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参与“村转居”社区治理研究——以苏州市Y街道下辖“村改居”社区为例论文_朱林

外来人口参与“村转居”社区治理研究——以苏州市Y街道下辖“村改居”社区为例论文_朱林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基金项目:苏州大学第二十一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KY2019320B)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解决外来人口进城问题,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外来人口在城市中最为聚集的“村改居”社区而言,其治理问题也是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独有的难题。通过对苏州市Y街道下辖“村改居”社区的调查访问,探究外来人口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优化“村改居”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关键词:外来人口;“村改居”社区;治理问题;治理对策

1引言:

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城市中的外来人口问题一直都是国内学者所关注的焦点之一。李强(2003)就运用推拉理论模型对城市中外来人口流动的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并发现户籍制度是城乡之间流动最突出的障碍。[1]关于外来人口融入社区的问题,徐延辉和罗艳萍(2015)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认为要解决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需要从加强社区组织能力建设、培育社区精英等方面入手。[2]而如今,中国的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也产生了新的变化。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的问题也有了新的变化,不仅局限于社会融入、社会福利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进一步体现在外来人口如何在融入城市之后,参与到所在社区的治理之中。

“村改居”社区是地方政府为了追逐城镇化红利,靠行政力量征收、拍卖农村土地,强力发起、推动和建设的新型社区。[3]城市中的“村改居”社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以及房租、房价的相对低廉,成为外来人口定居城市的首选之地。苏州市Y街道拥有6个“村改居”社区及数个城市社区,其“村改居”社区集中度高、范围广、外来人口数量众多。因此,本文选择苏州市Y街道下辖的“村改居”社区进行调查研究。

2新形势下外来人口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较差

经过长期的城镇化建设,外来人口已慢慢融入城市。虽然绝大多数的外来人口在生活上已经完全融入城市,但是观念上的融入却举步维艰。尤其是在“村改居”社区,该类型社区是为了安置本地拆迁后的自由村村民而建立,所以最初是一个百分百的本地人社区。“村改居”社区的“通用语言”是本地方言以及社区存在着大量的本地习俗活动,原生背景不同的外地人口也就难以适应该种环境,无法融入到社区中去。只是为了生理上的需求而住在社区是绝大多数外来人口的目的,缺少与社区本地人口的沟通与交流,也就导致外来人口的社区归属感较弱。当所在社区能满足自己的基本生存需求之后,归属感的薄弱也导致他们不会进一步去追求精神需求。正因如此,他们对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是较差的。

2.2外来人口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

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目前主要以维持生计为主,经常早出晚归,无法及时得去了解社区居委会所公布的事项。另外,社区居委会宣传渠道的单一,主要依靠宣传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口头传递,这就使得宣传效率很低。正因为双方的沟通问题,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例如调研过程中发现外来人口觉得社区居委会存在偏袒本地人行为。问题在于经过苏州市推行的“331”整治行动之后,街道以及社区把“村改居”社区的车库住人、非法经营问题基本全都整治了,唯独留下好几个本地人的车库住着人,这就使得外来人口觉得这是社区居委会在偏袒本地人。然而,事实是现在住人的车库基本都是本地老人,对于缺乏上下电梯的“村改居”社区楼房来说,想让老人每天上下楼梯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街道和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保留了一些车库。正是这些沟通不畅所导致的矛盾,使得外来人口也不愿意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之中。

2.3“村改居”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缺失

正常城市社区中的小区治理主体本应该是业主委员会,由政府引导或居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和物业公司共同治理小区。然而,由于“村改居”社区的特殊性,包括小区本身对本地居民具有补偿性质、居民“人”的城市化程度较低、人员结构的复杂性等,这也就导致了小区业主委员会迟迟无法形成。在对居民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外来人口居民普遍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外来人口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本质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小区停车费问题、物业费等,而不是致力于小区的治理。然而,本地居民认为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治理很好,无需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具有广泛性、民主性,“村改居”社区中两大人口的意见相左,也就成为了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的直接原因。

2.4社会组织数量少、无法起到桥梁作用

当代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在居民与社区、街道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然而,“村改居”社区当前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仅存在数量较少的文艺组织或是在地时间有限的外来社会组织。真正参与到社区治理的社会组织基本出于真空状态。当外来人口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存在一定问题的时候,社会组织本应该是一个非常好的协调角色。然而导致目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首先,“村改居”社区的本地居民主要以老年村民为主,本身就缺乏对社会组织的概念,更不用说建立起一个社会组织。其次,外来人口虽然以年轻人口为主,但是存在着对社会组织的不信任、不重视的态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他们认为只有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能决定社区的重要事项,社会组织无法起到相应的作用。外来人口更愿意直接使用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最后,社区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限制。社区认为“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已经足够复杂,如果增加社会组织的参与会使得现在的局面更加复杂,这也是社区不愿意发展社会组织的主要原因。

