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施中的矛盾与对策_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施中的矛盾与对策_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施教学中的矛盾及解决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律基础论文,矛盾论文,策略论文,思想道德修养论文,教学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07)10-0033-0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德育的主渠道和基本环节之一,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课程。开设这门课程是中央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和学科建设方面所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自去年秋季开始,全国高校使用统一的“基础”课新教材进行教学。笔者通过自身的教学实践和调查得知,目前“基础”课教学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现梳理归纳如下,并提出几点对策,以期进一步提高“基础”课教学效果。

一、“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教材内容“多”与“实”的矛盾

新教材是众多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本时代性较强的好教材。但经过一线师生2006年以来的教学实践,发现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为了教材体系的完整性,内容涉及的层面过多过细,知识点繁多,导致教材中分级标题太多。而由于篇幅的限制(全书只有18万字),对一些重要问题的阐述又只能是一笔带过,难避不透彻、不实在之嫌。而按照中央的要求,教师只好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力求面面俱到,理论灌输多,解决实际问题少,对教材的使用缺乏灵活性。学生对此有空洞说教的感觉,影响了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有不少高校的学生普遍存在对“基础”课不重视的现象。比较普遍的表现是上课看专业书籍、看外语书籍、看小说、玩手机、听音乐、聊天、打瞌睡等。

2.上大课与因材施教的矛盾

不少高校的领导对“基础”课教学重视不够,不愿在这方面多投入。为节省资源,便采用合班上超大课的办法进行该课程的教学。“合班”学生数一般都在100人至200人之间,有的甚至更多,这不利于因材施教。很多教师在教学中对所有学生都“一样对待”、“高度统一”,上课一锅煮,根本无法顾及学生的差异,根本无法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独创性,根本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由于每一个人的道德认知能力、水平和境界都不同,面临的实际问题也不同,采用这种“一刀切”的方法实施教学,效果往往并不理想。提出的道德要求过高,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无法达到,因而缺乏积极性;提出的道德要求一般或过低,对一些上进心极强的学生也起不到激励作用。因此,在“大呼隆”式的课堂教学中,要深入细致地搞好“基础”课教学,取得实效,难度是不难想见的。上超大课不仅效果不好,还导致其他专业课教师和学生觉得“基础”课及其任课教师地位低,任课教师也就越教越没信心。

3.教学方法老套与道德教育规律的矛盾

在“基础”教学中,教师由于课时少,内容多的压力,仍然采用“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道德教育是感知——体验——升华的过程。以老套的教学方法刺激不同的认识主体,对学生的差异性心理认识不足,会消耗学生的精力,教学的效果不明显。教学方法老套就不能把知识激活、无法指导学生学以致用、转智为德,学生便难以认识和解决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世界观改造中的各种问题,这就大大降低了“基础”课的育人功能和引导功能。教学方法老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形式单调,缺乏趣味。目前,不少高校“基础”课教学不问对象、不分层次、居高临下地灌输一通。单调、刻板、程式化的教育形式窒息了生动有趣的教育内容,往往使“基础”课教学工作失去了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空洞说教,科学缺位。高校“基础”课教学工作存在着空洞化、教条化、说教化的倾向,严重影响了“基础”课教学的效果。虽然社会生活不断进步、丰富多彩,但一些“基础”课教师满足于完成教学量,不积极改进方式方法,加上科研滞后,这使得“基础”课教学观念和方法落后,对问题抓不住要害,理论问题解释不清,虽然动辄“全力出击”,但效果往往不够理想。三是“漫天撒网”,盲目应付。有的教师在工作中既不搞调查研究,又不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既不分对象,又不论时机,而是采取“漫天撒网”、盲目应付的方式,不管教育的内容合不合当前高校的形势,不管所讲的问题学生思想上存在不存在,拿过来就讲,接过来就谈,让学生随便琢磨,对号入座,表面上,教师尽心尽责,既花了精力又费了口舌,但收效甚微。时间长了,学生便把教师的讲课当成“耳边风”,根本不会入耳入心入脑。

4.考核形式单一与客观评价学生道德和法律素质的矛盾

据笔者了解,目前“基础”课考核呈现“三多三少”的现象:笔试多,口试、答辩方式少;理论考试多,实践能力考察少;一次考试定结论多,数次考试综合评价少。不少高校“基础”课考核主要侧重于期末测验,考核办法是闭卷考试或开卷考查,评定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成绩的办法是:平时成绩(主要是作业和到课情况)占20%-40%,期末成绩占80%-60%。这种简单的考核方法很难对学生道德和法律素质做出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评价,更不能把理论课教学和实际效果统一起来,而且难以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基础”课的兴趣。

