想的方案可以采纳,因而处于必须且无奈的情绪之中。而高考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本来是应该完全服务于教育的宗旨和目的的,亦即应该为受教育者健全人格形成服务的,但是社会现实中的高考则不仅营造了“黑色七月”、“考试崇拜症”等消极教育现象,而且滋生出了诸如高考移民、考场作弊、招生寻租等腐败现象,从而扭曲了教育的方向和目的,扰乱了教育的秩序和生态,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和创造精神,折射出了教育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中学及大学)。对此,人们不禁迷惑:以中国之大,人才之多,难道对高考存在的问题及消极影响认识不深,以至于使其弊端愈演愈烈,成为教育发展的症结?

二、高考现象是一项纠缠了多种复杂关系和逻辑的社会难题

诉诸教育活动逻辑,可知高考本来只是学生由高中阶段向大学阶段前进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与学生以往的考试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可是,当把高考与高考“成功”以后的大学生前途及工作之后的社会地位、经济利益联系起来思考的时候,高考便不仅仅只是单纯的高校选拔学生的活动,而成为“命运改变”的台阶或门槛。因为高考作为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越工作条件许诺为期待的社会活动,本身就包含了浓厚的功利资源,那些通过高考能够进入名牌大学读书的学生,不仅在大学读书期间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拥有较多的机会和资本,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知识改变命运”口号可以说就是对高考功利内涵最直接的阐释。高考在此时虽然出现了性质的转变,但这种转变并没有改变高考的性质,甚至可以说是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因为考生中的优秀人才被选拔,与国家建设需要优秀人才的目标和利益是一致的。而高考中内涵的这些功利内容,一是建立在国家培养人才的合理基础上、并以公正的方式确定的;二是这种功利内涵是被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且有条件的。亦即是高考成绩优异者及在大学学习成绩优异者才有资格享受的,可以说是以他们辛勤、刻苦的学习和劳动为基础的。而考生家长们期望子女进入好大学,找到好工作,争得好前程、高地位,也只是一种在遵循社会规则基础上的个人愿望。他们的愿望作为一种想法,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的。同样,在中学担任毕业生教学或班主任的老师,如果只是由于教学水平高、所教学生“上线率”高或考上名牌大学而得到了表扬奖励或家长的感谢,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基于以教学水平高而期待的各种奖励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实上,无论是中学教师、高中学生及其家长追求高考好成绩的期待或行为,都不会导致普通教育演变为应试教育,不会导致高考本质的扭曲。因为他们都只是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其想法及活动都没有超出正常教育观念的范畴。而正常教育观念中的功利性内容,是会通过教育内涵的淡泊名利品质有效地消解和改变的。换句话说,在教育活动正常的情况下,教育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功能和作用,消除掉高考所可能产生的负面或消极影响的。这也就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高考(虽然形式不一样),但并没有形成类似我国的高考现象的原因。

