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诚信家训的历史探究及其当代教育启示论文

传统诚信家训的历史探究及其当代教育启示论文

哲学研究

传统诚信家训的历史探究及其当代教育启示

武林杰

摘 要: 家规族训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教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传统德性文化的发展和丰富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更是实现古代中国“德治”的一种重要媒介和基础。作为齐家教子的重要训诫,传统家训渗透于社会成员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涉及诚信的生活领域,其训诫内容更是浩瀚如烟,正是凭借这些“俗化天下”的诚信家风,才使得中国传统社会诚信风尚的形成具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面对当代中国失信风气逐步蔓延的社会现状,我们有必要对中国传统优良诚信家规家训进行继承和吸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当代诚信教育的现状,实现对它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促生更具成效的新时代诚信道德教育。

关键词: 诚信家规;蒙以养正;言传身教;诚信教育

在宗法家族制下的中国传统社会,主体德行的养成不仅需要国家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劝诫以及自我修身养性,同时也离不开家规族训的道德教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注] 习近平:《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3日第1版。 而诚信作为中国优秀传统美德之一,是古代社会成员进行修身、齐家、处世、治国所必需的重要素养。在众多诚信德性培育方式中,传统诚信家训凭借其平民化、生活化以及多样化的教化途径将带有国家意志的伦理纲常渗透于普通大众的家庭生活之中,并辅之以家长式的亲情规劝来最终实现对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教化,从而成为古代中国宗法制度下的一种极具特色的诚信道德教化路径。

一、传统道德教化的“家族本位”特征

在以农耕经济为社会经济基础和以“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为基本社会政治制度的中国传统社会,社会道德教化具有浓厚的“家族本位”特征。

其一,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成员往往需要以聚族而居的农耕生活方式来实现其生存和发展,并且在长期共同生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基本单位——家族。中国传统社会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兴替、时代沉浮及观念更迭,但是其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以土地为主要生存资源的客观条件却从未在根本上得到改变,再加之在政治层面“重农抑商”社会政策的实施,使得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始终作为社会经济基础而存在,客观上推动了家族或族群在传统社会时间和空间上的稳定延续。在这样的特殊社会组织结构之中,个人与家族之间相互依存,个人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家族的依托,家族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平台,包括对于家庭成员在物质层面的保障以及精神层面的寄托。反过来,家族的延续则同样需要个人作为一种媒介得以实现,这种延续不仅在于家族后人的繁衍兴旺,同时还在于家族风习和声望的世代传播,即将家族本位的价值航标以道德教化的方式施予家族成员,并规诫其内化于心而外化于行,以实现传续家族道德传统的重任。为了维护家族利益和保障家族延续,家族首领往往会通过制定一系列伦理规则来进行教子、治家,而这些伦理规则在经世代继承与传续后便逐渐发展成为稳定的家风、家训,为家族成员德性的培养提供稳定的道德场域,甚至在宏观意义上来说,在家国一体的传统社会结构之中,这种道德场域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社会风气的好坏。

其二,中国传统道德教化的“家族”本位特征还体现在以父权家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上。“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不仅仅在古代中国政治体制、社会组织方面发挥着其特有作用,同时,它作为一种社会基本制度对于传统社会统治阶层的主流意识渗透同样起到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正是由于其所强调的血缘亲疏关系,才使得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教化有着特有的家族本位烙印,如关于内含国家意志的家规族训认同意识以及以家族为本位的道德思维方式等等,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家训教化提供了隐含式的制度保障。尽管古代家规族训包罗万象,但其核心离不开“明人伦”这一道德焦点,其具体内容则无疑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 “三纲五常”。“三纲”在于言明社会主体在特定关系中的位置与身份,而“五常”则是为社会主体设定具体的道德规范,二者共同为各种社会关系中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社会主体确立道德培养及教化的目标和方向,是古代中国宗法伦理的基本要义。尤其是对于推崇父权制及孝道的古代宗法社会而言,家族内部成员关系中的伦理责任设定和认同更是构建整个社会道德的首要前提,而这种道德义务的认同与设定,便是通过家族长者依据“三纲五常”和家族现实需求所制定的家规族训来给予不同等级家族成员的严格伦理规范训示。再加之宗法制度对于社会个体道德义务的高度强调,要求社会个体时刻恪守自身的道德责任,特别是对于家国而言,家族成员个体必须绝对服从整个家族集团,将个体道德义务完全融入于家族利益之中,正所谓“父教子亡,子不亡不孝”。由此可知,在传统社会的家训教化过程中,家族成员的道德必须做到对家族长者的绝对服从,这也就意味着“家族本位”观念必然成为整个传统社会道德教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传统诚信家训的多样教育内容

