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与金融结合的理论分析_产融结合论文

产业与金融结合的理论分析_产融结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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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即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出于各自的需要彼此融合,互相渗透,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为普遍的银企关系模式。纵观本世纪以来西方各国的经济发展史,银行和企业在自身巨型化、集团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走向融合而形成“金融资本”,在经济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一个普遍的趋势。本世纪初,列宁在其著作中就指出:金融资本的垄断是帝国主义最基本的经济特征。战后,随着国家干预的增强,各国经济体制有了很大的变化,然而在今天我们通过国际比较仍然可以发现:尽管各国的金融体制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大致相似,就是银行业和工业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德国、日本在这方面尤为突出。

在我国,建国以来银行在计划体制下长期充当财政的“出纳”,银行企业之间几乎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80年代后,随“拨改贷”等政策的推行,这种局面才有改观,银行在经济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银企之间的信用关系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受长期以来资金供给制和银行行政职能的影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资金行政调拔与无形中的行政隶属关系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种非正常的银企关系,显然难以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通过何种适当的制度安排促使银企关系健康发展,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已成为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吸取国际经验,我国的银行、企业是不是也能走“产融结合”的道路,中国的产融结合模式又应如何选择,国内众说纷纭。本文准备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有关理论与现代化西方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对产融结合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一次初步的探讨。

一、马克思主义对金融资本的论述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产融结合问题——即所谓的“金融资本”有着丰富的论述。

早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就通过对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分析预见到了垄断产生的必然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资本积累发展的经常趋势就是使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者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成群,最终必将导致自由竞争被垄断所代替。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发展的这种趋势是由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决定的。利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竞争则是迫使资本家努力攫取更多利润的外在压力。要获取更多利润并保证在竞争中获胜,就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以降低商品成本;另外,在激烈的竞争中大资本的地位较小资本巩固得多,因此出于保存自己的需要,资本家也要不断通过资本的积聚和集中来扩大资本。当一个生产部门投入的全部资本“已融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1〕, 垄断便代替了自由竞争。

马克思之后,列宁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对被称之为“帝国主义”的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进行了一系列的剖析,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金融资本的理论。列宁认为:“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列宁运用马克思的竞争必然导致垄断的理论分析了工业、银行资本的进一步垄断、融合的趋势,列宁指出随着银行垄断程度的增强,工业资本越来越依赖于几家大银行,银行从普通的中介人变成了万能的垄断者;另一方面,银行重要性的增强也使大工业资本家极力把自己的势力伸展到银行中来,这就促进了银行和工业的混合发展,导致金融资本,以及控制金融资本的少数资本家——金融寡头的产生。

在分析金融资本家的垄断对经济的影响时,列宁指出:因为既然已经形成了生产的垄断,形成垄断价格,那么促使资本家改革技术、降低商品成本的动因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消失了;另外,由于垄断的形成使得垄断寡头有可能为了某种经济上的利益而人为地阻碍采用新技术。其次,列宁还认为,由于股份公司的发展及对殖民地的掠夺,造成了大量靠剪息票为生的寄生阶层的出现,这是帝国主义寄生性和腐朽的另一表现。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帝国主义是垄断的、寄生的、垂死的资本主义。〔3〕

在经过了70余年的发展变化后的今天,我们应如何来看待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这些理论呢?首先我们看到,这些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垄断代替竞争背后的经济原因,即竞争的压力与对利润的追求,使工业、银行资本不断联合,最后走向产融结合。应该说,这一分析是科学的、有力的。另一方面,列宁关于垄断对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分析也存在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他对垄断必然产生停滞、腐朽一面用的笔墨较多,但对垄断条件下社会生产力为什么会获得比从前更快的发展则基本上仅限于肯定的事实,而缺乏具体深入的分析,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规律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上的作用注意不足。事实上,在经济中,产融结合自有其独特的巨大优势,它对本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增长起到了重大作用。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认识这些规律,正是我们今天需要对马克思主义加以补充和发展的地方。