综上所述,高考中的功利性影响如果仅限于学生及教师,应该说不会对教育本质构成伤害。然而,从 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观念和制度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推行,教育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具有了为国家认可的正当性理由。高考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在履行为高校选拔人才职能的同时,担负了来自社会许多方面的利益要求。这些利益要求主要有:政府的教育政绩诉求(有些地方政府曾直接宣称,提高高考升学率就是为民办实事,并以提高高考升学率为指标高薪聘任或选拔中学校长),中学的升学率以及由升学率决定的经济及政治(校领导及有些教师的升迁等)利益诉求,围绕着高考的补习学校和补习班、出版商和发行商们的利益诉求,高校的优秀生源诉求,社会的文明、公正、理性价值观念诉求等。而仔细分析这些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可见有些要求是合理的,比如,有些高校由过去被动地接受“分配”生源,到主动出击去重奖或招募高分考生等。有些要求则是不太合理的,比如,有些地方政府将高考率及著名大学录取人数与学校的投资、校长升迁、教师奖金挂钩,给中学及教师形成了过度的压力。然而,这些要求最终都聚集在考生身上,营造出了一种“高考崇拜症”,似乎取得了优异的高考成绩就是取得了成功,就能够“高升”。高考成功者似乎就前程远大,高考失败者似乎就前途渺茫。考生们则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而在现实的教育模式中,这些教育内外部的功利性要求,则通过各种渠道转化为一些中小学校中的制度和教育方式,对学生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使他们本来应该是愉快和有意义的学习生活,变成一种兴趣和爱好被压抑、想象和冲动被窒息、一切围绕高考活动的“应试”生活,使教育这个本来应该消解“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颜如玉”等封建观念的育才活动,走向了自己本质和宗旨的反面,变成激励功利和庸俗意识泛滥的同谋者。这也就是为什么世界所有国家高校几乎都要进行的选拔学生的考试,在我国却变成压抑学生身心活动的原因。而仔细分析我国高考的发展历史及运行过程,可以说是由于政府对高考的主导和控制,既使高考这个教育界内部的活动演变为涉及社会许多方面问题的复杂性活动,又使高考承载了社会许多方面的功利性要求,从而演变为社会性的逐利现象。

因而我国高考现象的形成,可以说并非是教育正常活动的原因,而主要是一些社会体制性因素及力量介入的结果。而教育外部的其他社会体制性因素及力量之所以能够介入,则是源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品质。因为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是一种单向制约的政教合一体制,这种体制设定教育的上级是政府,教育则是被同级政府管辖的下级,而下级必须绝对地服从上级,则是这种体制的基本原则。在这种体制中,高考是完全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亦即政府主导的。政府决定高考的时间、周期、方式、内容、招生计划、招生标准等。由于政府是教育的“上级”,因而由政府主导和控制教育、进而主导和控制高考,可以说是自然而然的。因为政府要利用高考实现社会中的教育公平目标,并且需要通过高考来引导教育的方向。而由政府来组织高考,也无疑具有两方面的合理性:一是有利于保证高考过程中的公平;二是具有历史合理性。在前者,是由于可以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力来保证高考过程的公平、公正,保证高考指标在各地区、各省市、各民族之间的大体平衡。后者是高考在形式上继承了科举制在全国范围内以统一标准选拔人才的传统,科举制深厚的文化基础使高考具有了文化逻辑方面的合理性,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制度资源。而我国的以统一为特征的高考,也确实在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方面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立足于以上的分析,可见体制性力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益于教育的发展和进步的,只是这种介入必须有一个限度,亦即以不伤害教育的本质和宗旨为条件。因为政府毕竟是一个行政机构,其遵循的原则和逻辑是行政的原则和逻辑,其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也是凸显行政特征的。政府根据自己的活动逻辑,选择一些学校为重点学校、模范学校、示范学校,作为投资及管理的重点,本无所谓对错。然而,这种做法对于教育的合理及公平发展,却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比如:一些中学为了竞选重点中学、模范中学、示范中学而期待高考率这个砝码;一些重点中学需要通过高考证明自己名副其实、并获得更高的荣誉及利益;一些市县领导期望通过高考排名而获得政绩指标,为其职务升迁服务,从而引诱官场中人竞相为之;一些学校领导及任课教师由于高考“成功”而获得经济及政治报偿等。他们将对高考率的追求置于教育的核心位置,使教育与高考的关系发生变化,亦即使高考由本来的教育分内之事变成了高居教育之上的事,并且使正常的中小学教育,演变为以考试为核心的应试教育。而正是由于政府主导高考所形成的这种统一与僵硬的方式,才使中学追求高考率成为可能。