在传统社会历朝各代的家规之中,蕴含有信义精神的家族训诫不胜枚举,显示了在以家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中国传统社会之中社会成员对于信义的推崇。这些信义家规涉及到做人、为官、经商等多个方面,这些不同类型诚信家规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诚信家训文化。

传统诚信家训正是通过借助通俗的语言、典型的事例以及普及性的蒙学读物,并结合家长式的规劝将诚信道德社会化、民间化、家庭化,最终使“诚信”这一基本道德要求深入人心。

在政治性的家族之中,其家规往往多含有诚信为官之道。北魏魏收在其家训之中指出:“公鼎为己信,私玉非身宝”[注] 翟博:《中国家训经典》,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115页。 ,提醒后人为官时唯有真正为公众谋取福利才会提升其自身的威信,使民众信服于你。北齐颜之推则告诫其家人为官为将时,即使在生命危难之际,也应做到“行诚孝而见贼”[注] (南北朝)颜之推撰:《颜氏家训》,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年版,第194页。 ,绝不应因危险而放弃自己的职责。北宋名相范仲淹告诫其子弟“汝守官处小心不得欺事,与同官和睦多礼”,[注] 成晓军:《宰相家训》,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8页。 意指在为官过程之中应做到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无论是对同为官员者,还是对百姓,都不可办欺骗之事。而明清名臣曾国藩同样在其家书中对其子孙后代订立“三不”原则,特别是对于那些出仕为官的后人而言,应始终做到“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注] 成晓军:《宰相家训》,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 需要指出的是,在传统社会,除了部分普通官员注重诚信为官的家风家规之外,亦不乏贤明君王对皇属的诚信教诫,唐太宗在《帝范》一书中明确指出“赏罚又当必信也”。[注] (唐)唐太宗:《帝范》,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2页。 告诫皇属在执政时需要做到赏罚必信、奖赏适当,不能言而无信、赏罚不当。清代康熙皇帝在《庭训格言》中讲到:“即理事务,对诸大臣,总以实心相待,不务虚名。”[注] (清)康熙:《庭训格言》,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 要求其后人在处理政务时,应对大臣实心相待,而非追求虚名。

中国传统家训尤为注重从蒙学时期就通过借助含有诚信思想的家规和蒙学读本来对家庭幼辈进行引导。诚信道德教化从婴幼儿抓起,是中国古代诚信教化的第一个环节,因为作为幼儿来讲,其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第一步往往来自于童年最初的记忆,这种记忆会随着整个儿童教育的深入不断被刻画进更为深层次的自我意识之中,并最终在其成长过程之中将这种意识不自觉地融入其外在行为。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家族长辈往往在其族人尚且年幼的时期便开始对其进行诚信道德的培养,孔子言“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论语·学而》),再加之“蒙训”的潜在语义有着儒家教育目标、教育原则与教育精神的明确指向,所以,对于家族幼辈的诚信德行养成,家族长者往往更倾向于利用古代社会中的具有启蒙性质的蒙学读本来对其进行引导。如北宋吕本中将其任官期间所接触过众多名臣、名士的见闻感触录成《童蒙训》一书,用来教育吕氏子弟。诚信方面则以刘公待制[注] 待制,官名,唐置。唐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 为例,据记载,“刘公待制器之尝为本中言,少时就洛中师事司马公,从之者二年,临别,问公所以为学之道,公曰:‘本于至诚。’器之因效颜子之问孔子曰:‘请问其目。’公曰:‘从不妄语始。’器之自此专守此言,不敢失坠”[注] 翟博:《中国家训经典》,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416页。 ,告诫后人无论是研究学问还是做人都应做到“至诚”、“不妄语”,并将这种态度始终恪守于心,不应偏废。宋代大儒朱熹编著有《童蒙须知》,该读本旨在告诫儿童如何走上人生的第一步,其中包括衣服、冠履、语言、读书等多方面礼仪。在诚信方面则记有:“凡侍长上之则,必正立拱手,有所问,则必诚实对,言不可妄”,[注] 韩锡铎:《中华蒙学集成》,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36页。 指出儿童对于长辈的询问,一定要诚实回答,不能有虚妄之语。诸如此类的蒙学教材包括《童蒙训》、《开蒙要训》、《太公家教》以及《十七史蒙求》等等,这些都为传统社会的诚信“蒙训”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蒙学材料。

