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赞同到否定:马克思对待费尔巴哈“阶级”的态度_费尔巴哈论文

从赞同到否定:马克思对待费尔巴哈“阶级”的态度_费尔巴哈论文

从赞成到否定: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类”的态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费尔巴哈论文,马克思论文,态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类”概念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核心概念,是对人的本质的表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大量运用类、类本质、类意识等概念,在论证方法上也每每模仿费尔巴哈,但是在仅仅几个月之后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完全相反,认为在费尔巴哈那里基本的立足点是“抽象的个人”,人的本质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页。)批评费尔巴哈不理解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在人的本质问题上,马克思概括了一个命题表明他与费尔巴哈的根本区别: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稍后一点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费尔巴哈只谈到了“人自身”,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而实际上,“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4页。)人类社会的发展取决于生产的发展,而不是“人的本质”或“类的实现”。费尔巴哈的“人”只是从形式上看才区别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实际上它依然是思辨哲学的“杰作”。马克思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呢?

马克思向新世界观转变过程中,经历了费尔巴哈这一中间过渡环节。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表明虽然马克思这时不满意费尔巴哈“过多地强调自然而过少地强调政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24页。),但费尔巴哈的原则和方法他还是接受的。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初步认识到国家与法的基础和原动力存在于市民社会,只有通过市民社会的解剖才能获得理解国家和法的本质的钥匙。但是由于马克思这时的立场是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他不是从现实的社会关系的观点来考察人,而是力图从“真正的人”的观点来观察现实的社会关系,从而把市民社会看作“人的本质的实现”或“人的本质的客体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3页。)因此说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也就意味着国家是由人的本质所决定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时还不具备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内容。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也还是从符合人的普遍本质的所谓“真正的人”的观点来观察宗教、政治和国家问题的,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使用了“类存在”这个词。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使用“类”、“类的本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7页。)但未赋予它什么重要意义,而在这篇论文中,却把它看作人类解放的目标。(注:参见城冢登《青年马克思的思想》第59页,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这个概念是从费尔巴哈那里借用过来的,它是马克思思想飞跃中的一个“跳台”。(注:参见城冢登《青年马克思的思想》第60页,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当时马克思对这个概念并未进行深入思考,仅仅借用一下来说明问题,但是,随着对这一概念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深入的研究,新世界观就诞生了。还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对“类存在”具体内容的分析是与他对市民社会的剖析联系在一起的,这里一开始就与费尔巴哈有了区别。当费尔巴哈说人的异化时,他的“人”是用感性的、自然的这个一般规定所理解的一般的人,主要从人的自然本性来规定人的“类”,而马克思同样说人的异化时,他的“人”是指生活在市民社会中的人。不管对这个“市民社会”的理解怎样,马克思一开始就不是把强调的重点放在“自然”上,这个差异逐步扩大最终使得马克思超越了费尔巴哈而形成历史唯物主义。

在1843-1844年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费尔巴哈的原则、方法对马克思进行自我批判和形成新思想的影响到《手稿》达到了顶峰。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大量使用费尔巴哈的术语如类、类本质、类存在、类生活、类意识等,同时劳动异化的论证方式也与费尔巴哈相似。这里我们要注意:(1)马克思这时对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还不是纯粹经济学的,在很大程度上还不得不依靠“哲学”来进行这种批判,而他所依靠的“哲学”从他思想发展过程的必然性来说,一定是费尔巴哈哲学。马克思以费尔巴哈理论的原则和方法为武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了系统的哲学人本学的分析批判。随着马克思对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随着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解剖一步步走向科学的经济学分析,费尔巴哈的哲学及他的以抽象的人的“类本质”为基础的人本主义方法必然被马克思超越。(2)《手稿》虽从费尔巴哈的原理出发,也使用了大量的与“类”有关的概念,但由于这些原理和概念已被马克思运用于更广阔的经济生活领域,所以在内容上获得了进一步的改造和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从来不是一个“正统的费尔巴哈派”。我们分析马克思使用的“类”概念时,既要看到这个概念与费尔巴哈的联系,又要看到马克思在使用上的差别和内容上的变化,正是这种差别和变化使马克思有可能发现并克服费尔巴哈的局限性而前进。