这些体制性要素的追逐名利行为,虽然都有基于自己职责或职能的理由,而且并不直接表现为追逐金钱的行为,但其目的及目标无疑是非教育的,是与教育应然的目的异向而行的。而由于他们握有指挥教育活动的权力,因而他们的需要和意志转化为指导中小学教育的政策或制度时,便成为学校及教师不得不执行的教育指令,直接引导着中学、甚至小学的教育方向,成为推动中小学教育应试化的主要力量。事实上这些体制性力量还与有些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名利期待相结合,构成了应试教育的文化及社会基础,加剧了高考扭曲的速度和程度。所以,造成高考性质异化的原因,应该说是教育之外的政府需要及被政府主管部门默认或纵容的一些中学的趋利行为。而我国的教育现实,也证明了这个逻辑。这样,在我国现实的高考中,就聚集了社会许多方面的利益和逻辑,使高考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性现象。而高考则已经由单纯的为高校选拔学生的活动,演变为与教育内外部许多要素的利益密切联系的逐利活动。

显而易见,如果依据教育是社会中的专门性事业、政府是社会公共服务组织的原理,可知我国长期通行的由政府主导高考的做法是一种明显的“越位”行为。因为:(一)政府不是具体的教育机构,因而没有权利和义务代替具体的教育机构来组织完全属于教育机构的活动。(二)教育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活动规律及精神主旨的专门性社会活动,有自己独特的原则和宗旨,这是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部门无法代替的。具体到高考问题上,就是各个高校对学生的要求可以说是有区别的(同样,学生对高校的要求也是有区别的),只有高校自己最清楚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学生,而政府组织高考的活动,抹杀了高校的期待和要求,使高校招生这一细致性工作,变成由高分到低分的机械性工作。(三)由政府组织高考活动,将全国几乎所有的高校及学生放到同一个平台上,这样虽然有利于体现教育公平,但却抹杀了高校及学生的个性,造成全国高校及学生精神方面的千篇一律,缺乏个性。所以,政府主导和控制高考的行为可以说是既体现了教育体制的特征,也强化了教育体制的特征。(四)政府长期主导高考使政府在招生的管理、技术方面越来越成熟,成本也相对较低。然而这种政府主导招生的优势,极可能转变为政府向高校下放招生权迟缓的理由。而高校“自主招生”制度推行的缓慢,造成高校可能长期无权主导高考、政府可能长期主导高考现象(以政代教)的恶性循环。这种现象彰显的逻辑为:政府由于对高校的信用不放心,因而不会把高考的权力下放给高校;高校由于没有机会发育其高考能力,因而永远显得无能和幼稚,永远不能真正的自立,教育本体的力量难以发育和成熟,高校永远难以担当引领社会前进的大任。(五)政府即使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也不会同意或赞成对高考进行大的改革(近年来一些政府机构人士的改革主张亦如此),因而如果教育体制不进行改革,高考在预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这种现象对政府而言无疑是符合其追求社会稳定的目的的,然而对教育而言则未必是福音。因为如果没有大的改革活动,教育体制中长期积聚的问题就无法消除,教育在精神方面的停滞局面就无法打破,教育的本质性进步就无法实现。

三、高考现象形成的历史及文化原因

在我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历史上,只有极短的时期为大学完全自主招生,更多的时期都是全国统一招生,因此,统一招生既是我国大学的传统,又是我国大学的特色。可以说正是政府长期主导和控制教育的历史,才造成了我国高考的这种现状。其历史及文化背景为:

首先,我国现代高考的思路和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科举制的,因而在继承科举制合理部分(程序公正)的同时,也继承了科举制的弊端。比如,统一的命题、标准的答案、学习以考试为目的等,特别是继承了科举制“由上而下”的选才模式及“学而优则仕”的精神主旨,造成政府、学校、学生等社会及教育要素关系的错位,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构成了障碍。而高考继承科举制逻辑的原因,一是我国近代虽然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革命,但革命进行的内容主要是制度更新,亦即进行了国家机器更新的改朝换代活动,而没有进行思想和文化方面的深刻革命,因而在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及国民素质改造方面,并没有多大的成效,封建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明君、清官、顺民还是社会主要的思维基础。由于没有在清理封建思想的基础上积极地培育以民主文化为核心的教育文化,因而缺乏移植和产生新的考试方式的基础,科举制主旨和逻辑的被借用则是自然而然的了。二是我国主流的社会权力结构,还是一种集权式结构。这种结构的显著特点就是强调统一和集中,其在教育与政府关系中的体现,就是政府对教育的集权式管理和统一性高考。可以说正是这种制度结构的作用,才使高考成为既是国家的事,又是教育的事,还是社会的事。而要改革高考制度,则需要协调国家、教育、社会等许多方面的关系。