三、传统诚信家训的独特教育路径

当代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立德树人。诚信无疑是当代社会美德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中国时下社会成员欺诈失信的不道德行为层出不穷,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当代诚信教育的低效化。为提升当代社会诚信教育质量,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教育经验,而是需要更加注重继承和发展那些契合中国历史传统、社会风俗以及国民心理的传统诚信教育理念。尤其是对于传统家训诚信教育而言,尽管其作为古代封建社会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性和阶级性的局限,导致其在历史传承过程之中必然伴随着某种消极因素,如对于君王的愚忠思想以及封建等级观念等等,但是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为宗旨的传统诚信家训所蕴含的众多优秀诚信教育因子不会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失去其超越时空的恒常价值,而这些因子的传承无疑是进一步完善中国新时代诚信道德教育的宝贵资源。

传统诚信家训注重家族长辈言传身教、以身示范的榜样效应。正所谓“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注] (汉)班固:《白虎通德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1页。 ,传统社会家族首领在规劝后代子孙进行道德选择时,唯有自身做到以理服人、以身示范,才能实现对家族成员的道德引导。具体到诚信家训教化方面,则主要通过家族长辈对于诚信家规的践行示范来促使其家族成员对诚信家规的心理认同,特别是那些具有诚德的家族长辈往往会将日常的行为举止结合诚信家规展示给家族幼辈,通过讲解和引导,使其明确什么是正确的诚信言行举止,而家族幼辈亦会通过效仿的方式将这些诚信感知逐渐形成自我的诚信言行规范。在传统社会,家长式的诚信家教规劝之所以能够行之有效,是因为在以家国一体为社会基础构架的宗法社会,家族长者作为一家之长、一族之长,在整个家族之中具有着无上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不仅体现在其所具备的家族权力方面,同时亦体现在对整个家族的价值导向方面。正如颜之推在其《颜氏家训》中指出:“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注]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页。 在他看来,幼辈在其成长过程之中,往往更容易相信与其关系亲密之人,亦更愿意接受内心敬佩之人发出的各种指令。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幼辈对于这些语言的信服及指令的接受往往需要建立在所相信和敬佩之人必须具备某种权威性,如果缺少这种权威性,双方之间的合作或者管教关系则可能出现某种程度的失效性。正是基于此,在传统社会的家训教化过程中,家族长者可以凭借其家族地位的权威性,使得其他家族成员真正有意愿去学习和模仿其言行举止,再加之那些名望家族长辈本身所具备的诚信德性,最终能真正推动家长式诚信规劝效应的实现。

(一)蒙以养正的启蒙式引导

对于以经商为主的家族而言,其诚信家规主要围绕着商业活动之中的行为规范,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众多有关经济活动中诚信经营的家规家训。清代赣商吴中孚便提出:“习商贾者,其仁、义、 礼、智、信,皆当教之焉,则及成自然生财有道矣。”[注] 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04页。 告诫其族人想要在经商方面有所作为,便需要具备仁、义、理、智、信等德性,做到诚信经营、取之有道。清代名吏汪辉祖,他既有政治上的成就,同时又因本身的职位而在商业诚信方面有所造诣,并将这些商业诚信规则纳入其撰写的《双节堂庸训》中以警示后人,而其中的内容不仅谈论到商业诚信的重要性,同时还涉及诚信经商的具体原则。如在关于商业诚信的重要性方面,提出“一事失信,便无事不使人疑”[注] 汪辉祖:《双节堂庸训》,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页。 ,告诫后人在经商兴业过程之中,即便是再小的事情,亦绝不可失信于人,否则在以后的商业经营之中,会始终受到别人的质疑。而在经商原则方面,则提出“以勿欺为要,人能信我勿欺,庶几利有攸往”[注] 汪辉祖:《双节堂庸训》,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认为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之中,唯有以诚待客,公正公平,才能获得持续的经济利益,但是同时也告诫后人,在利益面前,切不可斤斤计较,否则在这种“以义取利”的文化氛围之中,即使诚信经营,也会被世人看做“计利之人”[注] 汪辉祖:《双节堂庸训》,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85页。 而遭不屑。

(二)言传身教的家长式规劝

在HTK解码器的研究已经对声学模型的参数调优进行实验。针对Pocketspinx识别工具包的特点,基于对以下参数的调优构建的声学模型。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参与到海外电力投资中,企业应充分认识到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在加快推进海外投资步伐的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将风险管控作为海外投资的一项重要成本在前期费用中予以充分考虑。做足做实尽职调查工作,认真研判协议分担、风险自留、保险转移与风险避免等防控手段,并在项目后期做好风险的动态跟踪,多措并举,将项目风险防控落到实处。

