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巨大蛋糕谁能分享——资格认定办法起草小组讲述《办法》背后的曲折故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办法论文,谁能论文,曲折论文,企业年金论文,资格认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规模最大市场准入即将揭幕
由于23号令中对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运营机构的具体条件和职责作了规定,《认定办法》则进一步明确每种类型的机构都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依法进行的资格认定,才能获准进入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市场。这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市场准入。
法律依据不足:悬着的148天
早在2004年2月2日的时候,《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的起草就已经启动。此后的近五个月的时间内,对相关的行政许可,国务院一直没有明确授权。资格认定一直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的危险。直到6月28日,国务院保留500项的行政审批,其中就包括授权劳动保障部行使企业补充保险的准入与监管权。
公开透明:大家的规则大家定
整个起草过程持续近5个月的时间,共举办了七次专家听证会,参加听证的有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专业研究机构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认定办法》是名副其实的集体智慧结晶。
突击冲刺 封闭起草
五月中旬是《认定办法》起草的关键时期。为了加快起草进度,起草小组一班人几乎与世隔绝,完全沉浸在《认定办法》的整个体系之中。终于如期在19日天亮之前,拿出了一个基本成型、细节也较为满意的《认定办法》草案。
公开听证:炸锅
会议争论的问题从立法依据到具体条款,涉及文件的各个层面。
企业年金属养老金范畴,其管理运营应安全第一,必须要有资格准入,以加强监管。其二,年金市场不同于以往任何金融市场,有其自身特色,必须要有自身的规则。第三,申请人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交锋:各类机构大博弈
每个人都围绕着自身利益、所在的机构利益、或所在的行业利益发言,来建议《认定办法》条文的起草。各种观点不仅交锋激烈,而且非常庞杂。这种起草过程其实就是各类参与机构的博弈过程。
评审:专家结论是前提
专家评审是《认定办法》起草一开始就确定的原则,而且是劳动保障部进行资格认定的前提条件,是一个前置程序。这赋予评审专家相当大的决定权。监管部门不参与评审,但要对整个评审过程实施监督。这样设计的出发点,就是要保障权力在有效行使的同时,还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杜绝权力寻租与设租。
公信力:资格认定的生命
为了提高资格认定的公信力,首先使用“专家评审”,后又在《行政许可法》生效实施后,首次在重大行政许可项目中引入公证制度,具有重大创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