二、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对策探讨

1.领导切实重视是关键

高校领导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重视与否,直接影响着“基础”课教学改革的进程和效果。因此,对“基础”课教学高度重视,给予全力支持,解决好充实师资队伍、缩小上课班额(100人以下)、完善教学单位建设的问题,是摆在各高校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应努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国家政策争取领导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应及时向领导传达、汇报上级有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会议精神。让领导随时了解、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新政策、新要求,增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用工作质量争取领导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质量,往往是争取领导重视的资本。“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为”。当“基础”课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取得了工作实效,提高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才能赢得领导认可,才会“有位”;当“基础”课教师有了位,也就会信心倍增,不断开拓进取,追求大作为。我们应该努力争取这种工作的良性发展。

2.改进教学方法是重点

“基础”课教学不同于专业课教学,学生没有学习专业课的那种新鲜感。因此,教师应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实现“教”与“学”的良性互动,实现“输”与“导”的有机结合,使学生自觉思考和主动接受,这样才能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增强“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第一,问题探索式教学。问题探索既是“基础”课的本质,又是“基础”课的灵魂。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1](P66)学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能力的培养对于提高“基础”课教学的整体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在生活中,学生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通过“基础”课教学加以解决。由此决定了学生在“基础”课教学中兴趣的指向上关注的是:自己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如何解决,通过问题的解决来获得自身的发展。问题探索式教学法也是合理取舍教材、解决教材内容“多”与“实”的矛盾的重要手段。教师对学生提出问题较多的章节可多讲,反之则少讲,甚至不讲。为增强问题探索式教学效果,在教学中,教师要采取得力的施教措施,学生要注意运用有效的学习策略。

教师的施教措施。首先,教师应结合“基础”课的特点设计出问题探索式教学方案。教学方案中的“问题”应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探索性。这里所指出的问题,不是寻常的问题,学生只有具有某种程度的独立见解、判断力、能动性和创造精神,才能认清它的实质。但要注意“探索性”必须与学生的实际水平相适应。二是启示性。即应当有利于学生掌握道德与法律知识,能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三是开放性。即问题的答案具有多样性,具有多种解法。这对冲破“问题只有唯一解答”的传统观念、对学生思想解放和创造性才能的高度发挥是十分有利的。四是发展性。即由此可引出新的问题和进一步思考,以利于激活教师和学生的“问题”意识,使“基础”课教学在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时效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其次,教师应设法推动与促进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步骤有:(1)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产生解决问题的需要。(2)学生在利用教师提供的材料基础上,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出假设。(3)教师引导学生对假设进行验证。(4)教师帮助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形成概念。问题探索式教学结束后,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反馈信息,了解教学效果,找出不足之处,以利于不断改进问题探索式教学方法。

学生的学习策略。一是要培养自己强烈的问题意识。学生一旦有了问题意识,就会对探求问题的解决途径产生兴趣,同时对知识本身产生兴趣,从而就会产生一种想要学习的心理倾向。在“基础”课教学中,新知识往往是从新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引入,这些有实际背景的问题可以激发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和理解,并产生一种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愿望。二是要以小组协作学习的形式,积极参与问题解决过程。问题探索式教学强调学生的积极参与,学习任务主要应通过学生自主探索和协作学习来完成。运用问题探索教学方法进行“基础”课教学,小组协作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学习组织形式,一般小组由3-4人组成,各小组可按照学生对探索主题的兴趣进行分组,由小组成员共同完成一个研究课题。在探索过程中,小组成员应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成员之间要积极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以达到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的目的。

第二,情景模拟式教学。情景模拟教学法是事先设计制造一种假设的“实际情况”的情景,由学生扮演模拟环境中的角色,从事指定的活动,训练学生在复杂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教师要给学生创设身临其境的情景、将事物内在联系直观化的情景。其中应有人物、情节、矛盾冲突、疑难问题等。学生根据情节,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按角色的要求提出各自的观点或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角色的整体组合构成一幕“话剧”。情景的设计要求细节逼真、合乎情理、构思巧妙、引人入胜。情景模拟法的形式多样,除角色扮演外,还可采用模拟协调会、报告会、辩论会等形式。同其他教学形式一样,情景模拟法是为完成一定的教学目的服务的。它以学生对知识和实践过程的熟练掌握为前提,以培养良好的道德与法律素质为目的,使学生在动态学习中体会、感悟、验证自己,快捷培养创造能力和进取意识。