其次,由于我国的现代教育在产生时期就存在着教育思想及精神方面的先天不足,后来又缺乏先进教育思想的支持和理性文化力量的维护,致使教育界一直没有成长起属于教育本体的、致力于体现和维护教育本性的教育力量。当然,形成这种现象的历史原因在于:我国在输入现代教育思想的时期,正是社会剧烈动荡的清末民初时期,其时动荡的社会环境,使先进的教育思想传播和普及无法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现代教育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民间的教育热情和积极性。其时最活跃的教育家们的精神力量都是来源于自己的民族责任感,所以尽管他们个人已竭尽全力,但其教育思想都未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同和长期支持的主流教育理念,没有能够在社会整体的意义上发挥作用,并且成为后世不能漠视、不敢亵渎的教育灵魂。如同杜威思想于美国教育、洪堡思想于德国大学的影响。他们的思想都只是在局部地区、某所学校或某个时期发挥过作用,没有形成推动全国教育进步的力量。与此同时,封建社会中的官办教育传统却被完整地继承下来,并且在各级官僚的支持下成为现代教育的主流。而官办教育中的官管形式,使教育在主体上沦为政治的附庸。对此应该强调的是,中国教育的附庸性质,主要是源自于中国近代社会中政治的落后性。由于中国近代的政治架构中,缺乏类似于西方国家议会那样的通过公开辩论来弘扬理性和文明精神的舞台,因而有志于教育的教育家和一些社会贤达人士,没有机会通过议会辩论来宣扬自己的教育思想或主张,没有机会为教育争取必须的权利及法律保证,致使教育成为被政府任意摆布的“下级”。其时虽然有些教育家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教育赢得了一些荣誉,比如:“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勉力推行的“生活教育”,“永远的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着力建设的“现代大学制度”等。但这些教育思想和主张都没有上升到国家教育法律或政策的高度,成为指导国家教育的主流教育思想或方针,因而时过境迁,当社会形势发生变化的时候,这些理论和思想便很快被排挤或中断了,而由官方支持的科举制教育思想又很快地占据了教育的主要位置。这也就是我国高等教育历史上虽然曾经出现过高校完全自主招生的制度,但未能被保持和发扬,反而被统一招生“复辟”的原因。

再次,我国传统的官办、“官管”教育性质,赋予了政府对教育完全的决定权和管理权,而政府依据自己的活动逻辑采取的评选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星级中学政策,既诱导着中学追求名利,又迫使着所有中学不得不紧跟应试之风。因为这种政策营造的教育界内部的潜规则,具有“不服从者就出局”的威力。这将使个别希望遵循教育规律的中学校长成为不合时宜的另类,也迟早会被清理出局。所以,是教育体制的缺陷造成了普通教育中的应试教育现象。可以说正是由于一些体制性机构为高考注入的巨大的利益,才使人们对利益的争夺淹没了高考的本质。若是有些地方政府、中学及其教师,不是为了争夺高考的名次及名次之后的巨大利益而将高考视为必须胜利的“战斗”,而是以“百年树人”的宁静心态,按照教育规律循序渐进地进行各种教育活动,那中学教育中何来“题海战术”、“死揪”之说。假使学校及老师都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引导学生和劝告家长以平静的心态对待高考,学校及教师不在高考问题上人为地制造紧张气氛,高考又何来“黑色七月”之说。而高校实行自主招生的阻力,也全是由于人们对利益的越界或过度追求所致。若是高校招生中没有为了追求越界利益的“走后门”、“权钱交易”等现象,各个高校都严格地遵守招生纪律,不徇私情,那何以会产生招生中的信任危机,从而使每年的招生如临大敌。而我们的招生环境之所以如此紧张,其原因就是由于一些人或以权谋私、或权钱交易,破坏招生的规则,致使围绕招生的丑闻不断,也使招生的环境恶化。所以,现行高考弊端的核心是我们长期视为特点的“统一”,因为过分强调统一,会抹杀教育的特点和性格,使教育成为臣服于政治的附庸,教育的作用和意义也就难以发挥。