3新形势下解决外来人口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问题的对策

3.1开展全面覆盖性的活动,增强外来居民的社区认同

举办各类丰富的社区活动,鼓励所有居民共同参与,尤其是激发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增加社区不同居民之间的交往频次,营造熟人社会气氛,强化社会联接,促进社区共同体的紧密度。[4]一是举办唱歌、跳舞、羽毛球等大型娱乐活动,丰富居民的社区生活,增加不同居民群体之间的互动,促进双方的了解。二是通过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组织,在社区举办职业招聘会、心理咨询、婚姻介绍等活动,增加社区福利,使得外来人口能够更方便地生活,进一步促进社区归属感的产生。三是多开展亲子参与类型活动,促进居民不同代际之间的交流,更有效地让外来人口下一代参与其中,从小培养城市、社区的归属感能够更好地让他们将来参与到城市、社区的治理之中。

3.2充分宣传并开发“互联网+”的社区服务平台

虽然目前Y街道已经有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但是使用效果不大理想。一是需要完善和拓宽线上社区服务平台的功能。如果线上社区服务平台能够把大多数事务放到网上办理,那么就能够有效地解决居民白天没有时间办理事务的困境。二是增加居民线上议事平台。平台的建立能够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供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无障碍交流。另外,社区居委会也能更加详细地了解居民尤其是外来人口居民的需求,外来人口居民也能更及时的了解社区的相关政策与通告,有利于消除社区居委会与外来人口居民之间的误会与矛盾。“互联网+”社区服务平台的完善,对于外来人口居民来说尤为重要,他们能够通过平台充分地解决自身的问题、了解社区的大小事,也就能更主动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

3.3不断加强“三社联动”建设,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三社联动”是基于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三者作为“三社联动”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服务与社区治理,进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激发社区干部与群众活力,促进基层社会的民主、平等与稳定。[5]首先,增加本土社会组织数量,本土社会组织会更了解“村改居”社区的风俗民情、居民家庭情况等,本土社会组织能够把居民反映的治理问题集中起来,让居委会和街道更有针对性地去解决。其次,鼓励外来居民建立自己的社会组织,外来人口居民具有自己的文化风俗,可以通过社会组织举办特色活动,让本地居民更加了解他们。另外,外来居民会有自己的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能够通过社会组织自我消化,其他的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更有效地反映给居委会。最后,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吸引更多人才加入队伍。居民建立社会组织存在盲目性、管理不善等问题,因此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参与进去,对组织成员进行培训。此外,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不仅能够帮助居民建立社会组织,更能够直接的参与到社区治理中,通过提供社区服务、举办活动等方式深入到社区内部,发现并总结出社区治理所存在的根源性问题从而帮助社区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治理。

3.4 建立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多元主体共治体系

有学者认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有利于构建职责明确、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和社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有利于提高社区工作效能;党建工作和社区工作的结合也有利于取长补短,防止盲点。[6]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形成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局面,是当前解决外来人口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问题的重要体系保障。社区居委会明确规定自己的职责范围,同时适当放权给其他组织。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合理、公平地分配委员会成员名额,让其真正成为为所有业主谋福利的组织,而不是为部分人谋私利的组织。物业公司首先要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其次可以通过关爱弱势群体等方式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多元主体共治体系的建立,可以平衡各方利益,汇集各方意见,有效地减少外来人口居民内心的不公平感。

4总结

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生活中的小矛盾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因此,虽然城市中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问题还没得到完全解决,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尤其是其集中居住的“村改居”社区的治理问题主要集中在参与度不高、上下沟通居到不畅、业主委员会的缺失、社会组织的缺位等。“村改居”社区具有城市社区所不同的特征,不能完全照搬城市社区的治理模式。发展多元主体,合理分配各主体的职能,强化各主体的治理能力,增加各主体间的交流、沟通,建立以问题为导向、党组织为领导的多元共治体系才是当前解决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问题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3(01):125-136+207.

[2]徐延辉,罗艳萍.社区能力视域下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15(01):28-35.

[3]吕青.“村改居”社区秩序:断裂、失序与重建[J].甘肃社会科学,2015(03):135-138.

[4]王雪珍.新时代社区精准治理的行动逻辑与路径选择[J].湖湘论坛,2019,32(04):94-103.

[5]丁辉侠,孟悄然.“三社联动”合作治理的困境与对策[J].中国民政,2017(15):46-48.

[6]张艳国,李非.“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和实现形式[J].江汉论坛,2018(12):125-130.

论文作者:朱林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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