二、交易费用与产融结合

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着重从社会关系方面考察经济活动的角度不同,西方经济学更注重从人类物质生产与物质需要的角度研究资源的配置等问题〔4〕。但其对于经济过程的分析则是丰富的、深入的, 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以下我们结合西方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产融结合问题继续探讨。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在市场中的运行、价格机制的运用被认为是不需要成本的,供求双方通过拍卖式的竞争最终将达到一种和谐的均衡,因而市场是完美无缺的,任何非市场化的因素,如垄断等都必将影响经济效率。这种显然脱离现实的假定,使新古典理论越来越难以解释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垄断化趋势日益增强的现象。因此,现代西方经济学逐渐抛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假定,而致力于从交易费用,从产权的角度对经济行为作出分析。科斯在其1937年发表的开创性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企业的显著标志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5〕。60年代以来, 以科斯的理论为基础,形成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代理理论等一系列有关企业的理论,被认为是近30年以来西方经济学中最有建树的领域。在此,我们将重点考察交易经济学,并用它对产融结合问题进行分析。

(一)交易费用经济学简介:理论框架与分析方法

交易费用经济学是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斯。在交易费用经济学中,交易被认为是通过某种明确或不明确的契约进行的,因此,交易费用也就是从契约角度定义的“运用经济体制的费用”〔6〕。 具体来说,交易费用包含事前的费用,包括协议的起草、谈判的费用和保障协议被执行所需的费用和事后的费用,包括错误应变费用、争吵费用、约束费用以及解决纠纷的机构的建立与运转所需的费用等两个部分。

在交易费用经济学中,对经济组织的研究是从交易入手的。通过分析交易及其相应的协约关系,对具有不同特性的交易和协约关系进行分类,然后进一步考察什么样的交易——协约关系应配之以什么样的治理结构(governmet structure)。 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用多种多样的组织体制来对交易或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是有理性上的理由的,即交易费用的节约是通过把性质不同的各种交易以一种有区别的方式分配于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实现的〔7〕。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交易费用经济学把交易区分为不同类型以描述交易的性质,为此,交易费用经济学确立了分析交易的三个维度(demensions),即把握交易之性质的要素或角度。

1.资产专用性。当一项耐久性投资被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所投入的资产即具有专用性。在这种场合,假如交易过早地终止,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他用,因而在投资所带来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中都包含了一部分“沉没成本”。因此,契约关系的连续性意义重大,契约的或组织的保障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非市场的治理结构替代市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因,就在于前者比后者能为这类交易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2.交易的不确定性。交易费用经济学认为,除外部条件的不确定性,交易内部的扰动因素本身就会产生不确定性,并突出强调行为的不确定性。因为交易双方的协议不可能是完全的,而双方又是互相依赖的,因此就有可能因某一方的投机行为而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事。这种不确定性使得交易关系更加复杂化,从而提高了对协约关系调整性能的要求,并因此对经济组织体制对交易的配合关系产生影响。

3.交易发生的频率。一种治理结构的确立和运转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所带来的利益抵消,取决于在这种治理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的频率。多次发生的交易,较之于一次发生的交易,更容易使治理结构的成本被抵消。一般说来,只有对高频率的交易建立专门的保障机制才是合算的。