实践表明,在“基础”课教学中运用情景模拟式教学法,学生能成为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则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教材所提供的知识和技能不再是教师传授的内容,而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媒体也不再是帮助教师传授知识的手段、方法,而是用来创设情景、进行协作学习和会话交流的认知工具。[2]

第三,案例分析式教学。教师依据教学内容、目的,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启发性、创新性的案例,供学生分析、讨论,使理论得以具体化、丰富化,易于理解、便于操作,达到既巩固知识,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效果,这就是案例分析教学法。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广泛收集资料。第二,根据特定的要求和目的,对材料进行周密的分析思考和科学取舍,再进行加工、整理,编写案例。第三,分析和运用案例。案例分析方法大体上有三种:(1)专题型分析,即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层分析,重点突破。(2)综合型分析,即对案例所反映的全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尤其是要分析、挖掘案例中那些尚未编码、非结构化的隐性知识,并使之显性化,让学生体悟案例所蕴含的深刻道理。(3)讨论型分析,这种分析带有很强的研讨性。学生要运用创造性思维,广开思路、大胆设想,分析问题的角度越广越好,解决问题的方法越多越好。讨论时,应有几种思路甚至是几种迥异、对立的思路并存,这能促使学生进行比较、权衡,从而选择最佳思路。上述三种案例分析方法各有特点,教师应根据案例本身的特点和学生情况选择使用。第四,要进行总结评价。一是对案例分析过程进行总结,指出各种观点及其分歧并予以评价;二是对案例分析中的重点、难点作补充或提高性阐述;三是表述教师本人对案例的看法,结合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实现知识迁移;四是由该案例引申出学习道德与法律知识的现实意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此外,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还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能力原则。要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二是实践原则。学生要在实践中练,到实践中用。三是参与原则。[2]只有学生积极参与、主动参与,案例分析教学才可能成功。学生课前必须仔细阅读教师指定的案例材料,进行认真思考。在课堂上,学生必须积极发言,讲出自己的思路和结论,并与他人展开争论。

第四,反思式教学。反思式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经常反思研究自己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探索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一种教学模式。它要求教师通过具体的任务使学生进行两难推理,做出正确抉择,以促使他们的认识发生变化,从而使学生深刻地反思自己的认识和实践。教师应引导学生从经验中学习、在反思中成长,促使学生做到:(1)运用所学理论对自身的道德和法律素质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分析和反省,看哪些地方与所学理论相吻合,哪些地方与所学理论相违背,并认真总结,扬其长,改其短,从而找到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2)将生活作为学习的新载体,特别是从问题性经验的批判分析中获取实践性知识。(3)运用学习日记、学习审记、教学录像、同伴观察、现场笔记、讨论交流等教学反思的方法与技术,关注实践过程,以便很好地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4)按天、周、月、学期等时段对生活、学习进行总结反思,养成反思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实践反思中学习、在学习反思中实践,真正实现学习实践化、实践学习化。

在反思式教学中,学生是自觉的主体,是内省自我的主体,学生通过反求诸己而使主体形态更成熟和完善。这种内省不是“闭门思过”,而是个体在与他人的互动中逐步获得的。在反思性教学中,学生不仅仅是反思者,还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合作者。[3]

3.教师人格导引是基础

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基础”课教师自身就是对学生实施教育的最鲜活的教材。教师在与大学生的交往过程中,以自己积极健康的人格作用于大学生的人格,从而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及行为产生影响力,其自然渗透有无限的张力,不受时空的限制,能通过震撼感染、舆论传播,使学生产生敬佩、信赖、亲切感,进而效仿教师,并逐渐喜欢“基础”课、重视“基础”课。“基础”课教师要增强其人格力量,关键在于本身是否注重自我素质的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基础”课教师要提高自身素质,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第一,加强知识储备。人格力量与“基础”课教师的内涵有相当重要的联系,内涵主要指理想的知识结构,还包括社会阅历,对各种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理解能力等。要丰富内涵,就要不断加强学习与研究,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要学习十六大以来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论、青年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文学、美学、行为科学等。然而诸多的专业知识不可能都洞悉,而应充分了解哪些知识应充分掌握,哪些内容要达到精通程度,哪些只需要浏览,哪些只要略知即可。“基础”课教师给学生的印象应是天文地理、文史、自然都无所不通无所不晓。这无疑将对增强“基础”课教师的人格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学习态度上,贵在自觉地、积极地、长期地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素质;要注意克服重实践轻学习、重一次学习轻终身学习、以实用主义态度简单地对待学习等不正确思想。在学习方法上,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要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