(三)寓意结合的生活化熏染

在免耕播种技术实施推广过程中,项目实施区的农机部门要多参观、多学习、多实践,不断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农机农艺科技人员加强技术研究,实现农机与农艺的有效协调,并在技术路线、技术模式方面大胆创新,为农业增产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传统道德教育,尤其是社会主体的自我道德修养,在很大程度上往往过于强调道德理想的崇高性,而缺乏对于道德主体现实生活和情感体验的关照,这就需要道德主体自身必须具备较高层次的道德自觉,而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而言,显然无法达到这种层次的道德要求。而家规族训之所以能够起着将传统社会主流诚信文化的内在价值转化为民间话语的桥梁作用,是因为它是一种更为生活化、通俗化的诚信道德教化方式,具有更为广泛的道德实践群体。即在中国传统社会,诚信家训的教化往往以现实生活为依托,其道德教化过程往往融合于跟诚信相关的家庭日常生活之中,家族长辈针对睦亲、治家、勉学、立业、为官、处世等人生的方方面面,以家族成员在日常活动中所遭遇和体验的诚信道德问题为教化切入点,结合自身的人生经验或形象的诚信寓言故事对后辈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谆谆劝导,并在诚信道德教化过程中辅以亲情感化和实践历练,从而使得家族后辈能够真正将这些蕴含儒家核心纲常伦理的诚信义理规范内化于心而外化于行,在潜移默化中实现诚信家训教育的生活化熏染。

在为人方面,古人有言“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注] 黄寿祺:《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页。 ,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家规的最初记载,通过对于天道和自然规律的解读来对家族成员的为人进行引导,警示后人在社会交往活动之中应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对人应真诚实意,做事应持之以恒,而这里的“恒”便是一种对于自我诚意的表达,间接体现着“信”的含义。北齐颜之推在其《颜氏家训》中告诫自己的后人诚信非一朝一夕,而是要始终保持,不可在自我的信誉显扬之后,就不再信守诺言,因为“唯至诚能胜至伪”[注] (南北朝)颜之推撰:《颜氏家训》,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年版,第158页。 ,即做人应始终保持内心的真诚,而非仅仅限于表面,因为内心是否真诚往往会被他人通过细致的观察而知晓,一旦被他人定义为伪善者,无论其之前获得过多少声望,也都会被毁掉。宋代袁采在其家规族训中更加强调个人履信守约的处事行为方式,提出“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注] 袁采:《袁氏世范》,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告诫族人对于许下的诺言,一分一毫也要兑现,对于约定的日期,一时一刻也不能更改,无论何时何地都应以诚信立人。传统家规之中除了将诚信定义为言行一致、守信践约之外,同时在诚心正意方面亦有着相应的例子,如南宋吕氏家训中载有“若事非顺理,而己之力不及者,则可至诚面却之”。[注] 陆林:《中华家训》,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 要求家族成员在平时的社会交往之中,无论面对何人何事,都应做到问心无愧,以诚相待,即使无法实现诺言,也应坦诚相告。

四、传统诚信家训的当代教育启示

传统诚信家训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古代社会诚信教育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仅是因为其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体制和丰富的诚信家训内容,更为重要的是传统诚信家训独具特色的教育理念,如蒙以养正的启蒙式引导、言传身教的家长式规劝、寓意结合的生活化熏染等等。

(一)当代诚信教育应注重正当性与功利性的相互承接

在中国传统社会,诚信教育往往更为注重诚信道德在本体论意义上的价值正当性,即社会成员对于诚信德性的追求是为了实现“天人合一”状态下的道德圆满,使“人道”能够合乎“天理”的必然性和合规律性,是社会成员内心对于诚信道德的真正服膺。传统家庭诚信教育同样是在这种价值正当性的基础上来对家族成员进行诚信教化,继而保障家族成员能够真正将诚信道德作为一种内在自律原则运用于各种外在的社会行为。中国当前的社会诚信教育,则往往更加强调诚信道德现实的外在功利性,即遵守诚信能够为其带来何种利益,而对于如何使社会成员诚服诚信道德并具有诚信信念,教育却鲜有涉及,从而导致社会成员诚信与否往往取决于该行为能否获取相关的个人利益,而非内心对于诚信道德的真正认同,这就意味着我国当前的诚信道德教育缺乏对于道德理想崇高性的关照,而“道德教育具有高于现实社会的特性,超越现实的道德理想教育是一种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现象。”[注] 张鸿燕:《儒家德育思想的特色及其现代价值》,《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因此,对于当前中国社会成员诚信道德品行的培育,不能仅在规范论与工具理性层面来进行解构,而且还需要强化人们对诚信道德正当性的认同,从本体论、规范论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新视角全面阐释诚信道德的价值所在,以实现社会成员内心对于诚信道德的真正诚服。