费尔巴哈对人是类存在物、对人的类本质和类生活的论证是与他对宗教的理解密切相关的,他认为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或异化,但并非处于孤立状态下的个人本质的异化,而是作为总体的人类的本质的异化。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类意识,人把上帝这个虚幻的存在作为自己的类本质和类生活的证明,这说明人本来具有的“类本质”异化在上帝身上。实际上人关于上帝的意识就是人的类意识,他们的宗教生活实际是他们的类生活,所以必须消除对上帝的崇拜和信仰,以便在现实世界中恢复和建立人的真正的“类生活”。什么是“类”呢?“类”指称人的总体,即人类。费尔巴哈指出“类”是个自在自为的存在,是永恒的不受限制的存在;个体则是有界限的存在。但“类”并不是一个抽象概念,“类”就是“我”以外的其他人,他说:“类并不意味着抽象,而是意味着那个与那在自己的唯一性之中被孤立起来的‘我’正相对立的‘你’,即一般说来一切存在于我以外的其他的个体。”(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428页,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费尔巴哈也用“类”指称人的本性或本质,即“类本质”。他说:“我也用类来指谓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仅仅依靠‘我’与‘你’、男人与女人的对立性才得以存在。”(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428页,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可以看到费尔巴哈基于人与自身的关系和人与动物的关系两种基本关系对“类”进行界定的,从人与自身关系看,类存在是一种本质上与个体存在不同的存在,它只有通过人与他人以任何一种形式相联系的关系才能获得现实性;从人与动物关系来看,费尔巴哈把“类”理解为人的“内在生活”,这种生活是人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因此人具有类意识并由此与动物区别开来。

费尔巴哈对“类”的规定有何特点呢?

第一,在论证方式上,费尔巴哈是从宗教异化出发,撇开历史的进程,用感情联系来论证人的类本质,从而他是直接从人的自然规律中引出人的社会性的。人的类本质就是“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10(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页。),就是人的自然本质,它由自然所决定的人的自然秉赋。

第二,“类”在内容上是人作为生物学的一个类而区别于动物的不同特点,也是个人作为类的个体形式而与其他个体所具有的共同性。所以把人的本质看作类本质,其出发点是人的生物性,而不是社会性。费尔巴哈在谈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地方也只是说的“我”和“你”的关系,由于“类”是个体的共同性,所以它舍弃了社会中个人、阶级、集团之间的差别,“类”是无差别的共性和普遍性。

第三,“类”作为人之共性是人和自然的本性及其相互关系预先决定的,所以这种“类本质”必然是理想状态下的永恒的人的本质。人在宗教中丧失了类本质,形成了异化,现在要扬弃异化,从上帝索回人的“类本质”,所以“类本质”是人所固有的、先定的、不变的、理想的本质,回归这种“类本质”就是历史发展的动力。

马克思对“类”、“类本质”的阐释有何不同呢?通过对《手稿》的分析可以看到:

第一,马克思对人的类本质的论证不同于费尔巴哈,他用改造自然界的劳动来证明人的类本质,人的类本质即社会本质是由改造自然界的劳动的本性决定的。马克思也谈到人与动物的区别,但不是用有无类意识来区分,而以生产劳动来区分,所以马克思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11(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页。)

第二,通过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人一方面占有自然界并把它变成自己的无机的身体,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自然主义),另一方面又使不同的个人互相联系并交换其活动,实现了个体与类的统一(人道主义)。可是在异化劳动条件下,人的类生活的表现和确证变成了类生活的否定,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人被降到动物的水平,劳动失去人的性质,成了仅仅维持个人肉体生存的手段。所以为了恢复占有人们一度丧失的“类本质”,只有扬弃异化劳动,这样才能以“社会”的方式实现对客观对象世界的真正占有。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不是从客观历史规律的观点而是从“人”的观点进行的。他批判私有制和劳动,并不是他发现了它们的客观规律,而是因为他在费尔巴哈的启发下发现了“真正的人”。但是,马克思不像费尔巴哈那样仅仅批判宗教,而是批判了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他研究了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现实关系,研究了工人的“非人”的生活,所以研究范围上的扩大使马克思朝前进了一大步,这主要表现在马克思把劳动规定为人的类本质,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之表现的劳动来和异化劳动相对立,用异化的扬弃来论证私有财产的扬弃和共产主义的实现。马克思必然会超出费尔巴哈:

(1)费尔巴哈是超历史(非历史)的,他也讲异化的产生、扬弃,但这与人类现实的生产发展史毫无关系,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实际上已涉及到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而对象化劳动实际上已涉及到生产力;异化的扬弃不是抛弃一切劳动,而是扬弃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形式,虽然这种扬弃归结于人道主义的要求,而不是归结为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但马克思已以隐含的形式接触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问题。

(2)费尔巴哈的人是脱离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只是自然主义的人本主义。而马克思自始就着重于研究人们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把人看作社会存在物,而不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从此出发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现实差别及其相互关系,把着重点放在人与人的现实差别上而不是放在共性上。马克思由此出发,最后才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社会关系的总和。

(3)费尔巴哈把异化限制在意识领域中,用宗教这种特定的异化来代替一切异化,政治异化、经济异化都在他的视野之外,所以他把异化的产生归结为某种心理的原因,并企图通过思想的启蒙和教育来加以扬弃。在费尔巴哈那里,“类”本质作为人先定的本质、自然本性一定可以通过扬弃宗教得到实现。费尔巴哈没有分析宗教异化根源于世俗世界本身的分裂,在他那里,“人”是从上帝那里“羽化”出来的、戴有神学光环的“人”。马克思把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扩展为政治异化和经济异化理论时,作为人的类本质就必须从“真正的人”的政治经济生活关系中引出。马克思由此去研究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现实的经济关系,研究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劳动”为什么在私有制下必然会丧失,这种现实的具体的研究必然使马克思的“人”超越费尔巴哈的“羽化人”,朝向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人”迈进。

(4)费尔巴哈认为,真正的东西不是要经过中介的东西而是一种具有感性确定性的东西,他对人的本质的论证就是如此。费尔巴哈静观地看待人的类本质,他只看到对象直接决定人的“类本质”,而看不到人的本质正是在改造对象中才形成,即他只强调对象对人的作用,忽视了人对对象的能动作用。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思想,从而在异化逻辑基础上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把自由自觉的劳动宣布为人的本质,这就向初步的历史辩证法迈进了一步。马克思不仅考察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且考察了这种对象化变为异化的社会条件,从而说明私有制是不人道的和“非人的”,它应当被消灭,世界应该得到彻底的改造,以便符合“真正的人”的本质要求。从这个角度上看,费尔巴哈实际上并没有批判也不想改造资本主义和私有制,反而间接肯定了资本主义一切现实的合理性。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相反,指出了改造现实世界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在马克思超出费尔巴哈的地方显示了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产生的可能性,可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并不是一种平滑的渐进的进化,它必须是一种整体逻辑的转换。也就是说,不从根本上抛弃抽象人道主义的思维方法,不用现实的出发点代替思辨的出发点,便不能把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变为具体的现实的人。(注:参见孙伯鍨《谈谈“类”和“社会”》,《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不是过去的旧概念增添一些新内容就构成历史唯物主义,而是整体逻辑转换后;旧概念、旧范畴有些可改造后继续使用,有些由于始终带有旧哲学的痕迹,必然由新概念所取代。

“类”这个概念正体现了抽象人道主义的思辨逻辑,所以为了进到对社会历史和人的科学理论,仅仅在“类”概念中引进劳动和社会的内容是不行的,抽象一般的劳动和社会只能与抽象一般的人性并行;必须对现实的劳动、社会作出具体的分析。但是要具体地、历史地分析劳动、分析社会,“类”的概念显然不可能担此重任,必须制定出更科学的概念——生产关系,并研究它和生产力之间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依旧是用人的不变的类本性和违反这种本性的外部现实之间的冲突来说明历史发展,对共产主义的论证依旧诉诸抽象的人道原则。1845年3月马克思通过对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的批判,初步实现了异化的人本主义思辨逻辑的解构。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在新世界观的科学逻辑基础上从根本上超越了费尔巴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全面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分析了费尔巴哈的“类”的唯心主义思辨逻辑。马克思认为被费尔巴哈当作“绝对物”的“人的本质”或“类”,乃是关于人们的现实历史和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物质条件的抽象化的结果,这个抽象化的过程与思辨唯心主义具有同一逻辑进程。

综上所述,当马克思制定出生产关系概念并科学阐述了人类社会客观的发展规律时,当把人放到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中去考察时,他必然要抛弃曾在他思想发展中起过重要过渡作用的“类”概念。从《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发展过程表明:对费尔巴哈的“类”概念从赞成到否定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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