上述三个维度结合起来确定了一项交易的特性。具有不同特性的交易要求建立不同的协约关系,并且要用不同的治理结构进行组织管理。

(二)银行、企业之间的交易与产融结合

与企业之间的交易相区别,银行与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交易关系,体现为资金的借贷。银行作为资金的贷出方,所关心是其贷出资金的收益性与安全性,即到期能否顺利地回收本息;企业作为资金的借入方,在交易中首先关注的是能不能顺利地筹集到资金,在需要时能贷到足够数额的资金维持其生产用以至扩大再生产。在交易中,假如对于双方来说交易费用不存在或很低,即企业在需要时能顺利筹到资金,银企之间的契约可以几乎无风险地实现,仅凭利率的调节就可以完全出清资金市场,那么银企之间就完全没有必要建立起一种新的治理结构来监督契约的执行,因为这种结构的建立、运行本身需要治理成本。科斯定理指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产权的安排本身并不影响经济效率”〔8〕。然而在现实经济中,这种假设是不能成立的, 由于交易巨大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机会主义倾向等的存在,无论是银行、企业在交易中都面临着巨大的交易费用。以下分别从企业、银行的角度对交易费用进行分析。

1.企业的交易费用。

这种交易费用首先体现为企业的融资成本。在现实经济中,企业远非在需要时即能立刻贷到所需款项,而必须取决于企业的信用、生产经营状况。企业为获得贷款,往往需要与银行多次讨价还价,需付出巨大的谈判成本,在资金短缺的经济中尤为如此。

其次,体现为企业与银行建立中长期合同后所面临的“沉没成本”。当企业准备进行一项长期投资,由银行提供资金时,契约的连续进行显然至关重要。企业长期投资的特点决定其初始投资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一旦银行中途停止贷款,企业将承受重大的损失。根据交易费用经济的基本理论假定,契约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在交易双方缺乏共同利益时,银行的这种行为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因此,企业必然寻求一种契约的或组织的保障,来降低这种交易费用。

2.银行的交易费用。

银行作为资金的贷出方,由于交易的不确定性,其所面临的交易费用更为明显。交易费用经济学认为,交易的不确定性来自两个方面:市场经济交易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与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在银行与企业订立贷款契约后,契约的实现,即企业能否到期如数归还本息,对银行而言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方面,企业可能由于经营不善、资产亏空而无法还贷;另一方面,在现实经济中企业很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如采取资产转移、破产欺诈等手段,使银行无法回收本息,损害银行的利益。在这种不确定的交易中,银行无论在事前,即契约订立前进行的谈判、协商、采取的保障措施,或事后,如出现违约后的诉讼等等都必须付出很大的成本,即存在巨大的交易费用。因此,银行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也必然寻求组织上的保障,要求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进行监督。

3.银行、企业自身的规模越大,这种交易费用就越高。因为随着规模的扩大,企业对巨额资金的需求增大,对银行的依赖性不断提高;同时,银行、企业数量的减少使双方的交易频率大大增加,从而使得建立起一种治理结构的需要更为迫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银行、企业之间的交易,由于交易的不确定性而存在着巨大的交易费用。为避免这一交易费用,在现实经济中银行、企业从简单的信贷联系走向了相互渗透(通过股权渗透、人事结合等方式)的产融结合。换句话说,产融结合这种银企关系的模式大大节约了银企之间的交易费用,有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当然,产融结合本身也是具有交易费用的,体现为治理成本,如银行、企业双方的协调费用等。但如上分析,随着银行、企业规模的扩大,这些成本与产融结合所节约的交易费用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而且,银行、产业资本相互融合,使双方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大大增强,体现出巨大的优势。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融结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银行作为最重要的微观经济基础,其自身应该成为产权明晰、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这已经是明确的共识。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银企关系,又应如何取向呢?结合前文的分析,我们势必得出结论:产融结合的道路是我国银企关系的必然选择。这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下银企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将是我国经济转制过程中的现实选择。促进银企联合,更多地发挥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将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与成长。

首先,产融结合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前文已经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论述了产融结合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种种优势。同时,通过国际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对银企股份持有规定较严厉的英美模式或相对较松的日德模式,银行与工业之间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保持着密切的联系〔9〕。从市场经济的共性来看, 我们也应该正视并鼓励产融结合在国内的发展。

其次,促使银企联合,更多地发挥银行的作用,更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现实选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这一点:

1.从企业融资的角度来看。改革的计划经济中普遍存在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在资金短缺的我国尤为如此。现阶段,大力发展证券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确定很有必要,理论上一个成熟的证券商场也能够通过价格的变动、兼并收购的压力来约束企业的非理性行为,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然而国际经济表明,股票市场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趋于成熟。〔10〕在近期内我国的股票市场还不大可能在资金配置和惩戒经营方面起重大作用。中国的经济发展还处于较低阶段,而且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此过程中有许多特别因素,比如异乎寻常的不确定性、缺乏法律和管制、执法的不利、大批国有企业有待改造以及大量坏帐有待处理等等,都会限制股票市场的作用。如果我们能集中精力重建国内的商业银行体系,那么它就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组织能力,减少制度变迁中的社会成本。

2.发挥银行的新作用,将企业的债权转化为银行的股权,也是安排我国企业债务问题的可操作的方法。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大面积亏损早已是人所共知的现实,这里有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失误,但也不能排除体制变革对于国有企业的不利环境的因素。我国企业的大部分债务来自银行贷款,也就是银行为主要的企业债权人。若银行采取敌意的清偿变现,我国就会出现大规模的企业倒闭。而银企联合后,当企业面临融资困难时,银行不但有义务帮助,而且从自身利益讲也自然会安排企业债务。企业间出现“三角债”,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注入也有利于解决。

3.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也使产融结合显得必要。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扩大,国外金融机构将随之涌入,在充实我国金融市场的同时,也构成对国内银行的挑战。要与之竞争,首先要促进国内的银企联合,对一些大中企业用信贷资产参股渗透是上策,可以一定程度地避开国外资金的大量参与。同时,企业对外经济往来亦越来越频繁,除购进设备和引进技术外,在对外贸易、引进外资等方面将要进一步扩大,在日益频繁的交易往来中,企业往往需要银行参与投资或充当其涉外经济活动的担保人,外商也往往要求银行部门提供企业信用情况和有关资料,以便决策协议,签订合同。一些中外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为适应国际国内市场不断变动的情况,也需要银行部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便经营抉择;而银行与其要履行这些职责,倒不如参与企业投资,共同生产经营。

第三,在我国实施产融结合的条件。前文的理论分析中,其实隐含着一个基本的理论假定:企业与银行均为产权明确、以利润为目标的经济实体,其行为是理性的,符合市场的原则。而在我国的现实经济中,离这一假定尚存在很大差距。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未完全确立起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步维艰,银行与企业均未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金融体制还未走上新轨道,显著特点表现在信贷资金的配给体制,银行企业化进程停滞不前;企业吃银行资金“大锅饭”的格局仍无实质性改变,争速度、争资金,不注重效益的现象仍时常可见,资金自然流向不畅,不能自动流向效益好的企业等等。若在这种不完善的银企体制下盲目地进行产融股份结合,其结合的选择也将是非经济理性的,所形成的新利益集团不但无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很可能还要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国内理论界持反对产融结合观点的主要理由,也就是在于此〔11〕。因此,在我国进行的产融结合,应该是建立在企业、银行产权明晰化、资金商品化基础上的银企融合,是双方出于经济利益自由选择的结果。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第688页。

〔2〕〔3〕〔7〕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列宁全集》中文版第27卷432~433页;第28卷第69页;第28卷第105页。

〔4〕樊纲:《现代三大经济理论体系的比较与综合》, 上海三联书店,112~113页。

〔5〕科斯:《企业的性质》,转引自《财产、 权力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

〔6〕威廉姆斯:《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 转引自《企业组织与市场体制》,上海三联书店,104页。

〔8〕转引自《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述评》, 《经济工作者研究资料》1994.12。

〔9〕〔10〕《从国际比较角度看中国银行体制改革》, 《改革》1993.6.第58页;第63页。

〔11〕参考《对我国产融股份结合的认识与思考》,《投资研究》1992.12.第33~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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