(二)当代诚信教育应注重生活化与情感化的相互融合

传统社会在对家族后代进行诚信教育时,往往将家长的真情实感融入生活化的教育之中,通过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让家族成员在日常生活中真切感受到家族长者的殷切教诲,从而使家族成员无论是从情感层面还是认知层面都能够接受相关的诚信道德教化,继而实现内心对于诚信道德的价值认同及外化。对于现代社会而言,社会主体的道德养成同样需要植根于现实生活之中,而中国当前的诚信教育之所以低效化,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教育者往往只是采用填鸭式的简单灌输,与日常生活场景相脱离,这就使得这种教育方式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完成诚信教育任务的手段而无法使得诚信道德真正进入社会成员的内心世界,最终亦难以实现社会诚信教育的目的。即是说“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问题如此突出的一个关键性的原因在于,社会推行的道德与人们实际奉行的道德脱节,与深刻变化的社会体制和社会生活不相适应。”[注] 江畅、范蓉:《论当代中国道德体系的构建》,《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因此,中国当代的社会诚信教育不仅应结合被教育者的现实生活细节,以更为“接地气”的方式来使受教育者在熟知的生活情境之中获得诚信道德的认知体验,使社会成员诚信道德德行的养成能够关照于真实的生活情境之中。同时,教育者还应注重利用易于引发共鸣的情感因素来拉近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心灵距离,因为“人的几种需要中有群体卷入的需要和信任的需要,人们需要感受到自己是人际互动中的一部分,情感则是推动两人互动的几种力量之一”[注] 姜涛:《情感认同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理论探索》2018年第1期。 ,继而提升其接受诚信教育的主观意愿。

自贸港金融与当地发展水平和定位紧密关联,为此必须形成总分协同的战略执行体系。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设计必须要求分行之间、业务条线之间的协同合作,整合已有自贸区业务、未来的自贸港业务、离岸业务和境外机构资源。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总行层面的顶层设计,建立专司自贸港业务的领导协同小组,制定整体自贸港金融服务发展规划。同时,在组织架构上建议研究制定自贸区/港分支机构架构管理办法,以减少沟通汇报层级,提升管理效率。

(三)当代诚信教育应注重理论化与实践化的相互结合

传统诚信家训具有着极为强烈的实践性,这种实践性不仅表现在这些诚信家训内容几乎都源自于家族长者长期的生活实践,同时还表现在家族长者切切实实用这些诚信家训长期指导自身的社会行为,以榜样示范的践行方式来对家族成员进行诚信道德引导。中国当代诚信教育之所以空洞化,很大原因在于教育者往往将诚信教育的完善聚焦于理论层面,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丰富教育内容及增强教育技巧,而忽视了实践层面的探索,包括教育者自身的实践示范以及受教育者的德行践履。而德性的培养恰恰需要在虚心学习、兼听内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躬亲实践、学以致用,从而达到内化成己、独善其身的目的。故而,对于当代社会诚信教育而言,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互支撑,在完善诚信教育理论的同时,积极探寻更多的诚信实践路径。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不能仅停留在观念层面的认知与认同,更在于教育对象具有良好的行为和品德。”[注] 王淑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廓清与释义》,《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8年第8期。 这种实践性不仅包括教育者自身的行为示范,增强诚信教育的可信度,避免伪善对于诚信教育的消解,尤其是家庭诚信教育中父母的行为示范效应,因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注] 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9月11日第1版。 ,同时还包括引导受教育者的自觉践行,通过切切实实的外在诚信行为来强化诚信美德的内化,实现真知真行、内诚外信、知行合一。

“王小景同学,你觉得大东沟海战,北洋水师失利的原因有哪些?”詹寻站在显示屏右边的电子地图前,看着用红蓝箭头分别标注的清军和日军的路线。

中图分类号: B823.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9142( 2019) 03-0143-06

收稿日期: 2018-11-22

作者简介: 武林杰,男,山西运城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哲学博士。(北京 100048)

基金项目: 本文系“首都师范大学诚信文化与德育创新科研平台”阶段性研究成果;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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