第二,培养工作兴趣。兴趣是高校“基础”课教师努力探究教学工作的重要心理倾向。兴趣产生于对事业的强烈追求的心理。钻进去必有成效,尝得甜头必有兴趣。当自己能在从事创造的领域内自由驰骋时,便会形成对事业稳定而持久的热爱。一个人一旦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仅发生了兴趣,而且达到了“入迷”的程度,他就能废寝忘食地去钻研,直到成功。“基础”课教师的兴趣对学生有极大的感染力,特别是当“基础”课教师的兴趣、爱好和专长更广泛时,更会受到学生的尊重和赞扬,也只有当“基础”课教师的兴趣、爱好、专长与学生产生同步共鸣时,教学工作效益才能成为现实。因此,高校“基础”课教师应有追求新事物、新成果、新经验、新知识的巨大热情和兴趣,想方设法改进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新意,从而激发学生的“兴奋点”,获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第三,提高个性修养。“基础”课教师的个性修养主要是指在工作中表现的态度和行为方面的比较稳定的品质特征。教师要增强人格力量,锤炼优良品格最为重要。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每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和谐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人格来调音。”[4](P159)如果一个“基础”课教师的品格出了问题,他所做的教学工作只可能产生负作用,因此,“基础”课教师必须谦虚谨慎,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锤炼优良品质。要养成良好的政治品德,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具有为实现祖国繁荣昌盛、人民富裕而奋斗的政治方向和信念;要养成良好的现代伦理道德,要诚实、公正、人道、宽宏大度、谦让容人,不摆架子、耍态度、逞威风。以积极的姿态、不懈的努力全面提高自身的师德素养,努力使自己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新时期“基础”课教师师德修养的目标和准则。

4.优化考核方式是手段

考核是课程教学全过程的有机环节,是检测和监控教学质量、评价和检查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和“学”的反馈和评价机制。“基础”课是一门塑造学生灵魂、教育学生如何做人的课程,教师应该注意这门课程“知”、“行”统一的突出特点,其考核应有别于其他课程,考核中不仅应关注学生的认知问题,更要关注学生的行为问题。考核方法、内容、手段要科学合理,要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了解学生,能有效地评价学生学习的质和量。考核的方式应该是全程性、全面性的,即考核应贯穿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而不仅仅局限于学期末,应将教师评定与学生交叉评定结合起来,将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考核、课堂参与程度的考核、社会实践情况的考核以及对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考核结合起来,将闭卷考试与开卷考查结合起来,进行全过程、综合、动态的考核。教师尤其应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是可尝试考核手段的网络化建设,实现部分内容考核的“人机对话”。二是对部分平时成绩优秀的学生期末可考虑免笔试,采用答辩方式考核,以“免试”激发学生平时学习中的积极性。三是在期末考试命题时,可大胆突破惯常的做法,实施开放式考核,不用概念、选择、简答这类有确定答案的题型,所有试题的答案都是开放的,无论教材还是课堂笔记中都没有现成答案可抄。要求学生做出自己的分析判断和评价,对有独到见解或能向教师提出问题者予以加分。用这样的办法来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学生重视自身的道德与法律素质培养,重视教学全过程,做到真正去学习一门课程,获得自身在思想上和行为上的进步,而不是仅仅重视考试这个最后环节。四是可以给每个学生配发一个课程学习发展记录手册,在这个手册中规定相关的考核指标,如讨论发言、演讲、课堂辩论、小论文、读书笔记、调查报告、小测验、小型模拟法庭、心理剧编演、期末考试等等。每一个指标都是该课程学习成绩的一个重要部分。平时成绩可占30%-40%(其中,学生交叉评定可占15%-20%),期末成绩可占70%-60%,然后综合起来得出学生的总评成绩。总之,“基础”课教师应不断丰富考核方式,从而使考核与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采用相匹配,形成考核过程多元、考核方式多元、考核内容多元、成绩构成多元的全方位、全程性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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