四、高考解困:把高考还给教育

在高考改革的问题上,是否改革似乎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改革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高考改革陷入了两难之中:由政府自己主持改革无法完全消除高考弊端;把高考权力完全下放给高校政府又不甘心。

产生“两难”问题的原因,是政府还没有跳出官办、官管的思维模式。人们在习惯上还以为高考是政府的事,没有想到高考应该纯粹是教育的事,政府主导高考是越界代替了教育的行为。而社会之所以在此问题上没有声音,一是政府长期对教育的完全管理造成了人们的思维惯性,使人们误以为政府管理教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二是高考改革涉及社会的许多方面,涉及教育的制度架构及思想体系,因而具有一定的政治风险。研究者们面对政府主导高考的现实,对其弊端的批评都比较委婉,大都采取正面回避、迂回表达的方式。他们对于高考批判的焦点,主要都集中在比较表面的高考扼杀学生创造力、形成学生被动性人格方面。显而易见,这样的批评只能触到中学教育的方式,而不能揭示应试教育产生的真正根源。所以,“彻底改革”论者真实的声音是:高考是教育的事情,不是政府的事情,政府应该从高考中退出,将高考还给教育,让教育依据教育的规律来组织和主持高考。然而,这样的要求政府是显然不能答应的。因为一则政府始终对大学不放心,不愿意让大学大胆去实验;二则政府不愿意放弃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尤其是与这些权力联系的利益。而社会对于高考的过度关注和重视,其核心是对其蕴涵利益的追求所致。所以,虽然社会总期望有人能设计出一种“包治百病”的高考方式,科学、安全、经济,毕其功于一役。但是,我们却既不愿意学习像美国大学那样完全由大学自主招生的方式,又不愿意学习欧洲国家那样的开放性高考方式。因而我们高考改革目标可以说还没有制定出来,更没有为社会提供高考改革的时间表。然而,“梅花香自苦寒来”,这样的选择将使大学长期无法自立,长期不具备“自主办学的能力”。而对高考改革的犹豫态度,则折射出了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考改革意义的认识还有待加深,还应该提高超越的意识和观念。

基于政府在高考改革态度上的模糊状态,笔者以为在高考改革问题上,首要的问题是应该对高考的性质进行界定,然后根据高考的性质来确定改革的原则及方案。在高考性质的问题上,一是应该明确高考到底是教育的事情还是政府的事情。因为如果我们明确了高考是教育的事情,那就应该将高考的主导权还给教育,由教育来组织高考,并且负责克服高考中的问题,完善高考的形式。如果是政府的事情,那么今天的政府主导高考改革活动就应该继续深入、不断完善。而在此问题上人们应该承认,高考首先是高校选拔学生的活动,亦即是教育范围内的活动;其次才是国家追求教育公平、学生追求远大前程、中学追求荣誉和影响、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活动。高校招生为本,其他的功能或作用可以说都是由高校招生功能衍生出来的。而高校招生既然是教育内部的活动,那么教育的事情就应该由教育自己来处理,或者说高校招生的事情完全由高校自己来处理,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然而我们现实中的由政府组织高考的制度,显然是不符合教育规律和时代气息的。二是应该明确政府与教育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直接甚至具体的行政管理关系,而应该是以法律契约为基础的政策指导及监督关系,政府和教育部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我们现实中的政府主导高考的事实,说明我们的教育机构还没有完全的独立性。而政府在高考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会造成教育过程中的职责不明,效率低下。现在的统一高考可以说既是我们的传统,又是我们的包袱,是社会在没有找到良方时的无奈之举。正由于这种现状不符合教育的精神主旨及活动规律,所以,我们期望通过研究,对高考的现状进行改变。而在改革的方法上,应该立足于“培养人才”的目的,把高考的主导权还给教育。在此特别强调的是,社会应该理解和信任教育,相信教育本身内涵有崇高的境界、优秀的品质、高尚的精神,能够在自主的情况下把握好教育的方向,组织好教育的各方面活动。事实上,人类历史上的所有教育成就,可以说都不是由帝王将相们管出来的,而是由教育家们在自主、自觉状态下创造出来的。而在我国教育家“主教”的时代,就曾有潘光旦(时任清华大学教务长)拒绝沈均儒 (时任国家副主席)为其孙女入学清华请求的佳话。综观教育历史,可见教育风气的败坏,恰恰是由于教育缺乏自主权力、教育家没有权力治教,非教育的社会力量对教育的侵蚀所致。所以,我国的高考改革应该实现两个超越:一是基于高考属于教育活动、而由政府主导高考活动则属于教育体制问题的原因,我国的高考改革需要教育体制改革的支持,其核心的问题是政府应该将高考的权力还给教育,由教育独立、自主地组织高考,包括选择教育自己认为合适的高考方式。二是基于国家的品质决定于国民的素质、国民的素质决定于个体的国民的修养、个体的国民的修养决定于自己所受的教育的质量、教育的质量取决于教育具体环节的文明、合理等原理,要求高考应该有利于学生良好修养的形成,高考活动应该符合人类理性的一切特征。而无论是基于教育的质量还是国家前途,高考都必须进行实质性或彻底的改革。

对于上述的观点及建议,有人可能会持否定的态度。我国教育发展到今天,显然没有人会否定高考由国家统一考试向高校自主考试转化的这一必然趋势,但对于我国高校目前承担自主招生的信用和能力的疑虑,可能会成为人们反对完全转换高考方式的理由。对此笔者以为,我国现在本质上为行政机构的高校,确实还没有绝对的能力完全承担自主招生的职责,但是如果政府不放手让它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那它们将永远不具备这种能力,永远缺乏让社会信任的资本。难道我们愿意我国的高校成为这样的无能之辈吗?诉诸社会发展规律,可知一种理性的、先进的高考观念和制度,不可能在一次改革中完成,而是需要经过多次的实验、修正、完善才能够完成。其中需要经历一些必须的试错、证伪过程,甚至还会出现一些失败的现象。总之,一种先进、文明的高考制度的建立是需要进行多次试验的,需要进行试验的时间和努力。而政府对教育的管理,使教育连提出不同观点的机会都没有,其试错的可能性就更小,教育在没有必要机会和条件进行新制度建设的情况下,何来健全的替换方案。所以,在高考改革问题上,政府似应秉持这样的态度:一是应该进行高考主导权向高校的转移,而且转移的时间越早越好;二是积极支持高校培育“自主招生”的境界和能力,并加强对其行为进行法律意义上的监督。高考主导权转移后的招生方案完全可以多种多样,但其依据的哲学及文化应该是健康的、积极的,是事理而非事利的,因而我国的高考改革在指导思想方面应该实现两重超越:一是对于政府主导高考传统及制度的超越;一是对于高考的事功性、事利性特征的超越。因为政府主导高考对于教育本性的抑制,其消极影响是无法计量的。而进行高考制度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拯救教育。由于现实中的高考聚集了太多的利益,因而高考改革之难,主要在于人们对于改变高考中蕴涵的利益的态度。

标签:;  ;  ;  ;  ;  

高考现象的哲学思考_高考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